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童年

盲眼修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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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迪利的任命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北军体系,艾略特总督如果知道军官们的反应,可能就要大失所望甚至心生警惕了,因为没有哪怕一个中高级军官蹦出来说我们应该去保护总督,或者是怎么能让总督涉险云云,几乎所有的驻军营地,在得到这个消息后,都给士兵们发放了特别津贴和酒肉,在罗斯顿附近和东瓦兰支的一些军事重镇里,有些基层军官甚至毫不掩饰自己的欣喜,纷纷去酒馆聚饮,在其间公然表达对兰迪利执政的祝贺。

    海军基地和各个兵工厂更是如此,虽然他们不能轻易离开营地,还是举行了盛大的庆祝活动,作为海军的挽救者,军工技术的庇护者,技术军官的恩主,他的上位,意味着这些人,这些利益团体的光明前程,有了更可靠的保障。

    可怜艾略特总督在北地经营了十几年,对得起民众对得起官兵,可是在这些人的心中,他所作的不过是一个官员的本分,而且还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官员,而肖弗雷将军,拼尽全力推进的每一项政策,都给大家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随着深耕和轮耕等农业技术的研发,近几年来,老百姓已经没有吃不饱的情况出现了,部分富裕的地方,甚至能用粮食酿酒,这种烈酒是北地人的最爱,但是在粮食勉强只能保证不饿死人的情况下,酿酒是多么奢侈的浪费啊,如果不是肖弗雷将军保住了那几个农业学者,他们现在可能已经死在了劳工营里。

    军人的地位也获得了显著的提高,从当年随便从老百姓里面拉壮丁当兵,变成了募集士兵,士兵们从流氓,恶棍,炮灰,变成了勇士,荣誉,人民的儿子,一个人的军饷就可以养活一家子,这些都是肖弗雷将军带来的改变,他是军队的自己人,所有的官兵都这么想着。

    商人们走在平坦的公路上穿山过河,这些公路有一些是肖弗雷将军亲自带着将士们开凿修筑的,有一个罗斯顿的商人曾经亲眼看到当时还是师长的肖弗雷脱光了上身,跟第二师的士兵们一起砸石头,就这样,建成了联通北地所有市镇的公路,从前从雷利雅斯特到罗斯顿,可能要走一个月,而且有些地段货车还不便通行,公路建好之后,商队可以畅通无阻地用半个月完成这段旅途,更美妙的是,他们的货物不需要缴纳任何过路税之类的苛捐杂税,只需要缴纳一次性的营业税即可,连这个政策,也是肖弗雷将军亲自向总督大人建议实施的。

    如果说整个北方四省,有谁对肖弗雷就任代理总督一事感到不满,那就只有一些旧贵族,无良地主和投机商人了,不过在多年的重拳打击下,他们现在只敢缩在家里瑟瑟发抖,但求肖弗雷不要想起自己。

    “王八蛋!”

    兰迪利少见地拍了桌子,梅蒂丝少校吓了一跳,赶紧过来问发生了什么。

    “你自己看吧,渡鸦的密报。”兰迪利把手上的密信丢在桌上,梅蒂丝走过去拿起来读了一下,脸色微变。

    “潘西人知道了?”

    “恩,应该是知道了,渡鸦在赛比瑞的探子回报,应该是有个命大的王八蛋从咱们这里逃了出去,不,不对,应该是在进港之前逃了出去,这段时间丹特岛连只鸟都飞不出来,他应该是根本就没上岛,可能之前跳船了之类的,总之这个人回到了潘西,把他所在的船被我们袭击的事情讲了出来。”

    “不过潘西这个反应比较奇怪啊,他们并没有声张。”

    “不声张才可怕,说明他们有更大的图谋,现在潘西在边境集结了六个军大概十五万人的兵力,这些人可不是去玩马球的。”

    潘西的军这个建制实际上并没有一定的大小,他们的陆军主要是由贵族临时充任统帅,然后这位统帅挑选他中意的部队,组合在一起,称为一个军,一般来说,在一万八千到三万人之间。

    “可是他们集结陆军,是要干什么,要对付我们的话,应该是海军来啊。”

