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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吃饭时,母亲忽然看到女儿脖子上的弯月型项链,没有惊讶,几乎用自然的语气:“从哪儿找出来的?不是丢了吗?”
昔我有点惊讶:“从哪儿找出来的……我们家有?”
“你小时候戴过的,手贱,不知给扔哪儿了。”母亲只需要看一眼,“还以为搬家搬的找不到了。”
“妈,你肯定?”昔我觉得哪里出了问题,“是一模一样的?现在各种造型的玉坠子多了去了。”
这样一说,老娘又不肯定了,“新买的?”
“别人送我的。”
母亲眉头一挑,警觉:“哪个别人?”
“就是一个朋友。”
老娘又瞄了一眼:“我就是看着像,咋看咋像以前咱家的那个,大小,颜色,一模一样。”
“会变色吗?”
“正看是白的,一晃眼就是青绿的了。”
哦,昔我不说话了,估计工艺师傅成批做出来的吧,像十一、吕教授,都不像一不留神能捡了自己家丢失玉石的人,关键是也没这么巧合啊。
“我们以前的,哪来的?买的?”
“以前给你看病的老中医送的。”
“呃?”又是那神秘兮兮的老中医。
“这个可能还值点钱呢,人家白送?”
“当时你就哇哇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人家老头就顺手把这样的玉件放你手里了,你就不哭了。走时,人家也没好意思再要回去。”这时老娘倒忽然想起来了,“人家倒交待了一句,这东西能避邪,好好保存,生病时戴戴,平时没事收起来,别丢了。我倒给你收起来过,你手贱,一准就又给翻出来。后来,这玉就不见了,也不知道是不是你给弄没了。”
昔我想了想,怎么也想不出来在成长中还有这么一玩伴的细节:“会不会你给收起来了,忘了放什么地方了?我小时候你去田地干活,都是把我锁在屋里的,我那么小,能去哪里?”
昔我妈也若有所思:“也可能是我随手一放,忘放哪里了。这些年,从农村那小土屋里搬到城乡结合部的砖头房里,再搬到城里的地下室里,每回搬东西不扔也扔半个家,搞不好就包裹在啥物件里给扔了。”
“再找找嘛,柜子里,以前的旧衣服你也不舍得扔,万一还在呢?这东西最少也值好几千块钱呢。”
这激起了老娘的兴趣,这个每月只挣4000块还忙碌的不像样子的清洁工喃喃自语:“还真不知道这东西也值钱啊,早知道早就收起来了。不行,有空我得翻箱倒柜找找,我这么爱惜东西的人,东西不用到烂没法再用,就是一个木棍我都舍不得扔!”
“对,妈,你一定要好好找找。”
于是老娘碗一推,真去翻箱倒柜了。
“哎,对了,啥样的朋友送你这么值钱的项链?”随后老娘的目光一喜,“交男朋友了?是不是那个小胖子?”
一说到男朋友,昔我就很害羞,从小家教太严了,羞于谈男女关系,而且家里老爹是个浪荡子,活在世上,轻易不见人影,谈论幸福家庭和另一伴的话题从来就不是个自然的东西。但从老娘欣喜的眼光看,她对胖大海还是挺有期待的。
“不是,是另一个普通朋友。”
“男的女的?”老娘控制不住探究的目光。
“女的。”昔我就算从这里掐断了老娘的期望。
但老娘还不算完:“我觉得那小胖子就挺好,和你是同学,也喜欢你。家里还开个大店——”
“不是店,是殡仪馆!”昔我严厉提醒,以表明自己的介意。
“但不管怎么样,殡仪馆很挣钱啊,任何时候都旱涝保收,人迟早都会死,死又不能选时候,到时候就死,就得用殡仪馆!啥时候钱都一样挣。”
“可我不喜欢殡仪馆,也不喜欢胖大海。”
“生活生活,先要生活下去,然后再谈喜不喜欢爱不爱的。你将来要过到像我这样,住地下室,带个孩子,有男人要你,愿意和你一起生活,你都得上高香!”
“我爸——”昔我本不想提这个男人,还是没忍住,“他在外面,到底是死了还是活着?”
