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峰回路转】

镔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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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受到史蒂芬-斯皮尔伯格的“醍醐灌顶”,告诉易飞扬说,做导演有些事情不能够太较真,也不能够亲力亲为,你自己把事情都做完了,手下人做什么?!

    受到这番“启发”,易飞扬就决定把动画设计还有制作这方面的事情交给迈克和约翰两人去处理,自己可以有时间打理别的事情,比如现在……写剧本。

    看着易飞扬态度如此坚决,其他人无话可说,再看外面,原本阴云密布的天空,突然就下起了瓢泼大雨,一个巨雷打来,震得大家耳朵根子直疼。

    胖子高家宝说:“看看,连老天爷都发怒了!”

    “不,是上帝也看不起去了!”兔子比尔摇头。

    “那剧本应该是我们的!”

    ……

    咚咚咚,突然有人敲门。

    深更半夜,外面又下着雨,突然有人敲门这种情况直接把众人吓了一跳。

    这么晚了,谁会来公司?

    小心翼翼地打开门,外面探出一个湿漉漉的脑袋,问:“请问易飞扬先生在吗?”

    “啊,在啊,他在啊,不过,你是谁?”

    “我是……詹姆斯-温!”

    易飞扬怎么也没想到詹姆斯-温这小伙会突然深更半夜跑过来,更没想到他一见到自己就说:“亲爱的易先生,我已经和狮门影业终止了合作,这部戏的剧本,始终只属于你!”

    易飞扬被搞得目瞪口呆,这事儿也太峰回路转了吧?

    原本以为把剧本大纲送给詹姆斯-温,然后朝狮门影业开口索要一些稿费就ok了。没想到詹姆斯-温突然又杀了回马枪。将剧本从狮门影业撤回。并且冒着大雨淋得跟落水小鸡似得交给自己,搞什么飞机呢?!

    然后就见詹姆斯-温很郑重地对易飞扬说了一句,“易,我想跟你!”

    这个台词……貌似很熟,好像是那些香港黑~帮电影用烂的桥段。

    “给他毛巾,先让他擦擦身上的雨水。”易飞扬说。

    须臾,等詹姆斯温收拾完毕,易飞扬这才问他到底出了什么事儿。

    詹姆斯-温在易飞扬的询问下。于是就详细地说了一遍事情的原因。

    原来易飞扬离开狮门影业公司以后,詹姆斯-温越想越觉得自己很卑鄙,很舞池,虽然那故事大纲只是自己捡到的,可是自己所写的剧本完全都是按照大纲写成的,如今易飞扬不仅不生气,还鼓励自己好好地做下去,这让詹姆斯-温的良心受到了严重的谴责。

    所以,詹姆斯-温就大着胆子把自己的想法和老板古斯塔说了,说自己不能这么做。这样的行为和小偷有什么区别。

    身为狮门影业老板的古斯塔,一开始不断地宽慰詹姆斯不要想太多。事情过去就算了,目前要把剧本搞好才对。

    可是詹姆斯却大着胆子要求退出这部戏的制作,并且要把剧本收回。

    古斯塔有些为难了,原来詹姆斯-温投奔狮门而来的时候,古斯塔并没看好他,因此就没有和他签约,直到看了剧本才觉得这小伙子不错,是个人才,然后又忙着拿剧本过去送审,更是把签约这事儿撂到了一边,现在詹姆斯-温完全有权力把剧本给要回去。

    古斯塔第一次对自己做事不够谨慎感到后悔,可是没办法,詹姆斯-温执意要离开狮门,他也拦不住。何况,古斯塔也很欣赏詹姆斯-温这种勇于纠正错误的精神,古斯塔虽然很喜欢网罗人才,但是更喜欢网罗那些品格高尚的人,小偷无论在哪里都不会受到欢迎。

    于是在一番劝阻无效后,古斯塔也只好放弃了詹姆斯-温和他的剧本,很无奈地看着到嘴的肥肉又飞走了。

    ……

    弄明白了事情的真相以后,易飞扬不禁哭笑不得,自己也不算什么好人,如果说小偷的话,自己从前世已经窃取了三部戏……

    不管如何,看着詹姆斯-温如此有诚意,冒着大雨跑过来,易飞扬只好接受了他的加盟,宣布,从此梦幻影业将多出一员干将。

    人才啊!

    只有易飞扬知道,这个詹姆斯-温在前世的时候是多么的逆天,如今他主动投怀送抱,自己又岂能拒之门外?!

    只是可怜了那古斯塔,丢了剧本又跑了人才,不过现在可不是替别人担忧的时候,易飞扬和他手下面临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这部《电锯惊魂》该怎么拍?!

    ……

    在美国好莱坞有一句很经典的话,“喜剧片和恐怖片是以小搏大最容易成功的片种。”

    如果你缺钱,你就拍喜剧片,如果你还缺钱,那你就拍恐怖片!

