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泪

白月残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读小说 www.duxs.net,最快更新六道神临:诺亚之树最新章节!

    手机阅读更精彩,手机直接访问 M.bqg8.cc

    队伍最右边的一个穿着红色盔甲的战士说道:“我不喜欢浪费时间,你把你们营地里面所有玩家的装备道具全部交出来,我们就会离开,配合一点,谁都不会受伤。”

    虽然是强盗,但是却有一种海盗抢劫的感觉,而且这八成是世界上军纪最严明的劫匪团伙。

    看我没什么反应,队伍中一个穿着青色箭师装备的人站出来说:“兄弟,我们没什么恶意的,只是前几天我们队伍里面有一个刺客被一个魔剑士给杀了,那个刺客是我们团队中唯一一个超过了九十级的玩家。我们也很苦恼啊,所以说,兄弟你能不能给我们一些抚恤金呢?”

    一个被魔剑士击杀的九十级盗贼?像魔剑士这种职业,我是再清楚不过了,六十级以前的魔剑士,可以说就是一个几乎均衡的存在,什么都不擅长。魔法输出不够,物理输出也很低。自身又很脆,防御力低下。但是六十级之后,就完全不一样了。技能方面会更加强大,六十级解锁的道具也是极品中的极品,不仅六十级点出的技能强的离谱,就连之前的五个技能,也会有大幅度的提升。

    当初我是跟黄浩燃他们一起攻略的,四个人同时攻略,我可能就是那个水经验的人。当时我的作用大概就是一个辅助法师,用法术给队里面的人施加增益状态。但是五十级之后,我就改独行了,不是对队伍有什么不满,只是当初觉得自己已经有能力单独攻略游戏副本了。又或者是需要更多的开发点,虽然私人一起攻略很快,又保险,但是没有独行的收益高。

    难道卢瑟岛上面还有别的魔剑士?如果有能够斩杀九十级刺客的魔剑士,那么倒还是挺棘手的。

    青色的箭师说:“要不然,兄弟你能提供关于那个魔剑士的信息也行,据我们的线索来讲,那个魔剑士叫做‘灰白之星’。”

    我眉毛一挑,虽然是虚拟世界,但是脖子上好像还是渗出几滴冷汗。我在脑子里面稍微搜索了一下,虽然世界服人很多,但是不可能有重名的人吧?先不说可能会有系统的通知,再来,世界服的人除非是转换过来的,否则名称都是英文拼成的。如果不是我的连接器上面有特殊的插件,否则,邮件和其他的系统文字都会是英文的。

    我最近有“杀人”吗?啊对,上次去解救夜中刃的时候,我用流光刺干掉了一个箭师。但是那次箭师只有八十多级,而且他也不是刺客啊。

    啊,原来是雷皇。

    这两天与我发生pvp的,而且死在我剑下的,只有雷皇以及那个箭师。而且他的装备也差不多九十级,还是个刺客,几乎满足他们所说的一切条件。

    原来雷皇和这些强盗团伙混在一起了,当初雷皇要是没有单独过来找我的话,可能他们就不会缺少这么一个有力的带队人选。一个九十级的玩家,可要比三个六十级的玩家强上太多了。

    我说:“之前是有见过一个有穿戴着物理魔法双属性装备的玩家,在东部的洞穴里面单刷,你们可以去看看。”

    说完,我又调出一些恢复药水以及一些稍微昂贵的果实道具来,塞到他们的手上,说:“这些,就当做是我们上缴的一些道具,送给你们。”

    那几个六十级的玩家看到那些道具,果实之后,一个个眼睛发亮,这些道具都是我在国服里面,由接近八十级的法师炼成的,那个法师就是葛浩轩,虽然之后我们没有一起攻略,但是我有些时候还是会厚着脸皮去向他要一些道具药水。

    当然了,他们这些六十多级的玩家当然是不可能见过这些高级药水了,当初葛浩轩可是将所有的升级点数全部投入到“药水制作”技能里面,虽然导致后期可能伤害不够,但是人家有道具药水,增加一些伤害可谓轻而易举。

    那个青衣箭师说道:“那么谢谢这位兄弟,我们告辞了。”

    我微笑着对他们鞠了一躬,然后对他们挥手:“那就恕小弟不远送了,同志们慢走啊。”

    在fa里面,有一条潜在规则,就是尽量不伤及他人的性命。因为这是一个被“杀”就会“死”的游戏。

    在他们走远之前,我的注意力都放在视线左下方的小地图上。像这种强盗组织,很有可能会杀个回马枪,将我击杀之后再取走我身上的装备道具,当他们完全从我的小地图上面消失之后,我悬着的心才落在地上。

    之后的事情都很简单,夜中刃和林夕上线之后,我们三人再次去了那个洞穴,并且短期之内将把营地扎在那里,我想先将兑换“逝者的祷告”道具所需的全部素材都入手之后,再离开。而且那个时候,我想我也该到八十一级了。