    “海军也在集结。”兰迪利又丢出另一封密信,“那个什么布拉罕伯爵前两天还来了一封莫名其妙的信,说先王后是潘西的女儿,为了给她儿子讨回公道,准备联合我们一起讨伐篡位者,当然,这信是给艾略特总督的,现在看来,潘西是准备来一场大的啊。”

    梅蒂丝默默读完了两封密信,哦了一声,没心没肺地说道:“那这样的话,之前跟奥莱特的生意倒算是没有白谈。”

    兰迪利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只换来她吐了下可爱的小舌头。

    “我这不是看你并不怎么担心嘛,要是担心,你现在就不是拍桌子,而是传令备战了。”

    “恩,备战是一定要的,不过打法上我们还是要商榷一下的,潘西人有多久没打过真正的战争了,我们得给他们上一课。”

    “两年前他们还打过大海战。”

    兰迪利冷笑一声:“那也叫海战,几千艘船奈何不了几十艘,然后这几十艘去年被我们五艘消灭了一半,如果他们真的还指望大帆船或者那些小舢板来打海战,那我真的要给他们上一课了。”

    “这么说,你现在算是做好准备了?”

    梅蒂丝突然绕过办公桌,身体向兰迪利靠了过来,俯身用期盼的目光盯着他,两人的脸离得如此之近,一种想要抱上去的冲动从兰迪利内心深处涌上来,又被他大脑发出的强烈的警惕信号压制回去。

    两人对视了一会,得到了跟过去无数次一样的结果,兰迪利首先扭过头去,梅蒂丝也直起身,后退了两步。

    “看来仍然没有。”

    “这种双关语太牵强了,要是说进占潘西本土,我现在确实没有做好准备,不过给他们一个狠的,还是做得到的,至少让他们几年内缓不过气来。”

    兰迪利整了整领口,恢复了那种沉稳的神情,从桌子上拿过一张文件纸,开始拟定一条命令。

    雷蒙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了里佩斯的拉法耶特庄园,离大门还有几百码的时候,他就下了马,慢慢步行走进了庄园,黑夜已经笼罩了大地,庄园里稀稀拉拉的灯火亮了起来,应该是仆人们还在工作,雷蒙就着微弱的灯光,走到了主屋——一栋旧奥莱特样式的二层小楼门前。

    一个老仆人似乎是听到了马蹄声,拿着一盏油灯出来看看,他是帕特里克,为老拉法耶特看守了一辈子的农庄,是个忠心耿耿的老好人。

    “天啊,少爷,你怎么这么晚回来了?”

    老仆人看清了来人的脸之后发出惊呼,雷蒙赶紧堵住他的嘴,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然而已经晚了,屋里传来了惊喜的叫声,然后是小羊皮靴的硬底敲打楼梯和地板的声音。

    凯瑟琳·拉法耶特扯着裙子,从屋内冲了出来,激动地望着雷蒙,蓝色的大眼睛里,泪水已经在不由自主地涌动。

    雷蒙赶紧把缰绳交给帕特里克,自己迎上去,给了半年没见的姐姐一个拥抱。

    “凯特,我回来了。”

    凯瑟琳擦擦眼角,露出了带着一点溺爱的笑容:“你怎么也不先派人来通知一声,还这么晚到家,还没吃饭吧,快进来,晚上帕蒂阿姨做了苹果馅饼,我去热一热。”

    雷蒙被姐姐拽着手拉进了屋子,一种熟悉的幸福的气氛立刻包围了他,这散发着橡木香气和淡淡的脂粉味的空间,曾经是他们姐弟仅剩的避风港,老拉法耶特刚去世,只有十几岁的二人就被从家里赶出来,送到了这远离故乡的庄园,幸好这里的人们都很和善,老帕特里克也像对待一个真正的拉法耶特那样忠心于他们。

    无视了雷蒙表示不饿的意见,凯特琳开始到处忙碌,泡好了茶,然后跑去厨房亲自给他热馅饼和香肠,不一会一阵香气就从隔间里飘了出来,让雷蒙沉醉,坐在熟悉的老沙发上,身上的疲劳好像突然被抽走了一样,只剩下无尽的放松和慵懒,雷蒙享受着这种感觉,不知不觉,就失去了意识。

