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节 那个时刻相遇

樊笼13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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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已经是晌午了,在不远处的长安城是一片热闹,无数热气腾腾的人声鼎沸在那座城市里。

    而在城外的乱坟岗里,有的只是咧咧的白骨和不远处时不时出现的野狐和草狼,甚至于一些鸟儿也会过来吃点眼珠子过过嘴瘾。

    特殊的地理环境和不对流的空气,将这里的臭味压着很浓烈,这也是为什么刚刚的几个仆人将人扔了就迫不及待离开的原因。

    在乱坟岗的南面,有一排树,是槐树,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么一句话:槐树处容易看到鬼。不过呢,这里倒是比较潮湿,特别是在槐树四周,如果是叶檀看到的话,肯定知道这里面附近肯定是因为有水脉的结果,可是呢,在古人的眼里,这就是地狱的眼泪啊。

    槐树最粗的都有一人抱了,而在槐树的不远处则是野花野草成堆,狗尾巴草到处都是,很多地方的不过才巴掌长短,上面缀着的穗子很小,可是这里的却足足有一人那么高,而且上面的穗子极大,看着有点像是稻穗一样,而其他的各种野菜也很多,什么牛舌头,跑耳朵等很多,只是这里的东西就算是再好,谁敢吃啊?

    都说死人多的地方必有怨气,这句话是有道理的,只是这种怨气是古人的理解,如果放在现在的话,可能会用磁场和某些金属元素过多来解释的,一个地方本来一些东西很少,突然变多的话,肯定会有一些奇怪的事发生,这是天道也是客观规律,不以人的意志力为转移。

    可是此时的小姑娘却没有心思想这个,从小就吃不饱饭还受欺负的她,性格里的东西更多的不是安静和祥和,而是自卑和自傲,不过呢,她就算是再聪慧,在这个时代里也没有大的发展,毕竟这个世界上武则天只有一个,前期也只是靠着男人才上去的。

    这些年,她小心翼翼地生活,可最后还是出事了。

    她不喜欢自己的娘赵灵儿,不是因为她没本事连累自己受欺负,而是因为她明明知道如果自己有孩子的话,就会将命丢掉,却还是选择了这条路,所以,她就出生了。

    从小在大家族里长大,吃饭什么的都很差,和普通的仆役差不多,有的时候这种身份不仅没有让她得到一点好处,反而多了几分累赘,所以,她不喜欢这样的生活。可惜,她没有别的选择,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她情愿不生活在这里,不出生。

    可是一直到此刻,等到她爬到乱坟岗上,看到下面坑里的那个布袋蠕动的情景,却忽然发现自己对于赵灵儿这个娘亲的依赖是多么的严重,以前不管自己做什么,都似乎有个人可以埋怨,有的时候有个人给你埋怨也是好事,说明你有在乎的人,可是此时的她却发现自己一下子都没有了一切了。

    布袋四周都是各种破旧的衣衫,有的材质还不错,一看就是绸缎做的,更多的却是累累白骨和蛆虫在蠕动,她不觉得害怕,只是觉得可笑,母亲努力很多年,最后还是落到如此下场。她知道母亲一直都想要让崔兆帮自己一点忙,让自己可以回老家看看,可惜这么一点要求,崔兆都没有满足她,为了一个侍妾弄这些事,不是个笑话吗?

    她不想下去,她觉得这样子挺好,因为如此一来,母亲也就不用再受罪了。

    她不是觉得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恶心,而是觉得母亲的要求就是最大的野心,有点可笑,可笑的东西和尸骨放在一起,不是最大的乐趣吗?

    她是如此想的,于是就站在那里,顶着烈阳,看着那个蠕动的布袋,像是在哭喊,又像是一丝哀求,只是她的眼神如刀,又如木头石头一般,看不出生命的迹象。

    这里的鸟儿也不多,但是声音极为的惨烈,让人听了之后就仿佛看到了鬼一样,她不说话,不动,不静,过去看的那些佛经和道经,她都认为是扯淡,此时却发现,不是扯淡,而是真的残酷。在这样的世界里,残酷的事,可以让你去相信佛道,因为它们编织的谎言里有一丝喜悦的东西。

    一点点的汗珠从她的额头上流下来,慢慢地摔在脚边的一块破碎的玉佩上,她感觉自己就像是那块玉一样,明明是个不错的雕琢,却最后只能落到一个可悲的下场。

    很快,不知道是这里的口气太臭了还是因为其他的原因,布袋子不动了。

    就像是个信号,袋子不动了,她反而觉得有点害怕,忽然从坑上面跳下来,然后滚了很多圈,惊起了无数的蚊虫,她却不管,连爬带跑的来到了布袋前面,赶紧将口子打开,却看到了母亲已经没有了气息了,只有几只恶心的苍蝇落在她光滑的鼻子上。