老娘没说话。
“如果是死了,妈,我长大了,不累赘你了,你还年轻,还可以给自己找个老伴,别因为我就在地下室的房梁上空空地吊死;要是他还活着,一辈子来不了几次家,你就离开吧。千万别说不想离,是因为我,我神经大条,一点也不在乎,本来也像生活在单亲家庭,一直跟着你,我不怨任何人,你也对得起我。现在我都在田恒大厦工作了,十有□□还能转成正式的,你也该找你自己的生活了,老妈!”
老妈的眼睛亮晶晶起来,也不找东西了:“真的闺女,你真能转成正式的?那里的正式工都每月五千以上呢。”
“我说了,十有□□。”昔我一脸骄傲,想想田子恒今天能带自己去拍卖行这种重要的场所,一定也是看到自己身上有可以培养的优点吧。而且他一直对自己笑嘻嘻的,起码自己不让老板讨厌啊。
但昔我妈却高兴的要发疯了,自己家里辛苦培养的孩子马上要成为田恒集团的正式工了,将来最少也要挣到5000块以上了,哇,这以后的好生活可没法想象啊!
于是收起碗筷后,啥活也不让闺女干,涮锅碗,拖地,都是唱着歌儿的,那张五十岁不到就布满浅浅沟壑的脸上,第一次氤满笑纹的光晕,像黎明前东方绯红的那点朝霞在慢慢点亮整个灰暗的天空,动人而辛酸。昔我看着母亲这样,再次意识到母亲的人生是如此艰难,这一辈子,这个农妇从下田地干活到小镇上当一个扫地清洁工,如今能再到田恒大厦里当一名拖地擦玻璃的保洁员,她的人生也是上升的,只是匍匐在别人脚下上升,从田间走到大都市,依然呆在一个边缘人的角落,她一辈子辛苦只有羡慕地看别人的好生活,像看过年时看升上天空的城市的烟火,那么灿烂美丽,但没一朵属于她自己。现在,女儿也有机会过烟火一样的生活了,既使自己仅仅当一个小白领,就能让她激动成这样,以后自己就更得好好努力。有时回报家人是如此简单,就是做一个自力更生、努力生活和工作的自己,不一定是最好的自己,但是一个让人放心的自己。
第二天,昔我起的很早就到了公司,母亲起得更早,她要把80层的楼梯都拖了,从最高层开始,打一桶水,放在消防通道的门里,这样无碍于难瞻。昔我也想帮老娘,但老娘说什么也不让,你是咱家出来的白领,你就该干你白领的工作!你能站在办公室里,操作各种现在办公器具,就已让老娘骄傲、没有白活!对了,老娘最后有交待:“别快嘴多舌,让你同事知道你妈在这里搞卫生,你不说别人谁也不知道!”
就是这最后一句话,昔我觉得老娘是怕自己难堪在提醒自己,如果自己不说,老娘肯定不会无意间说出去,目的是让自己毫无负担地在此奋斗,毫无卑微感地做一个出入高级写字楼的白领。
这份工作对自己是如此的重要,一定要更加努力。她回到自己办公室,先勤快地把大家的办公桌都抹了一遍,然后把会议室的大办公桌抹了一遍,正地清理地面时,这时有人回来了,直接就一句:“昔我,麻烦到楼下帮我带杯咖啡。我咖啡喝完了。”
根本就不看这人是谁,昔我就答应一声往外走。一个实习生,服务于每一个同事都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凭感觉,自己要留下来,这些同事都有资格投自己一票,都有能力影响自己的前途,除了拼命干活,还有什么其他途径吗?
偏偏在她端着咖啡上楼的时候,在电梯里遇到梅子嫣了,子嫣冷着一张脸,乜视着她手里的咖啡杯。早上都是同事们慌忙踩着点上班的时刻,电梯每一次上升都是挤得满满当当。
“怎么每次都看到你给这个那个端咖啡端茶水的,你在学校都学了些什么啊,就只会干这些?”电梯里守着一群人,子嫣并不是挑衅的声音,而是以一种“关切、不可思议”为你好的音调。
“我、我就是给同事端端咖啡,他、他们渴了。”昔我都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讪讪地说完了,觉得自己也就是个端咖啡的料。
“我记得,你在学校里是学给死人化妆的吧?”子嫣突然想起来很惊讶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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