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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杭州等地市民反映,自来水有股奇怪的味道。虽经环保部门检测自来水各项指标合格,但环保部门随即开始对钱塘江流域的环境调查,调查人员循着钱塘江一路向西。虽未能确定自来水怪味来自何方,却因此破获了浙江首例特大污染环境案。
梅雨后的氤氲笼罩着龙游詹家镇方村村。一条公路依村而建,远远地,一股刺鼻的气味从公路旁的柑桔林和农田飘来。农田边有一间水泥砌成的房子,约10多平方米,看起来很新,没有窗,小木门敞开,房子里没人。走进房子,气味更重了。房内还未粉刷,里面有个新砌的水泥池,深约50厘米,池底痕迹斑驳,水泥池内壁中间埋着一根水管,直径约30厘米,水管一直延伸向外。几百米外的小溪边,水管的另一头盖着枯枝草木。
这间房子是干什么用的?主人是谁?衢州警方由此展开调查,破获了浙江首例特大污染环境案,摧毁了一整条从生产企业到经营企业、运输车主、倾倒点建造者、倾倒人员等涉及污染环境犯罪的利益链条。这也是迄今为止,国内警方破获的各个犯罪环节最完整的环保大案。
水稻枯死鱼虾翻肚
龙游,在浙江省西部,有“四省通衢汇龙游”之称,是浙江东、中部地区连接江西、安徽和福建三省的重要交通枢纽,境内河流属钱塘江水系,主干流衢江就是钱塘江上游,自西向东横贯浙江中部。
环保部门和警方介入调查,很快,警方了解到这间房子的主人姓林,当地人,59岁。
林某说,他建这间房子是为了帮人处理工业化工废液。林某指着房子里的管子说,槽罐车开过来,里面东西通过管子流到沟渠里。
附近的村民说,在大家都忙着播种插秧的时候,其中三户人家的稻田突然一夜枯死,水坑里的小鱼小虾全都翻肚了,天一热,全臭了。
林某交代,他是从一个姓黄的手里接到这个活。
“我是帮他倒那些废液的”,林某说,自己曾是危险物品押运员,跟着一个姓黄的车主把槽罐车里的废液倒掉,每倒一车姓黄的就付给他100元的报酬。
后来他觉得里面有利可图,就在公路边花一万多元承包了一片柑桔林掩人耳目,在里面造了房子,还修了一条小路。
房子刚造好没几天,他想把路压压实,让人拉了一槽罐车化工废液过来,可没想到,梅雨天,绵绵雨水让泥地软绵绵的,车轱辘一下陷进去了。
来回折腾了几次,车子还是无法开到房子跟前,他只好打开槽罐,把里面的废液,就地倒在房子边上的农田和水坑里。
林某倒掉的废液里,到底是什么东西,这么厉害呢?林某说,是草甘膦母液,从桐庐那边一个厂里运来的。
草甘膦疑云
草甘膦是一种除草剂,本身是致癌物,对人体有害。
紧接着,警方了解到,林某说到的姓黄的,是一个从事危化品运输的车主。
黄某以前帮人开运输车,去年和人一起合伙买了3辆运输危化物品的运输车,挂靠到一家物流公司,开始做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的业务。
衢州新禾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禾公司”)雇用了他们,黄某经常从衢州、兰溪等地,运输盐酸、碱等化工产品到桐庐。
黄某交代,他也是从“老板”——新禾公司手里接到的这个生意。
环保部门的检测报告也表明,在龙游方村村的农田、柑桔林水坑里、沟渠里的泥土和水里都含有草甘膦成分。
黄某交代,废液是他从桐庐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帆达公司”)拉来的。
金帆达公司,是一家以生产草甘膦为主的化工企业,行业龙头,国内草甘膦最大生产商之一,年产能达9万吨左右,年产值20多亿元,也是桐庐当地的特大型企业。
黄某说,他去年去金帆达公司送货时,看到有人拉来东西卸货后,又把槽罐车装得满满的拉出去,后来知道拉出去的是草甘膦母液(草甘膦母液是生产草甘膦的副产品,含有1%的草甘膦成分)。
黄某想,每次送货到这,空车回去,也不划算,何不做下这笔业务,赚点外快。他就跟新禾公司副总经理洪某说了这件事,“反正拉出去的车也是空车,正好可以赚点钱”,他提出,中间的利润归新禾公司。
黄某又找到了林某,让他帮着把这些废液处理掉。
这就是说,林某倒掉的让周围农田作物烧死的废液,是从金帆达公司流出去的?
