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第 64 章

骰玲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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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本文采用晋江防盗:防盗比例40防盗时间一天半;  不过她同时想起了这年头有和流氓罪一样人人喊打的罪名:那就是投机倒把。

    对于做生意,现在绝对是最考验人胆量和魄力的年月,虽然投机倒把不像前几年抓的那么严,有的地方政策松, 可能啥事没有, 但是也可能被揪着就是坐牢的大罪。

    后世有人总结:八十年代初, 摆个地摊就能发财, 可是很多人不敢;九十年代初,买支股票就能挣钱, 可是很多人不信。

    九十年代炒股爆富她绝对信, 可是她不会啊!想发家致富还得靠她的老本行。

    上辈子和小餐馆打了十几年交道, 虽然做的是学生的生意,都是一些简单的家常菜, 厨艺嘛在后世绝对算不上什么大厨,但是这是八十年代初啊,菜色缺乏创新的八十年代初。

    后世网络那么发达, 什么菜系的做法、处理食材的诀窍网上搜不出来?那些曾经风靡过的各色小吃,她总能挑两样合适的经营一番吧。

    不过在这之前她还是好好了解下当下的政策,挣钱虽然急,但是小心驶得万年船, 重来一次,绝不能再折进去了。

    吃过晚饭, 沈喜梅一家在屋后门口坐着纳凉闲聊, 她几个婶娘相谐走了进来。

    沈家在家未出嫁的女孩就沈喜梅一个, 一众皮的上天的男孩衬托下,几个叔婶都偏疼她。虽然忙,得知沈喜梅摔水里也特地来看过了,这会听说好转了,白天要上工没空,晚上相谐着拿点鸡蛋、点心又过来了。

    东西不多,毕竟家家都有能吃的男孩,但是总归一番心意。

    沈喜梅嘴甜的挨个叫人,然后乖巧的去给大伙倒茶、端板凳,未了,窝在她幺娘(五婶)身边,询问沈五叔的情况。

    沈五叔大名沈来旺,五八年,年仅十三岁的他到镇上国营饭店做学徒,在打了近十年杂,总算摸进厨房的门,现在成了饭店的二厨。

    国宾饭店在八二年以前是一个布满传奇色彩的饭店。

    这家国宾大饭店是镇上唯一一家国营大饭店,听说是整个县城规模最大的饭店。饭店的经营者想必后台很硬,手腕也不错,不管外面是什么样的风声,这家饭店规模是越来越大。

    沈喜梅记得初中那会,学校在镇上东边,每次要经过饭店门口,那是投机倒把最风声鹤唳的时候,这个国宾饭店里却一直是座无虚席。

    那几年在这里面吃饭的大多是革委会的人,还有更多的是绑着红袖章的红卫兵。这个饭店能招揽这种客人并且正常收费经营下来,那后台和魄力肯定不是一般人拥有的。

    这年月吃饭讲究的是量足、管饱,但是那其实指的是绝大所数的普通人,对于有钱有权势的人追求就不一样了,镇上医院、棉纺厂、炼油厂、中学还有几家国营企业都在那一块,那些国营单位里都有食堂的,但是这家走高端路线的国宾饭店从来不差客人。

    国宾饭店的菜色,沈喜梅自然是没有吃过,不知道味道如何,但是据她了解,店里厨艺比沈五叔精湛的厨师一只手都数不过来。里面还有个名气很大的主厨,据说祖上是做御厨的,前几年给批斗游街最后投湖了。但是后面请的厨师也不差,都是厨艺世家的子弟,想必国宾饭店的菜色,才是国宾饭店客人络绎不绝的根本。

    但是这样神奇的饭店,在每年夏天,生意也会惨淡一些,沈来旺一般在七月、八月这两个月休息的时间特别长。

    这里面的因素自然是天太热了,那些客人大概宁愿在食堂将就下,也不出去大汗淋漓跑一趟,但是沈喜梅想,主要原因应该还是没有针对夏季的特色菜。

    现阶段的沈喜梅条件在那里,想做小贩,弄个小摊铺都很难,没钱是一方面,就怕这里没弄出来,那里就有人来没收兼教育了。

    好在她还未满十八岁,这会投机倒把风声日消,真被人揪住了,顶多也就教育警告一番,只要态度不是多恶劣,倒也不会有大碍。

    还是那么一句话,小心驶得万年船,若是她能在国宾饭店里弄个小小的窗口,那就再好不过了。

    问题来了,她怎样说服这个饭店说得上话的人物,让对方同意自己在饭店厅堂弄个橱窗卖小吃呢?

