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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这个呗,每天两小杯桂花酒没坏处。”路尘敲了敲陶瓷瓶,“果酒都行,不过别喝太烈的酒。”
“嗯。”老板点了点头,“是不是要辅以一些温和的方子呢?”
“防与养就是最好的方子,把事情交给年轻人,别看孩子跌倒了就去扶,对你和孩子都有好处。”路尘瞥了一眼账台前眉头已经没法再皱紧的小老板在低头算账,转回头后他耸耸肩,“这只是我的提议。”
“明白了,是让我少操劳,放手让孩子自己去做,不做太多干涉。”
“差不多吧。”
好笑的是,路尘最没资格与人谈论对错与好坏的事情就是教育孩子,他只当过孩子,没当过父母,他甚至不知道该如何告诉孩子如何去分辨对错、黑白、善恶。他常常回忆自己的养母如何教导自己,但也仅仅只记得自己一直被溺爱、被惯着,从这份记忆中他得不到任何启发,那短短的十二年在他活过的岁月里短暂得如同夜空中的烟花,或是一次轻微的呼吸。
也许正是只被爱着的缘故,路尘缺少很多东西,譬如善恶的界定,对他来说这东西太过模糊与混乱,强盗劫富济贫是善还是恶?刺客暗杀腐败贪官是善还是恶?一手拿着救世济人圣典一手拿着屠刀的宗教信徒是善还是恶?他只能拿着繁多的标签看着各种事情从发生到结束,越思考越混乱,最后连一个标签都贴不上去。
路尘的提议源自自身的成长:从像人的怪物成为比野兽还凶猛的怪物。
人类给他的印象是脆弱与顽强,跌倒了便放声哭,抹干眼泪就爬起来,一次又一次,人类总能爬起来。不似他那般总是摔倒了被扶起来,终于有一天摔了个大跟头,谁都没来扶他起来,他就只是趴在地上一个劲地哭,学不会爬起来。
看呐,被称为完美生物的那个家伙连摔倒了站起来都没学会。
“路先生这些年都在做什么?过得还好?”老板挑了个新话题。
“窝在村子里过清闲日子,没事可做。”
“那先生这是在一个地方待得太久了出来散散心?”老板开玩笑说道。
“算是吧,这不准备祭神了嘛,姑娘们要换身新衣裳,就出来买料子了,哪知道前几天开始闹些不知道什么玩意了,村民捕不到鱼,去钓鱼连虾米都没,一时间人手不够,我就来当保镖了。”
“这么说先生要在镇上多呆两天?”
“呆到后天清晨。”路尘轻轻摩挲杯口,“还是不太放心这次的事,能尽快回去就尽快吧。”
“先生这么关心村子,村子有福气啊。”
“我已经很久没干涉了,都是他们自己解决的。”
“这可真好,能自个解决安全问题,就是远了点,进出也不方便。”老板说,“唉,对了,往年老李来我这说了通醉话,还骂骂咧咧的,我问他怎么了,他说村子这些年有点不对头,再问他又咕噜咕噜地说不清楚,我就给他说有路先生在,没大事,他也没吱声,直接睡过去了。”
“是嘛。”路尘淡淡地抿了一口酒。
这是路尘最担心的一件事,由于不时有外人来到村子定居,数量不多不少,这之间间隔也有长有短,但依然容易使村子渐渐被新的思想观念冲击而发生改变,好奇心是引起质变的微弱的主要诱因。很早之前他就已经注意到了很多令他不安的因素——村民太过依赖他的存在,以及村子太过依赖他的保护。
这种保护具有两层意思,一方面是给予村民心理慰藉,他们多少也明白即使出了人命路尘不会出手,但如果事情闹大了,或是严重到村民无法解决时,路尘就会找一个借口动手,另一方面,路尘的存在等于无形的压力,内在的许多矛盾没法愈演愈烈,只能被积压着难以解决,很多时候他们都会选择隐忍,这种矛盾主要集中在实际寿命超过百岁的种族身上。
虽说路尘的老家也会有外来者定居,但加入氏族在某种程度上需要被“洗脑”,这使得氏族数千年来能够一直保持原态不曾发生过改变,就像监狱,只是为了囚禁犯人,除此之外别无它用。加入很困难,离开也一样,死亡从不是氏族之人恐惧的存在,相反,死亡对氏族之人而言是一种荣誉,一种高尚的、值得被铭记的、值得被尊重的壮举。
外来者可能是各种各样的人,李叔曾经是风原城的一名官兵,出于外因不得不干起贩卖人口的脏活;磐城曾经是普通的土木工程师,随后被强征入伍,被作为弃子牺牲后加入反政府军队;诸如这类的人要多少有多少。氏族也一样,有人曾是挥军征伐的恶魔,有人曾是陨落的神明,有人曾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农夫。
路尘不确定何时会离开村子,正如他所说的那样,孩子摔倒不该急着扶,他与村子保持不近不远的关系也是出于这样的原因,但他还是没法确定自己的离开会使村子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本来,他的介入就已经违背了他众多身份的原则,无论是身为氏族之人的原则,还是他自身的原则,做到这一步不过是他自认为没有逾越“不会受罚且不会闹出大事情”的底线。
他本该在无人的地方避免接触外界,或是山林、或是沙漠、或是孤岛,亦或是独自一人四处晃荡,不与他人接触,紧闭双唇,低着头,看着路,没有目的地,只是在漫长的时间里等待传承者的身份被剥夺。
他无意继续这个话题,“不说这个,你最近怎么样?还是老样子?忙里忙外地为孩子操劳?”
(24)
“那可不,呐,大儿子。”老板冲小老板扬了扬下巴,“当初生下来时我不知道得有多高兴,我要能崩上天这楼顶都挡不住我,现在二十三岁了,一事无成,我这急得都快升烟了,他倒是不急。
以前这孩子什么都好,学习好,听话,懂事,他说不想窝在镇子里跟着馆子一起发酵,我跟媳妇商量了一下,都觉得咱们这膝下两儿子一闺女,回头我俩老了也顾不来这馆子了,总得有人接不是,可这是有两个儿子啊,人都会长大,哪能像儿时那样抢个馒头闹一闹了回头就和好,说到底这馆子给谁我一直都没想好,这可好,大儿子有别的想法,回头也就不会让两兄弟闹得不开心,那我就索性把他送到城里去念书好了,指不定还真能整出点名堂来。”已微醉的老板本就因气血弱而发青憔悴地脸上浮现着不自然的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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