    因为美国人喜欢恐怖,就像香港人喜欢功夫一样,早已经成了生活中的习惯。

    你可以在香港看到屁大的小孩抱着一本功夫漫画看得津津有味,也可以在美国看到一个小孩的床头总会摆放着很多吸血鬼或者狼人杂志。

    这,就是两种不一样从小就养成了的文化习性。

    在好莱坞闯荡了快两年的易飞扬,当然明白这句“经典老话”的含义,并且靠着自己拍摄的恐怖片,也验证了其中的道理。

    现在,他就准备带领自己的人马,打造另一个恐怖奇迹---《电锯惊魂》。

    根据易飞扬前世所知资料,《电锯惊魂》,2004年出品的恐怖片,由詹姆斯.温执导。本片只用了十八天拍摄,在2004年1月的圣丹斯电影节中首映。在同年10月29日在全球各地陆续上映。最后在北美地区带来了5518万美金的票房。由于第一部的大获成功,后来几乎每年推出一部续集,直至第七部!

    这部异常成功的恐怖片不光是北美地区的观众非常喜欢,就连远隔大洋,根本没有上映的天朝都拥有大量粉丝,人们都醉心于血浆横飞的冲击性画面,以及这部剧自虐般丧心病狂之后对于生命态度的反思。

    “大多数人活着都不知道心存感激。但是你不会了,永远都不会了”

    “是生是死,掌握在你的手中!”

    这是电锯门创始人竖锯的名言,在这部剧中,男主角“托宾.贝尔”那完全可以媲美奥斯卡影帝的表演,让杀人狂也深入人心。

    出人意料的结局,超出常理的疯狂!

    这种血肉横飞的杀人游戏不同于以往的恐怖片,例如《德州电锯杀人狂》《猛鬼街》等经典电影,它有自己独特的规则,所有的死者,归根结底不是死在竖锯的手上,而是死在自己对死亡的恐惧之上,竖锯没有“亲手”杀掉一个游戏参与者。

    对于这部戏,易飞扬写了一套剧本,刚刚加盟梦幻影业的詹姆斯-温也写了一套剧本,将两套剧本拿出来以比较,高下立判。

    易飞扬并非专业剧本编辑出身,在他天马行空的脑海里,剧本注重的是创意,而不是拍摄的细节;相反,詹姆斯-温本身就是学习这一专业的,他所写的剧本就非常贴近拍摄所需的分镜头剧本,并且分镜头剧本写的非常翔实,何处该用长镜头,何处该用空镜头,何处进行附视拍摄,何处升何处降,何处甩何处悬,何处反打何处变焦,甚至何处使用主观镜头,完完整整仔仔细细,没有一个片段漏过。

    用兔子比尔等人的话来说,易飞扬所写的《电锯惊魂》剧本走的是“达利”路线,很抽象,只有易飞扬自己亲自做导演,估计拍摄起来才会很快;詹姆斯-温写的剧本走的是“达芬奇”路线,很实用,就算是个普通人,获得这套剧本后,也能将《电锯惊魂》拍个八~九不离十。

    这样的评价,让易飞扬感觉很丢人,一向被誉为好莱坞才子的他,第一次遇到了这么强劲的对手,不过还好,这家伙也是华人,并且还加盟了自己的公司,真不知道放他去狮门影业的话,未来会有怎样可怕的后果。

    易飞扬想到这里,不禁一阵后怕。

    人才呵,还是攒在自己手掌心那才安全!

    ……

    接下来的几天,易飞扬带领新人詹姆斯-温,开始全面发力,制做人员表,演员表,配乐,理想机位图构,分镜头示意图,所需物料表等等,一部电影所有需要的东西尽量做到准备充足。

    在演员方面,易飞扬并没有挑选海瑟薇,或者杰西卡这些美女前来助阵。

    考,拍摄的是血腥恐怖片,美女冒出来反倒不好,像这种密室类型的演员,长相月普通越好,越大众化越好,因此易飞扬很容易地就在公司储备演员中选出了几个感觉不错的。

    不过作为主演的“竖锯”扮演者,却暂时还没选出来。易飞扬考虑,要不要邀请前世的老演员来出演……

    除了男主角还没决定之外,其实整个剧组还缺了几件最重要的道具,那就是这部戏中的“七种武器”.

    众所周知,前世《电锯惊魂》中男主角“竖锯”所设计出来的残酷刑具绝对是整部戏中最大的亮点,将脑袋夹断成两截的锯齿铁帽,将人一斩两段的铡刀,还有安装有计时器的自动除草机……

    可以说,这部戏就是靠这些让人心惊胆寒的精致道具来营造血肉横飞的血腥画面。

    现在易飞扬就带领詹姆斯-温,两人一起去好莱坞附近的几家道具商店,看看能不能订制或者租赁这些“杀人道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