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发现

天下鲸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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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黄在前头生气地走着,余笙在后头无奈地跟着,谁让他自己一时嘴贱戳中了人家的痛脚呢。

    眼看大黄大有一口气走穿这条街的架势,余笙不得不开口以取得对方的原谅。

    “大黄大爷,大黄大爷,您消气了没有呀。都是小余子我不好,不该惹您生气~您就原谅我吧,我给您赔礼道歉啦。”

    大黄猛的一下顿住,倒不是被他谄媚的道歉哄好了,而是——

    “你竟然可以用心灵感应跟我说话?!”

    嚯呀~一下忘了这茬。余笙尴尬的沉默一下,试图避重就轻地揭过这件事。

    “嗨呀,这种事情哪有得到大黄大爷的原谅重要啊,您愿意跟我说话是不是表示原谅我啦。我猜就是这样,大黄大爷心地善良、脾气又好,怎么可能真生我的气呢。那我们就继续谈谈寻找通灵之玉的事情吧,这通灵之玉啊,它怎么就那么难找,你说是吧,哈哈,呃,这个……”

    在大黄越来越严肃的瞪视中,余笙编不下去了,声音越来越小,最终不得不举手投降。

    “好吧好吧,我说就是了。你忘了我们是绑定的吗,我早就在《偶师之书》上学到与自己的灵偶和人偶进行心灵感应的方法了……我这不是想对你更了解一点,摸摸看你是什么材料做的嘛。”

    余笙最后为自己心虚地狡辩了一下。

    然而大黄表示自己已经看透他了:“想知道你不会问我?我就知道你果然心怀不轨!哼!回去我就要告诉花花!”

    我就知道会这样,我就知道!我要是直接跟你说,你难道就不会觉得我一直在觊觎你的**吗?

    余笙欲哭无泪。

    鬼知道到底是哪根筋搭错了,自家的狗子总有一种莫名奇妙的自信,总是怀疑自己对他图谋不轨。

    天地良心啊!他能对一只狗、一个娃娃有什么奇怪的想法!他又不是变态!

    不过是养了只狗子想撸撸毛而已,怎么就这么难呢?

    余笙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虽然现在不是六月,但是明天一定会下雪!

    再说……

    “所以说,这件事到底跟花花有什么关系???你到为什么执着的要告诉他啊?”

    “哼!”大黄用看鱼唇的凡人的眼神横了他一眼,扭头就继续走了。

    不过这次,他放慢了脚步,没有再自己一个劲的走在前头,而是跟在余笙脚边。

    ……

    这次的危机就算是成功度过了。

    余笙走了一阵,郁闷的神色渐渐消失,他看了一眼走在身边的大黄,脸上不由露出笑容:潜移默化的影响果然还是有效的,大黄能这样自由自在的,高兴就笑,不高兴就发脾气,真是太好了。

