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指鹿为马

白额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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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家村人在此生活已有三百余年,虽然香火不旺,但已传承了十二代人。加之武家有大家族的门阀背景,在敬重祖先的事情上十分讲究,虽然大家生活在困顿之中,条件也十分有限,但营造祠堂却极尽物力,造就了这十里八乡最好的建筑。祠堂坐落在村子的中央,从村子各个位置出发,都能以最快的速度到达这里。

    当刘昂三人到达祠堂时,祠堂里面已经占满了人。乾坤世界的一些文化背景,和中国古代极其相似,都讲究封建礼法的这套道德体系,在祭祖时表现得尤为如此。越是地位高、辈分高、年纪大的人,越站在祠堂的里面,青壮年则站在祠堂的中间位置,女人和孩子们站在靠近门口的位置。全村男女老少基本上分为了这三个梯队,站在祠堂的内部,以一个扇形的队列方式,围绕在武家先祖牌位的周围。

    刘昂站在队伍的外围,透过人群之间的缝隙,看到大厅中央安放着,由碗口粗的松木搭建的木架。那头被骨狼杀死的巨型野猪,正被麻绳捆绑住四肢,倒吊在木架上。村民花了多半天的时间,将野猪表皮上的树脂、泥土、污垢,全部彻底洗净。而野猪那浓密且坚硬的鬃毛,也被村民梳理得整整齐齐,使得野猪整体看起来异常雄壮。

    七八岁的武修朔,用小手拉了一下刘昂的衣袖,抬起一张圆圆的小脸看着刘昂,“大哥,村长爷爷吩咐过了,让我们去最前排观礼。”

    众人听了武修朔的话,自动让开了一条路,让三人从中通过。待三人走入之后,队伍又像回涌的潮水一般,快速将敞开的缝隙填补起来。

    武修阳:“今天是沾了大哥的光,才能站在了队伍的最前排,这回可得把祭礼好好观赏一番。”

    刘昂问道:“祭礼是什么?”

    武修朔拍着小手,“这个我知道,我知道!村子里每次打到两百斤以上的猎物,就会在这里屠宰,然后分给大家吃。”

    武修阳在武修朔头上拍了一巴掌,“你小子休要胡说,这哪里是屠宰,这分明是祭礼。我们武家后人猎到大的猎物,首先要在祠堂祭祀,一则是纪念先祖,表达哀思之情,二则是请求先祖庇护,在以后在狩猎中,能够取得更好的收获……”

    “禁声!”武修阳旁边一个身高一米九的彪形大汉,轻轻吐出两个字,然后就眼观鼻鼻观心,不再言语。

    武修阳和武修朔兄弟俩,看了眼这个满脸布满横肉的大汉,吐了下舌头赶快站好,不敢再继续说话了。刘昂见大家表情肃穆,也收拢了随意笑容,换上一副严肃的面孔,也随武家兄弟站到了一起。

    武家村的祠堂分为内外两个厅,外厅是供大家议事、祭拜的地方,内厅则是用来收纳祭祀道具,以及给村中长老提供休息的场所。

    刘昂等了差不多一炷香的时间,看见从内厅走出来一位慈祥的老者。老者手拄拐杖,颤颤巍巍地向前走着,不时还左摇右晃,感觉就像被风一吹就倒的样子。随着老者的出现,祠堂里面一片安静,就连最细微的交头接耳声也随即停止。

    老者大概花了两分钟的时间,才从内厅走到了祠堂中央的位置,在这过程中村民没有一丝的不耐烦,均表现出一副发自于内心,毕恭毕敬的模样。

    老者终于停下了脚步,但又是咳嗽,又是捶背的,捣鼓了好一会他才张口说话。

    “都怪老朽无能啊,老朽尸位素餐,腆为村长一职,却没能带领着大家过上好日子。前一阵子官府以增收边税为名,抢缴了我们的粮食,村子里面就算彻底断粮了,老朽却束手无策。”

    老者咳嗽了一下,又拿拐杖虚指了一下刘昂,“幸好有这位小哥杀死野猪王,为我们武家村带来急需的食物,这日子恐怕是真的过不下去了。如果真到了那时候,老朽也只能撕破这张老脸,带着全村人去县里讨饭了。今日我等能得以苟活,全赖小哥再造之恩啊……”

    全村的目光都聚焦在刘昂身上,发出了热烈的掌声和喝彩声。

    “真是英雄出少年啊,小哥真是我辈学习之楷模啊!”

    “当日我就在寻找武修阳的队伍里,刚找到武修阳没多久,就听见野猪王被小哥揍得嗷嗷直叫唤,那家伙……声音老响了!整个山都在震啊!震得我头上的树叶子,哗哗的往下落啊!粘的我头发上都是!”

