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四章 贱癌晚期

律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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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为什么要嘲笑你?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吗?”秦逸看着她,问道。

    云雅面带红晕的看着秦逸,她的眼睛开始上翻,看样子似乎是在回忆着什么。喝醉之后,人的大脑本来就不太好使。所以她会有这样的举动也算正常。不一会,她的嘴角轻扬,然后笑了起来:”嗯,我记起来了。那天,你一个人抱着一瓶女儿红,在街头宿醉。而且是你救了我。”

    那明明已经是四年前的事情,但是那回忆却是那么清晰。因为太过刻苦铭心了。

    那一天是秦逸被赶出家族之后。从小到大自以为已经掌握了一切的他,却在那个时候有心的伸出了一种疲惫感。秦逸是净身出户,没有换洗的衣服,口袋也仅仅只有一些零钱。秦逸将所有的零钱都拿去买酒了。在那个夜幕之下的苏杭街头沦落。

    秦逸家有一种梅子酒,那个秦逸可以喝很多,但是像女儿红这样的,他不到一会的时候意识就已经模糊。

    有时候命运就是如此,它总会在你最合适的时候让你遇上合适的人。对于秦逸来说云雅就是这样的人。那段日子是云雅最得意的日子,无论是商场还是情场,她都有所斩获。在哪一个晚上,她被一群地痞逼到了那条暗不见天日的小巷子中。

    看他们的样子不仅仅只是想要劫财那么简单,似乎还想要劫色。以云雅一个弱女子对抗四五个年轻男子,这确实是有些异想天开的事情。正当那些地痞吹着口哨要开心一下的时候,其中一个混混的脚却踩在了秦逸的身上。

    这也难怪他们,那小巷之中没有任何灯光,加上秦逸还穿着一件黑色的衣服,怎么可能注意的到。

    当一群打算找乐子的年轻人遇到一个不开心的男人。电光火石、擦枪走火在所难免。

    就算是在喝醉的情况下,秦逸还是十分轻松的将那群人全部都打跑了。上演了一场十分成功的一英雄救美。

    云雅念在秦逸一个醉汉不忍心,于是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将他带回去了。

    后来云雅就将秦逸留在了旧时光,让他在哪里工作。渐渐的两个人熟悉了,很快他们就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秦逸也将自己的身世什么的一大堆东西都告诉给云雅听。而云雅也诉说着自己的经历。

    再过不久,秦逸就去了第七营。第二年他回到苏杭的时候,遇上了在秦逸印象中云雅最糟糕的模样。她是一个很注意形象的女子,所以无论什么时候她都会划着淡妆,以最美的一面展现在大众面前。可是在那一段她最灰暗的时光里,她蓬头垢面,甚至连身上的衣服都没有换过。

    云雅这个人很奇怪,她可以跟任何人都聊得来,但是能够让她掏心掏肺倾诉的人却没有几个。秦逸算是一个,于是她就将那一阵子的事情都告诉给秦逸听。

    就是那个男人,他走了。没有留下只言片语,一声不响的离开。

    她无心打理旧时光,于是旧时光很快的就濒临关门的地步。秦逸十分喜欢旧时光这样的经营方式,。于是他就将这一年赚到的一些佣金拿出来用来维持旧时光的生存。旧时光就这样被保留下来。而秦逸也默默的就成为了旧时光的股东!

    所以云雅经常开玩笑叫秦逸秦老板。不过秦逸却从来不在乎这些。

    “云雅,你见过我最糟糕的模样,我同样也见过你的。三年前,当我再一次回到苏杭的时候,当我临走的时候,你跟我说,你再也不会因为他折磨自己。这一切难道你都忘记了吗?”秦逸问道。

    “我记得。可是当我看到他,闻到他身上的哪一种淡淡的味道,我就没有办法控制住自己。我能做到没在他面前失态已经是十分了不起了呢!”说道这里的时候,云雅苦笑了一下。

    “那这一次,他回来是干嘛?只是看看你?仅此而已?”

