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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熹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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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防盗章哈~订阅比例不满60%的72小时后才能看到该章内容  谢齐天跟在纪律身边多年, 自然认识侯一笙。他走过去,打了个招呼:“侯律师。”

    侯一笙看了他一眼:“谢警官。”又看了旁边的金子龙一眼。

    常非咽下口中的蛋糕,忙说:“不好意思两位警官, 呃——”

    他看了看侯一笙, 又说:“要不我们换张桌子……”

    “不用。”

    “不用了,常律师。”

    前一句是侯一笙说的,后一句是谢齐天说的。

    “不用麻烦,”谢齐天笑了笑,“两位律师若不介意,我们就坐在这里聊几句吧。”

    常非又看了看侯一笙, 恰好对上他看过来的目光,接着便看到他往里坐了坐, 空出外面的座位留给他。

    常非把咖啡和蛋糕一移, 坐到了侯一笙旁边。谢齐天和金子龙在对面坐下。

    “常律师, ”谢齐天打开手中的本子,拿出两张照片放到桌上, 推到常非面前,问,“你知道简为源左腿脚踝内侧有个红色文身吗?”

    常非顺着谢齐天的手,看向那两张照片。

    一张照片上是一个尸块,尸块上有个红色印记, 但是看不清是什么。还有一张照片上是那红色印记的放大——极具艺术美感的“M1”仿佛要冲破照片, 飞出来。

    常非蹙了蹙眉, 摇了摇:“没有。”

    话落后, 他补充了一句:“他左腿脚踝内侧没有文身。”

    金子龙在本子上快速记下,谢齐天再次确认:“你确定没有?”

    “确定。”常非说,“我刚认识他那会儿,他穿了一条露脚踝的裤子,两条腿的脚踝那,都没有任何文身。”

    谢齐天说:“常律师你2月3日和4日在外地,有没有可能文身是这两天内简为源去纹的?”

    常非依旧摇了摇头:“应该不是。为源他……他是一个很爱分享很爱撒娇的人,如果他纹了文身,肯定会开心地告诉我,但那两天,他提都没提。”

    侯一笙却敏锐地从谢齐天这话中听出了什么,冷静问了一句:“你们鉴定出这文身是最近才纹上的?”

    谢齐天:“侯律师厉害。”

    侯一笙右手在桌面上扣了扣,声音低了几分,问:“死后?”

    常非一惊,看向谢齐天。

    谢齐天苦笑了一下,心说,不愧是纪队的兄弟,和纪队想法一样……

    侯一笙从谢齐天的表情中就看出了什么,点了下头,说:“常非记忆力很好,既然他说2月3日前简为源左腿脚踝内侧没有文身,那就是没有。现在你们警方怀疑他是死后被纹上的……那最大可能是凶手吧?”

    常非喃喃道:“凶手有文身技术……”

    既然说到这里了,侯一笙许多时候也不算个“外人”,谢齐天便直接问道:“常律师,你知道简为源有没有得罪过什么人吗?无论是工作上,亦或是感情上……那人可能拥有文身技术。”

    常非蹙了蹙眉,仔细回忆了一番,然后说:“我不太清楚……”

    “工作上我听他偶尔说起过一些,他和他的同事们都相处得不错。至于感情……我们还没谈论过感情史。”常非苦笑了一下,“谢警官你也知道,我们在一起还不过一个月……”

    谢齐天点了下头,收回照片:“行,那请常律师手机继续保持通畅。”

    ---

    “简为源的同事朋友都说没注意到他的左腿脚踝内侧有文身。他公司有个人和简为源关系挺好,这人说简为源如果纹了文身,肯定会喜滋滋地分享出来,但他从未听简为源提过。”老于擦了擦额头跑出来的汗,对电话中的纪律说。

    纪律“嗯”了一声,又听到老于说:“但是竞争电梯广告这事就有意思了。两家公司当时参与竞争的人都认为,对方抄袭了他们的点子。”

    “嗯?”纪律说,“抄袭?”

    “新起点广告公司先拿出了方案,当时这方案一放出,金盛那边的陈明勇就‘刷’地站了起来。众人不明所以,直到轮到金盛时,众人才发现,这两家公司给出的方案几乎一模一样。”老于说,“不过几乎一模一样,但也有差别,新起点给的方案更为高明。”

    纪律:“于是陈明勇就扬言要弄死简为源?”