    “可不是咋的,我还亲眼见到小哥揍野猪王呢,好家伙!一拳上去就把野猪王的猪头砸碎了,两脚就踢破了野猪王的肚子,肠子啊,内脏啊,哗哗的流,真是老恶心了,我给你们说,当时我就吐了。”

    “对!对!我可以作证,当时我也在跟前,那内脏的气味老臭了,可叫人受不了了。”

    武家村的村民,在村长的带节奏下,开始了各种花式吹捧。

    大哥!你们要吹也吹得靠谱一点好不好,那巨型野猪此时就在你们面前,全身上下完好如初,只有脖颈下有骨狼的抓伤和咬伤,哪有你们所说的头骨碎裂,肠穿肚烂,下水横流的。

    你们不要睁着眼睛说瞎话好不,演技也不要太浮夸了好伐!

    面对大伙的夸赞,刘昂也不做解释。因为他早先就明确告知了,野猪是骨狼杀死的事实。带自己回村的猎户队伍,肯定会把这一信息传递给村长,绝不会存在因村不知情,而制造出误会。村长既然这么说,想必在这事情的背后,还有一些自己不清楚的深意。

    刘昂不是那种刚刚工作的愣头青,会当着大伙的面,在众目睽睽之下,指责领导一个显而易见的错误。从而再通过这种方式,来表现出自己优越的智障。其实这种行为根本不能叫聪明,完全是十分愚蠢。刘昂深谙国人的处世哲学,在村长表达是自己杀了野猪的时候,刘昂根本没有矢口否认,反而十分配合地,重重点了点头。

    众人议论了一会后,村长举起双臂,将手掌朝下按了按,全祠堂内的人立即安静下来。

    村长又咳嗽了两声,对刘昂说道:“今日邀小哥来此,一是为了感谢小哥为我等寻来食物,二是感谢小哥在野猪的獠牙下,救了我这不成器的孙儿武修阳,老朽在此真是感激不尽。”

    什么?武修阳是村长的孙子?刘昂看了看武修阳那张黝黑而质朴的脸,怎么看都不觉得他是会撒谎的人,武修阳啊武修阳!没想到你小子还隐藏得挺深,你这浓眉大眼的家伙,居然还会是个官三代!

    村长语毕向刘昂鞠了个躬,刘昂赶快上前还礼,马上将村长扶住。在刘昂扶起村长的同时,村长也用他那双干枯的手,紧紧的握住了刘昂。

    “你来的正好,今天的祭礼缺了你可举办不了。”

    还没等刘昂反应过来,村长便中气十足的喊了一声,“礼始!”

    武修阳旁边身高一米九的大汉,闻言走出了队列,对着祖宗牌位恭恭敬敬地行了礼,而后取下了供奉在牌位上方的一把暗黑色的匕首,然后将这把匕首放在了村长的手中。

    村长拉起了刘昂的手,又把匕首转递给了他,“按照我们武家村的传统,祭礼一般都是由捕获到猎物的人来执行的。执行人用这把家传的宝刀,将捕获到的猎物进行分解,然后取出猎物的心头血,来祭祀我们的祖宗。”

    刘昂前世是个资深的宅男,上了大学之后就摒弃了所有的运动,可以说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你就是让他去杀个鱼啊鸡啊,都不太现实。更不要说让他去分解一头,体积比大象小不了多少的巨型野猪了。

    刘昂拿着匕首迟迟没有动作,村长似乎看出了他的窘迫,在他拿刀的手上微微一握,以示对他的鼓励。

    “小哥不必过于担心,这祭礼只是一个仪式而已,你只需拿着匕首在野猪王头上一点,表示行礼之人便是狩猎之人便可。至于之后肢解和取心头血之事,自有专人代劳。”

    既然听到村长这么说,刘昂当下也不再犹豫,按照村长的指示,拿匕首在野猪的头上划了一刀,便准备要结束自己的任务。

    可当匕首尖接触到野猪的头皮时,刘昂却看见在野猪的眼眶上,有一圈不太显眼的牙印。他这才想到,这是当初骨狼在啃咬野猪面部时,留下来的齿印。为什么骨狼要锲而不舍地咬着这个部位呢?再联想到骨狼只有一颗眼球的情况,刘昂若有所思……

    刘昂完成村长交代的任务后,又把匕首递还给了村长。

    “村长爷爷,我有个不情之请,我这人有个特殊的癖好,就是喜欢吃动物的眼球。待会在肢解野猪的时候,希望您能找一个手艺精湛的人来操作。务必要将两只眼睛的所有组织,全部完好无损的拆解下来。”

    村长轻捻颚下的胡须,咧开嘴笑道:“这野猪王是小哥猎来的,莫说是一双眼睛,就是拿走整头野猪也是应该的……至于手艺精湛的分解师,好说,好说……”

