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1

生命不能承受之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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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昏迷,是人体逃避痛苦的一种生理反应,活得太清醒了也是一种苦,还不如浑浑僵僵的好。

    不过只要人还活着,总得有清醒的一刻吧。

    晨光曦微的时候,查子城终于悠悠转醒,张开眼睛,第一眼就看到小蒙。她守候查子城已经一整晚了,此刻见他终于醒来,脸上马上绽出了微笑:“主人,你醒了。”这小女孩的笑容越来越迷人了,看得查子城都有点陶醉。

    “这……小蒙,对了,芙丽格,芙丽格姐姐呢?”他想起了昨天的事,双手一撑坐了起来,他微微一愣,看着右手——手臂纤细修长,手掌处戴着一个皮制手套,背面镶着一个钢造罗马数字“Ⅷ”!

    “这只手是速手剑留给你的礼物,当然了,还有这柄大剑。”小蒙手捧大剑,恭恭敬敬地跪在一侧。

    “姐姐……”查子城右手握成一个拳头,捏得死死的。得益于芙丽格手臂的再生能力,一夜过来,手臂接合处竟然已经不觉疼痛。

    “姐……姐姐……她现、现在怎么样了?”查子城的嘴唇微微发抖,眼泪敕敕地往下掉。他也不是真的笨蛋,猜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可是他真的希望自己就是一个笨蛋!

    “她已经死了,我已经将她和那两名人类埋葬在一起。”

    “你怎么将她跟那两个人埋在一起!”查子城愤怒地朝小蒙吼。

    “反正人都死了,怎么都一样。”小蒙淡淡说。

    查子城又是一愣,终于难以忍受,将头埋在地上痛哭流泪,一时半会是绝对起不了身。

    小蒙说:“她临死前还说,她的第二个愿望可以不帮她实现,因为太危险了。但第一个愿望一定要做到,即是用这柄大剑去割下她弟弟的首级。她爱她弟弟,所以她不愿意看到他过着行尸走肉的日子。”

    查子城现在才明白,芙丽格——这个如此了不起的女人,这个被称为爱神的女人,她的内心是多么寂寞,多么纤感。和一般平凡女子没有任何区别,她有一颗富有弹性的心,记忆深处珍藏的总是自己最爱的人。父亲送她一柄带着花纹的大剑,她就当成一生的宝贝;弟弟变成了怪物,她忍痛选择去结果他;即使是查子城这样的露水情人,那种有欲无爱的感情,在这个寂寞空虚的女人看来都是无价之宝……

    畜生哇!

    查子城狠狠地捶着地,心头又恨又痛。他恨自己根本就什么都不懂,觉得自己以前活得下作,居然在无意识中就让她当了凌小丽那个荡货的替代品!如果芙丽格能再活一次,查子城发誓要用一辈子来对她好!用一生来抚慰她那颗被世人忽略的心!

    可是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芙丽格已死,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

    又一个重要的人丧生在他眼前,这已是血淋淋的事实。无能,真的是永远没有借口……

    查子城无力地摊在地上,直到这一天的黄昏,他才憔悴地站起来,萧然回望这个废墟般的城市,战斗着的身姿已不复存在,那迷人的笑脸仍旧浮现在空中。查子城心头一暖,暗下决心:“姐姐,你的两个愿望我都会帮你达成,这是我们的约定!五年,五年后我会重返这个城市,向你汇报你的心愿!”

    他看了看右手,上面的皮肤还未来得及变得粗糙,肌肉也还未变得虬壮,隐隐还带着芙丽格的气息。

    “小蒙,我们走吧!”查子城接过小蒙手中的大剑,轻轻触摸着上面的饰纹,毅然背在身后,在这一刻他背负着的不只是一柄剑,还有一种使命!——生前她没有得到任何人的理解,死后总得有人为她补偿,这就是查子城的使命。

    两人经过五天,越过山屏河障,终于走出了沦陷区。奇怪的是,一路上并没有变异兽来找他们麻烦,沿途也见不到一只,似乎一下子都走光了。

    小蒙推测:“这群变异兽聚啸在这里,估计是被凤凰吸引来的。现在凤凰负伤逃跑,它们觉得此地没必要长留,因此四散而去了。”

    他们进入B市乡镇上的一个小村庄,利用从凌家搜集来的少许财物,向村里的农夫租了一间平顶小砖房,打算先在此处住半年。

    这半年里查子城认真接受着小蒙的训练,全身上下的肌肉经过三次强化,由局部到系统,逐渐脱胎换骨。他现在不单单是力量大,在敏捷上,强韧度上,感应能力上都有了很大突破,已成为了一个完完全全的特级战士。这种体格,放在“诸神的天空”都是一个成功品,普通人当然难以望其项背。

