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人心最是比山重

琅琊苏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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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波只用了一日便席卷了整座城池。

    当刘晔、陈群、曹植一众忙着与曹昂耍心眼,斗诗打压势头的时候,其实便已经败了,那些与他们只有一墙之隔的外苑寒门弟子看似只是读些里面传出的诗文,但其实却是在做宣传。

    从他们口中解析了一首首诗文的含义,又清清楚楚的说明了三郡乌丸犯边带来的苦难,那些被莫名带来的百姓心头波动,无不痛骂,他们作为国家的底层,更明白战争的残酷,而当曹昂的诗文一经传出,他们的热血瞬间被点燃起来。

    从始至终曹昂都没有指望过皇帝、士族,哪怕杨彪以及许多士族都表现出了血性,但他不敢保证在利益面前这些不会变,所以他的所有计划皆是围绕在百姓身上。

    他们没有太多的能力,可就是这样的一群泥腿子才会在紧要关头将汉家儿郎的血性展现得淋漓尽致,因为他们足够纯粹,足够勇敢,也比任何肉食者都渴望自己的国家强大,那是融在骨血里的朴实。

    许都城,各家各户都在勒紧裤腰带筹集粮食,每个人都知道了三郡乌丸胆敢犯边,劫掠我朝百姓无数,曹公决意北伐,可陛下不准,眼下衣甲短缺,粮草不济,北伐之事便被拖延下来。

    城里的百姓每每看到那些诗会上反对北伐的士大夫家族无不当面吐出一口唾沫,随后又对着皇宫方向摇头一番,接下来又继续节省粮食。

    汉人的脊梁没断,他们就是一天少吃两顿也要支持此战。

    “小小乌丸竟敢犯我大汉天威,小老儿我恨不能亲自上阵。”老汉背了一袋粗粮放在官衙前,咬牙切齿。

    “老丈,您老的粮食用不着,我们的足够。”几个青年各自背着粮袋放下,随后想要将老者的粮食送还,却被老丈推到一旁。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小老儿说不出这样的话,但却能听懂,大公子是帮我说出了心里话,不能上阵杀敌就做些能做的事,这里粮食不多,但也是小老儿的心意。”

    “不错,生而为男不能去杀胡人实为憾事,不过也要尽自己的心意,那帮跳梁小丑恨不得诛尽。”一名壮汉牵来一匹马,看得出他很珍爱,但还是咬牙系在了官衙前。

    “中原逐鹿为我汉人内事,岂容外族干涉,若不是事务繁多,愿学班定远投笔从戎。”书生搜遍全身,掏出几块碎银子也放在了官衙前。

    “俺献粮十石,希望司空大人多杀乌丸小人。”肥胖商人吩咐下人将粮食放下,拍着肚子大声说道,往日里商贾尽遭白眼,但今天众人给他叫好,胖脸笑出褶向四面拱手。

    荀彧得到消息,亲自从司空府赶往官衙,为了保证这一战的粮草器具他想尽了办法,可怎么都觉不够,此刻见到百姓们勒紧腰带自发筹集物资,禁不住热泪盈眶。

    “彧在此谢过诸位。”

    百姓拱手回应,连说着应该的,随即又念叨着曹昂的那些散乱的言语还有流传开来的诗文,随即放下东西的便又回去忙碌,还在排队的则不停咒骂乌丸。

    荀彧事务繁重,可饶是下属屡次催促也未曾离去,他说这个时候若朝廷还不表态,民心就真的尽失了,而且这班农户百姓也值得他这么做,每一个人放下心意的时候,他都会上前道谢,又耐心问询着他们最需要最关心的是什么,旁边记录的人换了一个个,唯有他撑着疲惫的身躯依旧谦卑。

    前些年,他独自一人面对百官都不弯下半分的腰杆此时尽显谦卑,尤其是佝偻老者,他更是弯得极低极低,只为让老人家说话轻松些。

    这一天,朝堂的文武百官哪怕汉帝、曹操,都在事后重新认识了荀彧,他处事圆润,手段、心智都极高,很多时候做事会压得人喘不过气,即便是曹操错了他也会据理力争,许多人都说荀彧是曹操最大的谋臣,可曹操私下谈及,却摇头否认,坦言荀彧那个文士,从来都不曾完全臣服于哪一个人,但看来他还是臣服了,只不过那个人叫做百姓!

    人心最是比山重,或许只有这个理由才能压弯了荀彧的腰杆。

    “荀文若,是个可敬的人。”官衙旁的酒楼上,贾诩望着日落西山还在坚持的荀彧,由衷感叹。

    曹昂郑重点了点头:“他让我想起了一个人,一个同样可敬的老人。”

    “谁?”

