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5章 结果

伯百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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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等待了半个小时之后,再次开庭,主审法官宣布了结果。

    一审判决,梁哲,凶杀证据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郑君,沈奕菲联合梁哲的众多病人联合上诉。

    二审判决,梁哲精神失常犯罪成立,因精神病患者不符合犯罪构成的本体,故撤销一审判决,并予以监管治疗。

    最终,梁哲被定性为重症精神病患者,因其有极其危险的暴力和毁灭倾向,法庭予以指定精神病院监制,除非其最终治疗成功,终生不得出院。

    北城一家S级重症精神病院,成了梁哲的归宿。

    这是全中国唯一一家S级的精神病院,S级不是代表它的医疗设备有多先进,服务有多人性化,环境有多好,而是代表它的管理是最严格最苛刻的,进去就要服服帖帖,它的安全是最可靠最无解的,你进去就别想出来,还有就是它只接受犯有重大刑事犯罪的精神病人。

    可以说,能够进入里面的,都不是普普通通的疯子,一定要有点特殊的行为或者变态的思想才行。

    疯子群中出类拔萃独树一帜的疯子,可以这么理解。

    这家精神病院起建于1930年抗日战争前夕,根据现有的史实记载,其最初的名称为‘囹圄精神病院’,后来因为名字受到大众的指责(囹圄意思为监狱),于1936年更名为‘封岳精神病院’,后来抗日战争结束之后,它再次改名为‘点尨医院’,此时它的名称已经模棱两可,不知道的人几乎很难从它的名称中想象到它是一家什么样的医院。

    据说在进入21世纪之后,它被政府指定翻修了一次,并再次更名,从那以后,它的名字和具体地址已经查不到了,或者说现有的信息渠道很难获得它的名称和具体的地理位置,只听说它在北城郊区,和外省交界处的一座山间,至于在哪,没人说得清楚,就算是去探视病人的亲属们,回来之后也都是守口如瓶,像是受到了某些特殊的指令。

    它是北城最早的一家精神病院,但截止到今天,知道它存在的人少之又少,它的名号如今更是鲜为人知,就算是知道的人对它也是讳莫如深,好像完全不想跟它有一丝一毫的瓜葛。

    ……

    著名心理医生梁哲凶杀十岁女童案件于2015年8月16日尘埃落地,引起一阵社会舆论。

    次日的早上六点,梁哲乘坐一辆黑色的大巴于北城警局启程,被送往这家讳莫如深的精神病院。

    郑君沈奕菲送行。

    郑君:“哲哥,保重,我会时常去看你的。”

    沈奕菲:“我会照顾好阿姨的……”

    樊道明站在远处的角落里偷看着,脸色阴沉,双眼泛红。

    梁哲没有说话,默默地走上了大巴。

    黑色的大巴车上除了司机和六个荷枪实弹的警察之外,还有三个跟梁哲一样带着手铐和脚镣的精神病犯人。

    三个人坐在车上的三个角落,紧紧盯着走上来的梁哲。

    梁哲环顾四周,双眼在每个人的脸上停留了几秒钟之后,选了中间的一个位置,坐了下去。

    车启动,厚重的窗帘拉上,大巴车内一片阴暗。

    大巴车默默前行着,没有人说话,甚至听不见车内众人的呼吸声和汽车引擎的声音。

    这像是一辆通往地狱的车。

    但去往天堂的路,中间肯定会经过地狱的。

    梁哲缓缓闭上眼睛,眉头轻轻皱了起来,他需要静静地思考,他还有很多事要办。

    就在这辆黑色的大巴车载着梁哲穿行在北城郊区的小路之上,驶往那家隐秘的精神病院的时候。

    在距离北城几百里远的一座后山草丛中,钻出来一个蓬头垢面的人。

    这个男人背着一个长方形的大盒子,手中拿着一把枪,从一片碎石中钻了出来。

    男人缓缓站起身子,他先是抬起头,眯起眼睛看了一会天空,然后他才长长地吸了一口气。

    男人对着天空笑了起来,脸上的泥垢随着他的笑容慢慢脱落。

    这是一个英俊沧桑的男人,他的胡子虽然又脏又长,头发也又脏又长,但依旧无法遮挡住他锐利的眼神和一张成熟的面孔。

    他的衣服破旧不堪,到处都是破洞,他的手指和膝盖上流出的鲜血已经凝固成了黑色的血块。

    他像是刚从战场回来的战士。

    这个看起来如同凯旋而归的战士的男人不是别人,正是黎墨。

    黎墨从洞里爬出来之后,没有做过多的停留,他知道自己身上背负着很重的使命,同样的,他想要迫切地见到一个人。

    黎墨再次踏上了征程,他环顾着四周,选了一条小路快步走去,虽然他的体力已经严重被消耗,精神状态也不是很好,但他却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的精力来。

    这是一条山路,黎墨想要打车却打不到,只能默默地前行着。

    没过一会儿,一辆车缓缓驶了过来。

    黎墨上前,拦下车辆。

    黎墨:“把你的车借我,三天之后还给你。”

    司机是一个肥头大耳的胖子,瞪着一双如牛一般的大眼睛望着黎墨。

    胖子:“你丫有病吧?!”

    黎墨:“你还有一个选择,被我打伤,然后接受第一个条件。”

    胖子从驾驶座后面抽出一根棒球棍:“他妈的找死找到老子头上了!”

    黎墨没有说话,掏出枪,指着胖子的脑袋。

    胖子:“大白天的抢车,还有没有王法了?”

    黎墨将枪上膛,对着天空开了一枪,然后再次指着胖子的脑袋:“我就是王法。”

    黎墨将胖子拖下了车,踢了他几脚,上车之后,关上车门,摇下车窗:“还有,我不是抢,是借,三天之后,你会发现它停在北城警局的门口,如果期间你报警,对不起,你可能永远都见不到你的车了。”

    黎墨开着车扬长而去,留下趴在地上,嘴角溢出鲜血目瞪口呆的胖子。

    而让黎墨感到惊喜的是,这不仅是一辆好车,车上还有吃的和喝的,这对他而言,比什么都重要。

    黎墨打开音响,一边吃着饭,一边喝着水,一边不停地加大着油门。

    有几件大事要办,有几个人物要见。

    不过首先,他要回一趟家,他要见到自己的女儿,还有梁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