    至于他体内的生物电,在小蒙的谆谆诱导之下,也能随心所欲地运用了。其实这还得多谢那次凤凰将查子城的潜能逼出来,助他突破力量瓶颈。以前说过,每个追求力量的人都难免遇到力量的瓶颈,而突破之后每个人力量的发展方向又不尽相同,那次之后,查子城在别的方面没有什么进步,独独在使用电异能方面却取得极其快速的进展。现在他就像一个高压电源,随手一挥就能释放超过50mA的电流,举手投足间就能让人变成烤乳猪。这种异能有点像“诸神的天空”中那个人人闻之色变的前代NO.2,雷神托尔。小蒙常常对他说:“自然系的异能是最强的,只要你专心学好这一种异能,相信天下没有几个人能奈何得了你。“

    查子城没有对这项强大的异能表现得更专心,他把更多精力放在修炼速手剑上面。小蒙知道他这样做的原因,没有强逼他。

    专心修炼一定会有收获,查子城现在的速手剑较之以前已达到了神乎奇技的境界,连小蒙都说他和昔日的爱神芙丽格在力量、剑速上已经可以做到分庭抗礼,差只差在对剑道的变化控制和驾驶能力上,而这些要经过无数次的实战体会才能精进,也不急在一时。

    在修练期间,查子城常常找小蒙过招。小蒙的实力就像她的人一样,是一个迷。查子城根本就看不出她是强是弱。比如两人对攻的时候,小蒙招式弱势、滞慢,而且全无定则,就像是随心使出一般,对查子城不能构成任何威胁;而查子城的强力攻击却也一点奈何不了小蒙,无论他的攻击多迅猛,小蒙总是能及时地避开。她躲避时靠的不是快速的移动(查子城发现她似乎怎么快也快不起来),而是靠感觉——这是她自己的说法。查子城每次都在心里想:“天呀,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总之,只要查子城不使出高速剑,他是完全沾不上小蒙的。有好几次查子城试着询问小蒙关于她自己的实力情况,每次她都摇摇头说:“我自己也不太清楚……不过我有一种很隐蔽的感觉,我身体的某个部位似乎被禁锢起来了。”

    既然问不出结果,查子城也懒得再理,专心做自己的修炼,不时的接受小蒙的指点。半年时间不是白费的,查子城不知不觉中已拥有了超乎想象的力量,至于强到什么程度他自己也不清楚。他觉得也是时候了,于是向小蒙提出了离开的要求。

    小蒙也知道再窝在这个小村庄没太大意义,便同意了查子城的要求。两人的东西不多,随便收拾了一下就可以上路。小砖房也归还给邻居的大叔,他和他的牌友们终于可以不用露天开战了。

    不过最让他欣喜的还是这对古怪男女的离去,他终于听不到那孩子半夜里杀猪一样的惨叫了,也终于不担心那个莫名其妙的小女仆大摇大摆地走进家里来搬走各种各样的电器然后又将烧坏的电器搬回来了,他认为终于可以过上正常的生活了!

    但当他走进那平顶小砖房的时候,他整个人都傻了眼——里面那些正正方方的红砖上面布满了钢钢直直的划痕,怎么看都不像原本光滑砖头节的模样……

    “畜生哇!两臭小子乱涂乱画!”农夫大叔提了猪耙爪就要追去,哪里还有查子城和小蒙的身影!

    查子城和小蒙走了一天,来到城区。这里人比较多,为了不吓着人,查子城早就用破布蓬将背后的大剑卷了起来。但是他们两个的出现还是引来了行人的目光,没办法,穿得破烂的小伙背着件奇怪巨大的东西,还可以接受吧,要命的是他的身边却跟着一个娇滴滴的小女仆。甚至有人想上去质问他是不是拐卖人口(其实是想商量商量,能不能把小蒙卖给他),可是当他们看到小蒙那副被洗脑般的忠心表情马上就败退了,只恨恨地想:“这臭小子也不知道哪辈子修的福气!”

    凌家留下能直接使用的财物简直少得可怜,这些还是查子城不甘心,搜刮了半天才弄到手的。在村庄度过的半年里,已经花费了九成,现在他和一贫如洗确实没有多少区别。城市里的人眼光尖,这点他最清楚,就他这一身行当,想装模作样去混他一顿霸王餐也难啊!

    现在就这样了,以后漫漫长的日子怎么过?

    想着想着,他便有主意了,从怀中掏出一条链子。这正是胖子临死前送给他的,他平时没事也常常拿出来看看,发现这链子造工精细,材料昂贵,想来价值不菲。

    他早就有打算将这东西典卖了,只是他的良心在不断地抵制着他的贪欲,毕竟这是人家临死前交付给他的物件,随便卖了有点不尊重人家吧。至于陆凡吩咐他去猎人职监所的事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满脑子只想着这链子可以讹到多少钱,如果再给它套上个不凡、传奇的背景,想来可以把价钱提高一个档次吧……如果陆凡知道自己的信物就是被这样YY的,恐怕要气得诈尸!

    以前他还只是想想,现在却真的想将这玩艺卖掉。他想:“这谁也怨不得我,穷急了有人抛妻弃子,有人打家劫舍,有人杀人放火,我只是卖掉属于我自己的东西而已,一点也不过份呀!”想通了便心安理得,接着小蒙得意地说:“走,带你下馆子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