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厨夫

东风十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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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过后,钟尺素依旧在昏睡,云鹤在研磨药材,他昨日上山采了一些接骨草和通筋草,将这些草药磨碎后,敷在钟姐姐身上,就可以为钟姐姐生骨续筋。

    到时候,等钟姐姐一醒来,她就可以活蹦乱跳了。

    一个童子正在院里炖汤药,他拿着小扇子,轻轻的扇着炉火,模样十分认真。

    他其实是一个孤儿,尚在襁褓时,就被鬼医云鹤捡了回来,后来,云鹤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叫沐童。

    此时已近中午,厨房里飘出阵阵香味。

    沐童舔了舔嘴角,好香啊!看来,今天中午又有好吃的了!

    厨房里站着一位黑衣劲装男子,挺拔的背影,古铜色的肌肤,他的衣袖高高撸起,露出雄壮有力的肌肉,一只铮亮的铲子在他手上来回翻转,那架势,一看就是大厨。

    没错,令江湖人士闻风丧胆的叶孤城,此刻正在做饭。

    冷面修罗叶孤城,有一门独门手艺,炒菜!并且,他的水平可媲美宫里的御厨。

    一副冰冷的外表下,却有一颗热爱美食的火热的心。

    话说,这门手艺是如何练就的呢,说来话长,这要从十七年前说起,那时,叶孤城还是一个六岁的孩童。。。

    叶孤城的父母育有七子一女,作为最小的儿子,叶孤城并没有享受所谓的宠爱,相反,因为家境贫寒,多一个孩子,就多一个负担,叶孤城一生下来,就受到父母的埋汰。

    家里的饭菜就那么点,哥哥们又手疾眼快,叶孤城只得吃他们抢剩下的,时日长了,他整个人瘦巴巴的,整天连路都走不稳。

    到了六岁的时候,叶孤城已经瘦的皮包骨头了。

    他父母到底还是有点良心的,他们一合计,这孩子不好养活,干脆,将他送到附近的寺庙里,任他自生自灭了。

    那座寺庙叫红斋寺,寺庙的方丈,将他托付给庙里一位扫地的僧人,他称那僧人为叔叔。

    叔叔平日里喜欢修修花剪剪草,偶尔打扫一下寺庙,或者去庙里的藏经阁看看书,叶孤城则整日跟在叔叔后面,做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尾巴。

    庙里虽是一些素斋素饭,叶孤城却吃的十分香甜。

    转眼过了半年,叶孤城竟然长膘了,他看着自己肚子上的小肥肉,觉得十分新奇,用小手戳了戳,竟然还有弹性,那一瞬间,他露出了人生中的第一个笑容。。。

    时日长了,他发现了叔叔的一个小秘密,叔叔竟然喝酒吃肉,当然,这个秘密还是叔叔故意透漏给他的。

    “小家伙,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我又不算不得庙里的和尚,我只是隐居在此而已!吃点酒喝点肉算什么!”叔叔朝着叶孤城的脑瓜子弹了一下。

    “那。。。那你怎么是光头啊?”小叶孤城磕磕巴巴的说道,他看着叔叔的大光头,满脸都是疑问。

    “小傻瓜,剃光头的就是和尚吗?住在寺庙里的就是出家人吗?你还小,表象与真相有时候差了十万八千里。”叔叔又拍了拍叶孤城的小脑袋瓜。

    “还有,叔叔告诉你,做好事的不一定是好人,做坏事的一定是坏人,世道险恶,人心不古,切莫被表象所迷!哎!算了,我这话太深奥了!你就当叔叔放了个屁吧!”叔叔叹了一口气。

    “听不懂!”小叶孤城露出一个委屈的眼神,

    “没关系,听不懂就算了,不过,你既然知道了叔叔的秘密,总得为叔叔做些什么吧!”叔叔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

    “从明天起,你跟着我去山上捉野味!”

    叔叔简单的一句话,却改变了他的命运。。。

    从那天起,他每天上山捉鸡追兔,野鸡跑的飞快,他不停的加快速度,后来,越跑越快,身子也越来越轻,野兔十分狡猾,他整日里追逐野兔,时日长了,竟能猜出它们的洞穴。

    他的身体也越来越健壮,只觉得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有时,一提气,竟能从地下跳到树上。

    一年之后,叔叔又交给了他一个新任务,烧鸡,烤兔,外带酿酒。

    慢慢的,叶孤城烤的烧鸡越来越好,外焦里嫩,酥香软滑,肥而不腻,咸鲜入味。

    自那以后,叔叔再也不去外面买烧鸡了。。。

    闲暇时间,叔叔还教他练习武艺,除此之外,他还要为叔叔做饭炒菜。

    时日久了,他竟然喜欢上做菜了,果然,习惯是一件可怕的事情,他的厨艺,也一天天突飞猛进!

    等到叶孤城十一岁的时候,叔叔将他赶下山去,说他尘世未了,还有俗缘要还,自此,叶孤城便开始闯荡江湖。

    他十六岁的时候,回过一次红斋寺,叔叔却早已不在寺里了,方丈说他云游四海去了。

    叶孤城最后看了一眼红斋寺,然后,转头向山下走去。。。

    看着满桌的美食佳肴,叶孤城露出一个微不可察的憨笑!

    沐童积极的舀好米饭,然后,他坐在自己的小板凳上,等候开饭。

    话说,沐童一开始是极为讨厌叶孤城的,这家伙不仅插队,还仗势欺人,时时刻刻冷着一张脸,如同面瘫一般,他最讨厌装酷耍帅的男人了。

    但是,自从叶孤城进入厨房,为他们端出一道烧茄子后,沐童对他的印象大为改观。

    不仅如此,叶孤城还主动的劈柴,刷锅,挑水,有活就做,虽不苟言笑,却是个实心眼的人。

    在吃货的眼中,会做美食的都是好人,更何况,沐童被云鹤的厨艺荼毒了太长时间,自从吃了那道烧茄子后,他才懂得什么是美味!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就连鬼医云鹤吃了叶孤城做的饭菜后,也沉默了好久。。。

    自此,每到饭点,鬼医云鹤就盯着叶孤城看两眼,然后,叶孤城就识趣的穿上围裙,掂起勺子,往厨房走去。

    其实,叶大侠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白住就行了,总不能白吃吧!他还是懂得礼义廉耻的!

    酱卤牛肉,粉蒸排骨,清炖狮子头,红烧鸡翅,麻婆豆腐,醋溜白菜,鲫鱼豆腐汤,六菜一汤,荤素搭配,相当完美!

    自从叶孤城开始掌勺后,鬼医云鹤大人的饭量就一天天往上增加。

    白发老婆婆坐在云鹤旁边,她冲叶孤城投去一个赞赏的目光,这小伙子真不赖,又能干,又勤快,又憨厚,脾气也好,可惜是个男娃,若是个女娃,配她家孙子云鹤刚刚好。

    总之,一桌人吃的不亦乐乎,饭后,沐童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有点像小西瓜啊!最近,自己好像越来越能吃了!

    有美食的人生才算圆满啊!想到这里,小家伙露出一脸的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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