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灿灿麦穗苦耕人

悟道娑婆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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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乍起一夜秋风,麦秆上的青翠倏忽散尽,犹如婴孩粉嫩的肤色一般,煞是羡人。

    沈母自是微笑的。

    或许对于整个秦州的百姓来说,整整一年来,最为开心的便是此刻。

    好些人家早就已经青黄不接,若非俗日还做些其他的营生维持生计,只怕老老少少都得饿死。如今,终于赶上秋收了。

    沈山一大早便从外间的房梁上找出锈迹斑斑的镰刀。

    刀头不大,仅有成人的巴掌长。两指并拢了的宽度,因为浮锈,略显得臃肿。

    刀柄是早些年在山上砍下的白杨木棍子,尺许的柄上满满的都是灰黑的污渍。沈耘认得,那多半是汗渍沾了泥土,日久天长,竟成为洗也洗不清的痕迹。

    沈山也不知从何处捡来的石头,沾些水,锈迹斑斑的镰刀在上边磨了稍许,浮锈便被磨去,黝黑的生铁在晨光的映照下散出道道寒芒。

    手指在刀刃上轻轻一刮,沈山抬起头,看着站在身边的沈耘笑笑,口中不知说些什么,却将镰刀掉了个,将刀柄递给沈耘。

    到底还是猜出了沈山的意思,沈耘也随着刮了刮,感觉一不小心,便会在手上割一道口子,也便点点头,让沈山一阵开心。

    三柄镰刀,沈山不过半刻时间便打磨好了。

    初次割麦子,沈母特意早起,用家中不多的白面做了老面馒头。上地的时候带几个,午间亦不回家,直到太阳落山,看着羊倌儿赶了羊回来,才会跟着回去。

    说真的沈耘是有点畏惧的。

    两世为人,这是他第一次操持着如此简单的农具在田间劳作。

    听沈母的意思,往后的大半月之内,披星戴月那是经常的事情。除非赶上下雨,不然也别想提前回家了。

    本来是只需要十天的。奈何还有沈夕死皮赖脸砸在自己家中的那二十几亩田。这一下子一家三口的担子就重了不少。

    说到这里,沈母叹了口气,看着依旧在那边忙活个不停的沈山。略微感叹道:“你爹爹这辈子也就出苦力的命了,前几日跟他说起,想也不想就点头答应了,我稍微说几句,他便粗着脖子叫嚷……”

    剩下的话不待沈母说出来,沈山就已然走过来。

    看东西都收拾停当,点点头,便带着镰刀往村外广袤的田地走去。

    不仅是沈耘一家如此着急。

    当一家三口来到田间的时候,心急的人家早就将那枯黄的麦田割开了许多豁口。

    到底农家朴实,沿路来种种招呼,让沈耘将这些个街坊四邻的印象更加深刻。

    见惯了后世的麦穗,沈耘不得不说,农家青黄不接绝对是品种的问题。

    任麦秆长的有齐腰高,奈何麦穗不过寸许,数下来居然仅有二十来粒麦子。

    更兼粗疏的播种手法也土壤的贫瘠,沈耘面前这看起来足足有两亩的土地上,估计守城也不过一石多一些。

    饶是如此,沈母却依旧欢喜地称道今年风调雨顺,收成看起来不错。

    站在田埂上,凉爽的秋风吹过,好一阵舒爽。原本沈耘以为入了麦地,又这样舒服的天气,任自己不太会把持手上的镰刀,也不会差劲到哪里。

    怎知现实给了他狠狠一巴掌。

    考虑到麦秆要烧炕,麦茬要留得低一些。人不得不蹲在地上才能正常劳作,当身体低于麦秆的时候,一阵闷热瞬间袭来。

    加上那浓重的泥腥味,沈耘恨不能马上站起身来长呼几口气。

    只是沈山与沈母已经挥舞起手中的镰刀,沈耘自是不能落在后边。观察着两人的动作,沈耘似模似样地学习起来。

    都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即便是这小小的割麦子,也是一门学问。沈耘自然不懂其中的奥妙,初度挥舞镰刀,仗着手上有几分力气,倒也轻松。

    只是不过半个时辰,沈耘便觉得这胳膊上似是挂着两个重重的铅块,一举一动都被压制着,压根使不出力气来。

    而此时的沈山与沈母,早就割出七八尺远。

    看着行动越来越缓慢的沈耘,沈山呜呜地说了几句。沈耘自是听不懂的,也唯有沈母这朝夕相处多年的人,才明白其中的意思。

    笑了笑,沈母走到了沈耘这边。

    “傻孩子,怎的一年不干活,便连镰刀都不会使了。一把揽那么多田做什么,刀头就这么短,弄多了也割不下。顺着这个劲往自己这边收,力道小一些,某要割了脚趾。”

