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甘荀薄脆

青骨逆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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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间?

    余锦年回头扫了眼自家面馆的方寸天地,心里愁了一瞬,可又想到了什么, 笑道:“弊店蜗舍陋室, 雅间……实在是没有,若小主人不嫌弃,不如在这堂中用屏风隔出一处来?你看如何?”

    笑起来更好看了,丫头红着脸心道, 她瞥了余锦年一眼就匆匆进车里问了回话, 过会又钻出个头来遥遥喊道:“妥的!劳烦小老板了!”

    余锦年应了, 回到后堂, 他知道二娘有几扇木制屏风正好可以用,便去问二娘说明缘由借了来,楞是在本就狭小的空间里辟出了一间“雅间”。

    这堂里食客也是好奇,都探着头想看看这位小主人是什么来头。

    这一看却不要紧,只见那香车锦帘一撩开,走下哪是一位小主人,而是两位姿容婀娜的小姐, 一位穿着碧一位披着青,一个玲珑活泼一个则文静雅致,二人走动间香粉飘袅, 足畔生莲, 简直是让这巴掌大的小面馆“蓬荜生辉”了。

    余锦年起先听到小丫头指明要雅间, 便想到了来的可能是位小姐,所以并不如何惊讶。夏朝内自然也有男女授受不亲的说法,但男女大妨尚不严格残酷,贫贱女儿抛头露面维持生计已是常态,贵家小姐们也可以出门游玩,不过有不可夜不归宿、不可单独出门、不方便与男人们同坐一桌同声嬉笑等诸项规矩,到底还是要保持些矜持距离的。

    只见活泼的那个小姐刚入了座,便叫拿些简单食物过来,吃过好赶路。

    余锦年便下了两碗热面,拍了一碟黄瓜小菜,另调了个酸辣菜心,再加上两块雪花糕,一起端上去。头几样那小姐看得很是无聊,至雪花糕时才多瞧了一眼。

    “这是早上新做的雪花糕。”余锦年介绍道。

    碧衣小姐仔细看了看,嗔哼一声:“不就是糯米和芝麻?叫甚么雪花糕。”

    余锦年点头称是:“不过是取个好听的名儿,吃着也高兴不是。”

    “莹儿。”那青衣小姐抬了抬头,终于出声,“是你非要来,既是来了,便不要多嘴。”

    “知道了阿姐。”碧衣小姐吐吐舌头。

    青衣小姐又问:“此去夏京还有多少日程?”

    后头的丫头回道:“若是赶得快些,约莫还有半月,应能来得及赶上青鸾诗会。只是不知……今年的诗会,那位公子会不会出场?”她说着,脸上露出些神往,“听说那位飘然出尘,风姿卓越,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那新任状元郎不是朝他下战书了么,他既都接了,定是会出场的!”碧衣小姐咬了口雪花糕,满怀期待地说,“往年他都是只递诗作来,从没见过他的人,今年我是一定要瞧上的!”

    青衣女摇摇头:“怕是又空欢喜一场罢?”

    碧衣小姐愤愤:“阿姐你莫乌鸦嘴!”

    “瞧见了又怎样?”后头的丫头嘻嘻笑说,“二小姐还能嫁了他不成?”

    那二小姐顿时脸上一红:“荷香!”

    荷香立刻捂着嘴噤了声,笑躲到一边去了。

    “青鸾诗会……”余锦年听到个新鲜玩意,心里就多琢磨了几下,不料嘴上却念了出来。

    二小姐回头看了他一眼,问:“你知道青鸾诗会罢?”

    余锦年微笑,老实道:“不知,敢问小姐这是个什么?”

    “这也不知?”二小姐一副大为吃惊的表情,将余锦年上下打量了一番,简直是像在看什么天外来物一般稀奇了。她又不屑与余锦年这般粗鄙得连青鸾诗会都没听说过的乡巴佬解释,便抬抬手指,唤来丫头:“荷香,你来说!”