    沈来旺虽然在那里面干了二十多年,但是实际上他也只是一个排不上号的小职工,这事想成,现在最可能的途径是她五叔的上司,饭店的主厨,想打动一个厨师,可能还要靠她弄出让人眼前一亮的吃食,恩,新颖独特最重要,否者一不小心就成了鲁班门前弄大斧了。

    若是成功了,后面她有该弄什么样的小吃来销售,最起码是饭店乃至附近都没有的适合夏天的吃食,关键还要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国宾饭店的格调可不低,算是整个县城经济实力体现的中心。

    这安兴镇放在全国同等行政镇来说其实并不是多富裕,但是她是离县城最近最大的一个镇,加上全县其他镇多为山区,所以县政府财政上就偏袒了一二,这就造成了安兴镇与周边镇非常明显的贫富差距。

    不过安兴镇与状元屯隔着宽阔的莲花河和辽阔的土地,以前莲花河上还没有桥,靠木筏渡人,所以这状元屯虽然离富裕的镇上并不太遥远,但是经济差了n个档次。

    改革开放即将到来了,国内慢慢抓经济,所以沈喜梅必须抓住机会。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隔天沈喜梅起了个大早,家里人得吃完早饭再上工,沈母在做早饭,沈喜梅赶紧将家里卫生等家务活做好,洗完衣服连饭也顾不上吃,骑着她大哥的自行车往村西头荒山去了。

    日上三杆,大概九点多,沈喜梅提着一袋子东西回来,匆匆放到房里就往隔壁沈五叔家跑去了。

    镇上的国宾饭店离第七生产队满打满算也就七里路,沈家在最东头,虽然好长一段土路,但是走的人多了,土路压的特别光溜,沈来旺一般上午九点半出门,骑自行车二十多分钟就能赶到饭店里。

    沈喜梅到的时候,果然见她五叔还未出门。

    沈家对女孩子特别宽容,沈来旺尤其是,时间紧迫,面对对她非常疼爱的小叔,沈喜梅开门见山的说出自己的想法和目的,并且说下午她会送一种非常神奇的吃食到国宾饭店作为敲门砖。

    沈来旺只当是小孩子玩心起了:“你个小姑娘怎么想着挣钱?宋主厨可不是好说话的人,你不要瞎闹。”

    沈喜梅嘟囔着嘴,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盯着沈来旺:“小叔,你只需要领我进去就行了,恩,方便的话帮我提前准备一点东西,红糖是必须的,白糖、蜂蜜也可以备一点,你们饭店东西多,其他应该也能有,像是熟的花生仁、黑芝麻,葡萄干、水果都要,不用太多,好不好?”

    “给你弄这些东西也不是很难,但是你那个窗口什么的……你还是老老实实呆在家里,你要的那些花生仁、红糖什么的,我回头给你带回来……”

    沈喜梅摇着沈来旺的胳膊:“小叔,你最疼我了!恩,先帮我准备好,下午我给你们送好吃的。”

    见他小叔还想说什么,沈喜梅忙扔下人跑了:“小叔,赶紧的,再不出门就晚了!不要忘了我要的东西!”

    说完一溜烟跑没影了,留下沈来旺摇着头笑了笑,一副拿小侄女没办法的宠溺样子,看时间的确不早了,推着自行车出门了。

    沈喜梅站在大门后,偷偷看着沈来旺骑着自行车走了,抿嘴笑了笑,小叔对她一向是有求必应,现在没有追过来,肯定是没事的。

    家里人都去上工了,沈喜梅也顾不上吃饭,到锅屋烧了一大锅开水,舀出来放在水缸下面冷凉,然后回到房里将袋子里的东西倒出来,是一种青色的拳头大小的果子,闻着问道就不怎么样,它的果肉的确又涩又麻,难以下咽,所以虽然后面荒山那长了不少,但是从来没有人打那主意。

    拿着菜刀将果子切开,里面褐色的籽都掏出来,放在碗里。

    一袋子果子都切了,差不多剥了一海碗籽,沈喜梅心满意足的将无用的果子肉扔到后面菜园子里做肥料。

    白开水还没有彻底冷凉,沈喜梅先到菜园子里摘菜,将中午烧饭的材料都准备好,见时间差不多了,就关上门开始忙活她的神秘吃食。

    为着这沈来福辗转一夜都睡不着,这要是骗人的,还好过一点,大不了将喜妹拘在家里,不让她出门,去做那发财的梦。

    现在纠结的是,明明金山银山在向你招手,可是这通天的河亘在前面,哪怕拼尽全身力气也是跨不过去的。

    沈喜梅倒是睡得安稳的,天大的难处,还能难得过上辈子的处境?