    我们反复的将洞窟刷了几遍,可惜“狼王的尖牙”掉落率实在是很低。只掉了不到十个,但是“狼王皮毛”倒是掉落了十几个。

    看了看时间表,已经快到十二点了。我和林夕匆匆忙登出之后,准备去机场。虽然只有短短的一个小时,但是省去车程,这点时间足够了。从空间裂缝出来之后,我们急急忙忙过了安检,虽然不知道林夕是怎么将那一套诺亚科技给带上飞机的,但是她确实没有托运行李。但是我那四把刀就必须离开我一阵子了。

    林夕对我说:“走吧,我们安检有特殊贵宾通道,这次的航班是小夜他们家赞助的,可以坐头等舱。”

    夜中刃他们家赞助的,那么那机票就是夜中刃他给我们的喽?那我多出来那几千块钱去哪了?我当初和林夕一共用掉一万三千多元,连接器大概九千多块。剩下午餐,衣服,大概两千多元,那还剩下两千去哪了?那只能是花在机票上了。

    当我向林夕反应这个问题的时候,林夕只是笑了笑,然后说道:“辉耀也是需要零花钱的嘛。”

    果然,我们走了红地毯。享受了一回真正做贵宾的待遇。有专门的接待小组,有各种快捷的通道。我曾经也不是没有坐过头等舱,走过红地毯。

    不过那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了,曾经,我的爷爷掌握着王家的第一柄宝刀——王璃。不知道有多少的名门贵族,想亲眼一睹王家的传世刀法,就算是普普通通削一个苹果,都已经是几乎不可能看到的。

    我现在还记得,爷爷曾经带我去到海外,为曾经的朋友处理了一块很普通的牛肉。当时我只是看见橘色和金色的刀光闪烁了一下,半人大的牛肉块,就分成了只有手指关节大小的成品。而骨架,却还完好的留在那里。

    据说那就是冷凌刀法和露笋刀法的组合后产物,每块几乎可以用来搭积木,大小十分统一。爷爷当时脸色不变,依旧挂着微笑,而且当时他并没有使用王璃。而是用了一柄再普通不过的一柄不锈钢菜刀。

    王家四把刀,被用来干过许多不同的事情。王璃是菜刀,曾经宫殿里面御用厨师的刀具,处理过不计其数的食材。飞云是雕刀,据说以前有一位木雕大师,什么东西只需要看一眼,就能百分百复制到一块普通的木头上。

    泪魁是武器,因为它的特殊属性,所以也被当做匕首使用,被它所刺中的生物,全身的精神会被瞬间撕碎。然后倒地而死。

    仙空,我从来没有听说它被用来做过什么事情。直至今日,它依旧躺在那个木盒子里面。王家四宝刀,没把都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它也不例外,但是,却找不到任何一个适合它的工作了。

    乘务长是一位看上去大概五十岁多的中年男子,气色不是那么好,虽然有些健壮,但是却没什么血色,一张国字脸,梳着短发,非常刚毅的样子。

    当我坐上红色的沙发座椅时,感觉全身的骨头全部都摊了下来。明明只有短短的几步路,但是却着实像是走了好几公里似得。

    林夕问我:“那个,白,你为什么要学习做菜呢?”

    我若无其事的反问道:“你为什么突然问起这个?”

    林夕一边玩着手上亮晶晶的手链,一边回答:“因为一般的厨师,都是为了赚钱谋生才会选择学习做菜。现在的你不需要过多的经济,而且也从来没有在家里面做过饭,由此可见也不是为了自己生活的便利。”

    我叹了口气,我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回答她,因为我现在也想不起来,当初我为什么要练刀。为什么几乎每天都按时按点擦拭它们,似乎是从有记忆开始,我就养成的习惯。或者是,好像它们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

    我深吸一口气,用了一个我认为最合适的理由回答她:“因为我觉得,这可能是我的爷爷,还有我的家人送给我的,为数不多的东西了。”

    我的眼角,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被不知名的液体弄得湿润。我的爷爷,他永远是那么的慈祥。不论我做错什么事,他都只会笑着摸摸我的头,然后一句话都没有多说,给我善后。

    每次他抚摸我的脸颊,我都能清楚地感觉都,他手上常年练习刀法而留下的老茧。虽然咯着脸不好受,但是我却很珍惜这些时光。

    但是,这些回忆都一去不复返了。

    “那个,小梦。”我和林夕的座位是连在一起的,虽然贵宾座的椅子跟沙发一样舒服,但是却可以将我们两个人中间的扶手抬起来。

    “也借我,靠一下好吧。”我没有等她同意,就将自己的头挨在了林夕稚嫩的肩膀上。

    下一秒,我再也忍不住了,开始小声地哭,泪水如瀑布一般倾泻直下,直到我昏睡过去。

    翁梓楷:……

    白月:怎的?

    翁梓楷:你是不是有什么话得和打架说清楚?

    白月:哦哦,对的,之前关于泪魁刀历史那段你们可以当做是平行宇宙,千万不要当真。(笑)

    翁梓楷:不是,我说为什么还没有我们的戏份呐,半个月之前不是说已经开始写关于我们的大纲了吗?

    白月:……你知道,大纲是会改动的……

    翁梓楷:……

    (本章完)

    最快小说阅读 M.bQg8.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