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醋意

悍纸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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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年可以改变很多事情,也有很多事情不会改变。

    对于林碧瑾来说,十多年前父母相继去世,而作为神剑山庄逃妻,她竟不得回家为父母送终,这是她一生中最大的憾事。三十年来,除了偶尔行走江湖,除暴安良,林碧瑾大部分的时间都在与世隔绝之的深山之中修炼剑术。

    数年之前,韩楚天成为了神剑山庄的当家人,而三十年前曾经在试剑大会上昙花一现的林碧瑾早已无人记得。三十年隐居般的生活,让林碧瑾和金瞳一样,早已被世人所淡忘。

    又是一年八月八,去年自己已能和他打成平手,今年或许便可以胜他一筹了吧!可也是,自己如今正当盛年,剑术和身体状态都处在人生的巅峰状态,而他虽仍是满头乌发,但终究是老了吧?

    不知为何,想到“老不以筋骨为能”这句话,林碧瑾总觉得有一种莫名心酸。

    望着平静的溪水中倒映出的如花丽颜,三十年的岁月洗去了这张脸庞上曾经的稚嫩,却并未留下沧桑的痕迹。望着水中成熟而美丽的女子,林碧瑾却突然想起了不知从哪里听来的诗句:问花花不语,为谁落,为谁开?

    将手中的花枝掷向水面,击碎了那如画的倒影。也驱散了心中莫名的多愁善感,无论练就何等强悍的剑法,女子的心终究难以如长剑般冰冷坚硬。

    林碧瑾展开神行术,将方才的山间小溪远远的抛在了后面,任由劲风吹散满头的青丝,也吹干了面颊上不知何时流下的水痕。既然三十年前便已作出了抉择,那就让它过去吧!自己孑然一身尚需顾及先祖名声,他在妖界必是了不得的大人物吧!要顾及的只怕百倍于自己。这样的结局对两人来说都是最好,便让自己做那个绝情绝义的坏人吧!只是心中为何隐隐作痛?

    就是这里了,三十年前那座二人暂居的小山谷,那个山洞还是老样子。眼前又浮现出了两个舞剑的身影,如同成双成对的蝴蝶一般,在山谷中翩迁飞舞。

    林碧瑾闭上眼睛平复了下情绪,又慢慢的睁开。

    咦!这不是幻觉!

    竟然真的有人在下面比剑!

    也是在当年金瞳和她比武试剑的那片林间空地上,也是一男一女,二人各持长剑,比斗正酣。那男子身穿黄色道袍,面色苍老,须发乌黑,长剑的招式林碧瑾也十分熟悉,正是猿魔剑法,却不是金瞳是谁?与金瞳对剑的是一个十七八岁的绿衫少女,使的竟然也是凌天剑法。关键是这女孩长得实在是太妖太媚了,虽然她眉正神情,并无任何烟视媚行之举;然而举手投足,眉梢眼角却都自然而然的散发出无尽的媚意。

    林碧瑾大怒:这个老混蛋,从哪里找来的这么妖艳的小姑娘来?不行!这小姑娘使的也是我本门剑法,跟我神剑山庄必有渊源,我得上前提醒,不能让她上了这个老妖怪的当。

    当然,林碧瑾的心中更多的是不服气。这小狐狸精虽然狐媚无比,但剑法实在是不怎么样嘛!我在这年纪都已经练成高阶凌天剑法了,她这初阶还使得颇为稚嫩,虽然,有几个地方确实可圈可点。就这样二人居然能打成平手,显然是金瞳又故意压低了修为。

    哼!金瞳啊金瞳,你这眼光越来越不怎么样了啊!不就是有副好皮囊吗?你这是,嫌弃我老了?林碧瑾觉得心中有些酸酸的东西被打破了。

    这少女自然是苏媚了,那日苏媚与金瞳各自乘着滑翔翼从玉笔峰上飞下,乘着风便向这无名小谷的方向滑翔。初时十分顺利,金瞳兴高采烈,兴奋的大呼小叫,苏媚也难得的体验了一把地球上从没体验过的自驾飞行。

    只是这滑翔翼终究是组装好就直接载人试飞,根本没有经过什么风动模拟实验之类的,所以还是出了问题。可能是传动装置出了故障,苏媚的滑翔翼飞到中途方向舵便失灵了,苏媚直直的朝着一处山壁撞去。眼看就要撞上山壁的坚石,忽的一股大力传来,苏媚连着滑翔翼一起向上拔高了数十丈,从顶部越过了山壁。自然是金瞳见苏媚遇险,弃了滑翔翼,使出鹰族的飞行神通前来相救。