    老于:“嗯,陈明勇很生气,据说当时脸色阴沉得可怕。连他自己公司的同事都觉得如果当时不是他们拉住了他,他怕是真会打死简为源。”

    “陈明勇作案动机很明显。”老于又说,“我现在正在去他家,他今天请假了,等找到他,我立即把他押回来。”

    纪律挂了电话后,回头喊了已经回来的谢齐天进来,问:“高彬监视得如何?”

    常非今日就在一鸣律所,中午谢齐天还出去见了他一面,其他时候也有侯一笙在关注。而纪律也刚和侯一笙通过电话。

    “高彬昨晚就呆在他的宠物诊所,今日诊所照常营业,除了中午吃饭时出去外,他一直都在诊所,没异样。”谢齐天说。

    “去的哪家店吃?”纪律抬了抬眼皮,问。

    谢齐天是个细心的人,这种小细节他也记下了,于是很快就答道:“姐姐的便当。双景路上一家日式便当。”

    纪律点了下头,沉声说:“重点盯着高彬,把他的资料给我调出来。”

    谢齐天应了一声,还是有疑惑:“纪队怀疑高彬?可是调查显示,高彬并没有文身技术。”

    “你别忘了,凶手切割尸体的手法很专业。”纪律冷静地说,“高彬是个兽医,学过解剖。”

    谢齐天点点头:“我立即去调出高彬的资料。”

    公安局查一个人的资料,还是很快的。于是几分钟后,谢齐天十分有效率地拿着资料回来了。

    “高彬,男,31岁,花城西山区下里村人,硕士。花城大学临床医学毕业,毕业后在花城医院呆了半年,之后离开医院,进了爱心宠物医院,一年后离开爱心宠物医院,自己开了一家宠物诊所,直到现在。”谢齐天说,“父母离异,他跟着父亲。但他父亲已于六年前去世。”

    “六年前……”纪律沉吟了一会儿,问,“死因是什么?”

    纪律也只是随口一问,并没有真的认为这短短几分钟谢齐天连死因都查到了。没想到,谢齐天毫不迟疑地说:“火灾。”

    话落,谢齐天把手上的平板电脑递到纪律面前,说:“烧死高彬父亲的这场大火挺大,当时轰动了他们村,上了新闻。我刚在网上一搜,就搜到了。”

    电脑屏幕上出现的是花城媒体的一个报道,上面详细叙述了下里村的火灾。正如谢齐天所言,火灾挺大,但是被烧死的唯有一人,正是高彬的父亲高罗。

    思考不过一秒,纪律就抄起桌上的手机,对谢齐天说:“你带人去询问高彬的大学、研究生同学,以及他辞职的那家医院和宠物医院。问清楚他人际关系如何,为什么辞职,学生时期和工作时有没有异常行为,问清楚了告诉我——对了,再去把宋不羁的手机取出来,还给他,让他去门口等我。”

    谢齐天一一应下,看着纪律往外走的姿势,问:“纪队,你去哪?”

    “下里村。”

    下里村位于花城市西山区的一个乡下,平常开车过去要两个小时。

    纪律决定亲自去一趟,调查清楚六年前烧死高罗的那场火灾到底是怎么回事。

    ---

    宋不羁屁颠屁颠地跨进纪律的车,乖乖地系上安全带,扭头问驾驶座上的纪律:“纪队,你要送我回家吗?你人怎么这么好呢?”

    五分钟前,那个姓谢的警察给他送来了手机,同时告诉他纪队在门口等他。

    他一出市局的大门,就看到了纪律的车,虽然心里并不觉得这纪大队长是闲着蛋疼了要送他,但说出口的话却是那样。

    某种讨好的本能深深地影响着他的言行。

    ——抵抗不了。

    纪律一踩油门,车开了出去。他一边打着方向盘,一边回了他一句:“不回家。”

    宋不羁内心:“……”

    然而面上,他却是好奇地睁大了黑漆漆的眼睛,问:“那咱们去哪啊?”

    “下里村。”

    下里村?

    宋不羁转了转眼珠子,去下里村做什么?

    问题是,不管做什么,带上他干嘛啊?这纪大队长是脑袋被驴踢了?