    第二天早晨,雷蒙被门外的马鞭声叫醒,过来给庄园运货的马车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准备离开了,这说明时间已经到了八点钟。

    雷蒙使劲眨了眨朦胧的睡眼,让自己清醒一下,发现自己躺在沙发上,脑袋下面垫着一个柔软的鹅绒枕,身上盖着羊毛毯子,鞋和袜子都已经被脱掉,不知道拿去了哪里,一双毛拖鞋整齐地摆在沙发旁。

    “帕特里克!帕特里克!”雷蒙开始高声召唤老管家,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先找回一下回家的感觉,然而进来的却是他的跟班福克。

    “您醒啦,少爷,大小姐和帕特里克先生一早就去里佩斯城的集市了,要下午才能回来呢,临走前吩咐让我等着您起床,早饭已经准备好了,我现在给您端上来。”

    自从上个季度的会议结束,自己也有几个月没见到福克了,他是个本分老实的乡下小伙子,自己的事情不能让他知道,就借口农庄人手缺乏,打发他回来帮忙了。

    雷蒙穿上拖鞋,大小正合适,这一定是凯瑟琳亲手做的,从小到大都是这样,没有真正母亲的二人,凯瑟琳担起了照顾者的角色。

    走上二楼,雷蒙路过了凯瑟琳的房间,门上面的名牌还在,上面写着“凯瑟琳老师住在这里”,只有孩子的房间才会挂名牌,这个牌子是小的时候,他们玩学校扮演游戏的时候做的,那时候凯瑟琳总是扮老师,自己和吉尔,威廉,还有已经离家参军的几个玩伴,扮演学生,如果能回答上来问题,凯瑟琳就会拿出自己做的糕点给他们吃。

    回忆着蜂蜜草莓蛋糕的味道,雷蒙真的有点饿了,他喊了一声福克,让他把早餐送到自己房间来,然后走到二楼尽头自己的房间门口,推开门走了进去。

    上午的阳光已经投过窗户照在了床上,如果他在自己的房间睡觉的话,这个时候一定会被晒得屁股发烫,房间很小,大概只有十尺见方,门正对着窗户,右手边是一张单人床,现在的自己睡在上面,其实已经显得有些挤了,但是雷蒙一直坚持没有换掉这张床,床的边上是一张旧书桌,长年的使用已经磨平了上面的每一个棱角,桌面发出淡黄色的光泽,还有一点树脂味道。

    雷蒙走到书桌前的椅子上坐下,看着桌上仅有的两个物品,粗瓷花瓶里的一束鹿角海棠,淡紫色的花瓣还很鲜艳,不是昨天就是今天早晨才刚采摘下来。

    旁边是一个被白檀木精心装裱起来的签名板,上面用简练的线条,画着两只海鸥,还有表示大海的几道浪花,在这幅简笔画的下面,是一串名字。

    “吉尔,威廉,菲利普,布雷,斯坦利,安东尼,西里克,勒克莱尔……”

    雷蒙低声念着上面的一个个名字,他们全都是雷蒙小时候的玩伴,他们全都有一个共同的身份,就是庶子或者私生子,那个时候他们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跑到里佩斯的拉法耶特庄园来过夏天,这里没有冷漠的兄弟,没有随处可见的蔑视,每个人都很和蔼,还有美丽善良的凯瑟琳姐姐和她做的草莓蛋糕。

    每天可以钓鱼,游泳,骑马,甚至爬房顶,只是这样会被凯瑟琳教训,孩子们老实地背着手,听着只比他们大一两岁的凯瑟琳一本正经地训斥他们,然后转头嘻嘻哈哈该干什么干什么。

