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两(一)

发呆的樱桃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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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奴隶竟有资格挑选自己的买家?

    这滑天下之大稽的话,季三昧偏偏有本事说得理所当然。

    小泪痣怔了一下,还想问得更细些,就听外头传来了匆促的脚步声,紧接着,一把钥匙捅进锁眼之中,锁簧铮地一声弹了开来。

    一旁打牌的孩子们很有经验地把叶子牌掖回袖中,没发出丁点多余的响动。

    一声呼喝从敞开的门缝里传来:“季三昧,烧火!”

    听到吩咐,季三昧轻巧地从榻上跃下,迈步朝门口走去。

    孩子们统一穿着白色的宽松中衣,腰腿处的轮廓都被模糊了,但是,身条出挑如季三昧,即使套着麻袋一样的衣服,身姿也不减分毫。

    一道风适时地从季三昧的衣袖灌进去,风兜着粗布麻衣,紧贴着他的躯体流过。及膝长衣的后端下摆开着一条一指半长的衣缝,间或露出的细腻柔嫩的肉质,让人忍不住浮想联翩。

    小泪痣倒吸了一口气,久久呼不出来,直到门砰然合紧,他才舍得把一股发烫的气息嘘出口中。

    那片炕角的位置再次空了出来,但没人再去坐,一片浮尘趁机占据了那里,流萤一样上下翻飞,狂欢不已。

    不知道是新来的哪个人开口问了一句:“小季爷到底是打哪儿来的?”

    四下沉默,无人应答。

    天下流动性最强的人莫过于这群漂亮的小奴隶们,他们中资历最老的人也不过在这里呆了两个月,而姓季的那个时候就已经占据了那片炕角,缓慢地嚼着烟叶,端着粗陋的小酒杯,对他笑道,为了你的故乡云州,干杯。

    谁也不知道小季爷的来历,只知道他一张口,就能说出天下所有的方言。

    既然不能解决新人的疑惑,老人只能在已知的范围内给新人们几个建议了:“轻易不要跟小季爷说话,他有本事拿走你手里所有的东西。”

    小泪痣心有戚戚,默默点头。

    有新人继续提问,他把声音压得很低,倒不是怕外头的白头巾们听到,倒好像是在怕季三昧听见些什么:“小季爷……他真有本事把信送出去?万一我们被卖走,家里人就算找来了,能去哪里找我们……”

    “小季爷不会在你们被买走前寄信。每次拍卖他也会去,若是你们被买走了,他会把买家身上的徽饰记下,将徽饰画在信的末尾,再把信送出去,方便你们家人接到信后来寻亲。”说话的人咂咂嘴,“我瞧见过一次小季爷画画,那叫一个真,一模一样的。”

    这话小泪痣相信。

    在云羊城里混迹这么些日子,他知道,云羊的尊贵人家各有各的纹章徽饰,龙虎豹獒,凰凤狐雉,只要记下这些家族图腾,再将信送出,事半功倍。

    另一个老人又发话了:“……还有,千万不要告密。以前有个人想要拿小季爷的私藏要挟小季爷,不仅没成,事后还被悄悄揍死了。被拖出去的时候连人形都没了。”

    新人们齐齐打了个寒噤。

    等到新人们心惊胆战够了,老人才悠悠地补充道:“……不是小季爷动的手,是其他的人一块干的。——大家的信都在小季爷手上捏着,他绝不能出事儿。”

    新人们噤若寒蝉。

    谁都想不到,同是奴隶,竟然有奴隶能把自己变成受众人一心拥护的主子。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千万要记得。”

    新人们竖起了耳朵。

    “真有什么好东西,藏好喽,千万别让小季爷看见。”

    新人面面相觑:“……”

    “小季爷肯定是穷苦人家出身,特别稀罕好东西。”

    “对。你顶多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能从他那儿赚来口酒,或者赚来几口小点心,之后你想要什么,都得用偷藏来的宝贝换,否则他一样也不给。”

    “上次老板查得紧,我硬是吞了颗珍珠下肚,拼死才藏了这么件宝贝,结果被小季爷看到,也不知道怎么的,小季爷就跟我说了会儿话,我就答应他用珍珠换了半张糖馅饼。”

    “……小季爷也不知道从里面赚了多少。”

    “说来特别奇怪,按小季爷那样貌,死活就卖不出去,老板对他也不上心……”

