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第二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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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谨说这话是故意的吧?那是成心撩拨,还是有意试探自己?

    虽然觉得匪夷所思,但作为一个身心皆有需求的正常断袖,仝则还是不得不怀疑,却又真心觉得猜不透。

    定定神,他佯装淡然地道,“三爷真是……痛快人,从前听闲话说起过,我还只当是别人胡诌……没成想是真的,其实……”

    “其实没什么大不了。”裴谨表现得比他还淡然,“反正裴家已有后,我也没什么负担。就只是,知音难求罢了。”

    这也……太想得开了,连后代都能不在乎,其实,他裴谨才是穿来的吧……

    仝则默默对自己呵呵了两下,满脑子都在想该如何转移话题。

    裴谨比他反应快,很快恢复了一脸笑容和煦,“可以给我看看你的伤了?我这里有好药,擦在伤处可以不留疤痕。”

    绕了半天话题又回来了,仝则勉强笑笑,“多谢三爷,我皮躁肉厚不在乎那些个,本来还想着,多留个疤添点男子气概呢。”

    说完不觉看一眼裴谨,眼神里遏制不住地掺杂了点“您一个统帅三军的大司马,枪炮丛中过,居然还在意身上落不落疤这点屁事”的小小鄙夷。

    真是和他想象中一样矫情!

    可惜很不幸,这一记质疑眼神,还是被明察秋毫,疑似有读心术的裴谨给瞧了出来。

    他回身,从多宝阁上的盒子里取出个小瓷瓶,一面平淡而洒脱地说,“男子气概不在留不留疤,行军打仗难免受伤。我要是不用点些药,一身上下可就没法看了。”

    仝则听得眼神颤了颤,他没打过仗,但也知道即便是三军将领,也不可能在枪林弹雨中毫发无伤,所以细想想,裴谨的细致可能并非出于矫情。

    再回忆李明修讲过的故事,这人的成长经历让人唏嘘,心头涌上一点点恻然,在神不知鬼不觉间,他居然站起身,开始动手脱衣裳。

    等到露出一多半肩膀头子才觉出不对,仿佛刚才所有动作都是有鬼牵住他的手似的。

    然而脱都脱了,总不能再莫名其妙地穿回去,那也未免太小家子气。对方可是表现得大方坦然,自己身体又不难看,那就……继续脱吧。

    仝则的伤疤在左臂上,一共缝合了四针,揭开纱布,即刻有清浅的血痕露出来。

    裴谨从那只小瓷瓶挖了一小勺,药膏是清凉凉的,带着他指尖的温度。论手法比游恒细致轻柔得多,唯有体会过才知道何谓堪比按摩般的享受。

    仝则有点沉溺,脑子里开始信马由缰地幻想起,要是赶明儿换药,能不能要求这个人再来服侍自己一遭儿。

    此刻从裴谨的角度看过去,一眼就能看出此人脸上的惬意,胳膊上的肌肉从僵硬绷紧到放松,表情也渐渐舒展,显得分外柔和起来。

    可他刚才在怕什么,或是担心什么?就那么不情愿和自己扯上关系?

    裴谨低下头,认真端详坐在身边的人,那侧脸非常好看,比正面更为精致漂亮,因为鼻子的高度,和下颌的轮廓分明,充满了少年人的俊朗和锐气。

    唇上依稀能望见青色的胡茬印记,他想象着它们长出来的样子,带着稚嫩的男人气,是有些值得期待的可爱,至于那嘴唇则不厚不薄,最惑人处是那唇角总在不经意中微微上翘,犹是牵扯出一段天然风流。

    美少年他见得多了,仝则绝不是最美的一个,却胜在明朗二字上头,笑或者不笑都让人觉得像是四月的阳光,温暖的直指人心。

    明媚开朗大气,那是他心之向往的感觉。

    如果不是努力强迫自己,从少年时代一路走过来,他多半会变成一个阴郁而心事重重的人。尽管在外人看来,他家世好父母双全,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生命里独独缺少一份疼爱。缺失的部分,像是被斩断的缠缚,让他从完成学业那日起,便企盼着能够离开,离开生长的地方,离开圈住他的令人窒息的天地。

    直到真正走出去,见到壮阔山川,感受过秀美风光,登上名利场,也穿越过生死地,他看过波涛滚滚,看过黄沙漫卷。算是直面过苍生与苦难,心里那点关乎亲情的执着才终于不再纠缠。

    他是有所感才有所得,可眼前这个人呢,他经历过家破人亡,却又见识过什么,为什么他的心竟然比自己的还要强大?

    裴谨想着,手底下一圈圈,没有停息。实则伤处就那么点大,药膏来来回回早就涂完了。等他反应过来,才无声地哂了哂,赶在被发觉前,他收回了手指。

    “好了,这药你自己拿着,每天让游恒帮你涂一些就是。”

    这就完了?意犹未尽的人醒过神,连穿衣服的动作都变得充满遗憾,“三爷又送我东西,真是多谢了。”

    一个又字,当即勾起了裴谨遐思,他笑笑,“那张小弩,你用过么?”

