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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我喜欢你用的是我良心
很多人都说,喝酒喝死人。要不是那天我喝到酒水呛着鼻子眼儿往外冒。我真以为,那是戒酒协会为了吓唬人才说的话。
根本分不清哪里疼,脑仁儿疼,手脚冰凉,觉得自己怎么着都难受。
后来实在喝不下,手没握住瓶口,酒瓶子直接砸到脚上。
“真疼。”
不是眼泪,是我喝的实在太多。平日里只要是多喝了水。我也是这种状态。
冷风,加上瞬间清醒,我觉得自己面前的许朗越来越清晰。脸也是慢慢放大数倍。
然后好看的出现在我面前。
酒壮怂人胆,这一点儿我向来是不反对的。
手指肚碰到许朗眉头的时候,和碰到一冰块儿没啥区别,特冷,刺骨,说不上来的疼。
慢慢揉开。
“你还是笑着好看,像动物园儿里的梅花鹿。优雅绅士,好看。”
词穷,但也没错,许朗本人比梅花鹿要好看的多。
如果他不是许朗的话,我会拼命的追他。并且会死乞白赖嫁给他。
爱情,不就是这样。要么你嫁给一个你喜欢的人,要么你就嫁给了一个喜欢你的人,再不济,你嫁给一个大家相互都不太喜欢的人。
手被拨开。但是手指尖儿被牢牢握住。
抽不回来,倒吸凉气,冰冷刺骨感觉更盛。特别奇怪的是,后来,竟然慢慢的好了。
温暖,从手指尖开始升腾起来的温暖,旋转转动,慢慢下移,心脏,也被填满。
感觉特像冬天里,你被冻得睡觉冰冷,但你面前,突然出现了一噼里啪啦炉火正旺的小木屋。那种暖心,是暖到心窝子里的,就算是你日后过了怎样的日子,那种温暖,我相信,念念不敢忘。
“又喝醉了?现在知道醉了,嗯?看你还敢不敢一个人在那种地方喝醉。”
我能感觉出我嘴角扯得疼,没心没肺的傻笑,看着眼前的许朗皱着的眉头早就被我抚平。
眼神依旧犀利,依旧不苟言笑,但在我看来,这比什么秋日风光都好看。
我喜欢你,你在我心中就美成了风景。
“以后要是再敢犯,就让你灌一箱子伏特加,难受死你得了。”
大手在我脸上一哗啦。手指肚有些粗糙,想必是平日握笔姿势问题。
“我喜欢你!”
一阵秋风扫过。头顶上那棵枫树,叶子全部都打着旋儿飘下来,在地上晃悠两下,最终还是尘埃落地。
那快粗糙的老茧在我脸上来回磨砂。
“走吧,我送你回去。”
我看着许朗站起来,我只能看见他的背影。
一到形容许先生的时候,我就词穷。我根本没法去形容一个高大帅气,但又有隐隐的伶仃感的背影,你触碰一下,就会心疼。生怕细枝末节都被敲烂。
“我喜欢你,许朗!”
完全清醒,我也很确定。我决定的事情,即使万劫不复,我也要去试试。
“你为什么要去酒吧。”
我愣了一下,就像我说的他压根儿没听见一样。
脚步迈开,一步步离我远去。
心脏扯得疼,那种疼,是恐惧,怕他走掉,再也回不来。怕他跟别的女人特别鄙视的说那个叫苏以浅的贱人竟然喜欢他。
最怕的,是我一厢情愿,还不自觉。
“因为我想给你最好的技术,我只想服务你。第一次也好,最后一次也好,在我死之前的中间这几百次几千次也好,只能属于你许朗一个人。”
脚步挺住。
街灯拉的他身影老长,他的倒影扑在我面前,正好,头在我脚的位置。
我往后退了几步。即使那是背影,我也舍不得踩下去。
“这么晚了,早点儿回去吧,最近我不需要你!”
冷漠的语气。无情的风,加上飘飞的树叶,似乎只钟情我的脸。树叶边缘刀子一样,割的我脖子都疼。
终于脚步消失不见。
凄冷的护城河边儿,就我一人。
小时候。爷爷吓唬我说,护城河里有很多水鬼在等待命不好的人去当他们的替身。
这样他们就可以从水中解脱出来,投胎也好,还是继续在人间游荡也好,只要魂魄不在水中束缚,那就是一种幸福。
在我十岁的时候,我爷爷就跳了这个护城河。
“放心,以浅。爷爷会在水中和其他水鬼打斗。等你以后走河边儿的话,别的水鬼不敢欺负你,不敢把你拉到水里。幸福活着,以浅!”