    闻到了母亲的味道,让她不知道为什么,内心深处对所有的人都充满了恨意。

    这种恨意不是一种良好的药,反而像是剧烈的毒一般,让她将布袋的口子扎好,然后用这里的布条编织了一条绳子,将母亲的尸体拖离了这里,从正面肯定是不能上去的,他就从侧面,反正下面有一个很长的类似河沟一样的地方。

    等到她全身没有力气的时候,一个不大的土包就出现了,她花费了一天的时间才将一个坑挖好,既然自己做不了什么其他的,她就打算将母亲的尸体存好,也许某一天就可以挖出来换个好一个点的地方,到时候给她的墓碑前种植一朵梅花,她喜欢那个,总说梅花时节虽然更多寒冷,却可以让人体会到什么叫做生活不息。

    这里没有梅花,她就用一株野草代替,然后看了四周,阳光已经不见了,只有夜幕下阵阵虫鸣和浓烈的饥饿提醒她,应该离开了。

    从下面爬上来的时候,感觉到脚上有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在动,一把抓住之后才发现是个蚂蚱,捏在小手里,放入口中,慢慢地咀嚼,没有尝出味道,却感觉到了苦涩。

    她看了一眼,这里,然后转身就走,这里是一刻都不能待下去了。

    之前郑氏的话,她是听到的,所以她知道自己不能回去,可是此时的自己身无长物,就连一文钱也没有,所以当她走到半路的时候,晕乎乎地就找了一个草堆入睡了。

    清晨是被一阵稚嫩的声音吵醒的,虽然一天一夜没吃饭,她只是在草丛里找了一些野草吃了几口,却看到了一群人朝自己走来。

    在最前面的是两个侍卫,两人虽然都是普普通通的衣服,可是眼神凶狠的多,这样的人在很多年前的时候,她看到过,是来找崔兆的,而在两人之后,则是两个小孩子,一个很活泼,另外一个则是很沉稳的样子,很活泼的那个手里拿着一个网兜,而另外一个则是指着四周的野草说着什么,这些东西,她听不懂。

    她知道这些人不是崔家的人,可是她不敢动,有的时候,勋贵的想法或者爱好很奇怪的,可能会直接射杀自己。

    她刚要转身离开,却不小心碰到了地上的树枝,引起了那两个侍卫的注意。

    “谁?”其中一个侍卫手里的刀都抽出来了,有点凶神恶煞地问道,另外一个则是很直接地跑过来了,看到一个乞丐模样的她,不由得冷声道,“什么人?”

    来人是谁呢,当然是叶檀和李承乾了。

    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呢,是因为叶檀忽然想起了一个事,就是贞观二年的时候,天下大旱的事,这个可不是什么一点点的旱情,而是几乎天下都旱完了,所以,他找了一个借口就将李承乾拐带出来了,虽然他是太子,而且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可是内心还是很开心的,只是对于吃蝗虫这样的事,他表示不太能接受。

    李承乾皱了皱眉头,没有说话,明显是个小乞丐啊,而叶檀则发现了这个小乞丐的不同,手下你是个女的,其次就是虽然侍卫的刀都抽出来了,对方却似乎不害怕,不仅如此,反而有点期待的感觉。

    他走到三人的面前,看着她,问了一句话,这句话也是后来成为了这个小姑娘和他之间不能放弃的纠葛。

    “吃了吗?饿不饿,我这里有吃的。”

    她本来以为这人来了之后会对自己进行羞辱,甚至于直接找人射杀自己,因为她当初看到过崔程远和崔千里干过,可是对方的话却像是一个关心的人的声音,愣了一下,随即还以为人家只是故意惺惺作态呢,不满地转头过去。

    “咕隆……”

    有的时候,人的肚子比人真诚。她刚转头,肚子就叫起来了,她以前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害臊,可是此时却感觉到了。

    “呵呵。”李承乾倒是没心没肺地笑了起来了,让她更加尴尬。

    “杜军,你将她带去洗洗,就算是饿了,也得干净一点。”叶檀的话,让她颤抖了一下,自己可是女孩子,你让一个男人带自己去洗澡,那岂不是会被看光了?

    那个侍卫刚要过去,没有想到那个小乞丐竟然忽然转身就要跑,他愣了一下,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有好处的事啊,刚要去追,却被叶檀拦住了,“算了,随她去吧。”

    李承乾张了张嘴,没有继续说话,他现在还有其他的问题要问呢。

    “哥哥,为什么要吃蝗虫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