    荷香于是将余锦年拉到一边,讲起了这青鸾诗会的缘由来。

    原来,这夏朝都城“夏京”郊外,有一风光极美的山谷,谷中溪流蜿蜒,花树袅娜,每至初秋时分就会有天云缠水的奇景,彼时山谷烟雨霭青,雾绕云蒸,宛如人间仙境。前朝皇帝在那谷中修了一处观景之台,因传说此谷曾有青鸾盘绕,便取名为“青鸾台”。

    但凡是当世美景处,当然是少不了文人墨客的足迹。每年初秋,才子佳人们齐聚青鸾台,斗诗比文,一展文采,拔得头筹者自然是风光无限。

    然而从前几年开始,这青鸾诗会上出现了一个人,一连数年只派小厮递诗作来这青鸾台,人却从未露过面,便将那些自诩才华绝顶的才子们比得体无完肤,实在是传奇人物。因是青鸾台上发生的事儿,又有人打听到这人名字里竟也带着个鸾字,于是有佳人小姐们给他起了个雅号,叫“青鸾公子”,甚是崇拜。

    后来又不知是谁传出来的,说这位公子有出尘之表,脱俗之姿,便是男儿见了也要自惭形秽,又是引得官家小姐们的仰慕更上一层。

    这官家小姐们向来是市井间的潮流风向标,这么一来二去的,连带着“青鸾诗会”的名气也大了起来。这不,今年诗会又快到了,恰逢朝上新来了位才华横溢的状元郎,偏是不服这位面儿都没见过的“青鸾公子”,骑马游街时当众就下了战书,邀他青鸾台一比高下。

    人们本也没当回事,毕竟那位公子||宠||辱不惊的,天大的事儿也没叫他露过面。谁知,嘿,这回真是奇了!战书下了没有两天,便有人传出话来,说青鸾公子应下了!

    这可真是天大的奇事了!

    余锦年听罢,便理解了诸位小姐们的心思,追星嘛,尤其“那位”被传得仿若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一般,天上有地下无的,本以为这辈子是看不着偶像真人了,现在乍一听说这久居九天的神仙偶像突然要下凡开演唱会了,搞不好还能得到亲笔签名,这岂能不激动?

    应该的,余锦年老神在在地点点头,他不仅理解,而且非常理解。

    两人低头说话,难免靠的近些,丫鬟荷香偷偷瞧着他,心里头突突直跳,好像是小姐说的那种什么……什么一头牛在心里头乱撞。

    倘若余锦年能知晓荷香的想法,定是会满脸温和地纠正她,姑娘,那乱撞的是鹿。

    说完话,屏风里二位小姐也吃好了,结账时那大小姐十分阔气地直接给了几粒银珠,道是那雪花糕做得好吃,赏他的。余锦年笑着接了,奉承几句又送她们出去。

    临走,马儿已经嘶嘶叫着扬起了蹄子,余锦年刚直起身子,便见一物从车上飘下来,直飞到余锦年脚边。他弯腰捡起,却是一条绢帕,帕上一头绣着朵清荷,另一头则纹着两行字儿。

    他盯着那字儿看了半晌,虽是心里大概能猜到这手绢的意思,却还是从食客里找了个熟人,是往日里在东巷口给人抄书为生的老书生,问道:“王先生,我不怎么认字,您且给看看,这字儿是什么意思?”

    王书生疑惑地看了看余锦年,好似没想到他这样白白净净,竟是个不识字的。

    余锦年也讪讪而笑,这里的文字类似于华国的古篆体,但在余锦年眼里仍是笔画繁复,难以理解。他这具身体自四岁跟着堂叔一家起,便再也没上过学堂,如今余锦年认得的字一些是原身父亲没去时教的简单字儿,还有一些是他穿来后自个儿七零八落学来的,连猜带蒙,数来数去,也就是那些算账常用的数字和一些瓜果蔬菜名儿。徐二娘倒会写字,可是她精神不好,不能劳烦她,至于学堂……他没时间也上不起,所以时至今日,他还是和半个文盲没两样。

    “先生?”余锦年回过神来,见王书生也在神游天外,就又唤了声。

    王书生自知刚才的打量失礼了,忙定睛去看手绢,顿时嗬嗬笑道:“哟,小年哥儿,那丫头怕是相中了你呀!你看这诗,是青鸾公子所作,那小丫头是借这清荷之诗抒发与你的情义呢!”

    又是青鸾公子。

    余锦年谢过了王书生,将手绢叠好收在账台下面,心里揣揣道,这位仙人偶像名气怎的这样大?