这是真的吗?
公安厅长指示:依法打击公开报道
衢州警方成立专案组,代号510专案。
5月13日,省委常委、公安厅长刘力伟对专案作出重要批示:“彻底查清犯罪事实,依法打击,公开报道。”
警方发现,黄某挂靠的运输单位开的发/票上,运输内容上写的是盐酸与碱,运输地点写的是:桐庐到巨化。
巨化,是衢州当地的一家化工大企业,以生产盐酸为主。巨化都是运盐酸出去,为什么要从桐庐运盐酸过来呢?
巨化集团反馈说,他们并没有从桐庐运输盐酸。
警方还发现,这些从新禾公司内提取的报账运输发/票,后面有粘过的痕迹,“应该是明细清单,但不知怎么的,原本粘在发/票后面的清单全不见了”,龙游县公安局主办民警说。
而盐酸属于易制毒品,运输时,需要有关部门审批,需要在当地禁毒部门进行报备登记。根据黄某挂靠的运输单位资料,警方并没有发现有从桐庐运盐酸到衢州的报备资料,只有从衢州到桐庐盐酸的运输资料。
这是怎么回事?
谁在说谎?
衢州警方去桐庐金帆达公司调查时,“正好”遇到公司生产车间的中层集体辞职。这仅仅是巧合吗?
在2009年之前,大部分生产草甘膦的企业都是将草甘膦母液进行高温处理,制成含10%草甘膦的草甘膦水剂,对外销售。
但2009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与工信部公告1158号》指出:停止批准有效成分含量低于30%的草甘膦水剂登记。
而所有草甘膦母液,因为技术难题,无法形成30%以上的草甘膦水剂。
金帆达公司称,他们有一套自己研发的处理母液的系统,经过这套系统处理过的浓缩母液可以变废为宝,兑成30%以上的草甘膦水剂。金帆达公司研发的这套系统还获得了国家专利。
金帆达公司说,他们让人运出去的就是经过这套系统处理后的透过液。这些透过液其实就是“盐水”,不属于国家规定的工业危险废物。
“他们倾倒的不是我们厂里的,是其他地方拉去的吧?”
那么,谁在说谎?
一号母液罐
专案组在介入调查前,对化工方面的知识也是一窍不通。但警方研究草甘膦生产的原理、流程后发现了问题。
“生产草甘膦时,需要用到盐酸、甲醇等原材料,经过处理后,会产生草甘膦的粉剂,也就是金帆达公司的产品,剩下的还有母液”,专案组到工厂实地暗访调查后发现,金帆达公司把存储母液的称为一号母液罐。
“生产车间有专门的管道,通过卧槽把母液用高压泵增压流入到母液罐内”,但警方前往调查时,金帆达公司内,两根流母液的管道被拆掉了一根。
与此同时,警方从扣押的金帆达公司的财务票据里发现,有一些出库单、过磅单上面,写的是“水剂”,单子上还有黄某等的签字。
新禾公司在开给金帆达公司的发/票上,写的是运费,内容也是“水剂”。
“这里有两个疑点”,办案民警说,一个是根据规定,金帆达公司对外销售的只有浓度在30%以上的草甘膦水剂及粉剂,他们卖的水剂到底是什么东西?另一个疑点是,新禾公司是从金帆达公司进货,即便卖的是草甘膦水剂,新禾公司不仅要付给金帆达公司货款,还要承担运费,但现在新禾公司不但没有付钱,还从金帆达公司收钱。
这里一定有猫腻!
就像打开自来水龙头一样方便
警方对金帆达公司每个生产环节的一线工人进行走访,对母液产出的源头,每根生产管线进行追踪。同时,环保部门也对“金帆达公司”内每个储存点和管线进行成分检测。
最后发现,金帆达生产车间流入一号罐内的母液成分中草甘膦含量,与林某倒在农田里的废液成分一致。
新禾公司副总经理洪某承认,是她从中牵线,把这笔生意介绍给了黄某。黄某一般都是按月结算,把从挂靠单位开来的发/票和每次去金帆达公司拉货的清单一起给他们,进行报销结算。他们再跟金帆达公司结算。
洪某说,她是听到风声后,知道事情严重了,就把那些清单销毁了,没想到还是被查出了破绽。
办案民警说,黄某每次运盐酸到金帆达公司后,就把空车开到1号母液罐边上,“就像打开自来水龙头一样方便,他们在管道上装了两个增压水泵,开关一开,母液就流到槽罐车上了”。槽罐车的一只槽罐,可以装50吨母液。
那么,金帆达公司老总知情吗?
