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取名

半天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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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华大厦外,狼标吉普车缓缓驶离。

    沈默道:“狼帅,刚才周慕辰进了大厦。”

    韩朗勾了勾嘴角:“他想巴结老妖,自取其辱而已。”

    沈默无声点头,随后道:“另外万金堂的林霄改变了酒会举行的地点,新会场就在滨城万金堂的会所,林霄叫嚣说要踏平滨城。”

    “踏平滨城?可笑。”韩朗不屑一笑。

    与此同时,万金堂汉江分会,会长办公室。

    花白头发的林霄坐在老板椅上面色森寒,除了他之外办公室里还有另外一名白发老者坐在沙发上,手中盘玩着一双精钢打造的铁胆。

    “这些年我在你们鹰爪门花的钱没至少也有几个亿,宋门主就是这么报答我的?”林霄目光冰冷的看着沙发上的白发老者。

    白发老者正是鹰爪门的门主,宋和。

    宋和闻言脸上的皮肉轻颤了一下,尴尬道:“林会长息怒,这一次的确是老朽失察,没想到这个韩朗这么不好对付”

    “哼!”

    林霄重重的一拍桌子,吼道:“失察?你一句失察就完事了?林浩是我唯一的儿子!你他妈不是说你那个狗屁师弟可以保他万无一失吗?我儿子脑袋都被人砍了!这他妈的就叫万无一失?”

    “林会长息怒!息怒我今天亲自去见了我们鹰爪门的老祖宗,韩朗那个废物绝对死定了!”宋和急忙赔笑。

    “鹰爪门的老祖宗?”林霄的眼睛一亮,问道:“就是那位隐居深山,神仙一般的世外高人?他真的肯出山?”

    宋和恢复了镇定,微微一笑:“老祖宗当然不会轻易出山,不过我这次却请到了我的小师叔宋清风!”

    “宋清风?”林霄一脸失望。

    宋和笑道:“林会长可千万不要小瞧我这位小师叔,他可是我们老祖宗的亲孙子,更是公认的武道天才!当年还不到十五岁便在鹰爪门没有了对手,一身修为尽得了老祖宗的真传!”

    “比鬼府先生还厉害?”林霄问道。

    宋和大笑:“鬼府先生?不过就是个装神弄鬼的江湖骗子而已!老朽敢以项上人头担保,只要我那小师叔出手,捏死韩朗比捏死一只蚂蚁还容易!只不过”

    宋和犹豫了一下说道:“我这位小师叔好面子,如果排场不够大的话”

    “这个简单!我们万金堂有的是面子!”

    林霄不屑一笑,直接抄起电话道:“立即联系滨城的吴家和陈家!明天万金堂酒会的时候让警车开道!军队列队!老子要做滨城有史以来最大的排场!”

    放下电话之后,林霄得意的扫了一眼宋和,道:“你听到了吧?就算是在滨城,老子的面子也大过天!这种排场,够让你那个小师叔满意的吗?”

    宋和顿时连连点头,谄笑道:“够了!太够了!林会长不愧是人中龙凤,有这么大的排场,就算吓也把韩朗那个废物给吓死了!”

    傍晚,祥云地产。

    韩朗的车刚到,周慕云便仿佛欢快的小兔子般跑到了车前。

    “今天下班这么早?”韩朗下车给了妻子一个温暖的拥抱。

    周慕云甜甜一笑,摇头:“才不是呢!人家知道你快到了,特意下来等你的!”

    “等我?”

    “嗯!因为有事要求老公你帮忙呀!跟我来!”周慕云狡黠一笑,拉着韩朗走进办公楼。

    一座巨大的沙盘摆放在周慕云的总经理办公室中,沙盘上河水清澈绿草如茵各种现代建筑鳞次栉比错落有致。

    “这是老妖下午派人送来的,清河畔项目的初步规划!你看怎么样?”周慕云献宝般对韩朗得意笑道。

    韩朗看了看沙盘,虽然做得稍微有些粗糙,但昨天才刚刚拿到地皮今天就已经把沙盘做好,老妖的办事效率也算得上很高了。

    “还不错。”

    韩朗点了点头,目光忽然看向沙盘边缘并没有摆放建筑模型的空地。整个项目方方正正,但偏偏那里却缺了一角,显得似乎有些不太协调。

    “那块地没有规划?”韩朗问道。

    周慕云无奈的笑了一下,道:“那里是万金堂的会所,不在咱们的项目范围之内。我听说万金堂特别想要咱们这块地皮,原本就是准备把两块地连成一片的算了不说这个了,我找你来还有别的事呢!”

    虽然对于整个项目缺失了一角有些遗憾,但周慕云现在显然已经很满足了,拉着韩朗来到办公桌旁。

    办公桌上铺着宣纸,摆着文房四宝。

    “现在沙盘你也看到了,接下来就请老公大人给我们的项目取个名字吧!”周慕云抱着韩朗的手臂笑道。

    原来是取名字。

    韩朗闻言一笑,用手指轻轻点了点妻子的额头:“你就不怕我取的名字太难听?”

    “才不会!”周慕云十分肯定的摇头,忽然有些动情的说道:“老公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我希望身边所有的一切都有你的影子!这个项目是你送给我的礼物,它名字也一定要你来赋予!”

    看着目光清澈楚楚动人的妻子,韩朗情不自禁的附身悠长一吻。

    许久之后,周慕云才面色绯红恋恋不舍的离开韩朗的怀抱,拿起毛笔说道:“天快黑了,老公你来说名字我来写,好吗?”

    韩朗笑了笑:“还是我来写吧。”

    “嗯好吧!”周慕云乖巧的点了点头。

    周慕云要写,是因为她曾在书法上浸淫多年,行书楷书都已然有了大家风范。不过既然韩朗要写,她也不会介意。

    韩朗将毛笔蘸饱了墨汁,笑笑:“许久没有写字了。”

    周慕云温柔一笑没有说话,她知道韩朗一直在军中,粗犷的军人又有几个懂得这文墨丹青呢?但只要是韩朗的东西她都会喜欢,都会当宝贝一样欣赏珍藏。

    可就在下一刻,周慕云却愣住了!

    当韩朗的笔落在洁白的宣纸上,韩朗整个人的气质瞬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那行云流水的笔法,那仿若银钩铁画的字,那沉凝如山有如渊海的气度!

    周慕云觉得自己心爱的男人仿佛忽然变成了一位立于高山白云间挥毫吟唱的文豪,那酒酣后的高歌,那从容不羁的墨痕,随便一勾一画便足以流传千古!

    “朗云居,这个名字怎么样?”韩朗将手中笔随意一扔,笑着问道。

    “朗云居”

    周慕云痴痴的望着那三个足以堪称鬼斧神工的大字轻声呢喃,她早已目眩神驰,她所见过的那些传世的碑文字帖亦不过如此,甚至或还不如!

    “老公!你的字真好!”周慕云忍不住发出由衷赞叹。

    “你满意就好。”韩朗微微一笑,忽然转头看向那张巨大的沙盘,淡淡道:“明天把这个沙盘换掉,万金堂那块地我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