当年我爷爷,用尽全部力气,穿过所有看热闹和劝他下来的消防队员的肩头,微笑看着我,说出这番话。
那是,这辈子,最疼我的一个人。他也是高大的个子,不苟言笑,生气时会皱眉。
但他说。要幸福啊,以浅。
我蹲下,抱着酒瓶子哭成孙子。
我不怕水鬼不怕护城河,不怕我爷爷的灵魂在,也不怕我妈妈哥哥每天花费高昂的费用。
我最怕的是,我喜欢的人,抛弃我。
就像我爷爷那样,就像,把我一个人丢在空无一人水边的许朗一样。
脚步声越来越近,稳健。虽然我什么都看不见,但一点儿都不害怕。
停住。
我抱着最大的希望,挂着满脸泪,抬头看。
那双手顺过来,骨肉分明,手指细长,白白净净。
“我送你回去。”
我低头,想控制情绪,但我失控了。
“你走开我要等的人不是你。”
“他不会回来的。他不是会回头的人!”
我冷着脸看他,抹去脸颊上的泪。看着他冷静看我。
“即使不会回来,我也要一直等下去。”
我换了一姿势,坐在凳子上,抱着酒瓶子,边想到许朗想到琉染,边流泪。
其实我,在他走后,就看到新闻上推送的最新头条。
他终于要和那个一票绝杀的女人订婚了。五天以后。
言语坐在我身边儿,我往一边儿挪了下,吸吸鼻子,鼻子眼泪都擦在袖口上。
不说话,也不看我,就这么陪着我。
后来,用衣服将我狠狠裹住,瞪我一眼,“就算是不想活了,也得当个暖死鬼,毕竟地狱太冷了。”
本来我想特有骨气,特把自个儿当成悲剧人物来对待,没想到,大衣里真的很暖和。
虽然和之前那个手指的温暖不同,但足以慰藉伤掉的心。
“我去酒吧处理了些事情,是老板说。你们朝这个方向走来,我怕你出点儿什么事儿,就过来了。”
“他们说,你在酒吧和旁人起了冲突,我一时没忍住,在送张迪去医院的路上,把他另一根儿胳膊也卸了。我想要是没他的话,我兴许今天可以早点儿见到你。”
“其实,我?”
我把头从大衣里拱出来,冷冷看平日那个不怎么说话的言语,竟然一气儿跟我说了这么多,甭管我爱不爱听。
“你喜欢我?”
言语看我,目光柔情,关切到极致。
一下一下,慢的出奇的点头。
我笑了。一滴眼泪掉下来,砸到手背上。
我喜欢的人,不喜欢我,我不喜欢的人,破天荒跟我说了很多话,承认喜欢我。
这,真特么,巨讽刺。
“对不起,我除了许朗,我谁都不喜欢。
“我可以等”
我笑了。下意识停住脚步,看他,“我的第一次给了许朗。”
“我不在乎,你第一次给了谁,我想要的是最后一次。”
路灯下面,他一半在黑暗中,另一半儿在光明处。
表情始终是我不懂的,我没法看清他的内心,甚至我都没法感知他的喜怒哀乐。
“可是我,在乎。”
我继续往前走,他在我后面一直跟着。
不敢回头,怕是一回头,又耽误一个人,所以我走的很快。他在后面跟的也很快。
我兜里的钱不知道什么时候丢了。应该是在酒吧争执的时候丢的,反正没钱坐车就是了。
又拉不下面子去找言语借,只能狠狠心,东倒西歪的往前走。
其实我身体极度透支,喝了太多的酒,吃饭很少,胃一直在翻腾。
但是,身后有那脚步声,随着我脚步的停歇,而停歇。很安心。
我记得,天越来越冷,在一个大楼的时钟上,准确的指着三点的方向。
已经是凌晨三点,距离天亮很快了、
我不知道怎么着才好,心里一直晃着,我想我要尽快走回去,我想我要去见许朗,
歇斯底里来的特突然,我整个人被土崩瓦解。
“你大爷,凭什么,凭什么好的东西都给你,凭什么,给你,你丫只是作为交易。”
在步履匆匆,一脸惊奇看我的人眼里,我活像一个疯子,抱着一酒瓶子,大哭大叫,大喊。
其实,我只是委屈而已。
言语上来扶我,我刻意躲开。然后差点儿一脚踏空摔下楼梯。
他扯住我胳膊,另一只手,拖着我腰,几乎是很快,就将我扶正。
“小心。”
我终于忍不住,转了身,扯着言语衣领,钻他怀里,哭的鼻涕带泪。
我想,要是我的人生中可以有片刻的暂停,那就停在这个这一刻吧,千万别再前进了。
那也是我最丢人的一夜。
后来已经和我成为很亲近关系的言语说,那天晚上我扯着他衣服,抹鼻涕抹眼泪就算了,还嘴里一直嘀咕着许朗的名字。
嘀咕许朗也就算了吧,问题是,我竟然,大声跟言语喊。
“要吃小龙虾,还有烤大腰子,烤韭菜,要吃,就要吃。”
他说那种醉醺醺傲娇挥舞着手的架势,就和这世界欠我八百十万一样。
但,我从来没后悔过,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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