    其后金瞳便充当牵引机,在前面引导方向,苏媚依旧乘着滑翔翼,向着目的地飞去。其实两地相隔并不远,虽然这滑翔翼的速度跟苏媚坐过的飞机比不了,但一个时辰左右的飞行之后,二人(妖)还是到达了目的地。

    据金瞳所说,这还是因为带了苏媚的缘故,以前他从玉笔峰飞到这里根本要不了一个时辰。当然,使用工具让普通人也能在天上飞翔,和使用神通完全是两回事。金瞳检查了苏媚那架滑翔翼,很快便找出了问题所在,据他说下次改进之后必定不会再出问题了。

    苏媚和金瞳二人此来自然不是单纯的想要试验滑翔翼,前面也讲过,二人想出了一个计划,来解决苏媚和李劲人妖不能相恋的难题。这计划说来其实很简单,便是两个字:做人。

    人与妖为什么不能结合?就是因为二族多年来势成水火,互相敌视,且结下了血仇无数。因此,人和妖只要一见面,那便是不死不休的结局。虽然有一些妖奸或者人奸,但那都是些出卖种族的无耻之徒,苏媚便亲手诛杀过一个妖奸。

    因此,人和妖想要相恋甚至结为夫妻,难度不是一般的大,首先二人心中难免会有一些障碍,因为人和妖从来都是视对方为异类的,想一想狼和羊恋爱结婚,这怎么都让人觉得不可接受。至于二者结合后还要承受人妖两方民间的诘难和非议,那更是可想而知。

    而苏媚的情况就有些特殊,首先她是从妖族最强大部落联盟首领的后寨里逃出来的,因此在连云山脉以西的妖族区域她是根本呆不下去的。

    那么即便不是为了李劲,她也需要一个人族的身份。当然,从此隐居山林,隐姓埋名也可以。但是李劲虽强自压抑,但对她的爱意确是越来越深,越来越明显,明显到金瞳都能一眼看穿了,这说明他根本就压抑不了多久了。苏媚也觉得自己越来越无法拒绝李劲,但若是到时李劲再次跟自己求婚,自己怎么回答?还能狠下心来拒绝么?还能忍心看着他伤心么?

    金瞳的计划虽是冒险,但与其这样提心吊胆的担心随时暴露身份,不如行险一搏。苏媚觉得以自己的九转神功,加上金瞳传授的妖气敛息术,成功的希望很大。

    这计划说起来十分简单,就是让苏媚以人类的身份,在人类修真界中闯出些名堂来,获得人类的认可,成为公认的女剑仙。然后再向李劲坦白自己是妖族的事实。

    到那时,苏媚至少证明了自己除了种族有些不同,确实是一个行侠仗义的剑仙。到时即便李劲仍然不能接受,至少从善恶上无法指摘苏媚了。而苏媚也算尽力拯救自己的感情了,对自己也算有了交代,若是最终仍是不能修成正果,也只能怪天意弄人。

    当然,金瞳虽说信心满满,但还是怕出什么纰漏,那可是事关生死,毕竟苏媚这小姑娘自己看着还是挺顺眼的。于是,他便想到了自己的老“对手”林碧瑾。林碧瑾跟自己比了三十年的剑,可是从来没有邀过帮手来伏击自己。况且自己和她都互相救过对方的命,多少有点香火情吧。

    因此,金瞳觉得,即使林碧瑾发现了苏媚妖族的身份,多半会看在他的面上,不至于骤下杀手。这才有了今天这一幕,而且金瞳心中还有些小小的期待。苏媚若是和李劲真的能终成眷属,那么我……

    金瞳想到甜蜜处,面上的表情真是说不出的甜蜜幸福,充满了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但是看在林碧瑾眼里,这笑容就可恶至极了,恨不得上去真的一剑刺死他算了。这算是有了新人便忘了旧人么?这厮跟我在一起时何尝有过这种又甜蜜又幸福的笑容?

    她却忘了,她自从知道金瞳的身份之后,跟金瞳一见面便是拔剑相斗。金瞳见到她绷着张脸,表情严肃,又如何敢跟她嬉皮笑脸呢?这不是显得不够严肃庄重么?

    想到便做,林碧瑾也不掩饰行藏,几个纵跃便到了二人斗剑之处,一剑如同天外流行,直直的向金瞳刺去。

    这三十年,林碧瑾可说是心无旁骛,专修剑道,剑术上的进步比起金瞳还大,若纯以剑术上的修为论,甚至已经超过了金瞳。这一剑的威势可想而知。

    当林碧瑾纵出,金瞳便看见了,此时不便再与苏媚打什么眼色。便作出大惊失色的表情,一面向后急跃,一面也是一剑直刺,使个缠字诀,堪堪缠住了林碧瑾雷霆万钧的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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