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八章 伟大的翻身仗与灌木丛里的英雄

文刀手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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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现在吗?”

    岁月问道。

    “现在还不行,”不二说,“有一些事情需要提前准备好,有一些麻烦需要尽快解决掉——但不会太久。”

    需要解决的事情真的不少。

    比如,喀则古城快要开启了。

    他必须在古城里走一遭,一方面为了兑现与楚月的承诺——她帮他了结【三花洞】三人组,换来他出手对付她的敌人。

    这个承诺没有答应也就罢了。但既然答应了楚月,就一定要做到。

    另一方面,这也是复活木晚枫的最好机会。

    在彻底告别过去之前,将这位红颜挚友从无尽的黑暗带回光明,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

    (二)

    岁月则有些发呆地看着不二,脸颊泛起一圈红晕。

    她万万没有想到不二会提出这样的请求。

    脑海里生起的第一个念头,当然是愿意。

    她太愿意了。

    和自己心爱的人过无忧无虑的生活,这是天底下任何一个女子都梦寐以求的事情吧。

    她原先就有过这个念头。

    甚至,在寒冰界,在大雾虫海的时候,她就曾想过。

    为什么要去回到宏然界。

    干脆就待在寒冰界吧,在茫茫的冰原上,在地底的温泉里,每天看银装素裹的世界,和笨拙的雪兽为伍。

    大雾虫海也可以啊。

    哪怕那里没有人烟,全是吃人的虫子,在枯燥单调的洞府中,她也可以欢欢喜喜地跟他生活一辈子。

    即便是回到了宏然界,她也常常想起这件事。

    她一度还担心他不愿意放弃他一直拥有的生活,放弃他已经习惯的一切。

    但欢喜过后,她很快想起另一件对她而言极其重要的事情——

    人族大军向青疆吹起了号角。

    她的族人正面临着生死危机。

    与此同时,她的故土在一点点土崩瓦解。

    她的父亲,她的亲人,她所有的族人,都在为种族的延续传承全力以赴,生死不顾。

    甚至,有数不清的角族前辈,已经为此付出了生命,付出了血淋淋的代价——那些初次踏上宏然界土地的前辈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啊。

    而她,作为王上的女儿,作为角族人心目中的女英雄,并不是可有可无的存在。

    比如眼下,在喀则城与降世营的生死对垒之中,她觉得自己可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所以,在这样的紧要关头,她怎么能为了一己之私就抽身离去呢?

    就这样离开的话,即使真的能跟他到达一个无忧无虑的地方,她也无法心安理得,踏踏实实地生活下去。

    她会寝食难安的。

    在每一个漫长的夜晚,都会想起失去家园,在宏然界苦苦挣扎的族人。

    她愿意跟他走。

    但怎么也得等到角族人在宏然界,或者在任何一个世界安身立命之后吧。

    至少,也要等这次大战结束,她的族人顺顺利利度过一劫吧。

    至少的至少,也要等到她用自己的智慧,帮助喀则城战胜降世营之后吧。

    但她又不得不考虑到另一种可能,这件事不能拖得太久了——大战马上就要来到,而他就在降世营中,谁能保证他一定会在残酷的生死决战中,幸之又幸地活下来?

    (三)

    跟他走,

    还是留下来,为族人的安身立命贡献自己全部的力量。

    就在两个选择在脑海中激烈碰撞的时候,她忽然想起另一件事——

    血祭族女王艾达的诅咒!

    “他们最后的希望,将在一对异族恋人和一个混血儿手中被毁灭。”

    这句话不停地在她耳边回荡。

    混血儿是谁,她无从知晓。

    但异族恋人呢。能够摧毁角族人希望的异族恋人,当然是一个人族,一个角族。

    会不会是她和不二?

    因为她再也不晓得,这世上还有另外一对异族之恋。

    哦。或许是有的。

    她同族的那位大龄远方侄女,不就与一个人族男子相爱了么。

    但这两个人早就失去了踪迹。

    她更愿意相信,诅咒中所说的异族恋人就是她和不二。

    那么,她就有了充足的理由跟不二离开——

    是的,走得远远的。

    甚至离开宏然界,远离这些纷纷扰扰,再也与角族人的复兴大业无干,也就无法毁灭族人的希望了吧?

    “我跟你走,”

    她终于说道:“但要等到喀则城和降世营的攻防战结束——我得为我的族人做点什么。”

    (四)

    对于岁月的决定,不二非常理解。

    甚至,他还有些愧疚。

    她跟他不一样。

    在她的心里,充满对族人的热爱。

    在她的肩上,还扛着带领角族人寻到新的家园的重担。

    在寒冰界和大雾虫海两人交谈的时候,她的话语中总是流露出对故土的眷恋和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来着。

    而他呢,他对人族,对故土,对故友和师门,对他心里认同的两位师傅,对他的爹娘,当然也有很深的感情。

    但现在,他的爹娘早已失去踪迹,他的师门将他请了出去。

    他的两位师傅——树中老者在云隐山脉中有他的怡然自得,黄宗裳也早已销声匿迹。

    他的故土长乐村已成一片废墟——就是被角族人毁掉的。

    他的那些故友,没有了他,也可以过得好好的。

    碾冰院小队的姑娘们或许会难过,但不会很难过。她们的日子很快会回到正轨。

    或许,只有钟秀秀会因为他的离开而哭泣,而伤心。

    但时间可以帮助她。总有一天,她会把他忘得干干净净。

    至于人角两族的大战,他渺小的完全可以忽略。

    这样一来,他对于宏然界,对于人族,对于旁人,便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

    甚至,因为他的身份,他至今成迷的出身,他或许还是一个多余的人,一个很可能被每一个人族都厌恶的存在。

    他的离开没有任何负担,也无需留恋。

    “那我们约好,”

    他看着她的眼睛说道:“不管喀则城和降世营大战的结果如何,大战一结束,我就带你离开这里。”

    “现在呢?”