    有一天,安东尼,就是图兰港港务总监家的小儿子,在大家躺在草坪上休息的时候,开始给大家讲大海的故事,他说,大海一年四季都是美丽的蓝色,就像凯瑟琳的眼睛一样,说到这里他还偷偷看了看小楼那边,孩子们哄笑着让他赶紧继续,他说,大海的浪花拍在港口的花岗岩码头上,就像是碎了一地的银币,每天都有像云彩那么多的风帆,进入图兰港,那些都是勇敢的远洋船长们,他们从遥远的苏鲁曼,潘西,甚至是神秘的东方大陆,带回来各种新奇的货物,好看的衣服,好吃的食品,好玩的小物件,一到有船靠港的时候,热闹极了,全城的贸易商人都会来围观。

    孩子们大部分都没见过大海,罗纳大河就是他们能见到的最广阔的水域,听到安东尼的描述,大家对大海都充满了憧憬。

    安东尼继续说着,他说他的父亲曾经说过,大海不是蓝色的,而是金色的,那些碎掉的浪花现在是银币,将来就会是金币,金币会被海浪源源不断地带到图兰港来,碎在地上让大家捡拾。

    所有人都是贵族家的孩子,虽然是没有地位的庶子,可是对钱财的概念早早就有了解,对大海的向往又加深了一层,最后安东尼说,可惜自己没机会成为一个船主,如果自己能变成一只海鸥就好了,还可以去看看更远方的大海,看看传说中能遮蔽天际的大帆船。

    孩子们沉默了,他们现在还勉强算是无忧无虑,可是早晚会面临需要自谋生路的时刻,雷蒙这个时候蹦起来,说我们为何不成为一个联盟,将来可以一起做一番大事业,就算是平民,也能诞生像船运大王索罗那样的杰出人物,我们如何不能!

    一群玩心尚重的孩子们,就这样结成了一个联盟,标志就是图上的海鸥,凯瑟琳听到他们的叫喊,从屋里走出来,听着他们的豪言,只是默默地微笑,末了,给他们画了这张画,孩子们一个个都把名字签在了上面。

    时光流逝,天各一方,现在安东尼已经实现了他出海的梦想,不过不是作为船主,而是一名海军军官。

    这些贵族或者富豪家的庶子,一般来说最好的出路就是投军,就算最坏的情况,也可以从班长干起,而且军中最大的好处就是,周围的同僚很多都是跟自己同病相怜的人,互相之间有着天然的亲近感。

    当年的玩伴们,除了现在兄弟会的几个首领,大多数都去了军队,布雷去了边防军,西里克去了一个常备军团,斯坦利加入了警备队,勒克莱尔……勒克莱尔两年前死于食物中毒,在那之前一个月,他刚刚被父亲委任为商队的首领,以代替在一次斗殴中被人打成白痴的大哥。

    福克这个时候把早餐端了上来,打断了雷蒙的回忆,他微笑着看着福克,把小伙子看得有些不自在。

    “福克,最近你们还经常礼拜灶神吗?”一边吃着粘稠的胡萝卜炖小土豆,雷蒙一边跟站在边上的福克闲聊。

    福克是个虔敬的信徒,听到雷蒙问起这个,脸上绽开了幸福的微笑:“是的,少爷,灶神会保佑我们获得丰收,身体健康,得享美味,我们从未耽误过对灶神的礼拜。”

    “太好了,福克,你是个好小伙子,灶神会保佑你和所有人的,过两天会有一批很好的毛皮从北边运过来,到时候我给你留几张兔皮,做件新马甲。”

    福克不安地搓着双手,但是没有推辞,少爷总是这样,时不时的就会送点什么礼物,而且经常是自己需要的,他一定是看到自己的马甲已经磨光了皮面,才会特意送这么一件礼物给自己。

    看着高兴的福克端着餐具离去,雷蒙露出了一个微笑,很多朴实的百姓是十分容易满足的,只要对他们稍微好一点,他们就会用真心回报你。

    遗憾地看着庄园的门,雷蒙翻身上马,等不了姐姐下午回来见一面了,他必须在中午赶到四十里外的水塘与田地,交代一些事情之后还要尽快回到麦温尼,兰迪利·肖弗雷将军和自己的那位引路人都传来消息,森特兰北军正在积极备战,给雷蒙这边的货款已经启程押运,不日就将抵达麦温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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