    下午店里人少了,徐二娘精神也好了些,余锦年搬了把躺椅让二娘靠着,她一听说今日新制了雪花糕,便非说要尝一尝。二娘是脾胃的毛病,本来糯米这种吃食不好消化,不该让二娘用的,可病情都已恶化到有一天过一天的地步了,余锦年也不愿令她扫兴,就切了一点来,配着碗面汤,嘱她慢慢嚼着再咽。

    把在后院玩的穗穗拎过来陪着她母亲说话,余锦年才得出空来,要去集市上找贩菜的李大娘,与她商量明日进些什么菜品。

    从菜市回来的路上途径一家书局,余锦年想着自己总不能一直这样文盲下去,要不然连小姑娘的情书都看不懂,思索着要不要买本启蒙读物回去自学,店老板见他犹豫不决,遂伸手请他进去看。

    “诗史话本,什么都有。”店老板笑着。

    余锦年看什么都似天书一般,觉得有些局促,又捡了几本看着很薄字儿又简单的书问了问价,都贵的要死,他摸摸自己的钱袋,只好依依不舍地放下了。

    字是要认的,书也是要学的,只是不是现在——他安慰自己——现在得先攒钱才行。

    正要走,无意间扫到书局角落里一本落满了灰尘的旧书上,青蓝色的皮儿,还缺了个角。

    店老板也看出少年有心向学,可惜囊中羞涩,便拿起那本缺角的书来,递给余锦年道:“这本是去年的青鸾诗集,书脊被我那顽皮儿子浸湿了一些,后来放在仓库里又被老鼠啃了一个角儿,反正卖也卖不出了,你若是想要便拿走罢。”

    只见少年眼角一弯,高高兴兴地接过去,还非常热忱地道了好多个谢,倒是让他这个拿破旧书送人的有些不好意思了。

    余锦年拿了书,宝贝似的捧回了家,他现在深切明白了“知识就是财富,没有财富就断断不可能有知识”的歪道理,一时感慨自己斩过千军万马从名为“高等学府”的独木桥上毕业,也好歹算是打拼出了一点成绩,如今却要一穷二白从头学起,简直是太糟践人了。

    以至于穗穗见了他小心翼翼的模样,还以为他在怀里藏了什么好吃的,最后扒出来见是一本皮儿都掉了一半的书,很是没趣地跑走了。

    晚上闭了店,余锦年兴致勃勃地掌上灯,翻开书册。

    这书名是“青鸾诗集”,店老板也说是以往青鸾诗会的佳作整理,结果余锦年仔细一看,里头半册子的诗词却都是署名为“青鸾公子”——这还叫什么诗集,改叫“仙人偶像个人专辑”算了!

    看来这追星是自古有之,且狂热度与现代相比有增无减啊。

    余锦年连字儿都认不全,更不说是读诗了,味同嚼蜡地看了几页,囫囵地记了几个新字的形状。什么,问这诗和那诗到底什么意思?……对不起,他看不懂。

    于是没多大会儿,余锦年脑袋一歪,哐叽往床上一倒,睡着了。

    自此以后,这本《青鸾诗集》便日日搁在余锦年的床头——成了摆设。

    他睁开眼,没看到同床共枕的季鸿,却看见自己枕边有一小把不知道哪里来的红花生,各个儿染成娇艳喜庆的颜色,他睡眼惺忪,迷蒙着揉了揉脸,突然惊奇地抓起这把花生,蹬上鞋子就往外跑。

    “——季鸿!季鸿!”

    此时天已大亮,一碗面馆也已下板多时,季鸿站在前堂,忽听见后院有少年的呼声,以为出了事,忙放下碗筷抛下新进门的食客,向后迎去。

    撩开隔帘,迎面就撞上了衣衫单薄的余锦年。

    少年头也未梳,衣也未披,兴冲冲问道:“周公送我的神物,吃了能长生不老吗?”

    季鸿定睛看向他手里的东西,顿时脸色微暗,无甚表情道:“胡说什么周公。”紧接着便拽住余锦年的手将他推回房间,打开衣柜取出一套外衫:“穿衣。”

    余锦年顺从地把手伸进袖子,笑眯眯地说:“不是周公送的,是你送的?昨天我睡着了以后,你是不是跟我说话来着?”

