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汉服

健身狂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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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早醒来,曹浩源迷迷糊糊的准备起床,却忽然想起昨天老妈好像是回来了。

    不起了!再睡一会儿!

    喵呜!

    蛋炒饭溜溜达达的跑进了卧室,站在床边叫了几声,曹浩源便循着声儿,将它拎到了床上。

    昨晚睡觉前曹浩源怕它到处乱爬,特意把它关到了笼子里,应该是老妈又给它放出来了。

    蛋炒饭已经对这里熟悉多了,也不像第一天过来那么紧张,变得很是淘气。

    瞧它的肚皮就看得出,老妈应该是喂过它了,不然它早就叫唤起来了。

    吃饱后的蛋炒饭心情很不错,打着呼噜,在床上走了半圈,便窝在了曹浩源的枕边,变成了个围脖。

    歪过头去,轻轻咬了下它的耳朵,蛋炒饭却没生气,只是抖了抖耳朵,眯起眼睛,伸出粉嫩的小舌头,亲昵的舔着他的脸。

    闭起眼睛,蛋炒饭四只软绵绵的小爪子轻轻在他的脑袋上按着,仿佛在给他做按摩,曹浩源总算知道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沉迷撸猫了。

    又赖了会儿床,也睡不着了,他便掏出手机看了起来。

    昨天他也下了那个比利比利的视频网站,给老妈看了那个视频,而他们看的时候,那个视频的播放量已经逼近四十万了。

    老妈对这个视频倒是不知情,她在新加坡的时候,有当地记者想要采访她,但她行程比较紧,就没接受,好像说这个视频在国外也挺火。

    曹浩源还打趣她说她要火了,可老妈却没在意,她对于那个圈子还是不怎么感兴趣的。

    卧室门被敲了敲,老妈推门探头进来看了看。见他醒来了,便笑道:“睡醒就别赖床了,快点起来刷牙洗脸,吃饭了。”

    伸了个懒腰,在床上挥拳蹬腿做了一套早操,曹浩源一个鲤鱼打挺没翻起来,便精神抖擞的起床洗漱了。

    老妈早早起来包了馄饨,刚好用昨晚剩下的鸡汤煮了,鲜香无比,刷牙的时候他就闻着味儿了。

    蛋炒饭嘴馋,老是想往餐桌上爬,曹浩源便将它揣进了睡衣里,软绵绵的很是舒服。

    叮铃铃!

    餐桌上的手机响了起来,老妈在客厅里擦着地板,没听到,曹浩源便给她拿了过去。

    吃着馄饨,耳中却听得老妈在和电话里的人说话。

    “什么?采访?哪里的采访?嗯……嗯……算了吧,我不想接受采访,他们再打电话来你就帮我回绝他们就行……什么?你告诉他们了?你这不是坑我么……算了算了,再说吧!挂了。”

    “怎么了?妈?”曹浩源含糊问道。

    “没什么,说是有省台记者找到团里说要采访我。”张佳慧低头看着手机,皱眉说道。

    门铃声忽然响起,张佳慧起身去开门,曹浩源听得老妈在门口惊讶询问:“呀!你……你找谁?”

    乐乐怯生生的声音传来:“阿姨好,我……我找曹浩源。”

    “哦哦!是吗?快进来,快进来。”听着乐乐软萌的话声,张佳慧的声音也不由放轻了些,她回头朝屋内喊道:“源源,你同学来找你了。”

    “嗯!”曹浩源应了声,头也没抬。

    乐乐都来过多少次了,用不着他迎来送去的。

    排练开始的时候,张佳慧已经去了国外,虽然见过照片,但真人乐乐还是第一次见到,不免有些拘谨。从进屋后就老老实实的坐在沙发上,很是乖巧。

    软萌的小萝莉是老少通吃,男女皆宜的萌物,杀伤力巨大,张佳慧显然对乐乐颇为喜欢。

    从冰箱里给她拿了果汁,张佳慧便坐到了乐乐身旁,和她聊起天来。

    “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杨乐乐。”

    “哦哦,你就是乐乐呀?我听源源说起过你呢!你们组了个乐队是吧?”

    “嗯。”

    “挺好的,女孩子学点乐器也能陶冶下情操。这身衣服是订做的吗?真好看,你和源源一个班吗?”

    “不是的,我比他高一级。”

    “还比他高一级?你是哪一年的?好小啊?”

    “我长不高……”

    “没事儿,他喜欢就行。”

    “啊?”

    ……

    差点说漏嘴,张佳慧赶忙回头喊道:“源源,你同学来你也不过来打个招呼。”

    “嗝!”打了个饱嗝,曹浩源满意的抚着肚皮走了出来,笑呵呵的问道:“来啦?呦!你直接就穿来啦?”

