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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默契叫做心照不宣。
路远看到李约翰因为左右肩膀各扛着一匹狼而被压驼背的身影,就知道要沿着森林边缘跋涉回去了。
“小子!想当兵歼灭火星人拯救全人类了是不?”李约翰阴沉着脸,应该不是因为两匹狼比较重害他受累,而是因为公狼身上的血,弄脏了他的花格子衬衫。
路远不打算回答,很多时候李约翰的牢骚就是为了牢骚,责骂就是为了责骂,跟穆婆婆的唠叨性质一样,不需要回答。他很狗腿地去接他脖子上的那条最大最脏的公狼。
李约翰拒绝了他的好意,丢给他一只小一号的母狼:“行了!少假惺惺,下次手脚利索点,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空地上,你知道后果。”
森林里没有什么可以预料的,到处都是错误,变化无常,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他们这次出门的打算就是采集上次踩好点的草莓,顺便碰碰运气,看看陷阱套子有没有意外收获。
结果收获的全都是意外。
草莓被野猪捷足先登,连果子带植株拱了个底朝天,而一只连续几十天都整理来整理去白费功夫的套子也带来了意外,套住了一只野鸡,野鸡意外地吊了一匹半个膝盖高的小狼,李约翰迫不及待的给那条小毛毛狗来了一脚,小家伙低低地呜咽两声就断了气,却给他们带来了更大的意外……
但是路远不打算顶嘴,不是不敢,而是没意义,跟一只凌晨打鸣的公鸡对着叫,对方是本能需求,你是神经病。
“留点力气跑路吧,或者你打算在森林里睡一宿?”
在石头城堡睡一宿可以,在森林里,不可以。野兽更适合夜里出没,万一遇到,撕杀处于天然劣势,逃跑既找不到方向也看不清楚路。
生活在这里是艰难的,尤其是对十六岁大的孩子来说,晚上必须离开森林,白天不能出现在空旷地带,白天黑夜都可以安全地待在园区,直到饿死,受不了可以加入太空军战死,或者被军官捕捉到,结果也一样。
这就是现在路远需要面对的情况。
必须趁着白天他们必须回到园区附近,或者李约翰先回去,留他在森林边缘捱到天黑,这种情况也发生过,但饥肠辘辘又干又渴地熬到天黑可不是好受的。
石头堡垒虽然近却是最错误的选择,太空军倒不至于连整个石头堡垒吊走,但要付出的体力于回园区几乎没有区别,而且石头堡垒里除了石头别无它物,如果生火烤狼肉,则需要去外面捡干柴……就又绕回来了。
回到园区最好,烧点热水擦拭身体,虽然那很奢侈,可有一只野鸡、一只兔子和三匹狼,这几个月来最大的收获,值得庆祝一番,这时候吃一口大铜壶中的肉就像要了她胸脯一口肉一样的穆婆婆也会开明大方一点,让他碗里的汤汁多漂浮一点美味的肉丁。
他们在树荫下沉默穿行。李约翰也不说话了,半天一夜滴水未进,他的嘴唇干裂,一张嘴就带着血丝,他可不是那种没来由自己找罪受的人。
墨绿色巨龙蜿蜒起伏,森林是它的躯体,稀疏的灌木丛成了它的鳞甲,一座突兀的耸立的石头堡垒给灌木丛做界限,从石头堡垒开始逐渐演变为平坦草原,狭窄处也就三百米的样子,宽阔地带也不超过两公里,一道大峡谷将草原断开,此岸绿意盎然,彼岸则寸草不生,光秃秃的荒芜沙砾,嶙峋岩石。
背面是高墙,一堵很长的墙,李约翰说那是万里长城,有没有一万里不知道,但它肯定不是城。
可是,这堵墙的确很长,向东看不见头,向西也看不到边,像一条巨龙沿着起伏的山脉蜿蜒向前。
少年时代,在认识李约翰之前,路远和杜松曾经偷偷的爬上凸起的烽火台,南边的极远处都有一座白色的圆形盖子,比山高比森林更长,说给穆婆婆听,她说那就是城市,特大城市,世界上最大的城市,她就是从那里来的,至于为什么从哪里来,她绝口不提。
长城和峡谷的中间是森林地带和一大片灌木草丛矮树杂生的空白地带,是个天然的就狩猎场。
各种动物有他们手上提的野兔和野鸡,肩上抗的野狼,以及小松鼠、野猪、狍子和各种山雀、乌鸦、红鹊、鹰和隼,甚至还有一些物种不应该出现在这里,比如大猿、老虎和豹子,而且猿猴猩猩最近也变得多起来,每次都能撞见,好像只要有森林的地方就有它们,所以遇到大猿的时候,路远很紧张,但并不感到意外。
一定是哪里出错了,非要找个罪魁祸首非太空军莫属,但为什么干这些费力不讨好的营生,大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最无聊的是有人说是某个大富翁寄养在森林里的,有爱心的人说是保护物种,还有人带着对太空军的憎恶说是增加军官们捕猎的乐趣,这比较容易让人接受,但不够合情合理,还有人故作神秘地说是为了让猿猴猩猩像人,而让人像猿猴猩猩。