    “见不到的,在我那个年代他的地位与书生相仿,只可惜……”

    见曹昂不愿谈及,贾诩也不再多问,过了许久他收回落在荀彧身上的目光,神色复杂的说了一句:“民心可用。”

    诚然,曹昂有点政治白痴,但他对民心的使用却出人意料的炉火纯青,很多时候他做不成的事借助百姓就成了,这很令他惊讶,出身士族的他的确才智高绝,但从来没朝这方面想过,更何谈去用了。

    曹昂微微一笑:“汉人的膝盖不弯,脊梁也就不会断,往常朝堂消息都不会让他们知道,但此次放出消息,他们骨子里的骄傲容不得外族寇边。”

    “是啊,无论太平盛世还是乱世狂流总不缺英雄,正是他们撑起了我等的脊梁。”冷静的贾诩难得泛起热血:“自卫霍远逐匈奴起,接连有壮侯(甘延寿)、陈子公(陈汤)上书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有班定远投笔从戎威震西域,成为一代代人追随向往的对象。”

    “有时候我会想,若汉人的血性被阉割了会怎样?”

    贾诩手指摩挲着酒杯,沉声道:“那汉人就再不是这天地的主人!”

    曹昂想到五胡乱华,汉人沦为两脚羊,不由点点头。

    “今日看到民心,可大肆用之,彻底绝了刘备之心。”贾诩摇动羽扇,目光望向了荆州方向。

    曹昂也是这般想的,其实汉帝的阻碍毕竟源于内,而刘备、马腾等才是最过担心的,曹昂率精锐一旦离城,许都势必陷入兵力空虚的尴尬处境,万一刘备说服刘表偷袭,再联合上其他未灭诸侯,许都危矣。

    “这也是我举办诗会的第二个用意,士林的风评!”

    “人心最是比山重,以之压刘备,他绝不敢动。”贾诩露出欣慰与赞赏,就像看到自己的孩子终于长大了一样。

    曹昂的办法绝对是眼下最好的,正好切中刘备最大的弱点,刘备这一生最重什么,名声!曹操放弃稳定后方的最佳时机执意北伐寇边罪族,百姓争相传颂,如在此时刘备趁机袭许都,他辛苦积累的名声注定毁于一旦,皇叔暗助外敌,这样的一顶帽子,他不能戴,也不敢戴。

    听贾诩也赞许后,曹昂彻底放下了最后一丝担心,举杯道:“许都的一切就交给先生了。”

    “公子安心征战!”

    两人一饮而尽,之后的一段日子,两人都很忙碌,贾诩待在竹楼处理各种信息,曹昂则匆匆与家人辞别,一直待在军营,离别最是伤人心,怕流年似水,记忆斑驳。他就是害怕这个,所以早早搬去了军营,按下心中思绪,适应铁血烽火。

    当然最主要还是因为陌刀做出来,要装备给陷阵营,起初是要给龙武军的,可在张辽、高顺等人的测试下,提议先给陷阵营,因为陌刀非猛士不可用,临时从龙武军中挑选适应,时间上来不及,唯有本就什么杀人兵器都会用的陷阵营能在最短的时间发挥出最大的攻击力。

    握着手中七尺长刀,他不知道是否就是唐朝的大杀器陌刀,不管是与不是,它的威力都是被认可的,吸取了现在军中常用的环首刀、斩马剑等兵器的优点,兼之灌钢法的成熟,终打造出这种威力巨大又气势迫人的新兵刃。

    陷阵营千人,个个勇猛无敌,此刻齐齐举起,形成一面可怕的刀墙,以百马草人测试,刀锋挥下人马皆碎。

    高顺大喜,将曹昂手中所有的陌刀全部要来,三千柄一件不少,他看出陌刀的造价不菲,恐怕这一批生产后将会很长时间无法再生产,还是先存起比较好,虽说攻城陷阵不如以前的装备好用,但列阵杀敌的话,威力堪称恐怖。

    见三千柄陌刀都被高顺要去,张辽等人恨得牙疼,之前送陌刀来的老莫头以及他的徒弟老铁可说了,这三千柄陌刀耗费的人力物力太巨,曹家庄未来五年内都不可能再起炉生产。

    “给我一千柄。”张辽伸手讨要。

    高顺冷酷扭头:“没门,现在可只有我的陷阵营能用,给你们也是当废铁。”

    “五百。”张辽伸出五根手指讨价还价。

    高顺无情道:“一柄也没有。”

    “行,你狠!”张辽气得拨马就走,眼不见心静吧。

    朱六、樊猛、周北三人对视一眼,凑到高顺跟前腆着脸还未来得及说话就遭到了高顺的连踢带打,严格来说高顺算得上他们三人的师父,当初与张辽一起教授过武艺,更担任过一阵屯田军的统帅,专职负责操练他们。

    有这一层关系,三人只能抱头鼠窜,连讲理的地方都没有。

    出征时日终于到了,八千虎豹骑由张辽统领,率先出发,一万龙武军则负责押送军资物械,高顺的陷阵营坐镇中军,一方面守卫曹昂,一方面也在熟悉陌刀。

    曹昂麾下所有战力离城远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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