    这阵子忙得脚打后脑勺,哪儿有心思摆弄那个,仝则就势说,“上次忘了问,三爷怎么想起送那个给我?”

    他说这话时表情略显迷茫,裴谨捕捉到了,便笑问,“你不是擅长射箭,怎么现在不喜欢了么?”

    顿了顿,他回身坐下,好整以暇道,“上次你问过我,放眼京都有没有我不了解的人。还真有那么一个,就是你。我很好奇你从前到现在,究竟发生了多少变化?”

    饶是他语调温和,仝则还是被吓了一跳,忙着扯出微笑以做掩饰,一面解释,“我说过,前尘旧事早就忘光了。或许不记得也是一种幸运。”

    说着心有所感,又想到了面前人的童年,他试探道,“三爷说呢,忘记不愉快的,重新来过,就要先从放下一些东西开始。”

    “我放下了。”裴谨凝视他,缓缓扬起嘴角,“那张小弩是长辈送给我的,我转送给你。因为你和裴熠差不多大,我一直很希望,裴家能有一个像你这样的孩子。”

    得,好好跟他说话,他又摆长辈架子,仝则真的很有冲动告诉他,老子活了二十七年,穿越过来一年,眼瞅着是奔三张的人了。

    他比他大!

    忍下翻他白眼的欲望,仝则还是笑眯眯地点头,“希望日后不会有让三爷失望的一天。”

    裴谨淡笑着点头,声调柔和道,“不急,我相信你有办法,如果不成也不必着急,再想办法就好。”

    上司宽宏体贴,那便奋力一试吧,仝则琢磨了下他即将要去打的公关仗,要攻克的人,是那位看上去极其高贵冷艳,不可一世的千姬小姐。

    对于这个女人,仝则后来颇花了一番心思去了解,裴谨也给了他一些资料做参考。

    千姬的母亲是御台所,即将军正妻,和大多数正牌老婆一样,这位御台所也不得丈夫宠爱。幕府家族既势力又功利,视女子为政治工具,千姬自小容貌在姐妹中不算出众,大约有些拿不出手,于是鲜少受到家族关注。

    到了十二岁天葵至,其母为她聘请了专门教习刺绣插花的师傅,那位师傅大抵是个人才,不光精通仕女明面上擅长的技艺,还深谙身为女人该如何利用自身优势。

    千姬跟随她学会了怎样用眼神欲说还休地勾人,怎样巧笑能显出妩媚婉转,怎样摆动腰肢,怎样轻移莲步,怎样一低头露出白皙柔嫩的颈部……

    当然还有如何用言语蛊惑男人,如何在床笫之间勾人魂魄。

    千姬十四岁登陆社交场,随即获得天皇长子初仁青睐。幕府将军由此发觉了她不同寻常的能力,决定将她的价值发挥到最大化。作为政治投机筹码,在十六岁那年,她被送到了只隔一湾海峡的大燕京都。

    千姬见识过最好的东西,衣食住行皆用最精致之物,大燕太子姬桓也已被她迷得团团转,恨不得倾尽所有来满足她,只为博她一笑——也因为暂时无法给她相应的身份地位,毕竟择太子妃是大事,千姬并非身份上不合适,但出于政治考量,她仍然需要过五关斩六将,尤其是老皇帝和一班反日派大臣的阻挠。

    不过在太子看来,事情没那么麻烦,或许他只是在等老皇帝驾鹤归西,所有的事自然就会迎刃而解。

    所有的资料都显示,千姬是沉迷感官享乐的女人,那就务必要用最华美的服饰才能吸引她。仝则做好她要的礼服,赶着试穿前去周记挑选绸缎。

    刚好这日接待他的人是良玉华。

    看来她已被周记接纳,仝则说起这个直替她高兴,她却摇摇头,神色黯了黯,偏过头看向了窗外。

    顺着她的目光望去,仝则瞧见院子里正在和周妩娘说话的几个年轻男人,个个高大挺拔,看周妩娘的眼神透出满满的恭敬和顺从。

    “再接纳也是有代价的,世道容不下这样的感情,人长大了,也总要有所取舍吧。”良玉华脸上淡淡的,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她已答应老爷,将来会生一个孩子,因为周家不能没有继承人。”

    说完收回视线,不再去看那些精壮的年轻男人,仿佛那些人和她无关,和她的爱人也无关,不看不语,就能不想一般。

    仝则愣了一下,半天过去,居然没想出安抚的话。

    连现代人都做不到不顾家族、不顾父母,何况这个时代,再怎么开明也不能脱开传宗接代。

    看着良玉华认命的垂下眼,他一时间也想不明白,究竟社会发达到什么程度,人们才能自觉自愿的享受爱情本身,而不是把结合当成一种社会义务去履行。

    继而便想到,连周家这样的大商贾都必须要继承人,遑论裴家,位居侯爵难道可以无后而终?就算裴谨洒脱,他母亲薛氏呢,会放任他如此行事?

    他觉得裴谨对这件事的态度,不是趋于逃避,就是过于理想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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