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狩猎前上

知无常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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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清晨,灿烂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户照射进来,屋外传来士兵们训练的声音,雷蒙终于从沉睡中醒来。

    他推开窗户向外眺望,一片晴朗。

    一群鸟儿正从空中飞过,大地已经披上绿衣,勃勃生机无一不在显示春天已经到了。

    这时雷蒙发现他的视力也变强了,能看得更远更清晰。

    “现在已经是种植之月了啊,这可是一个让人愉快的季节。身体的变化还有不少,这几天慢慢掌握吧。”

    雷蒙心情一下就开朗了不少。“咋天发生了这么多事情,今天应该出去放松一下。”

    雷蒙正想着,爱丽丝提着一个银色水壶进来了。

    她看见雷蒙已经起来,于是就过来一边侍候雷蒙洗漱,一边说道:“少爷,夫人知道你咋晚睡得很晚,想让你多睡一会儿,就没有让我叫醒少爷。大家都吃过早餐了,不过厨房那里还给少爷留了些吃的,我一会儿让他们热一下。”

    “爱丽丝,我今天打算出去郊游和狩猎,一会儿你先去安排我的早餐。”雷蒙一边洗漱,一边对她说道:“然后让艾伦和埃布尔装备好东西后到马厩等我。最后你再去找安托万骑士,让他安排几名骑兵做护卫。”

    爱丽丝侍候雷蒙洗漱完毕,就下楼安排任务去了。

    雷蒙则开始做外出的准备,他穿上猎装,从架子上取下长剑,这是父亲去年送给他的礼物。长剑由矮人打造,并由布雷斯城的法师们附魔,提升了锋锐和坚固。剑全长130公分,剑鞘是用鳄鱼皮制成的,手感很好。

    雷蒙拔出剑身,轻巧地耍了几个剑花,却敏锐地发现了不同。不光是他的力量变大不少,而更在于握着剑后的那种感觉,一种说不清楚的感觉。

    雷蒙于是就在房间里练习起剑术来,以前雷蒙的剑术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迅猛、流畅,偶尔带上一点灵动的变化。

    但今天完全不一样,雷蒙感觉长剑就好像变成了他手臂的延伸,真正的如臂使指。练着练着,雷蒙完全进入了一种全新的境界,精神和**在这一刻高度统一。

    只见他的人和剑都保持着一个均匀的速度,不快一分,不慢一分,那平稳的剑锋之间,仿佛蕴含着无尽的力量。

    过了一会,剑势突然一变,开始越来越快,到最后已是满室寒光,却是只见剑光不见人。

    就在剑势达至顶峰时,剑势却又再一变,剑势开始越来越慢,到最后已是慢至毫厘,仿佛剑上承载着一座大山。

    在剑势慢至顶点后,突的一收,雷蒙还剑入鞘,结束了这场精彩的剑舞。

    闭着眼睛体会了好一会儿,雷蒙才又睁开眼。对刚刚出现的变化吃惊异常:“这不就是前前世剑仙的人剑合一么?我竟然直接受继承到了这种精妙的剑术。三生石还真是神奇啊。”

    “看来接下来还有一件重要的事要做,就是对三百余年的剑仙人生的吸收,这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啊。”雷蒙愉快的决定道。

    他随后又从架子上取下长弓,上好弓弦,用力拉开试了下力道,感觉稍微有点轻了,但也还能用。

    再跨上长剑和猎刀,将水袋系在腰间,雷蒙就下楼了。

    快速用完早餐,雷蒙要先去向父亲征得外出狩猎的许可,来到门前走廊正好遇到了管家鲁宾和冒险工公的会长史丹尼。

    冒险工会是人类世界一个广泛存在的组织。要知道,埃尔兰德可不是一个和和平平的世界,在荒野之中遍布着野兽和异族。什么地精、兽人、巨魔、食人魔、野蛮人等等都随时准备抢劫旅客和商人,或者有机会就会冲进村庄烧杀抢掠。

    梅丹尼堡的冒险工会是由布雷斯城的总会和梅丹尼家族共同管理的,双方各有一半的股份,但会长是由总会任命的。布雷斯联盟各地的冒险工会大都是按这一模式建设的。

    雷蒙叫住了两人,先对史丹尼说:“史丹尼先生,你好,你是来找我父亲的嘛?”

    “是的,雷蒙少爷。”叫史丹尼的中年男子回答到:“春天到了,荒野的怪兽和强盗们又要像野草一样滋生。必须让冒险者们去解决掉一些,所以来找伯爵商量一下发布猎杀的任务。”

    “正好我也去找父亲,一起去吧。”又对鲁宾说:“鲁宾管家,我父亲在哪?你带我们去吧。”

    于是三人一起前往议事大厅旁边的小会客室。

    进了会客室见到父亲奥伦,简单问好后,雷蒙将今天准备外出郊游和狩猎的计划告诉了父亲。

    奥伦很是赞成雷蒙的郊游和狩猎计划,并表示道:“你要去狩猎,正好,东边的波尔卡尼村附近的森林里来了一群达尔布雷龙,咬死了好几个人,你找安托万骑士多要点士兵去把它们解决掉。”

    雷蒙很想告诉父亲他只是想出去散散心,但父亲的这个要求他无法拒绝,骑士的狩猎本来就不只限于普通动物,猎杀凶猛的野兽和怪物既是骑士的爱好也是骑士的责任。

    “好的,父亲,我一定会完成任务。”雷蒙只能如是说道。

    退出大厅,雷蒙一边往外走一边回忆了起达尔布雷龙的资料:

    这是一种敏捷、凶猛还很狡猾的食肉动物,成年体长在两米五到三米左右,体重在200到300公斤。

    达尔布雷龙通常生活在浓密的灌木丛和繁茂的森林中,习惯小组猎食,常常和数名同类一起放倒猎物,并用它们锋利的尖牙咬断猎物的脊椎骨,或是用它们的长长的钩状长爪扯出对方的内脏。很像前世的迅猛龙,但不同于迅猛龙,它们是用四足奔跑的,前肢同样强健有力。

    达尔布雷龙平时更喜欢攻击落单的目标,有点欺软怕硬的味道,但如果它们处于饥饿状态,在捕猎时会更为胆大。同时成员的数量的增多,也会增加它们的胆量。

    雷蒙就想到了这么多,这种达尔布雷龙曾经在本地区分布很广,南边的达尔布雷森林就是以其命名,但多年捕杀,已经较难在人类聚居地附近看到了。雷蒙只见过一次达尔布雷龙,还是一条死去的尸体,对怎么猎杀这种生物真没什么经验。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找到那群龙,飞在空中用蛛网术网住后,用火球术轰。”

    这必然是简单而有效策略,但咋晚发生的事让他觉得不能这么搞:“要尽量低调,16岁的六级法师,还是能连续放一大堆法术的六级法师,想不出名都难。得尽量不暴露实力,还要干净利落完成任务,有点小麻烦啊,敏捷狡猾,欺软怕硬,得多动下脑子了。”

    雷蒙先去找安托万骑士要了十六名骑兵,并让骑兵们到城堡门口等他后,就又去寻找格雷菲兹。

    因为格雷菲兹是城堡内最好的猎人,拥有极出色的箭术和极其丰富的狩猎经验。所以雷蒙决定要去向他咨询,并带上他一起去猎杀达尔布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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