    睡好觉,明天准备一些新颖的吃食,好好让大家惊艳一下才是首要。

    正好是沈喜桃回来过满月的日子,能找到名目,她今天从国宾饭店各种调料都带回来一些,等着明天,她要好好的亮一手给全家瞧瞧。

    因为沈喜桃回来过满月,沈来福一早到村西头程屠户家割了四斤肉,回来的路上经过沈喜乐家,想着昨天因为得知家里有大饭店打包回来的肉菜都吃光了没留给她而闹腾了一天的妹妹,沈来福招呼都没打一声,径直走了。

    每次家里有点好吃的,都会早早让人通知沈喜乐回去吃,其实后面根本不用通知,沈喜乐从来不会缺席,但是习惯改不了,碰到了就会喊一声:“家里杀了鸡,你去吃一口……”

    明明每次看到她都嫁出去几年还当自己家里一样一顿不落的来吃饭,还专挑好的吃,还总指使孩子们给她端茶倒水,还挑三拣四说这个难吃……心里就会来气,想到这还是自己喊来的,就觉得是在犯贱!

    沈来福昨晚没睡好,心里憋着火,总算控制住自己的嘴,什么都没有说,就这么提着稻草系着的一大块肉径直走了。

    特地在门口候的沈喜乐见了肚子更大了:气的!

    想昨天在娘家看见的那堆骨头,哪怕隔了一夜她都能闻到那股香味,她就气的喘不过气来。

    大盆的鸡鸭鱼肉都没给她哪怕是留上一块,她还说不得?

    就因为她说了几句一家子人居然给她脸色看,还有她那好大嫂说的是人话吗?

    什么大夏天不能留,什么没多少东西,什么她都吃饱了,什么大晚上她睡了……

    呸,不过是穷山沟里的赔钱货,要不是嫁到他们沈家,能有她的好日子过?还敢给她脸色看。

    她可是她大哥唯一的嫡亲的妹妹。

    想她沈喜乐上有五个哥哥,这唯一的妹妹,怎么也算得上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就该千娇万宠着长大。

    偏偏她那大嫂同她过不去,生了两个讨债的丫头。那沈喜桃和沈喜梅就知道油嘴耍滑,特别是那沈喜梅整天就知道装疯卖傻,将她的宠爱都抢了。

    当初要不是沈喜桃嫁人,家里怎么会提出分家?若是没有分家,钱财都是掌握在她爹手上,她总能想着办法让她娘拿些出来给她花。

    现在好了,几个哥哥都偏心眼,只顾自家媳妇孩子,将这小妹忘到天边去了。

    一想到大锅的烧鸡,烧肉、炖鱼,她连口汤都没喝到,她就挠心挠肺不得安寝,居然还怪她不懂事,说她好吃懒做,……

    笑话,她是沈家幺女,现在肚子里怀里三个男娃,一点好吃的好喝的紧着她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想她大嫂不就仗着生了双胞胎,在家里说话硬气了吗?自己肚里少说得有三个,到时三个大胖小子出来,全村人不都的稀罕死,像是刘家现在恨不得把她给供起来,可她娘家就太寒心了,什么是都听石芸榴那个外姓女人的,还有石紫燕那新媳妇,就生了一个沈永康,敢同她抢起吃的来!笑话,他们沈家会缺男孩?

    她前头那么多哥哥,后头沈家出生的又一流水的都是男娃,她才该是那些好人家看重的最佳媳妇人选,可是自打她大了,络绎不绝的人上门问的都是沈喜桃。

    好在出了个泼辣户张寡妇,将碍事的沈喜桃收了。

    哼,什么状元屯一枝花,还不是个劳碌穷酸的命。

    想到嫁人的事,沈喜乐又来气,她就比沈喜桃小了一岁,沈喜桃都出门几年了,村里的媒人像是一下子瞎了眼似得看不见沈家还有个待嫁女,愣是不往她这里提。

    破天荒冒一个出来,居然是打听沈喜梅那丫头的,当初她可才十三岁,也不知道哪里学的狐媚手段,小小年纪不学好,引得人家上门打听。

    要不她也不至于着急,被刘红兵那个没出息的糊弄住了,肚子大了,不得不嫁到刘家,不过刘家再差,也比张寡妇家好太多了。

    当初她娘就不该到那穷山沟里找这么个搅家精做儿媳妇,生的两个丫头像是专门克她似得。

    想着沈喜梅定的好亲事,沈喜乐肚子里都酸死了,那些都该是她的!

    越想越气,沈喜乐昨天就赌气说过了,今天沈喜桃回来过满月,得派人来请她,她才纡尊降贵回去吃饭。

    哪知等了一早上,她大哥,她嫡嫡亲的大哥居然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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