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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六天,弘农城的百姓都提心吊胆的,知道围城的是李傕、郭汜这两个大凶人,生怕城里的官军守不住,一个个都在家焚香祷告,祈求降下神迹以退敌军。
一个很不起眼的小客栈的二楼,墙上不时掉下斑驳的黄土,在地上啪的一下形成一个黄色的圆点,溅点一小圈粉末。
而这种“雅间”走上去喀吱作响的地板上,全是这种一块块的圆形痕迹,榻上、桌上、几上总有一层淡淡的灰,那是城外十几万人走动,扬起的灰尘又被常年的大风所吹造成的。
“小姐,好不突然走到这里来了,我们不会再被抓回去吧?”一个素服打扮的小丫环怯生生的端着一个木盆,里面装的水也是晃荡着一层灰幕。
榻上同样一个粗布衣服装束的女人盈盈站起身来,淡淡的秀眉,脸上未施粉黛——这兵荒马乱的年头加地带还化妆,担心遇不到色狼么?
正是夫君早死,回到长安,结果父亲又被王允所杀的蔡琰。
如云的秀发盘成一个标志着已为人妇的云髻,简单的只插了一只木钗——值钱的东西早就当掉了,这时候,身边又没一个能主事的男人,自然是只出不进,开销象水一样的哗啦啦。
俏丽的容貌,苗条的身形不是一件粗布衣服可以挡得住的。束得紧紧的细腰、高耸的酥胸,笔直的长腿,早就不是当年那个一赌气就推人下水的黄毛丫头,成熟的可以叫人犯罪。
“唉,但愿吧,我只想回到老家圉县去,怎么就这么难呢?难道我蔡琰天生就是一个克死亲人的硬命?”
蔡琰想着自己这生下来的十几年,好象没有几年是开开心心的过的,唯一在洛阳呆了一生中最最快乐的一段日子,有着亲生姐妹一般的黄莺儿相伴,又有个老是惹自己生气的小子斗嘴——可惜后来他从水里上来后就没赢过了。
然后结婚,成家。一年不到那饱读诗书的夫君就因病过世了,娘家人又老是象对扫把星一样的对自己,一气之下自己回到长安,好不容易有了个落脚之处,又亲眼看见自己父亲被王允那个不讲道理的老匹夫所杀……
晶莹的泪珠儿一滴一滴落在木盆里的水中,表面上那浮着一层尤如一条灰色丝绸的沉淀物,被泪水惊得象有了生命一样四散逃开,形成一个又一个圆形窟窿。
“小姐,别难过了,现在衮州牧曹大人是您父亲生前好友,肯定会照顾您的。您又漂亮,学问又好,将来一定会嫁……”
那小丫环絮絮叨叨说着安慰蔡琰的话,也许是平时说人漂亮之后,一定是要加一句嫁个好人家之类的习惯,一没留意差点说顺了嘴。
可是蔡琰天质聪颖,哪会听不出?泪水顿时涌如更厉害了,任小丫头手忙脚乱的劝了半天也没用。
突然,整个城里象疯了一样的大喊起来,楼下的百姓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变得急匆匆的乱跑一气,到处是人撞人,不时夹着一队队长持长枪增援的官军。
蔡琰一惊,用白如霜雪的小手抹了把眼泪,稍稍探出身子,却看不明白出了什么事。
“小姐,我下楼去打听下,您在房间里千万可别出去了,外面可乱得很。”小丫环叮嘱她的语气,倒象是姐姐跟妹妹一般掉了个个。
蔡琰心里一下变得更不安,空荡荡的房间就她一个人,万一旁边客房里住的是个坏人怎么办?又万一来了个贼怎么办?我应该大声呼救吗?可这世上还有什么人会仗义出手救护自己?
这几年的坎坷经历已经流干了她的眼泪,心里原本如山的自负和傲气,就象一块用了三个月的肥皂,剩下渣就不错了。
有时蔡琰恨自己小时候为什么不学点武功,遇上个坏人还有拼一拼的可能,可是现在自己这样子,难道抱着琴去揍人吗?
