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屯长

一双交易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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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贞观十七年,闰六月,庚申,夏日即将结束,长安也没有前两个那么酷热了。

    皇帝在相思殿设宴,大宴群臣,原因是薛延陀使者,真珠可汗的侄子突利设献上了食物。

    这次突利设来到大唐是为了求亲,献上了马五万匹,牛、骆驼一万头,羊十万只。

    这是一个不小的数字,高宗后期,大唐的马匹储量有七十万匹,但这是大唐疆域最广,肥沃草场尽在掌握时候的数量。

    薛延陀控制的地方,多是在漠北,五万匹马不是个小数字。

    “漠北贱臣突利设叩见天可汗,天可汗万岁——”突利设在大殿中央叩拜道。

    李世民很享受这样的场合,天朝上国四方来朝,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

    大唐有这样的底气让四夷来朝贺,唐军至今仍在大漠操戈巡视。

    整个草原在唐军的横刀之下瑟瑟发抖俯首称臣。

    颉利可汗在九年前死在长安,草原上的汗王首领们还有事敢于挑衅大唐。

    “免礼——”李世民脸上笑容满面,他知道薛延陀是来求和亲的。

    但是李世民并没有打算嫁一个女儿过去,薛延陀本来就是下一步的征讨目标,不过既然派了使者,不妨欺骗一下……

    兵者,诡道也。

    对付蛮夷,李世民可没有什么好感,信义要和同属文明阵营的人类讲,戎狄豺狼,在很久以前戎狄就被开除出人类的行列了。

    …………

    “列队!”马旭喊道,三个月过去马旭已经从养尊处优的宦官摇身一变,成为一名武装宦官。

    历史上领兵打仗的宦官数量不少,唐后期神策军就是宦官掌控的。

    李承乾不怕马旭造反,只要朝廷不乱,不管是宦官还是边将都会俯首听命,一名使者手持天子剑就能在万军之中斩其首级。

    “唰!唰!唰!”二十二队新兵各自列成方阵,二十二个十乘五的方阵列在马旭面前。

    三个月的训练后,一群乌合之众渐渐有了一些威势,要是手持兵戈,身批坚甲站着不动还是能唬住一些人的,但是真要交兵恐怕就只能各自为战了。

    “齐步走!一——二——”马旭的脸晒得很黑,脸上也渐渐有了棱角。

    站在中央的高台上,马旭左手扶着腰间的宝剑,目光里寒气逼人。

    这些天里马旭的剑下已经手刃了三名逃兵,临阵脱逃——斩。

    为了立威,马旭借了三人的人头一用,效果非凡。

    此前,军中上下或多或少有些怠慢,斩首之后,再无人敢于怠慢,闻鼓则进,闻金则退,不敢稍加拖延。

    二十二队分列两旁,相向而行,军令不下步不得止。

    古今中外各家军队,最要紧的一条就是令行禁止。

    在这一点上,马旭做的不错,两队人生生撞在一起,步伐也不敢停下。

    这是用打坏的军棍换来的成就。

    三个月过后,马旭要从二十二名队率中选出十一名屯长。

    二队为一屯,屯长一名,管将士百人。

    马旭早就心中有数,平日里谁最认真,谁最威猛,早就记在心里。

    今天是考试,内容很明确,队列最整齐,执行军令最坚决的就是优胜者。

    午后,太阳高悬在天上。

    新兵列作方阵,依次通过检阅台。

    检阅台是刚刚搭建的,在高台上搭上石头,围上木板,一个简陋的检阅台就成型了。

    “咚——咚——咚!”大鼓连敲三下,各部有序前进。

    手里没有长戟,拿的只是木棍,身上也没有坚甲,穿的只是布衣。

    但走起路来偏偏让人感觉面前是一支顶盔束甲持戈带戟的强军。

    半个时辰后,二十二队新兵依次通过了检阅台,马旭心里已经有了数。

    站在检阅台上,马旭面目严肃的看着新兵,和几个月前装出来的威严不一样,带兵三个月,马旭的脸上已经有了威严之像。

    外人看到,第一印象必定是这是一位军官,怎么也不可能跟宦官联系起来。

    “李七郎!”马旭看着将士,口中喊道,不知什么时候马旭的声音也渐渐改变,阴柔尖细的嗓音渐渐变得浑厚低沉。

    “诺!”李七郎走出一步,抱拳躬身,心里有些激动。

    自己这些天一直是最认真的那一个,自己带的兵也是最威武的一队,自己的父亲也是丙寅庄的庄头。

    “李七郎为甲屯屯长。”马旭把委任状交给李七郎。

    唐时不论军官还是一般官吏都有告身,李承乾没有办法搞出告身,只能自己写了,当然这种委任状只能在南海体系里应用,出去了别人是不认的。

    “诺。”面色严肃,双手结果委任状,挺胸抬头的站在千人之前。

    “张池!”马旭嘴里吐出第二个名字,这是一名庄里猎户的子弟,老实听命,而且脑子灵活,身上功夫也不错,是一个中低级军官的好料子。

    “诺。”憨厚老实,这是见到张池的人的第一印象,但张池虽然憨厚却并不傻,相反还很机灵,山林中的猎物经过百姓两千年的捕捉早就学精了,能够捕到野兔狐狸说明了他的智慧,而与狼相博,用柴刀把狼腰斩体现了他的武力。

    “张池为乙屯屯长!”同样是一份委任状,都是李承乾提前写好的,空着名字日期让马旭填,虽然算不算花团锦簇,但也是中规中矩。

    …………

    两刻过后,十一名屯长任命结束,站在新兵面前,挺胸抬头目视前方。

    马旭也要回去复命了,带着花名册马旭骑上马往长安而去。

    外面的百骑也赶忙骑上马追赶,马旭不紧不慢,时间才过中午,片刻就能到长安。

    身后的百骑也乐得清闲,远远的吊着,也不靠近。

    一个时辰后,马旭回到了右领军府:“拜见郎君。”

    “免礼。”李承乾伸手扶起,没想到马旭的变化这么大。

    李承乾看着花名册,想着这支军队。

    使用汉制的原因很多,有一点很重要,汉军和李承乾的军队同属重步兵,而唐军多马,编制里面有大量的马匹,多是起输送作用。

    而李承乾不打算用这么多马匹,一是因为没有,其二是因为岭南就在沿海,用船来运输岂不美滋滋。

    于是李承乾就照搬了汉军编制,至少在岭南,骑兵是排不上什么用途的,也没有什么人可以让李承乾奔袭几千里。

    西北朔漠草原,唐军奔袭千里灭突厥诛高昌,平定西域,但是在岭南,山林密布,没有骑兵马匹运动的空间,交趾郡只控制沿海也是有这样的考虑,可以凭借海运,补给从其他地方运来,免得翻山越岭穿越丛林。

    而岭南的敌人也没有让李承乾组建骑兵的必要,没有几千里的大草原机动,蛮夷骑兵就是靶子。

    “继续吧,练军阵武艺弓矢,三个月后择军侯。”军侯是一曲二百人的长官,李承乾又写了六张委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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