反正没有人知道就是了,或者答案就在其中,但他们都不能理解罢了。
走了好长一段路,他们俩都满身大汗,水分随着汗水持续蒸发力气也在流失,渴、累、饿,尤其是当他们看到那个微笑的胖子的时候就更有食欲了,恨不得上去咬一口。
饥饿年代里的胖子,可是珍惜物种。
他叫鲍德温,听名字就是个不会挨饿的人,看他的样子就知道他每顿饭吃的都比别人好,人如其名饱食终日,但千万不要因此看轻他,他可不是无所用心人,相反他是个很有心机的人,不然怎么在大家饥一顿饱一顿的情况下,吃成个白白胖的人,至少无人能及的体重证明,他在找食物方面有无人能敌的天赋。
每个地方都有一些不同常人的妖孽,园区虽小五脏俱全,各种妖孽都有,比如能够变废铁为利刃的铁匠,手工精细的木匠,手艺出众馋死人不偿命的“老油条”,而李约翰是个很彪悍的战士,眼前这个笑眯眯,看起来人畜无害的胖子则是个无利不起早的浑身铜臭的商人。
无论皮毛肉类,稀罕的粮食,还是极其珍贵的药品和金属,任何东西,满足他开出的敲骨吸髓的价钱,他都能弄到,甚至包括违禁的枪支弹药这些违禁品。
而反过来任何有用,有利用价值,他都收,只要你接受他开出的摔在地板上的价格。他什么生意都做,只要付出的代价让他满意,杀人放火不敢说,买卖人口的事大家都说他做过,而他总是眨眨一双小眯缝眼,既不承认也不否认。
“这里。”胖子高兴地晃一晃水壶,“过不得现在才回来,原来大有收获呀。”
“拿命换的。”李约翰摔掉公狼,抢先咕咚咕咚喝了半壶,坐在一截树桩上扇动衬衫。“穆老太婆找你来的?”
胖子得意笑道:“我说你能把他孙子带回来她还不信。”
“捡了个流浪狗,还当成宝贝了。”李约翰讽刺道,“她请的动你这尊大神?”
“一壶汤到手了!半汤半肉。”
这个代价对穆婆婆来说可够大的。剩下的半壶水路远喝了一半,差一点又吐回去。“黑心商人,你这是做的什么买卖?”
“救某人一命啊!”胖子笑眯眯地道。
“就在园区门口干等着?”
“还有一壶水,不是?”
“再来点干粮。”李约翰道。
“这个可就……”胖手一摊,胖子面色为难,“她开的价钱太低,水是我白送给你们的。”
路远把水壶扔给胖子道:“没想到我们回来这么早,你没来得及喝完,剩下的吧?”
白白的胖子干笑一声:“老太婆主要是关心你们死了没,一晚上没回来,把她吓坏了,左邻右舍也跟着不得安生,所以请人出来接应一下。”
园区的面积不大,这头狼嚎那头一准听到,千把人挤在一起,任何消息不到半天就传遍了,所以他们夜不归宿这回事,在以前或者现在虽然代表的意义不一样,但都不是好事,昨天晚上,整个园区的每一个人应该都知道了,关心他们的人一定彻夜未眠。
“为什么是你?”路远问道。穆婆婆这一壶半汤半肉的肉汤……他磨磨牙,还没背回家,半匹狼搭上两捆柴火就被这个家伙骗到手了。路远的鼻子快要气歪了。
请人帮忙也得看准人,胖子是做事很有办法,但报酬也很高,跑跑腿送壶水的简单事情,换做一个小孩子只需要一碗清汤,而一壶半汤半肉的肉汤会让穆婆婆心疼,路远肉疼,这个死胖子却不一定知足,这是贫富差距造成的,贫富不同,价值标准不同。
“因为别人只能来看看,而我打赌你们两个一定活着回来。”胖子得意地眨眨小眼睛。
几乎身体的每个部位都昭示他的富有,从手指、大胖脸、肚皮到一对肥腿,而眼睛是人体最不嫌贫爱富的器官,无论穷人还是富人,挨饿的还是吃饱的,它们都那样的大小,不会变化,所以现在它们镶在肉乎乎的脑袋上看起来比较小。
“你这张臭嘴太毒了,不选你,就跟诅咒我们俩个回不来一样,奶奶这是花钱买平安。”路远恨恨地道。
胖子恬不知耻地道:“我也得吃饭呀,大家谁都不容易。”
路远叹一口气:“算了,说话的力气我都没有了,回家吃午饭去了。”
胖子拦阻道:“不要着急小兄弟。”他的胖手指指了指快要爬到天空中间的太阳道,“等一会儿,太阳才会落山。”
“看到你,就可以现在回去了。”路远上上下下打量这个胖子,带着遮阳斗笠,披着宽松罩袍,一条肥裤子,裤筒能把他整个套下去。
“怎么回去?”胖子轻声问道。路远的视线让他浑身起鸡皮疙瘩。他放眼隔着两公里的黄土和沙砾望向园区大门,这个小子是园区跑的最快的人,说不定还是跳得最高的,爬树跟猴子一样灵活,杜松还在树腰,他已经踩在了树梢。
但路,崎岖不平。
而人,饿的前胸贴后背,背着狼走了两三个小时的山路,力气也快耗光了吧
两公里,遥远的距离。
现在回去。
白日做梦。
“走啊!”路远哈哈大笑道,“停直腰板……大摇大摆地走回去……”
鲍德温和李约翰面面相觑。
小子,饿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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