    村长边说边接过了刘昂递来的匕首,当村长握住匕首的一瞬间,眼中突然迸发出摄人的精光,紧接着扔掉了手中拐杖,跳跃至倒吊野猪的木架旁,在野猪周围上下翻飞,闪转腾挪,他灵活飘逸的身影,哪有半点刚才老态龙钟的样子。

    而那把没有任何光泽的暗黑色匕首,在上下挥舞的过程中,居然闪现出一道道耀眼的光芒,完全遮挡住了刀刃漆黑的质地。仿佛这把匕首到了村长手中之后,就彻底变换了模样。

    尽管村长在不住的翻腾舞动,但巨型的野猪依旧稳如泰山,它的身体没有发生丝毫的偏移。就连村长运动所产生的气流,甚至连野猪的鬃毛都没有吹动。村长忙碌了一会,野猪虬髯有力的鬃毛,依旧直挺挺的立在那里。

    大约过了五分钟的时间,村长终于停了动作,然后又变回了那个颤颤巍巍的老头。在不住地咳嗽,又不停地擦拭额头上的汗水。此时再看倒吊的野猪,依然没有什么变化。

    这老头该不会是个傻子吧,跟在这跳了半天了,把我们当猴耍呢?

    刘昂觉得自己也是真傻,那野猪的外皮坚硬到何种程度,就是骨狼那超强的咬合力,加上锋利的牙齿,都很难对其造成伤害,更不要说是一把黑乎乎的小破刀了。

    枉自己还巴巴地看着,希望会出现什么奇迹呢。估计这老头应该是个帕金森患者,而且非常热衷于广场舞,所以才会不顾世俗的偏见,在这祠堂里来一段即兴的freestyle。

    村长在刘昂怀疑的目光中,淡然一笑,慢慢悠悠走到巨型野猪前,又轻轻拉了下野猪的尾巴。

    “哗啦~”

    随着尾巴的扯动,野猪的整张外皮从身体上完全脱落,露出了肌肉与脂肪相交的完美**。村长又笑了一下,拿着拐杖在野猪身上一戳,野猪身上的肌肉组织,如同夏日的冰雹一样,一块块争先恐后的落在地上。

    刘昂仔细看去,此堆肉中有头肉、颈肉、梅花、前腿、后腿、前肘、后肘、上下五花、里脊肋条、臀尖猪尾,而且每一块都分割地相当完美,没有粘连任何其它的部位,也没有一丝的浪费,简直就是屠夫教科书式的典范。

    而野猪的内脏,也没有任何的破损,此时还完整地挂在野猪的骨架上。

    接下来的仪式,由那个身高一米九的大汉来完成。只见他摘取了野猪的心脏,从心血管中倒出残留的鲜血,盛放在一个小杯中,而后供奉到祖宗牌位前。

    接着众人对牌位进行跪拜,待到村长喊“礼成”时,众人起身,此次祭礼仪式就算全部完成了。

    刘昂因为是外姓人的缘故,因此不需要跪拜。

    即便是要求他跪拜,此时他也跪拜不了。刘昂现在嘴边大张,双目圆睁,显然还没从村长惊人的表演之中解脱出来。

    村长走到刘昂身边,轻轻拍了拍他的后背,刘昂才勉强恢复了理智。

    “后生郎,不知老朽的手艺是否入得你的法眼啊?”村长一摊手,和善地笑笑,“呵呵,这是你要的东西。”

    刘昂看见在村长手心中,赫然拿着野猪的一对眼球,还有野猪硕大的鼻子。

    刘昂的心情震惊到无以复加,村长还没有揭开野猪的皮,却先从它身体内取出了眼珠和鼻子,这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本领?如果自己与村长作对,会不会被村长分分钟剔成骷髅?

    小小的一个武家村就卧虎藏龙,更不用想天下四大洲有多少英雄能人了,要想自己的小命活得更为长久,必须先要学会夹紧尾巴做人。

    村长讪讪一笑,慈祥得仿佛是邻家大爷,“眼珠子没甚吃头。要知道野猪刨食、找东西,全凭的是这幅鼻子,别看它样子不起眼,可全都是活肉,是野猪身上最美味的精华。这几样东西你且留着,晚上老三媳妇会送些猪头肉来,老朽还藏了一壶百酿春,你到时候且陪老朽喝上几杯。”

    “一切全听村长的吩咐。”

    见识到了村长的厉害,刘昂面对村长的要求,哪还敢说个不字。

    刘昂恭然地施了礼,然后目送着村长离去。

    刘昂心里想着,看来这老头是要在晚上查自己的底了,就不知道编好的说辞,是否能应对得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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