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南风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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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咸的序

    我是个特别的人,我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我的身体藏着一匹狼!

    这是我的命!很多事情无法由自己决定。

    命运如此安排,总让我觉得活该。

    每天我上下班,在工作中投入足够的热情。晚上定时给家里报平安,然后躺床上陪女友聊天(用手机),哄她睡觉。周末陪她逛街,吃饭,然后邀请她到我家……

    大多数情况她会很乐意,然后我们在我的床-上享受鱼水之欢……

    我的女友算不得是个绝美的女人,但是长期的艺术熏陶使她由里到外透着一股知性的优雅。这个女人从我遇见她的那一刻起,我就想要她。

    那是一种雄性对雌性最原始的本能反应。

    她的气质又非常吸引我,由于我正处在精力旺盛期,那种感觉异常强烈。

    也在那时我的身体出现某些异变。我不知道那些异变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是青春期的躁动不安,还是我身体的秘密在作祟……

    当然了,我坚持认为那也是我爱她的具体表达。

    我曾经思考“要”和“爱”的区别,虽然我查阅了众多文献,甚至跟我要好的哥们进行过激烈讨论,但是在这里我不想详细论述。

    只是结论必须说,“要”是肉-体需求,“爱”是精神需要,两者辩证而统一。

    这非常符合唯物论辩证法!

    著名的心理学家弗洛伊德早已做出精辟的解析:人是一个受本能愿望支配的低能弱智的生物。

    所以从我遇见她那一刻起我便成了低能弱智的生物。

    低能弱智的我自认为从肉-体多方面满足了她,她精神的世界便能够满足。可惜我错了!无论我如何卖力地讨好她,到最后还是只剩下嘲讽。

    *

    那一刻我的心整个都碎了。

    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我不会发现我难受……

    当她说出“分手”两个字的时候,我不仅感到心碎,还感到愤怒。

    愤怒让我想犯罪,我的狼性被彻底激发。

    我近乎暴力地撕裂她的衣服,那是一件漂亮的连衣裙,时尚而高档,价格应该不菲,但那不是我送的,因为我只是个穷小子。

    还有她的内衣,维多利亚的秘密,我第一次见她穿这样高档的牌子,当然也不是我能够负担的。

    但那时那身衣服除了给人一种强烈的征服欲,别无其他。

    她双拳在我脸上、胸上雨点般的狂轰乱炸,我默默承受着。

    她渐渐放弃了反抗,开始享受,我们在诡异的气氛中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她在我肩膀狠狠咬了一口,鲜血淋漓。然后她抱着我嘤嘤的哭泣,我温柔地抚摸着她光滑的后背,陪她哭泣……

    我知道我或许会进监狱,但我不能做一个懦弱的人。

    爱她,便挽留住她。这是我的原则!

    然后她开口了,她说:“我真的舍不得离开你。”

    她的手划过我的脸颊,目光充满眷恋。

    我心想,她或许回心转意了,被我感动了。

    但……下一刻我却跌落至冰窖之底。

    “可是,我没办法,我必须离开!我走了之后你保重。”

    “不,不……”我拉住她,哭着说:“我真的不能没有你。”

    “可是你给不了我想要的生活,你除了……除了……哎,你空有一身本领却一事无成?你总说付出总有回报,你的回报呢?你越卖力工作越让人瞧不起,你看你那些同学,最不行的都是科长级别了,而你,只有你还是小职员。”

    “平凡人也有平凡人的幸福的,我是真心喜欢你,我会永远爱护你。”

    她冷笑一声继续道:“你别在天真了行不?跟着你我不敢去美容院,不敢下馆子,不敢做头发,甚至连出门打的我都要犹豫。我受够了,我受够了那些……廉价的包包、廉价的鞋、廉价的内衣,我真的受够了!还有那桌上的是什么东西,你真以为那是‘西湖醋鱼’吗?每次看到我都想吐!你穿围裙的样子可笑至极,像个小丑你知不知道。”

    “……”

    有句话说得好,“女人在美食面前永远没有抵抗力。

    当初为了抱得美人归,我在生活的方方面面花了不少功夫,尤其在厨艺上算是小有所成,尤其那道糖醋鱼,可媲美那名驰中外的“西湖醋鱼”。

    我在发呆,不知所措,对浑身失去知觉,那些付出如今看来多么无足轻重。

    你那么不是最爱吃鱼的吗?

    我的女友将我那捉在她手臂的手轻轻剥落,原来我抓得如此无力!

    “这一次就算是我还你的,从今天开始你是你,我是我,以后咱俩两不相欠。最后给你一句忠告:呆在厨房里的男人不会有出息的!”

    不!不!

    我心里在嚎叫,有一种想把整个世界撕碎的冲动……

    她走了,我深爱的人,她叫张小蕾,从那天之后她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无法接受,也难以习惯。

    从那以后我变得无所适从,我的大脑对她的笑魇挥之不去,我的下半身窘迫难言,我不能像《黄金时代》里的王二大肆张扬它,但从小蕾走后它一直坚硬如铁,这是事实!

    从那以后我每天浑浑噩噩,晚上喝酒喝得烂醉如泥。

    以前的我可是滴酒不沾的。

    从那以后我经常思考,爱情到底是什么?

    我要说我不想说但还是必须说,爱情就是个屁!在享受三秒钟爽快过后留下的都是臭气,区别只不过是:够不够响,够不够臭,还有脱不脱裤子!

    所以这几天我一直想干点疯狂的事……

    我的身体可藏了一匹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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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愿您阅读快乐!

    *

    附歌一首,预备唱: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走在无垠的旷野中

    凄厉的北风吹过

    漫漫的黄沙掠过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走在无垠的旷野中

    凄厉的北风吹过

    漫漫的黄沙掠过

    我只有咬着冷冷的牙

    报以两声长啸

    不为别的

    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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