楼梯上咚咚咚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伴着一连串带着司州口音的骂声,蔡琰嫣然一笑,定然是那破楼梯一踩上去就会落下花粉似的灰尘,迷了人家的眼吧?
小丫环,铛啷一声推开门,跑进来又急急关上,小身板靠在两扇门上抵着,两团初具雏形的小胸脯一阵剧烈的起伏:“小姐,不好了!白波贼杀进城来了!”
一个个装束各异,手里挥舞着弯刀,大声呼号着听不懂的呐喊的骑兵,从东门一路裹胁着掠夺和征服,直向西门方向而来。
无数的百姓惊慌失措的哭喊着四散奔逃,不过除了少数昏了头的倒霉鬼,一头撞在飞驰的马身上丧命外,这些平时连西凉军,都要头疼三分的白波军出奇的没有杀一个人。
大地都在恐惧着抖,不明所以的人还以为是一场小型的地震,隆隆不绝于耳的马蹄声连城外的西凉军都感到了。
这次意外的“招安”,让李乐、韩暹、胡才等人大喜过望。
天子在弘农蒙尘,又体面的救助于他们,加上又是原来的老朋友杨奉出面,他们很快就答应了杨奉的请求,不过还有一个条件。
狮子大开口的条件。
就是要皇帝亲开金口,不仅宣布白波军的合法地位,脱离“土匪”的范畴,还要朝庭加封他们正式的官职。
如果放在以往,回答他们的必定是官军更加猛烈的反扑和围剿。
可是现在不同了,皇帝身边就只两个武将,一堆只会动嘴皮子和歪脑筋的文官,而且最重要的是,没有兵!
这个天赐的好机会,如同长年生活在暗无天日地洞中的人,突然见到一束明媚的阳光,漂流于无人荒岛上的鲁宾逊现一艘完好的船……
一队队的白波军骑士驻足于皇帝下榻的太守府门外,马响鼻声连连,加上大声的各地口音的喧哗,让里面的董承听得心惊肉跳。
会不会是引狼入室了?董承怀着心里最后一丝希望,自己骗自己说,山贼就只有这个素质,和杨奉一起出门迎接。
大门一看,门口排着熙熙攘攘的众贼让董承吓了一跳,这哪里是什么山贼,简直就是一伙半兽人!
你看看那个头顶光光的,脑袋边却留着一溜小辫子的大汉,深陷的眼窝,高挺的鼻梁,这不就是个胡人吗?
身上没有穿任何跟布有关的东西,仅斜围着一只不知什么动物的皮毛,一只伤痕累累的胳膊露在外面,也许是现自己在看他,那胡人还咧开大嘴朝董承一笑,白森森的大牙在阳光下异常刺眼。
董承不自觉的吓得噔噔噔连退了三步,脑中已经在联想此人定是以生人肉为食。
还有一个如和尚一般的光头,一只眼奇大,另一只眼却小得滑稽,两下对比一看,更产生一种让人望而生畏的怯懦。
杨奉把整场的人看了一个遍,心里已经在后悔了,这哪里是什么“军”,倒象一个未开化的野人部落!
极少数人穿的是正式的衣服,更多的人则是用皮毛裹身,还有用树叶的、藤条的,有的全身上下就一个毛皮裤衩,如果说那一大蓬黑乎乎的胸毛能算衣服的话,他就没打赤膊。
手里的武器大多数是弯刀,还有的是草叉之类的农具。拿刀修指甲的、抠鼻屎的、骂脏话的什么人都有。
董承牙齿已经在上下打架,弱弱的拉着杨奉低声问:“将军,这些人……靠得住?”语言中充满了不信任和怀疑。
杨奉大笑着拍拍董承的肩膀,上前迎着最前面的三骑走去,无奈之下,董承也硬着头皮跟上去,把半个身子缩在杨奉身后,万一对方真的生吃人肉,他铁定一把把杨奉推上前去自己转身撒退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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