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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赛亚·格雷斯是个人类勇者。
虽然按照规定,所有的勇者都应该是男性,虽然她有着一张能迷倒千万少女的帅脸,但她确实是个女孩。
这会儿,她正坐在魔界王都的小酒馆里,食不知味地吃着放在面前的晚餐,完全不知道自己的真实性别早已暴露,并且已经成了魔族大臣们关注的焦点。
她的晚餐是一种以史莱姆为原料的果冻,里面添加了甜甜的乌霍果汁,在魔族常吃的食物里,这是最普通的一种。不过这东西虽然算不上难吃,但人类绝对不可能吃得惯。自从来到魔界,凯特几乎每天都在吃各种以史莱姆为主料的食物,毕竟她手里的盘缠不多,而这种史莱姆果冻套餐无论在魔界的什么地方都是最便宜的菜肴。
在来魔界之前,以赛亚从来不知道魔界居然有这么多史莱姆,它们几乎遍布了魔界中的每个角落,如果不稍微小心一点,就很有可能踩上,弄得脚上黏糊糊的,一点也不好清理——勇者教程上可从来没提过这一条。
只要是有机物,它们几乎什么都吃,城市垃圾是它们最欢迎的食料。也许就是因为这个,所以王都才有这么多史莱姆的。在咽下黏滑食物的同时,以赛亚只能尽量避免去想那只史莱姆在成为她的晚饭之前都曾经吃下去过什么。
以赛亚觉得自己大概永远也无法适应这种食物,但此时她只能用幻想来弥补眼前的现实。如果她能杀死魔王并顺利回到人间,她就可以吃到任何她想吃的东西。她至今仍然很想念幼年时与母亲一起在领地居住时,农民给他们做的乡村风味牛排和烤土豆,以及她父亲曾经带她去旅行,在海边吃过的新鲜龙虾。
想象着未来可以吃到的那些美味佳肴,眼前的食物似乎也变得好吃了一点。况且平心而论,虽然食材并不讨人喜欢,但魔界王都里的厨师手艺确实不错,以赛亚拼命劝说自己要对现状表示满意。
然而史莱姆做成的早中晚饭所提供的营养根本无法满足发育期少女的需求,少女的胃袋不断向着它们的主人咆哮:
要吃肉!肉!肉!
以赛亚的胃其实已经像这样咆哮了好几天,而她为了让她的那一小笔旅费能够多支撑一段时间,因此一直都在努力忽视它的正当要求。但是今天晚上,她即将去讨伐魔王的前夜,以赛亚觉得,或许她今晚有非常正当理由可以小小的满足一下她胃袋的需求。
她的眼睛紧紧盯着菜单,在菜单上三种最便宜的肉菜之间犹豫了许久。在心中暗暗计算着她带来的盘缠。当初在来魔界之前,她按照勇者教程上的说法,在黑市上兑换了魔界货币。等她到了魔界才发觉自己吃了亏——人界之门附近就有专门兑换人界货币的交易场,比人类黑市上便宜了将近一半!如果在换钱的时候没受骗,她现在也不必这么纠结……那些该死的奸商!
以赛亚摆弄着手里仅有的几个金币和铜板,盘算着如果她明天回不来,这些钱好像也没有什么用了。况且,如果她吃不饱,又怎么能打赢魔王呢?
这样一想,她变得洒脱起来,大声招呼酒保:
“请给我来一份炙烤哥布林腿肉!再加上啤酒!”
酒馆主人本来还在以一种难以描述的愤恨神情盯着这个占了他店里最舒服的座位却只点了菜单上最便宜菜的勇者,希望他能感受到他的眼神吃完了赶紧滚蛋,听到勇者的点单,他的表情变得稍微温和了一点。
几乎每年都会有人类的勇者来到王都,想要打败魔王。但是真正能够达成自己的目的回去的,几百年里也不会有一个。酒馆主人意识到,或许这位勇者已经明白了自己的命运,终于想开了准备要花点钱了。于是他开始奋力向勇者推荐菜单上最贵的菜:
“阁下是第一次到王都来吧?哥布林腿肉这种粗人吃的东西实在不适合阁下高贵的身份,或许您想尝尝王都的特色菜,比如说……龙肉馅饼?”
只读过《勇者教程·魔王卷》的以赛亚对龙族的高贵血脉并没有什么概念,不知道真正的龙绝不可能被端上酒馆老板的餐桌,酒馆老板所谓的“龙肉”只是魔界的一种被称为亚龙的大蜥蜴肉,只能骗骗从来没来过王都的乡巴佬。因此她非常用力地咽了一口口水,数了数口袋里的金币,非常遗憾地对老板说或许下次吧。
就算她很清楚自己能回去的几率很低,但她还是要留够回家的路费。
王都的酒馆服务质量很高,勇者所点的炙烤哥布林腿肉和啤酒很快就被端了上来。和勇者所想象的粗豪料理不同,在王都的酒馆里,哥布林难看的绿皮已经被剥掉了,只留下连着骨头的红色腿肉被炭火烤得恰到好处,外表被烤得稍稍有些焦,看上去让人很有食欲。
少女非常讨厌哥布林,从前在她家的领地上,总有哥布林前来骚扰。它们像害虫一样,偷走农民家里养的猪,这些小家伙跑得特别快,所以很少被抓住,但是在这里,这玩意居然只是一种食材。
这还是少女第一次吃哥布林肉,她小心翼翼地抓住哥布林腿肉一端的骨头,把肉送进口中。
哥布林腿肉的味道比想象中要好很多。经常跑动的大腿肌肉结实有弹性,经过厨师的精心炙烤,内部充满了香浓的肉汁,口感绝佳。少女甚至考虑,等到她回到人界,是否可以大力推广一下哥布林肉的烹调方式。那些耗费了毕生精力和哥布林作斗争的农民们说不定会很高兴。
啊啊……还是不要想那么远的事情了,毕竟她的人生可能明早就要宣告结束了。
偶然想到这样的事情,让少女突然感到心中一震。尽管她明确地知道勇者的存活率几乎是万分之一,但在今日之前,她还从来没有仔细考虑过——或许是她自己每一次都尽量避免想到这件事。此时她才意识到她的生命或许即将就此断送。
如果她死在这里,格雷斯家族也就绝嗣了。父亲如果得知这样的消息,一定会难过得哭出来吧!