    比初见面的时候那副老成持重的样子好一万倍。

    ——————————————

    从早上逛到下午,余笙连午饭都在古玩街解决了。

    一条步行街上当然不会没有用餐的地方,虽然贵一些,味道尝起来还是不错的,就是怎么也比不上白味做的菜罢了。

    想到白味做的美食,余笙心里就又充满干劲,再接再厉地四处寻找起通灵之玉来。

    突然,他的眼神在一个摊子上凝住,大黄也一下把头转向那边。

    那是一个普普通通地小地摊,仅以一块厚实的塑料布铺在地上,上面杂七杂八的摆着一些零碎物件,摊主就搬个小马扎百无聊赖地坐在后面。

    余笙走上前询问一番,发现这个小摊子还真是无物不包。既有周公倒水洗脚用的青铜盆,又有朱元璋当年乞讨时敲碗用的筷子……

    看着摊主硬拿着一个瓷碗非说这是成吉思汗用过的元青花瓷碗,余笙瀑布汗。

    这位大叔,虽然大家卖东西都靠忽悠,可你这也太夸张了吧,就差明说老子就是在瞎吹,想买的都是煞笔啊。

    就这碗,我随便找家小卖部都能买到比这好看十倍的,大名鼎鼎的元青花要真长这样,这收藏界怕是药丸。

    再说了,元青花元青花,人家是元代的啊,成吉思汗死的时候,元朝还叫大蒙古国好吧……

    余笙只觉一言难尽,怪不得周围的摊主都离这个摊子远远的,摆明了是要划清界限,表示自己跟他毫无关系,绝对不是一伙儿的嘛。

    如果可以,余笙也真不想在这辣眼睛又侮辱智商的摊子前多呆一秒,可惜……这摊子上还真有他想买的东西。

    他试探的询问道:“不知道你这的东西怎么卖?”

    摊主老神在在地看他一眼,嘴角勾起一丝神秘的微笑。

    “没人买通通二十块,有人买一万起价,看品相再议。”

    蛤???

    余笙简直怀疑自己的耳朵坏掉了:“你不会是在开玩笑吧?”

    “嘿嘿,你没听错,就是一万起价!”

    “后生仔,别把你老大哥当傻子,我自己摊上的东西是什么货色自己心里不清楚吗?就这样你还想买,里面没点猫腻,你自己信吗?所以你也别整那些虚的搭头什么的,就老老实实告诉我想买啥吧。”

    ……

    我去!还有这种操作!

    余笙感觉一口老血梗在喉间,喷不出去,又咽不下来,几乎快把他憋死……

    感情你还真不是脑子有坑啊!这套路玩得还挺溜,简直就是山路十八弯啊!

    在下服了,佩服佩服,甘拜下风!

    ……

    既然人家都说穿了,那再装模作样也没意思,余笙就直说了。

    “那就麻烦你把那块龟壳拿给我看看。”

    这是一块看起来毫不起眼的龟壳,成人男子巴掌大小的一块,灰白色,就像是石头刻成的,异常粗糙,满是裂痕,分量倒是不轻,也难怪之前这个摊主会拿它来当石头压在塑料布的一角上。

    这龟壳当然不可能是余笙想买的通灵之玉,他之所以会注意到它,只是因为在这个龟壳上感受到了一种熟悉的感觉,也就是当初他在看到花花时曾产生过的感觉。

    这就意味着,余笙可以唤醒这个龟壳,使之成为自己的第二位人偶。

    摊主拿起龟壳看了看,马上换上了浮夸的笑容:“哈哈哈,这位小哥,你可真有眼光,这可是伏羲当年占卜用过的龟壳呀,价值连城!”

    余笙:“……”

    你还有本事再扯一点吗?怎么不说你鞋底上沾的泥就是当年女娲造人剩下的呢?那搞不好还能跟贾宝玉扯上点关系呢。

    这么不走心的表演,我是拒绝的。

    余笙皮笑肉不笑:“这么珍贵的东西我还真是不敢买,你还是留着自己欣赏吧。”

    说完他转身就走,半点不带犹豫的。

    反正他也不是对这东西势在必得,能买到最好,买不到也不要紧,只能说缘分不够罢了,反正余笙是绝对不会当冤大头给他宰的。

    看见余笙竟然连价也不问了,走得干脆利落,摊主就有些傻眼了。他又仔细地看了看拿在手上的龟壳,仍是什么也看不出来。

    他要是能看出什么地方不凡来,那才是真见鬼了,这龟壳真就是个劣质的石头制品,从头到尾、里里外外都是,属于扔大街上都没人要,拿了还嫌碍事的那一种。

    这龟壳还真是那摊主当初从大街上随便捡来的,也就是想拿来当个石头用。

    因此眼看余笙是真的走得毫不犹豫,转眼就要消失在街角了,想着不赚白不赚,本来就是白捡的,能赚一点是一点,摊主最终还是开口了。

    “哎!你别急着走啊,做生意做的就是个商量嘛,这样吧,你自己说个价,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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