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明月松间照

姚颖怡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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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氏回娘家的事,霍柔风也听说了,这是在她计划之外的事。

    她对这位三奶奶印像不深,尤氏是典型的江南女子,清秀纤细,如同一幅素淡的水墨画,在长房的几个媳妇里不算出挑的。

    霍柔风摇摇头,对采芹道:“也不知是她自己想走,还是被娘家逼着的。”

    采芹却是叹了口气:“奴婢觉得三奶奶不会自己想走的,娘家虽好,可她终归是嫁出去的,在娘家住个把日还好,又不能长住,到时重回霍家,二太太和三爷一定不会高兴,受苦的还是三奶奶。”

    闻言,霍柔风笑道:“是啊,既然会这样,那就留在娘家索性不回去了,大不了就和离,本朝也不是没有过。”

    当朝两位长公主都曾和离,听说有一位已经和离了三次,如今的驸马是第四任。不过这都是坊间传说,杭州远离京城,宫里的事情能传出来的并不多。

    采芹吓了一跳,她是听说过和离的,但是也只是听说过,那和被休大归有什么区别吗?她不知道,她只知道九爷是个大嘴巴。

    “我的小祖宗,您快别说了,宁拆十座庙,不拆一宗亲,让人听到可不好。”

    霍柔风伸出半截小舌头晃了晃,冲着采芹做个鬼脸,问道:“我去无锡的东西全都准备好了吗?”

    采芹的精神头立刻来了,她们这些人日夜盼着能跟九爷去无锡呢,一来是让这小祖宗避避风头;二来也是有私心的,当丫头的不比张升平那些护卫,她们长年累月也没有出门的机会,这次不但能出远门,还能去无锡。

    “准备好了,十辆车子,把您平时吃的玩的都带上了,鸟也带上,就等您挑狗了,狗不能全都带着,除了金豆儿,您再挑几只,给金豆儿做伴儿。”

    霍柔风满意了,撒欢般的跑去牵黄院挑狗去了。

    采芹也笑了,九爷的性子真好,虽然有时会任性,可是但凡让她顺心了,她便高兴得什么似的。

    外面的人总说九爷娇纵,无法无天,其实全是胡说八道。

    霍柔风挑了两只温顺的狗,又挑了两只极爱打架的,温顺的可以陪着她,爱打架的可以给她壮胆儿。

    长房乱成什么样,都和她没有关系了,反正一时半刻,霍子兴是没有闲情逸致往二房塞儿子了。

    她带着金豆儿,从牵黄院出来,便往大门外走,人还没有出去,就被拦下了:“九爷,您这是去哪儿?”

    “去遛狗啊。”霍柔风头也不回,大步往外走去。

    拦下她的人只好打发人去叫护卫,霍柔风走了不到一百步,便察觉到身后有人跟着了。

    跟着就跟着吧,免得九爷再被人绑......

    想到这里,她的脑海里赫然闪过一张可恶的脸。

    偷狗贼!

    不仅是偷狗,展怀还绑了她,若不是她逃出来,后面还不知道会如何。

    好吧,看在前世高夫人的面子上,她选择原谅他。

    但是别让她再碰上他,千万不要,遇到他一次,她便倒霉一次,这哪里是国公府的公子爷,这分明就是她霍柔风的丧门星。

    她心疼地看看自己的脚,脚上的伤已经好了,但是脚掌上留下一道疤,不知道能不能消褪下去。

    这便是拜展怀所赐。

    无论是今生还是前世,她都是很娇贵的,从头到脚,身上每一块肉都比金子还要贵,就这样留下一道疤,这是多少金子也赔不起的。

    霍柔风甩甩头,今天她的心情很好,她不想因为那件事和那个人扫兴。

    一人一狗走在和煦的春风里,明媚的阳光洒在她的脸上身上,舒服极了。

    她开始盼望早日去无锡了,无锡的庄子便在太湖边上,太湖比西湖大得多,一眼望去看不到头,在太湖上泛舟,那感觉和在西湖是不同的。

    就这样想着,不知不觉,她和金豆儿已经走到西湖附近,一抬头,她便看到不远处的撷文堂书铺。

    她想起一件事,上次她让人去撷文堂买书,跑遍撷文堂各家分号也没有买到,后来还是采芹打发自己弟弟去买来的。

    这件事虽然瞒着她,但是她还是知道了。

    撷文堂是不想做霍家二房的生意。

    唉,这阵子太忙了,她竟然把这事儿给忘了。

    想到这里,霍柔风不假思索,带着金豆儿便跨进撷文堂的门槛儿。

    西子湖畔的这家是撷文堂在杭州的总铺,霍柔风记起来了,上次那本被她撕掉的《太平圣行》便是在这里买的。

    她的嘴角勾起一抹微笑,原来如此,这些日子她没有细想,倒是她冤枉他们了。

    任凭哪家书铺,都不想再接待像她这样的客人吧。

    《太平圣行》是官印书,又是记载“太祖”皇帝生平德行的,公然撕毁便是大不敬,抓进衙门要打板子,若是倒霉,说不定还能吃牢饭。

    那天她只顾生气,一时冲动,也没有想得太多。

    她决定给撷文堂留个好印像,让人想起她便想到不做她的生意,九爷不要面子了吗?

    可能她来的时候不对,书铺里冷冷清清,伙计比客人还要多些。

    她四下看了上,没有看到上次见过的老掌柜,七八个干净利索的伙计,两三个客人。

    她踮起脚尖,拔着脖子去看书架上的书,她并没有看到,在她的身后,一个伙计飞快地给另一个递个眼色,用口型说了两个字“霍九”。

    那个伙计怔了怔,立刻堆起笑脸,凑了过来:“哎哟,是永丰号的霍九爷啊,您要买什么书,小的给您拿过来。”

    伙计的声音并不大,但是正在角落里翻书的一位客人还是听到了,他转过身来,向霍柔风望过去。

    霍柔风此时也正转头去看,她不是去看和她说话的伙计,而是想看看,这伙计叫出她的身份,是想让谁知道。

    她的眼睛正对上迎面而来的目光,两人都是微微一怔。

    那少年站在阴暗处,如果不是特意去看,谁也不会注意到,但是一旦看到他,目光便不由自主被他吸引过去。

    他穿着一袭月白道袍,安静地站在那里,如同微阴的夜里,藏在云后半明半暗的那轮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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