    沈母一刀一刀地示范着,沈耘仔细观察着,不觉之间,沈耘落下的几尺便被沈母割了过来。

    舒了口气,沈母这才笑笑:“你便自己再慢慢割吧,也是年轻没出过力气,不着急的。”

    想了想,似是觉得又该说一句:“这会儿知道了种地的苦,往后当好好读书,等你中了举,便是要做官的人了,便也无需出这等苦力气。”

    摇摇头,沈母缓缓走到自己那一边开始割起了麦子。

    留下沈耘一个,脑海中回味着沈母的期望,手上也随着方才观察得来的技巧,慢慢将眼前的麦秆放倒。

    太阳逐渐高悬。眨眼的功夫,便已经到了头顶。

    虽说西北偏冷,然而即便入秋,正午时分的日光依旧灼人。本就闷热的麦田越发烧灼起来,就像是将人扔进了蒸笼,让一重一重的水汽浸过。

    沈耘身上早已汗流浃背。两只袖子被高高挽起,时不时擦擦额头上的汗水,便将这粗麻布的袖子湿透。饶是如此,汗水依旧不依不饶地从额头流到脸颊,又从脸颊缓缓滴落,在焦黄的土地上溅成深棕色的圆点。

    看着早已远去的沈山与沈母的背影,沈耘心里怎么的也不是个滋味。

    到底谁都不是铁汉。

    劳作许久,沈山与沈母二人已经割出去差不多一亩地。到了此时,也有些受不住炎热的太阳。

    两人一道站起身来,看着依旧在身后缓慢挪动的沈耘,笑了笑,便叫道:“孩子,莫要瞎忙乎了,快过来到这树荫下歇息歇息,顺道吃些东西。”

    拎着镰刀站起神来,感受到一阵凉风吹在背上,沈耘瞬间觉得好生舒服。

    地埂边上是棵齐腰粗的桦树。

    伞盖一般的树冠撒下丈许的荫凉,一家三口坐在树下,正好享受一番田间风光。

    沈母自包袱中拿出准备好的馒头,沈山也从一边掏出个水葫芦。

    美美地喝上一口,擦了擦葫芦嘴,这才递给沈耘。与此同时,沈母也将馒头递到沈耘手里。

    虽说是老面馒头,到底因为石磨磨成,里头掺杂着不少麦麸。面粉粗疏,口感自然算不得多好。

    只是,这已经算农家最好的食物了。若非秋收时节人要出苦力,俗常少不得在馒头里加些别的东西,比如某些野草磨成的粉末。

    仔细地将一口馒头嚼碎了咽下,喝口水,沈耘将葫芦交给沈母。

    到底是过惯了苦日子,喝了口水,沈母将那馒头捧在手里,仔细地一口一口咬着,生怕有半点馒头粒从指间溜走。待整个馒头吃完,又小心地将手中的残渣吃尽。

    见沈耘一直看着自己,沈母笑笑:“莫要看就这么点东西,那也是地里一点一点长出来的。一年到头,咱们能吃顿纯白面馒头就很好,莫要浪费了。”

    话很朴实。

    但说的沈耘鼻子一酸。

    想想后世自己动不动叫外卖,一旦有自己不喜欢的蔬菜,便整盘不吃。吃饭总是会剩下,酒宴必然要铺张,饶是自己在家做饭,对于材料也是挑肥拣瘦。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百姓,才是真正理解这句诗的人啊。

    相距不远的地埂上,几个相熟的汉子正趁着休息闲聊。

    “听说西夏人和兰州那些地方,种的西瓜很甜。要是这时节,每日里来一个巴掌大的西瓜让我吃了,我就算一夜不睡觉在地里忙乎,也愿意啊。”

    “莫要说兰州了,就咱们秦州,不少地方也种。不过那玩意都是有钱人家吃的东西,据说一斤要好几文钱,乖乖,这是在吃钱啊。”

    “是啊,咱们一家每天吃的粮食也就几文钱。”

    沈耘看到沈山的喉头动了。

    只是仅这一下之后,便再也没有颤动。

    好东西谁不想吃呢?

    到底人穷志短,仅仅一个西瓜,都足以成为这些贫苦百姓的奢望。

    沈耘内心的决断越发强烈。

    他要让这个落魄的家越发兴旺起来,到时候沈山夫妇可以不用受这么多苦。不求如那些豪富之家穷奢极欲,至少,能让他们在有生之年,尽兴地吃一顿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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