    云雅没有说话,她的沉默已经诠释了一切。其实有的时候缄默也是一个回答。

    “在我认识的人之中,你算是最为特别的女人,因为生意的缘故,你可以见到人间百态,形形色色的人。你的眼光自然也会很高,有时候我真的很好奇,他到底有什么特别之处,可以让你这么多年了,依然还记得他。”秦逸回答道。

    “你不懂,女人就是这样的。一旦她们认定了的事情,就很难改变过。说道好听点,这个叫专情,说的难听点,这个叫做蠢!”云雅看着窗外那已经渐渐安静下来的街道,心里有着万千思绪。

    “这样子吧,要不要你把店关掉几天。反正现在也是年底了,不如趁着这个机会回老家过年怎么样?”秦逸提议道。

    “算了吧,我现在的心情已经没有那么糟糕了。难怪当初在你最失落的时候,你会选择喝酒,酒确实是一种好东西,几杯酒下去,什么忧愁烦恼的负能量就全部都消失不见了。”云雅看着秦逸那已经空掉的高脚杯,又帮秦逸倒了一点。

    秦逸看着她,没有说话。她嘴上虽然这么说,但是秦逸可以看得出来,云雅并没有表现上那么的开朗,她就是这样一个爱逞强的女人,受了伤,她只会选择一个人躲在角落里****自己的伤口。知道伤口慢慢地愈合!

    上天有时候又是那么的不公平,它既然会让一个人伤害她两次。

    但是我想,这或许并不能怪命运,应该将这一切都算在那个男人身上吧。既然你当初选择了离开,那么又为何等她的伤口好了,又出现在她的面前,然后又那样的离开。

    秦逸也知道,有些时候,他能做的并不多,对于他而言,云雅是他一生的朋友,最好的兄弟。无论何时她都依然在。对于云雅而言,秦逸也是他最好的朋友,最好的闺蜜,无论多么糟糕,他总是会跟着自己一起面对。作为朋友,这已经是他们能做到的最好了。在朋友最失落的时候……聆听。陪着她喝酒。

    内心的伤口,那还是要靠她自己才是。

    “秦逸,有时候我在想。你明明也是一个很优秀的男人,可是我为什么就不会喜欢上你呢?”在他们不知道喝了多少个回合之后,云雅放出了这么一句。

    他们彼此都那么了解,但是他们却难以擦出火花。

    “我想,或许是因为我们太过了解吧。其实很多时候,保持着一些生命感,反而会给人一种无限的遐想,这样才可以激起人心中的猎奇心理。就好比,当我们送礼物给别人的时候,同样的两个礼物,一个是直接将礼物送给别人,而另外一种是给礼物进行包装。我想那个收礼的人或许会更加愿意接受后者。因为精美的包装不但可以体现送礼人的用心,同样也会激起收礼人内心的求知欲望,他会一直猜那里面到底是什么!”秦逸轻轻的抿了一口红酒,然后说道。

    “或许就是这样,他给我的感觉就好像是一个迷一样,越是这样的男人对于像我这样的女人就越是有致命的诱惑力。他越是神秘,就越是致命。而且还有一点,正是因为他给人的是一种高不可攀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感觉,而你是平易近人,一直在我身边。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效果吧!”云雅笑着说道。

    秦逸想了想,后面一点不仅仅是对于女人,对于男人好像也同样是如此。就拿他身边的张玗希姐妹来说,张玗希性格活泼,她在学校有很多的朋友,就属于哪一种随手可以得到的感觉。所以给自己带来的感觉就一般。疯起来的时候就像一个女神经一样。而张玗涵,她端庄高雅,话少,属于那种高高在上的感觉,她像是一个女神,所以秦逸的心理就会喜欢张玗涵多点。

    “我同意你的说法,越是高高在上的难以得到的东西,人们就越是想要去得到,一旦征服了它之后,就会给人一种有内心而生出的自豪感。而对于那些唾手可得,随手都可以得到的东西。人们往往都是趋之若鹜。可要可不要,你说这算不算是贱癌晚期呢!”秦逸嘲笑自己。

    “是,不治之症!你有,我也有。”云雅肯定道。

    两个人又是相视一笑,端起酒杯又喝了起来。

    无论是秦逸还是云雅,他们都不知道那个消失在云雅生命中的男人又为何会再一次的出现。他难道只是过来看看吗?难道他不知道这样给人带来的二次伤害往往比杀了她还要残忍吗?

    谁也不知道为何在这个风雪的夜晚,他会出现在云雅的面前。是带着何等目的而来。但是他却又一次的走了。就像那落在人手上的飘雪一样,一瞬间就消失不见,只剩下了人那被冻伤的双手以及雪化开的水。

    于是在这个让人只想在被窝里暖身子的夜晚,这两个老友在咖啡店里喝酒买醉。他们无话不谈,无酒不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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