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除夕

寄居蟹的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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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坤几乎可以算是落荒而逃,油门踩到底,面对小绾的父母,他心里终是有愧。

    因为心神不宁,也就懒得回郊区的家,好在市区的房子近,开车也就二十来分钟。

    车子停好后,简坤趴在方向盘上,看着小区里有小孩拿着烟花,五颜六色的烟花呲啦啦的绽放,短暂而又美好。

    翻遍了整个屋子,才在冰箱里找出了一袋速冻水饺,也不管有没有过期,先煮了再说。

    凉水点汤的时候,手机响了。也来不及看来电显示,按下接听键,就直接放到了耳边,偏着头夹着手机。

    “猜猜我是谁?”电话那头是个男人的声音,恶作剧般的问出这个幼稚的问题。

    “不说我挂了!”简坤直接冷声回道,此刻他的眼里心里都只有清汤上浮着的水饺,哪里顾得上猜这个?

    “哎,别啊!简坤,你个没良心的,咱们同床共枕那么多年,你丫的居然敢把我给忘了?”电话那头的声音有些哀怨,简坤都可以脑补出那货在电话那头捂着胸口的样子。

    “排骨,你这孙子,给我说人话,少他妈的给我恶心人?爷这正吃年夜饭呢!”简坤毫不客气的回道。

    “跟嫂子一块儿呢?我大侄子呢?”排骨乐呵呵的问道。当初一起当兵的时候,一个宿舍里的人那可都羡慕死简坤这孙子了,不为其他的,就为简坤有个漂亮的女朋友。那家伙,当时可羡慕死他们这帮单身狗了。

    电话里是长时间的静默。从部队回来后,大家联系也少了,后面发生的事,排骨自然不知道。

    “坤子?”排骨疑惑的喊了一声。

    简坤嗯了一声,“这打电话就为给我拜个年?”

    “老子要结婚了!”电话那头的排骨胸膛拍的砰砰响。显然是高兴坏了。

    简坤说了句恭喜,又问:“啥时候办事?一定到!”

    排骨,这外号是因为这家伙才进部队那会儿,个子不高,人又瘦。少不得受人欺负。简坤看不了惯,帮了几回。排骨倒也聪明,一来二去就赖上简坤了。

    “五一!都是节假日,还想着兄弟们都能来,大家好好聚聚呢!”排骨絮絮的说着。

    这一开了话头,又是一番回忆感叹,末了简坤玩笑,“弟妹估计是被鬼遮眼了,否则怎么会看上你呢?”

    排骨有些不服,“坤子,论样貌你是比我帅那么一丢丢,但是论体贴,论细心那你可比不上我。”

    简坤一时不知道该怎么接他的话,私心里觉着自己哪方面都比排骨强上那么一点点。

    才跟叶绾处对象那会,他可是二十四孝男朋友。来回十几站路就为买小绾最爱的奶茶,那时也不像现在有车,挤着公交来回。公交上人多,为了不把奶茶给弄洒了,他把奶茶给护在怀里。

    排骨估计也反应过来自己太过话痨,耽误别人吃年夜饭了。于是又嘱咐了一句,“坤子,我一会儿把时间和地点发你,记得一定要来啊!说起来你也太不够意思了,你跟嫂子,怎么也不通知我们呢?”

    简坤不知道怎么解释,只说自己一定到便挂了电话。

    低头一看才发现碗里的饺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被自己戳成了糊糊状。看着就让人倒胃口。索性倒了,重新盛了一碗。

    手机在桌上震动个不停,连吃都吃不安稳,一拿起来,都是转发的新年祝福,显得毫无诚意。

    手机调成了静音后,有那么一瞬间世界都清净了。

    简坤看着餐厅白色墙壁上挂着三幅油画,居中的是一幅向日葵。那是叶绾挑的。

    简坤在跨年的鞭炮声里不安的睡去,又在鞭炮声里醒来。

    其实说是被吵醒了,不如说是被饿醒了。昨晚的一袋速冻水饺哪里够吃,何况还被他浪费了一小半。

    大年初一的早晨,早点店是没希望了。好在还有肯德基这个洋快餐在,点餐后,简坤挑了个靠窗的位子。

    店里的人很少,难得的安静。这才有空掏出手机,几十条未读短信,几个未接电话。

    其中一通是亮哥打来的,简坤按下了拨号,电话一通就听到亮哥爽朗的笑声,“坤子,在哪呢?”

    “肯德基,吃早饭!”简坤回道。

    亮哥又问,“一个人?”

    见简坤没有回答,于是又抱怨,“早跟你说和我一起回我这过年,咱两也好搭个伴。”

    简坤还没来得及回答,电话那头似乎有争夺的声音,似乎是锋子,“亮哥,你在给坤子打电话吗?也给我说两句呗。我给坤子拜个年,说不定还能讨个红包呢!”

    亮哥似乎是被缠的没办法了,躲回房间里了,才喘息着回,“早知道就也不带这丫回来了,简直一麻烦精啊!”

    简坤轻轻的笑,“锋子怎么在你那?”

    亮哥抱怨,“说是为了躲他的父母,才躲到我这的。你也知道锋子跟咱不一样,都二十大几的人了,还没结婚成家,这过年回去,七大姑八大姨,相亲,定亲啥的还不来一套?”

    他是孤儿,亮哥的父母也过世了。算起来都是孤家寡人。但是锋子不同,这不同还在于,他和亮哥都是穷苦出生,靠自己拼起来的。早年间都吃过苦,看过脸色。锋子不同,那是正正经经的富二代。啥都不做,就能活的轻轻松松,自由自在。

    按理说他们与锋子应该是没有交集的,又或者说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圈子,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但是跟锋子的缘分,简坤记得很清楚。

    那年他去西边自驾游的时候,有一天走在街上,突然就听到有人喊抢劫,出门在外,加上西边又是少数民族聚集的地儿,大多数人那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连简坤也没打算管。

    当时就见一个留着长发的年轻人,从人群里窜了出来,帮着把东西给抢了回来。

    周围的人一阵拍掌叫好,年轻人很是受用的摆了摆手。转身离开的时候经过简坤的边上,简坤就提醒了一句,小心!

    年轻人不明所以,朝着他点了点头。

    简坤后来在小巷子里救下锋子的时候,这家伙被打的蜷缩在地上,抱着脑袋。

    用锋子的话,“救命之恩,本该以身相许的,但是奈何咱性别一样,我又不喜欢男的。所以,坤子哥。你这兄弟我交定了!以后只要能用得着我的地儿,你开口,刀山油锅我要是皱下眉头,那就不是个男人!”

    锋子的话说的豪气云天!

    一来而去,锋子跟大家伙也就慢慢熟络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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