“总经理蒲某是知道的,下属向他汇报过,并且报账的发/票有些是经过他签字的”,民警说,签字后,金帆达公司以承兑汇票的形式付钱给新禾公司。
每个人都赚钱的热门生意
显然,无论从林某,还是金帆达公司来看,这是一笔各个环节、每个人都能获利的“热门生意”。
金帆达以每吨母液100元的处理费用给新禾。而新禾给黄某的价格是60元一吨,中间的差价是40元,中间人洪某自己拿20%的好处,其余归公司。
黄某从去年做这个生意以来至抓获,非法获利30多万元,新禾公司非法获利20多万元。
黄某说,他以前自己也去倒过,什么小溪边,路边,污水管道窨井内。后来生意太好了,忙不过来,就找到林某,他开出的价格则是一车400元。
那些运母液去倾倒的驾驶员和押运员,也可以因此拿到每车100元的辛苦费。
当然,在这条利益链里,收获最大的既得利益者是生产企业——金帆达公司。
在浙江,仅有两家具有处理草甘膦母液资质的企业,但处理成本较高,大约3000元一吨。
2009年2月,国家出台的“不能销售低于30%浓度的草甘膦”后,对生产草甘膦的企业来说,母液处理就成了难题。
一方面,母液要结晶成高于30%浓度的技术很难突破,另一方面,母液再循环处理成本很高——即便是金帆达自己研发的处理系统,每吨大约也要超过2800元。
而叫人拉走废液倾倒掉,每吨才花100元。这些节约下来的钱,就是金帆达公司的利润了。
经统计,自2012年以来,一年多时间里,仅新禾公司从金帆达运出的母液就有98车次,重量达5080吨,倾倒的结果是造成了周边土壤和水流域的环境污染,直接经济损失保守估计是1.5亿元左右。
那么,金帆达公司这一年多来从中又获得了多少非法利润呢?
以每吨100元的价格计算,按倒在衢州境内的5000多吨来算,非法牟利1500多万元。
新安化工也牵涉其中
这起案子,引起了公安部高度重视,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此案作为全国十大污染环境案之一。公安部曾先后两次下发密电,要求对涉及的企业单位犯罪进行专项督办。
就在案件调查中,今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并于6月19日正式实施。
《解释》结合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取证难、鉴定难、认定难等实际问题,对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了新的规定,进一步加大了打击力度,严密了刑事法网。
510专案,也是《解释》出台后的全国首例环保大案。
警方接着调查发现,除了新禾公司,萧山联环化工有限公司、富阳博新化工厂、德清德兴化工物资有限公司都参与到了这一“疯狂”的生意中来。将废液非法倾倒在城市窨井、农田、溪沟和运河内,造成衢江、运河、农田严重污染,倾倒数量高达3.8万余吨。
衢州警方还发现,另一家杭州的上市公司“新安化工”也在列。
这是一家和金帆达在草甘膦生产上平分秋色的行业老大,但就在510案发前,他们正找人联系把草甘膦母液运出去的业务。这家公司随后被杭州警方调查,此案被称为“523专案”。
今年6月21日,“新安股份”发布公告:与本公司有仓储业务的某公司(本公司部分化工产品的中间体仓储该公司)涉嫌环境污染事件正在接受公安部门的调查,本公司下属一工厂与该公司进行仓储业务来往的两名人员就该事件接受公安部门的协助调查。
经调查,新安化工将数万吨废液非法倾倒在京杭大运河、衢州以及山东、江西等地,非法获利数千万元。目前,新安化工一名高管在逃。
截至目前,浙江警方一共抓获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犯罪嫌疑人48人,其中衢州警方抓获23人,杭州湖州等地警方抓获25人。这两起环保大案涉及到的浙江、山西、山东等地,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保守估计达3亿多元。
目前,两起环保大案的案卷已移送到检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