幸好她的父亲已经去世了。
这样想着,少女的心中产生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悲壮情绪。她举起杯子,灌下了一大口啤酒。
魔界的啤酒泡沫特别丰富,具有浓郁的麦芽甜味,口味非常不错。比人界啤酒更浓的酒精度让喝下啤酒的少女不由自主地兴奋起来。
死有何惧?死在魔王手上,总好过被无名小卒干掉。就算她死了,人们也都会记住,勇者以赛亚·格雷斯伯爵,是在和魔王的决斗中牺牲的!
当初与同伴们一起受训成为勇者的时候,她与同伴们经常聚在一起讲此类的话。每次提到,大家的兴致都会变得很高,拿起酒瓶一起开怀痛饮,向往着为国捐躯的光荣。
虽然距离那时只经历了一两年的时光,可是在如今的以赛亚看来,那却仿佛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情。昔日的伙伴早已经各奔东西,而她——所有勇者之中最出色的,踏上了讨伐魔王的征程。
是啊,或许她会死。但是万一她赢了呢?她知道这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为了这一天,她十年如一日地刻苦训练,她是人类这一代之中最出色的勇者,如果有人能杀死魔王,那一定是她。她必须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活着回去,为她的姓氏增添荣耀!
以赛亚胸中热血沸腾,她抛下吃剩的哥布林骨头,一口喝光了杯子里的啤酒,随后跟酒馆主人结过账,重新来到了大街上,借着酒兴任意游逛。
今夜是难得的美妙夜晚,月光淡淡地笼罩着街道。魔界王都的居民们吃过了晚饭,也都纷纷出来散步,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但街上的魔族却并不显得少。
说起来,从人类的角度来看,魔族是生活在地底下的,可是这里居然也会有月光。
虽然,看上去和地面上的月亮不太一样就是了。
地面上的月光更温柔,仿佛母亲的爱抚。然而魔界的月光却那么冷……但以赛亚胸中的火焰不会轻易熄灭。
她抬起头看着天空,占星学的知识以赛亚懂得不多,但在她小的时候,她的母亲教她认识过几颗特别耀眼的星星。
“路西菲尔……”她低声念了一句。这是那颗明亮行星的名字,恰与这座王都的名字一样。
正如人类的王都是以火星玛尔斯命名一般,魔界王都的名称也来自一颗行星。这颗行星在人界被称为维纳斯,魔族却称它为路西菲尔,并把它作为他们王都的名称。
路西菲尔是非常明亮的行星,魔族大概对他们的王都感到很骄傲吧。
以赛亚一边走,一边胡思乱想着各种各样的事情。不知不觉间,以赛亚意识到,她已经来到了魔王宫的正门前。
寻常的魔族是不会到这里来的,魔王宫前面的广场一片寂静,以赛亚突然心中一动。
既然已经到了这里,为什么非要等到明天才来挑战?
以赛亚耸了耸肩,信步向魔王宫中走去。
令人吃惊的是,她在偌大的魔王宫中,竟然连一个魔族也没有碰到。
只除了……史莱姆。
如果史莱姆也能算作魔族的话。
魔王宫中史莱姆的数量简直多到令人吃惊,以赛亚几乎每走两步就会踩中一只。开始的时候,她还会停下脚步用身上携带的手帕擦拭皮靴,到后来她干脆放弃了这个没有意义的举动,只是用力用沉重的靴子将地上的史莱姆踏得稀烂。
这情形实在太过诡异,但勇者从来不会感到畏惧。以赛亚踏着泥浆般的史莱姆不断前进,脑海中突然响起了她的老师曾经对她说过的话:
“不要瞧不起史莱姆,”她的老师总是这样对她说,“史莱姆是魔界的基础。”
虽然她从来也没弄明白过老师教导她的这句话到底有什么意义,但以赛亚下定了决心要更加小心谨慎。她攥紧了腰间的剑柄,小心翼翼地一步步向前。
魔王宫是一座极大的建筑群,而这里显然并不会有导游图之类的东西。凯尔特只能一间宫殿一间宫殿地找过去。无论到哪里都只有一片寂静,只有地上的史莱姆发出“咕啾咕啾”的声音。
正当以赛亚对于在泥浆般的史莱姆之中跋涉感到疲惫,开始后悔夜探魔王宫这一轻率举动的时候,她突然发现远处的一座宫殿似乎亮着灯。
那里一定有魔族!
她大喜过望,忘记了疲倦,以最快的速度向着那间唯一有灯光的宫殿走去。随着她离那间宫殿越来越近,地上的史莱姆也越来越少,她的脚步变得越来越轻快,她觉得自己简直要飞起来了。
以赛亚用力握了握剑柄,心脏紧张得怦怦直跳。
那间宫殿里的魔族会是谁呢?魔王吗?还是一个普通的魔族呢?
她压抑下紧张的心情,推开了宫殿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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