    “我们暂时分开。”

    (五)

    “你可不可以跟我先回喀则,”

    岁月说道:“我再也不想和你分开了——你到了喀则,什么也不用做,谁也不会为难你。”

    其实,她想说的,如果他继续在降世营的话,她根本放心不下。但她知道,她不能以此作为理由把他留下来。

    不二却一下子明白了她的言外之意。

    但他不能去喀则。

    有三个缘由。

    第一,如果真的要离开,他首先要除去李云憬在自己身上种下的灵气标识。

    自从这道灵气标识种在他身上,他就无时不刻不再研究怎么解决它。

    上一次,他本来已经将标识除去。但逃到蛮荒后,还是被李云憬抓了回来。

    后来,他查了大量关于灵气标识的资料,终于查证李云憬在他身上种的是一种子母相连灵气标识。连带破解之法也有了着落。

    现在最大的问题是,他一旦对灵气标识出手,李云憬会立刻赶来。

    或者,他可以走得远一些,再去除标识。

    可一旦他将要李云憬可控的范围,李云憬很快就会出现。

    所以,他必须耐心的等待。

    直到大战开启,李云憬与喀则城的紫角对上手,无暇顾及他的时候。

    而在这之前,他只能在李云憬的眼皮子底下行动。

    第二,两个人得做好充足的准备。他的想法是,彻底离开宏然界。因为只要待在这里,就无法避免人族与角族生死不共戴天的矛盾。

    但离开宏然界谈何容易。

    首先要找到跨界传送阵——只有三大宗本宗山门里才有。

    即便找到了跨界传送阵,启动所需的天文灵石数字,也绝非他能付得起的。

    他打算等除去灵气标识后,找【妙手】苏纤求助。

    他曾看到关于苏纤的生死危机,这个筹码应该足够她出手一次。

    就算顺顺利利到了异界。往后的修行和生活还需要很多东西,都得提前张罗,这也要花费时间。

    第三,就算他身份成疑,就算他无足轻重,他也不能在人角两方大战期间,作为一个被保护的对象,待在喀则城里。这跟投敌叛变有什么区别?他到底是还算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人啊。

    “我向你保证,分开只是暂时的。”

    他说:“不论这场大战多么残酷,不论遇到什么样的危险,我一定会活着来见你,站到你面前,带着你离开。请你也向我保证,一定会好端端活下来,等我来接你。”

    他语气比金铁还要果决,他的自信如巍山一般坚挺,叫她无法再继续相劝。

    “我也向你保证,”她说:“我一定会好端端的,等你来找我。”

    (六)

    话至于此,时间已过去很久。

    不二看了看天色,有些不舍地说道:“我得回去了——有人在等我。”

    他再次拥抱岁月,紧紧地抱了一会儿,又一会儿。

    终于松开她,转身要走。

    刚走了几步,仿佛听见身后,岁月说了一声——“等一等。”

    他转过身来,岁月直勾勾地看着他。

    “你叫我?”

    岁月点了点头。

    这个时候,太阳向西面偏了许多,光照不如正午的时候明亮,穿过层层林叶却显得格外柔和静谧。

    岁月的脸白皙又英气,又难掩几分赤霞的羞涩。

    漂亮的眼睛好像在他耳边轻轻说着情话。

    这个时候,几个人族侦查小队已经散去。

    四周静悄悄的,反衬出两个人的心跳像打鼓的声音。

    他再也忍不住了,大步走过去,一把抱住她。

    她也迎了上来。像蝴蝶轻盈地跃入花丛。

    “我想和你再待一会儿,”岁月说:“我不知道,下次见你还要多久。”

    也有可能,这一次就是永别。

    未来的事情,谁知道呢。

    不二说:“我会来找你。不会很久。一定。”

    岁月含笑看着他:“我有一个秘密要告诉你。”

    不二把耳朵凑过去。

    “你还记不记得,”岁月纤细又柔软的手在他的背后游走,像海水抚摸他的脊背,“在浩瀚森林的客栈里,你喝醉了……”

    他摇摇头,心开始狂跳。

    “那你记不记得,”

    她接着说,“在大雾虫海中,咱们中了那怪人的迷香,我一掌把你拍晕了……”

    他不说话,深深地看着她。她的眼睛在说话。

    他觉得世界上最美的女人就在这里。

    他忽然将她抱住,温柔地压在身下。

    他把她的两只手轻轻压住,恶狠狠说道:

    “我知道,我什么都知道,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

    他说:“但这次,我绝不会让你得逞了。”

    他决定暂时不走了。

    因为他浑身都要欢快地飞起来。

    夕阳在一点一点往下滑,这里的温度却陡然急升。

    激昂的声音在林中回荡。

    林鸟不知人的快乐,却以鸣叫声应和,像胜利的号角。

    这是一场伟大的翻身仗。

    他再一次成为灌木丛中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