    “没有。”季鸿一派淡然。

    “嘿嘿。”余锦年笑道,“谢谢你。”

    季鸿自知被拆穿了,也不多说,微微抿唇:“出来吃点东西吧。”

    说到吃东西,余锦年才想起来自己睡到日上三竿,早已错过了开业准备朝食的时间,顿时痛心疾首,对他这种穷苦百姓来讲,晚起一个时辰都是损失啊!

    余锦年惆怅地推开门,就闻到一股别样的清香,前堂一如既往的热热闹闹,碗筷交错之声络绎不绝。他惊奇地跑到前面去,发现今日来吃朝食的人竟比往日还多了不少,每人的面前都有一碗香喷喷的米粥。

    “店家,结账。”一妇人扬声唤道,她一手领着儿子,一手摸出几枚铜钱。季鸿撩开隔帘走过去,那妇人付了钱,抬头见是季鸿,登时耳颊粉红,柔声细语道:“季先生,今日怎么是你呀,小年哥儿呢?”

    “他就来。”季鸿数出六枚铜板,将多出的一枚还给她,“你多给了一枚。”

    “诶呀,不好意思的呀。”那妇人低头笑了下,笑得那叫一个温婉贤淑,才伸手去接钱。

    这哪是不好意思,这分明是故意给错的!

    余锦年愤愤地盯着那妇人离开,才一错眼,季鸿便端出一份粥来,随风飘出之前所闻到的味道,他新奇地跟上去看,拿起勺子尝了一口,入口除了浓郁的米香之外,又隐隐有着茶的清味,口感柔糯清甜:“这是什么?”

    季鸿道:“茗粥。”

    茗粥,就是用茶叶烹制的粥汤,以粳米为主,配有绿豆、花生、松仁等,都是能够饱腹充盈之物。这粥是将陈茶入水煎汤后,加入粳米与果仁小火熬制,炖至软烂盛出,煮得水米豆类相融,除了本有的香气之外,又添了许多雅致风味。

    以前吃不下东西时,季鸿便会命人在房中慢慢熬一碗茗粥,自煮自吃,做法是他从书上看来的,但往常有小厮替他烹煮,他自己却从未亲自动手尝试过,早上见余锦年睡得香甜,他不忍将少年叫醒,才有了今日“一碗面馆”有粥无面的景象。

    这碗茗粥温得恰好入口,虽熬得有些不尽如人意,水多米少,入口不够稠滑,但就季鸿的水平来说已经是感天动地了,余锦年飞快喝完,点头道:“这个好喝,以后可以加入我们家的豪华套餐里了!”

    “豪华套餐?”季鸿不是很明白,但少年喜欢喝就好。

    余锦年笑起来:“以后你就知道了。”

    喝完粥,他便到厨房抓紧时间做面,早饭虽说让季鸿用一碗茶粥给糊弄过去了,接下来一天的生意却不能再懈怠了。一碗面馆之所以只卖面,其实是因为开店的徐二娘只会做杂酱面,其他菜色堪比黑暗料理,但是自余锦年来后,面馆里已渐渐多了许多菜品,杂酱面已不能满足余锦年的野心了,而他下一步的打算,是将店面扩大。

    不过这是后话了,当下要务,是先将何家的药膳做好。

    既然已诊出何二田是阴虚咳嗽,这治法便得是养阴清热、润肺止咳,余锦年出门买了材料,一回来就钻进了厨房,至季鸿进来时,他正捣鼓一袋柿霜饼。

    成熟柿子剥皮来曝晒,月余成饼,再月余上霜,即可得绵软甘甜的柿饼,而饼上那层白霜即是柿霜,其性寒味甘,归心、肺、胃经,有清热润燥化痰之功。

    他还顺路买了许多葡萄,洗净后就让穗穗拿去了一盘,他往自己嘴里塞了一颗,也给刚进门的季鸿塞了一颗。这时的葡萄虽酸甜可口,但籽却很多,余锦年两手都忙着,正愁葡萄籽往哪里吐,季鸿将手伸过来:“帮你扔掉。”

    余锦年僵住片刻,实在是没勇气吐季鸿手里,于是喉咙一滚,硬生生将籽吞下去了,干巴巴笑道:“算了,也可以吃的,美容养颜……”

    季鸿:“……”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这男人脸上好像有些……失望?