    众人也只能趁季三昧不在屋中才敢这样七嘴八舌地抱怨一番。

    此时的季三昧,正趴在伙房的地上往灶里添柴,其他几个中年女奴擀面的擀面,切菜的切菜,在她们身后站着扎白头巾的老板。

    每次做饭,老板都会亲身上阵监视,防止帮工的奴隶偷吃,或是在饭菜里动什么手脚。

    灶上正咕嘟咕嘟地煮着面条,乳白色的面汤沸腾着,鼓出一个又一个乳白色的泡沫,它们在汤面上炸裂,又鼓出来,又炸裂,周而复始。

    季三昧迎着舔动的火舌将柴火送入灶中,顺势抬手擦了一把汗。

    五年前,他在混沌中睁开了眼睛,只觉大梦一场,手脚软弱无力,就连翻个身都困难。

    他挣扎着低头一看,骇然发现自己缩小了几倍,短手短脚,竟赫然是个幼童模样。

    接下来的几天,季三昧旁敲侧击地打听了一番,才对自己的现状有了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他不知怎的托生在了一个女奴的腹中,出生在一个奴隶窝里,父亲身份不明,母亲则因为产下自己时环境太过脏乱,在坐月子时染病去世。临终前,母亲拼着最后一口气,把自己托付给一个相熟的女奴。

    而自己现在已经两岁了。

    两岁之前,这具躯壳就只是一具躯壳而已,不会说话,不会走路,只能像猫狗一样吃睡便溺,所有人都认为他是个傻子,包括收养他的女奴。

    她越来越嫌弃季三昧不中用,索性硬起心肠,把自己丢在柴房里,不闻不问,等着这个拖累饿死,她就能解脱了。

    在饿得奄奄一息之时,这具身体里属于季三昧的意识才缓缓苏醒了过来。

    鉴于自己重新投胎的现状,季三昧只能把自己之前十数年经历的一切归于“前世”。

    但奇怪的是,关于“前世”,他的记忆出现了断层。

    据已知的信息,季三昧醒来时是天甲十六年,但季三昧前世的记忆,却停留在天甲十二年。

    天甲十二年的九月末,恰是他十八岁的生辰。

    在他最后的记忆片段中,他饮下了一杯性烈至极的陈酿黄酒,甘冽的酒液涌入他的口中,头脑中酥/麻一片,似有一只手掌穿透了颅腔,轻抚按揉。随后,有一双强健有力的胳膊圈住了他的腰身,托住他的后臀,把他抱入怀里。

    私密被触摸的感觉不仅不令人生厌,反倒叫人心生眷恋,隔着一层清透的布料,季三昧能清晰地感受到那只手的掌纹和茧痕。

    他把脑袋往后仰去,牵动着被酒精麻痹的声带,浅浅哼了一声,那只手掌的温度骤然升高,片刻后,发力捏紧了自己左侧的臀肉。

    ……季三昧的记忆到此戛然而止。

    再醒来后,他就成了小奴隶季三昧。

    换言之,季三昧根本不记得自己上辈子是怎么死的。

    在自己死前的两年,究竟发生了什么?

    季三昧记忆全无,既然无从得知往日之事,他便把注意力转回了自己的现状上来。

    他是在奴隶窝中出生,奴籍已定,虽然对他而言逃出去绝非难事,但是一个两岁孩童在外会遇到什么,实在难测。

    更何况,他很快发现了自己的一项特殊之处。

    前世灵根尽废的自己,转生后,竟然生来带有一种奇怪的能力。

    ……

    灶火烧起来后,这里也用不上季三昧碍手碍脚了。

    其他做饭的女奴仍忙得热火朝天,他则被老板赶出了后厨。

    温雅干净的庭院中,添水之声不时传来,惹得人昏昏欲睡,两个负责看守的白头巾靠坐在影壁边打着瞌睡,季三昧准备从伙房返回住处,可惜住处落了锁,他只能去推其中一个睡着了的白头巾,让他帮自己把门打开。

    从甜睡中被吵醒的白头巾脾气极暴,刚瞅见季三昧的脸,就挥起手臂,打算给他一记耳光再说。

    季三昧退也不退,只盯着白头巾的眼睛看。

    刹那间,一片密密织就的朱砂色符箓从他洁白的颈部闪现,如同神仙广袖边角上的罗纹,这些纹络一直蔓延到他整张左脸,直到进入他的左眼瞳孔。

    季三昧轻声说:“打人不好,你的良心会痛。”

    在季三昧开口说话的瞬间,白头巾的动作就僵直在了半空中,季三昧话音刚落,他举在半空中的手颤动了几下,就放了下去。

    他低声咒骂了一句,才问:“干什么?”

    季三昧立即切换了面部表情,堆起一脸讨好的笑来:“麻烦大哥,开下门行吗?”

    ……这就是季三昧生来的本事。

    使用意念或言语,他能够改变小范围内的现实。

    他第一次使用时,就是在他苏醒的那天。

    他成功地让一个路过的白头巾为他打开了柴房的门,且得到了一碗剩饭,一杯凉水。

    但当他要求白头巾放了自己时,白头巾张口就骂“痴心妄想”,随后用饭勺把自己给抽了一顿。

    从那之后,季三昧就认识到了自己能力的局限性。

    ……他只能让人做出他们理智范围内有可能做出的事情,比如说顺手赏给自己一口饭,却绝不可能让看守自己的人把自己放了。

    而且,在使用法力之后的几天内,季三昧能明显地感觉到,城内的妖鬼之气暴增。

    云羊和烛阴一样,有修道之人,也有修佛之人。修道的又大体可以分为三类,即人修、魔修、妖修。在这三类修士中,人修和妖修数量最多,在人们追求登仙飞升之时,各色妖物也在世间横行无忌。