    纪律今日开的是警车,警车开起来可比普通车子快多了,一个半小时,他们就到达了下里村。

    花城市位于江南,无论是旅游业还是电子商务都很发达。

    下里村就是一个靠电子商务发展起来的村子。

    十年前,下里村还只是一个村民离家进城打工的村子,但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下里村也乘上了这一股潮流。

    下里村多家庭式小鞋厂,没有外出务工的村民们就在家里做鞋子相关的工。电子商务流行起来后,下里村的鞋子也开始在网上进行销售。

    鞋子卖得越来越多,越来越好,许多本地的年轻人都开始做起了电子商务,也吸引了一大批外来务工子弟。

    高明就是在当地一家鞋厂做工的。

    纪律大摇大摆地开进了当地派出所,表明身份后立时便得到了热情招待。

    得知他的来意,民警立即调取了当时的案卷给他。

    外面太阳已升起,一晚上没开过灯的常非被这突如其来的光亮照得下意识地闭上了眼。再睁开时,眼底泛起了红,眼角有了泪珠。

    常非揉了揉眼,深吸一口气,抬头看了看周围的环境。

    昨晚随便乱走,逮着旅馆便进去,根本没注意到是哪里。

    如今一看……竟然就在他工作的律所附近。

    一鸣律师事务所与绿景花苑隔着两条街,常非平日里都是骑车过去的。今日倒是可以直接走过去了。

    他低下头,又揉了揉眼,苦笑了一下。

    初春的清晨,春寒料峭,虽有太阳,但冷风也瑟瑟。常非是个怕冷的人,冬日里基本是全副武装,而现在,冷风从他稍开的领口灌进来,他却仿佛没感觉似的,垂着手慢慢地往律所走去。

    一鸣律所的上班时间和检察院法院一样,上午是八点半上班的。常非平时不会迟到,但也不会早到那么多。

    他走到律所的时候,才不过七点。

    律所门还关着,里面静悄悄的。常非翻了翻衣服、裤子的口袋,除了一个即将没电的手机,什么都没有。

    他颓然地在门口的台阶上坐下,低下头,把脑袋深深地埋进了膝盖里。

    ---

    侯一笙是个十分有时间观念的人。这个有时间观念是指,比如上班,他会准时在上班前五分钟到达办公室,不会早,也不会迟。再比如,约了客户,他也同样会是在约定的时间前五分钟到达,不会早,也不会迟。

    他克制力极好,从不会出现因为前夜诸如喝酒之类导致第二日起不来这种事。他每日都详细地规划了行程,这个时间做什么,那个时间做什么,十分清晰。

    这一日,他如同往常一般来到律所。8点25分,一秒不多,一秒不少。

    然而刚走到门口,他就停住了。

    律所的门已经开了,可以看到里面其他同事开始忙碌起来了。但是门口……

    他垂下眼皮,定定地看去。

    门口的台阶上坐着一人。这人不知坐了多久,露在外面的双手都被冷风吹红了。可他好像无所感似的,一动不动。

    侯一笙几不可见地皱了皱眉。

    他走到常非面前,冷冷地问:“你坐门口干什么?”

    常非露在外面的手指轻微地动了动,仿佛是条件反射。

    然后他缓缓地抬起脑袋,没有焦距的眼看向侯一笙。

    侯一笙看着他通红的双眼,心里没由来地“咯噔”一下——这是出了什么事?但他面上却依旧冷冷,说:“起来。”

    常非似乎这才认出了眼前的人是谁,轻启双唇:“侯律师……”

    接着他的双眼更红,眼底浮现了一丝水汽,像是一个见到亲人的迷路孩童。

    坐了许久的身体动了动,常非撑着膝盖,缓缓地起身。不过由于维持一个姿势太久了,等他站起来后,他才意识到,自己的双腿麻了。

    麻痹的双腿踉跄了一下,险些摔倒。

    险些——他被侯一笙稳稳扶住了胳膊。

    ---

    侯一笙的办公室内,常非乖乖地坐在沙发上。

    办公室内的空调已被打开,侯一笙一进去就脱了大衣,回头看了眼常非被冻红的双手,摸出一个一次性纸杯,倒了热水,递到常非面前,简单地说:“拿着。”

    常非自毕业进律所以来,一直跟在侯一笙身边,十分佩服他的专业水平,于是工作上便很听他的话。侯一笙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虽然有时候被指使得多了,也会忍不住和朋友吐槽下侯一笙,但被交代的工作,还是会认真去完成。且不说工作以来对侯一笙有多了解,但基本的了解还是有的——端茶送水这种事,侯一笙是万万不会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