    “啊?是啊……今天不是要正式录了么?”乐乐抱着琴盒,葱嫩的指头拨弄着衣袖,小声说道。

    她今天穿了身素雅的淡绿色汉服,宽大的衣袖和衣裙愈发显得她娇小玲珑。乌黑的长发拢到了脑后,简单编了个小辫,装饰了几朵漂亮的珠花,看上去如同是画中走下来的古代小仕女。

    为了录今天的那首歌,曹浩源专门联系租了几套汉服,那家店离乐乐家比较近,就由她代劳去取了过来。

    “你这身很好看呀!”曹浩源赞叹说道:“只是会不会不方便弹琴?”

    “不会的,我在家试过。”乐乐摇了摇头,她指了指沙发旁的袋子,说道:“你们的我也带来了。”

    “是么?我看看。”曹浩源上前打开袋子,将里面的衣服都拿了出来。

    这家店的口碑不错,衣服质量也很好,针脚细密,洗得干干净净,熨烫得相当平整,像是新的一般。

    他订的是一套交领右衽的白色汉服深衣,蜀锦的外衣上着日月星辰等十二纹章,华美之余又不失潇洒风流,而棉麻的中衣摸上去则绵软无比,既美观又舒适。外衣之下更连足衣、首服、配饰都一应俱全,虽然租金贵了些,但确实专业。

    蛋炒饭从餐厅晃了出来,围着沙发转悠,瞧见乐乐白嫩的脚踝,它便凑过去嗅了嗅。

    “呀!有只猫咪。”乐乐察觉到脚踝被一个冰凉的东西碰了碰,低头一看,却是一只黄白相间的小猫。

    曹浩源是前天从方绿筱那里把蛋炒饭接过来的,昨天又去了黎小黎家,没有排练,这是乐乐第一次看到蛋炒饭。

    “好可爱呀!它叫什么名字?”乐乐伸手将蛋炒饭捧了起来,搂在怀里轻轻抚摸着问道。

    “它叫蛋炒饭。”曹浩源回头瞧了眼穿着绿衣服的乐乐,开玩笑说道:“你这算是撒了点葱花么?”

    乐乐顾不上理他,这会儿她的心思全在蛋炒饭身上。

    衣服摊开在沙发上铺了一片,张佳慧拿起外衣在曹浩源身上比了比,笑道:“挺漂亮的,快换上我看看。”

    抱起衣服,回到卧室里,忙活了半天总算穿齐整了,曹浩源照了照镜子,自己俨然已经变成了一个饱读诗书的翩翩佳公子。

    提袖出来,曹浩源步入客厅,木底麻屐和地板敲击发出磕哒声响。

    听见动静,张佳慧回头看去,不禁眼前一亮。

    汉服向来褒衣博带,尤为凸显男子的洒脱气质,而曹浩源挑的这套是宽广大袖,更是飘逸灵动,上身效果非常棒。

    配饰里有一块模型玉雕配印,一顶幞头,还有个固定束发的巾子。

    幞头是一种包裹头部的沙罗软巾,一般颜色是青黑色,因此也叫乌纱帽,是隋唐男子常见的一种服饰。

    这顶幞头是他专门让店家给他拿的平式的软巾,因为他今天要录的这首歌和唐代有关。

    他没有留长发,但还是可以用巾子扎起幞头来。

    大二那年文艺晚会,系里组织排演话剧,他学了学戴幞头,这么多年过去,都快忘了,试了好几次才戴好。

    幞头会包住头发,因此需要把额头露出来,一般对自己颜值不够自信的人是万万不敢戴的。

    曹浩源倒对于长相并不在乎,直接将本就不多的刘海全部捋了上去,包进了幞头里。

    但未曾想,戴好之后还挺好看。

    曹浩源的眼眶有一点深,不太适合留刘海,那样会显得有些阴暗,但这个世界中的他显然还不懂。加上穿越过来的他压根没一点收拾收拾的想法,过来一个多月了,连次头发都没剪过,就更不会在意发型的区别了。

    但戴上幞头,将头发包起来后,稍显深邃的眼眶就一下被凸显了出来,衬得本就不平的鼻梁愈发高挺,五官一下就立体了起来。

    他本就有四分之一的俄罗斯血统,五官要更接近现代人的审美,只是以前压根不注意打理,现在稍微一收拾,马上变判若两人了。

    看到曹浩源崭新的样子,张佳慧不由得双手一拍,高兴说道:“哎呀!太好看了!我儿子真帅!”

    “基因好,基因好……”曹浩源笑呵呵的说道,这是他头一次穿汉服,感觉还挺新奇。

    门铃忽又响起,曹浩源转身去开门,门外是巴图和陆文松两人。

    “嚯!”瞧见他这打扮,陆文松一挑眉,笑问道:“你这都已经穿上了?”

    “刚换上,你的也到了。”曹浩源笑道。

    陆文松怀里抱着个纸箱,里面放着些团扇、风铎、角梳、把件等小玩意儿,都是他从家里带来的。还有一把宝剑从纸箱缝隙中伸了出来,颤颤巍巍的快要掉出来了。

    伸手接过箱子,曹浩源便往里走去,巴图跟着进来,在后面说道:“今天你家小区外面有记者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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