    余锦年晃晃脑袋,赶出这种奇怪的想法,他一边洗着薏米和山药,将方才出门听来的新奇事说给季鸿听:“话说我今日去平康药坊买药材,恰好碰到县令府里的两个大丫鬟也去抓药,她们说……唔,这颗有点酸,旁边那个,那个紫的好吃……”

    季鸿又掐了一颗葡萄喂给余锦年,他嚼吧嚼吧连皮带籽一起吃了,又继续说:“听闻京城郦国公家的小公子病入膏肓,连御医也瞧不好,当今圣上下令寻民间圣手,赏金百两,为小公子治病呢!”

    “……嗯?是吗。”季鸿神色有些奇怪,愣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来。

    “是呀。”余锦年点点头,“县令为此,正派人四处寻访名医。”

    季鸿又是嗯一声表示听见,就完了。

    余锦年自讨没趣,只好低头将切碎的山药与薏米一起,捣成粗渣,加水熬制,待熬烂时投入打碎的柿霜饼熬化,这是第一道药膳,名为珠玉二宝粥,其中山药薏米补脾肺却不腻胃,并柿霜甘凉润肺,合用有补肺健脾之效,治一切阴虚之证。

    第二道药膳叫“水晶桃儿”,是用一斤核桃仁,放在饭甑里蒸熟,然后碾碎与柿霜饼同蒸,待柿霜融入核仁之中,即可取出晾凉食用,可补肺益肾,金水相生。

    然后他便吩咐季鸿,将旁边称好的等量天冬、麦冬放在药罐里上水煎浓,最后入炼蜜再沸,凉后封罐,以匙剜服,这就是第三道药“二冬膏”。

    三道药做完,他回房取来笔墨,托季鸿将他今天做的这几道药膳方子写下来,好叫以后何大利家也能自己做来吃,当然,这“诊金”也是要按方来收的。

    “二冬膏,珠玉二宝粥,水晶桃……”余锦年念着,看季鸿一笔一划地写着,他突然话音一转,问道,“诶,郦国公听说是当今贵妃的娘家,真的么,郦国公家姓什么?”

    季鸿笔下甚稳,眼也未抬,云淡风轻道:“姓王,许是真的吧。写好了,你过目一下。”

    “就算让我过目也……”余锦年粗粗扫了一眼,这人又不是不知道,他不认识字啊!

    “年哥儿?年哥儿!”

    这时打前头进来一个十二三岁的小丫头,穿着粉颜色的罗裙,娇俏可爱,头上扎着叮铃铃的步摇,站在柜台旁四处张望,一声声“年哥儿”叫得娇滴滴的。

    “烦请问一句,小年哥儿在不在呀?”小丫头又躬着身子,朝临近一位吃面的汉子询问。那汉子是县中出了名的单身汉,人挺老实就是不会挣钱,所以至今还没讨着老婆,他正嘬着一口面,眼见面前扫过来半片细腻白皙的胸脯,顿时涨红了脸,差点噎着。

    其他人纷纷打趣这汉子,问他何时娶个婆娘啊,何时怀个小子啊,要不要给他说个亲什么的,连那小丫头也不禁捂着嘴笑起来,说得这汉子连连摇手,红着脸叫他们可别乱说了。

    闹了几句,有人看了那小丫头一眼,奇道:“哟,这不是倚翠阁的清欢小娘吗?怎么在这来了,莫不是想念哥哥我了?”

    清欢抬眼一看,媚眼斜瞪,嗔道:“呸,谁念你了,快起开。我来找小年哥儿的。”

    余锦年放下药膳方子循声往前去,听得几声娇嗔打闹之语,再掀开帘子,便看见了那引起哄闹的正主,又听方才有人唤她清欢小娘,心中便稍稍有了数。

    小娘是信安县人的习惯叫法,指得是勾栏里那些尚未开脸的小妓们,她们往往会跟在当红的妓子身边学习琴棋书画,以及床笫之间那些事儿,待到了时候才会正式挂牌,出阑接客,因为年纪尚轻,所以常被信安县人称作小娘。

    只是,倚翠阁的小娘来找他做什么?

    “请问小娘,是找我?”

    余锦年方才干活,袖子卷到肘上,此刻还没放下来,露出一小截白嫩的手臂来,清欢将他上下打量一番,那眼神像是挑剔没发好的豆芽菜似的,但很快脸上就挽出一个清丽可爱的笑容:“见过小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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