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我的军队我的兵

琅琊苏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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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月末,曹操马步三军拔营出征,二十万大军分五路下徐州,气势汹汹意图一战而定。

    程昱曾劝说曹操不可轻动,当防河北袁绍,但在郭嘉的一通言辞下还是决心东征刘备,不过却是打算速战速决。

    十日后,曹昂在严氏、吕瑶及貂蝉的帮助下披挂整齐,辞别两位岳母,带着换上亲兵装的吕瑶翻身上马,赶向屯田大营。

    四千兵卒默默站在那里,人人身穿黑甲,如同沉默千年的山峰,凝滞不动默然无语,整个校场除了风声再无丝毫声响。

    第一次见到这种纪律森严的精锐,吕瑶震惊不已,但曹昂却是一点感觉都没有,毕竟亲眼见过大阅兵的人都会如他一样,那种整齐划一的雄姿,那种没有一分一毫多余的动作,那种发自内心的骄傲都深深烙印在了后世纪的每个国人骨子里。

    现在的确算是精锐,可还远远达不到后世的那种要求,曹昂翻身下马,按剑登台,目光扫过下方,以张辽为首的三千屯田兵换装完毕,手中拿得是曹家庄出品的清一色铁枪,枪尖打磨锋利,腰间悬的是宽背大刀,刀柄系红缨,随风飘荡。

    当曹昂目光掠过的时候,张辽举枪喝了一声,三千兵卒同时举枪附和,声音震天响,校场的平静瞬间被喝声撕裂,如山崩如地裂。

    曹昂同样拔出自己的宝剑,向天大喝,随后收剑望向了一旁的千人,黝黑的铁甲,刚硬如一的脸庞,乍一看就像是一个模子刻出的一样。

    高顺为首站立,或许是一贯少言的缘故,冷酷的面貌似海水冲过的岩石,目光掠过了他曹昂就知晓陷阵营的这帮杀才为何总是那么相像,敢情都是学他导致的。

    一支军队总有一个军魂,其他军队这种烙印并不明显,但陷阵营却是极为凸显,从内而外都散发着高顺的气息。

    “陷阵营参见主公!”

    高顺踏前一步单膝跪地,其后的一千人也随之跪倒,低沉的声音就像是猛兽觉醒,一股凶悍的气息扑面而来。

    这才是真正的王牌军!曹昂兴奋不已,虚手一抬道:“起!”

    千人统一起身,随后目光火热的看向了他,曹昂享受着这样的目光,心中热血沸腾,他付出的心血的确没有白费,举剑大喊道:“这才是我的军队我的兵!”

    “出发!”

    四千人闻声而动,有序的列队而出,吕瑶凑到曹昂身前问道:“这真是你训练出的农夫兵?”

    曹昂自豪得拍着胸脯:“不错,他们是我一手带出来的兵。”

    “真看不出你还是练兵高手,难怪高顺叔父对你推崇至极。”

    听到高顺都对自己推崇,曹昂很是激动,急忙问道:“君安怎么说的?”

    吕瑶道:“高顺叔父说没遇到你之前,他总以为天下精锐无不可战胜,并州狼骑、幽州白马义从、河北八百先登、西凉铁骑,他尽有信心与之硬战,可独独对上你的屯田兵失去了这份信心。”

    “哦,这是为何?”曹昂甚是好奇,在他看来屯田兵并不足以与之前那些天下精锐抗衡,如何当得起高顺如此高的评价。

    吕瑶示意他上马,两人边走边说:“叔父坦言现在的屯田兵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成熟后的他们,套用你的话说就是潜力惊人,一旦彻底成熟起来,他们将会是一群战争疯子,因为他们会明白为何而战,为何而死,为何不能退。”

    “将无畏死,兵知何战,长剑所指,军魂难灭!”

    曹昂心头震动,想不到高顺对他的评价竟会如此高,但细想想也便释然,后世有句话不是说了,中**人是世界上最能战、最敢战、最善战的军人,他照搬过来的体系,放眼这个时代,不管东西方都不可能再有第二支军团能做到。

    保家卫国在这是时代还没有普及,曹昂也是借着令他们全家有饭吃有酒喝才勉强凝聚起来的,不过家是他们的家,国却是只认曹昂的国,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生活会越来越好,他们的荣誉感也会越来越强,也许需要一代,也许需要两代、三代,但终有一天会如高顺所说的那样,在这个时代注定是不可战胜的一支军队。

    骑马冲到中军,高顺带着他的陷阵营缓缓而行,由于是运粮的缘故,他们最大的任务就剩保护曹昂跟吕瑶了。

    来到他们中间,仔细检查了一下他们的兵器配置,一杆铁枪,一柄大刀,一副弓弩,右腰间还插着一个短柄斧,靴子里也藏着一柄短剑,单是这些兵刃的重量就足够一名普通士卒受得,但放在陷阵营兵士的身上却毫无不适。

    “别看了,除了这些制式装备外,他们还各有自己趁手的兵刃。”高顺指着远处的一个高大家伙说道。

    曹昂抬头望去,只见那家伙足有一丈高,虎背熊腰,身上缠着一根粗大铁链,两端各有一个铁球,不细看的话还以为是他鼓起的肌肉,不用多介绍也知道这是陷阵营中的力士。

    “陷阵营第一力士,第二猛士,焦铁牛。”

    “那第一猛士是谁?”