    自己这种天生的异能灵根者,对这些妖物而言,是最美味不过的食材和灵丹妙药。

    自己仅仅使用过一次能力,就能引起云羊城的妖物骚动,他如果私逃出去,可想而知会成为怎样的一只香饽饽。

    ……对他来说,反倒是留在这奴隶窝里最安全。

    在那之后,季三昧就定下了心来,安心留下。

    在七岁之前,他使用法力的次数少之又少,尽管短时间的法力使用,能让觊觎他的妖难以确定他的具体所在,但季三昧仍是尽可能地小心谨慎。

    他唯一一次冒险,是他利用法术,和墙外的脚夫达成了交易协议。

    有了从白毛鸡那里拐来的钱财珍宝做筹码,“交易物品”对脚夫来说就具备了足够的合理性。

    于是,季三昧靠着这招空手套白狼,敛来了无数物资,成为了这帮奴隶孩子中的王。

    至于老板的诡异审美,也是季三昧的杰作。

    自己在他眼里看来,不过只是个普通长相的小孩,这样一来,他就能一直留在后院安然悠闲地做工,不会在羽翼未丰的时候被老板早早卖出。

    现在,季三昧觉得自己已经长到可以为自己挑上一个买家的年龄了。

    回到屋中之后,季三昧从墙里取出一面小小铜镜。

    这是他用别的小孩辛苦讨来的三颗琥珀石换来的。

    确定暂时没人看向自己这边,季三昧对着镜子里自己的影像,平静地想:“这张脸只能被我看上的人注意到。”

    他的面颊上飞快地浮现出法术的咒纹,经由铜镜反弹,施加在了他自己身上。

    这样一来,他就不必担心被不喜欢的买家买走了。

    ——凡是他季三昧看不上挑不中的买家,根本注意不到这张脸,哪怕它再艳光四射。

    ……

    夜色笼罩了云羊城,红浆浆的日光渐次消失,月色遍洒琉璃瓦,在其上覆盖了一层薄霜。

    云羊城有一半的人酣酣睡去,有一半的人却还活跃无比。

    季三昧和一帮孩子像鸭子似的被赶入浴室,被几条水管合围着冲了个干净,换上一身看上去更高级些的白绸绢,披挂在他们湿漉漉的身体上。白头巾们将他们挨个锁入一方小小的铁笼,用铁笼中的一条铁链各自扣住他们的颈部,随后才用推车运上台去。

    高级拍卖场,凭季三昧在老板心目里的形象肯定是进不去的,但是耐不住底下人反复说他暴殄天物,有钱不赚,老板总算是不耐烦地把季三昧塞进了高级卖场的边角位置。

    竞拍规则很简单,每个孩子五十两起拍,出价最高者可得。

    与其他卖场规矩不同的是,此地每夜只拍出三人。每个小奴隶都有自己的编号,贵宾可先选择可心的奴隶的编号,进场之后就将自己中意的编号交与小厮,送上台来统计,所得票数最高的三人就是今夜拍卖的对象,拍完即止,以示奇货可居。

    因为来客无一不是高贵之人,卖场里并无半分喧闹嘈杂之音。卖场一边坐着男客,一边坐着女宾,中间用一面精致的翠屏风隔开,泾渭分明得很。昂贵的龙涎香在屋角袅袅生烟,使室内遍布冷香。

    刚一开始,第一个孩子的价格就被竞相抬到了三百两的价位。

    季三昧理所当然地没被选中,拿了自己的六号编码,盘腿坐在笼中,百无聊赖地望着台下暗暗较劲的男客女宾们。

    第一、第二个孩子分别以三百五十两和四百二十两的价格拍出,第三个孩子相貌一流,被不少客人看中,他的价格很快超越了五百两,正以五十两为单位逐级往上攀升。

    主持拍卖的年轻人唱出了价码:“九百两,还有更高的吗?九百两第一次,九百两第……”

    话音未落,一道温雅有礼的声音自一片屏风后传来:“一万两。”

    刹那间,全场寂静。

    有一半的眼神在寻找开口说话的人,另一半的眼神在打量第三个孩子,估量着他身上究竟是哪里能值得万两银子。

    第三个孩子立即得意起来。他转动着黑亮的眼珠,寻找着想要以万两高价拍下自己的人。

    季三昧也好奇地抬起头来,想看看这个冤大头长什么样。

    ……一万两银子买个奴隶,败家子儿。

    底下灯光昏暗,冤大头坐得偏远,半张脸又被屏风挡住,一时间季三昧竟没看清他的长相,只瞧见一只形状秀丽的手伸出,指尖一转,竟指向了季三昧。

    说话的人声音儒雅至极,惹得人遐思飘飞,但季三昧却忍不住心头一颤。

    很快,他不祥的预感变成了现实:“……六号,我要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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