    高顺一指营中央扛旗的士卒,八尺高,面容刚硬,双臂刀痕累累,重新结实的疤痕凸起令人触目惊心,腰跨一根三棱军刺,背负三根短枪,迈着平稳步伐,每一步都好像是丈量过的精确。

    “薛五州!”

    “很怪的名字。”

    高顺见曹昂与吕瑶都比较疑惑,解释道:“他一家为避难从幽州到并州、又转到青州落户,黄巾祸乱又相继避难兖州、徐州,他父亲临死前将他改名为薛五州,意为走过天下五州。”

    “想来也有对他抱有很大期望的意思。”曹昂知晓背井离乡的艰难,老父临死都不忘改名,绝对不只是简单意思。

    高顺点点头道:“他在徐州被选入陷阵营时还不出色,但在许都这些日子进步极大,现在单打独斗已经没有人是他的对手了。”

    “不错,让他跟我一段时间吧。”

    “公子这不妥吧,五州只会杀人,其他事不会做啊。”高顺开口婉拒。

    曹昂看了他一眼,笑着说:“你就是不舍,放心,我不会把他挖走,只是让他跟邢烈暂时做个伴,读读书学学新事物,到了徐州就让他回你们陷阵营。”

    高顺听明白了,曹昂是要栽培一下薛五州,一口答应,也真心为薛五州开心,跟了曹昂将来前途注定光明。

    曹昂喊来邢烈,告诉他多了个伴,以后吃饭读书都必须一道,看着走来的薛五州,邢烈开心无比,四大亲随,秦台本就读书识字,黑子、老常则是相当刻苦,因嫌弃他抱怨太多果断疏远,但他就是不喜读书,每每端起竹简总觉得头大万分,现在总算又有一个伴,聊以安慰他脆弱的心。

    一路上曹昂细细观察过薛五州,他不善言辞但性格冷静,与邢烈切磋中也表现得极为惊艳,好像他的每一招一式都不会浪费过多的力气,精准、冷酷,完全只为杀人而生,向来以蛮力自傲的邢烈在他手下走了不到十招便狼狈逃窜。

    他曾请教过张辽,张辽对他说薛五州练的是江湖把式,可在许都的那段日子结合张辽、高顺、秦台教授的武艺,竟将原本所学一一简化,最后就变成了这种纯粹的杀人技。

    “五州,你觉得人为什么活着?”

    夜晚的篝火前,曹昂如是问道。

    薛五州微垂着头耳朵却是细听着四面八方,听到曹昂问话,答道:“吃饭。”

    “以前或许是,但自从来到许都,你还觉得这是问题吗?”

    薛五州摇头,曹昂拍拍他的肩膀,手掌就好像被骨头扎了似的疼痛,不着痕迹的收回,继续说:“我觉得是牵挂,人这一辈子不该只是单纯为了自己吃饱饭,最要关注的是身边人,父母双亲,妻儿子女,同袍兄弟。”

    “公子要说什么?”

    “我要说你排斥读书的行为是极为愚蠢的,你有一身武艺,可以自保,但你牵挂的亲人呢,他们怎么自保,难道都要跟你一样去练武,去学会杀人?”

    薛五州将头垂得更低,他知道最近公子安排的读书任务他根本没去翻,主要是与邢烈一样,总觉得读书无用,而且现在活得也很自在。

    “真正的猛士敢于直面人生,君安说过,你家一直避难,可现在的天下哪里有安宁所在,你敢说杀出一个,那你老娘也能杀出一个吗?”

    “封子荫妻武将所求,最主要你走到那一步家人自然享受安全,但那高位不是只靠杀戮就能做到的,将来天下承平,要你这样的杀才何用,难道用来杀自己人?”

    薛五州不敢接话,邢烈也悄悄朝后挪动屁股,曹昂冷哼道:“给我坐回来,别人求读书识字都求不来,你们有机会却要放弃,你们对得起家人吗,我只问你俩一句话,想不想让家中老娘过上好日子?”

    “想!”

    “那就给我好好读书,从今天开始,兵伍上的事不用你俩理会,专心随着仙儿读书,再让我发现一次偷溜出去喝酒,你们就回家背着老娘进山讨生活吧,我这里不养蠢蛋!”

    见到曹昂真的发火,两人再也不敢吭声,喏喏应下,公子可是说到做到的人,一旦真把他俩赶到山里去让老娘受苦,以他们至孝的性格,那还不得抹脖子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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