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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官刚向前迈出两步,就感觉到不对劲,肩膀头上刚才还疼得厉害,现在居然变成了麻痹,整条右臂好像已经不属于自己的了。麻痹感似乎还有向胸前延伸的趋势,坏了!这狗贼用的是有毒弩箭!
壮士断腕是能保命,可现在已经到了胸前了,那就说什么都晚了!眼神往受伤的右肩头扫了一下,发现流出的血是鲜红色的,才放下了心,看来不是特别霸道的毒药,有可能是麻药。不过就算是麻药,在这种场合也是致命的,对面那个倒在地上的海盗正在挪动,一旦这家伙反应过来,想起自己已经中毒了,可能下一步就是来取自己的性命!
瞬间分析完其中利弊,侧头微微看一眼那边躺着的海狼,心里微微一叹,今天是没办法完成王子殿下的任务了。不过,只要能保住命,以后有的是机会和这帮海盗算后账!想到就做,指挥官不是个优柔寡断的人,握刀的左手用力的一抬,就想先过去宰掉还在昏迷中的海狼,然后迅速逃命。
这一切都被正在挣扎着站起来的莫斯看了一个真而且真,这军官摇摇晃晃的向海狼走过去,好像要对海狼不利!莫斯也感到不对劲了,刚才这家伙走过来想要那啥自己的时候,好像步子挺稳的嘛。咋这一会儿的功夫就摇摇晃晃了呢?弩箭上有毒的事儿,莫斯并不知道,这幅弩箭又不是他的,借的时候,人家也没说,不过这架不住他想呀,眼前的情况摆明了就是中毒的症状,这家伙中了毒了!跑之前还想宰了海狼!
刚才还是半死不活的莫斯,瞬间就像被人踩了尾巴的猫一样从地上蹦了起来!“站住!小子你纳命来!”随着一声暴喝,莫斯弯腰捡起自己掉到地上的宝刀,虎视眈眈的盯着正走向海狼的指挥官!弩弓只能单发,现在他还哪儿有功夫去上箭呐,那玩意儿没箭,根本就是废物一件!
冲过去?莫斯根本就没考虑过这事儿,人家武艺那么高,万一是耍诈呐?万一临死前给自己来下狠的咋办?就算对方真是中毒,他也愿意等对方自己毒发身亡,那多省事儿?又安全。海盗是高风险工种,平常老是和危险打交道,养成的习惯就是,做任何事儿之前先考虑自己的安全,像那种不要命的愣头青,早早就挂了,莫斯这么多年早打熬出来了,风险大于利益的事儿,他是绝不会去做的。
指挥官转身刚走了几步,就听到后面莫斯的喊声,微微一愣之下,停步转身。发现那海盗已经站起来了,正眼露凶光盯着自己,就知道现在是杀不了那个罪犯了。狠狠咬了一下舌尖,剧痛让有些迷糊的脑袋清醒了一点,一边警惕的注视着那边莫斯的动静,一边慢慢的想圈子外面靠了过去。由于视线的模糊,加上脑子的迷糊,方向感掌握的不是太好,往圈外走是往圈外走,方向还是偏向了莫斯一点。
莫斯也看见他向往圈子外面头,两人所在这个圈子外面就是暹罗兵所在的范围。想跑,老子不拦着你。可是看着看着,发现这家伙怎么有点象有往自己这边靠的意思?难道这家伙想要趁自己不备,给自己一下?莫斯被自己这个推断吓了一跳,手里握的刀猛地提了起来,防备着那军官骤然发难。
耳边忽然响起一个粗鲁的嗓音:“莫斯,你不去救人,在这儿干啥?”
急回头一看,原来是大老黑!莫斯长出一口气,指着那边躺在地上的海狼道:“大老黑,快,快去把海狼救过来!”
大老黑这时才发现那边躺着的海狼,吓了一跳,也不知道海狼死了没有。脸色一变,赶紧大步跑了过去,俯身一看,见还有气儿,伸手把海狼抓起来,往肩头一抗,“噔、噔、噔”大步走了回来。莫斯已经把身上的衣服撕了一块,把流血不止的小腿缠住了,这要让任凭腿上的血一直流下去,用不了多长时间,肯定会把他流死。
忙完这些再一抬头,刚才和自己交手的军官已经见不到人了,想必是已经躲到官兵人堆里了。这家伙跑得到快!恨恨的骂了一声之后,扶着大老黑,回到自己人群里,迅速下令:任务完成,全体撤退!
北门外,抓获的海盗在押往乱石坡的途中,被大股不明来历的人给劫持走了!还杀伤了大批押送的官军!这条消息像长了翅膀一般,半天时间不到,整个暹罗就人人尽知了。茶楼饭馆、街头巷尾,人们到处在议论着此事。
这样一件大事,董宇当然也听说了,由于李玉和已经在暹罗城里开始发展情报网络了,这件事他知道的比其他人还要详细得多,也早得多。甚至连五十余人的押送队伍只逃出来了十三个人他都知道,当然,劫匪是蓝骷髅海盗这样的内幕,也就只有董宇等华夏商会寥寥几人知晓,暹罗官府也是一个月以后,才从来此经商的外国人口中得知,这件惊天大案是纵横西洋的著名海盗大帮派蓝骷髅做下的,而当初抓获的那个海盗,竟然就是蓝骷髅海盗团伙中赫赫有名的二号人物海狼。
为海狼的侥幸逃脱,董会长扼腕叹息良久。天算不如人算,谁也想不到,安吉利儿为救个海狼,居然舍得下那么大的本儿!在城外战斗刚刚结束不久,李玉和就亲自去向董宇汇报了此事。海狼押送过程中,李玉和远远的跟着,看到了整个战斗过程。这海狼是董会长密切关注的人物,这家伙要出大差,李玉和哪能不跟着先睹为快呢?
不管是暹罗押送队,还是蓝骷髅海盗团伙,李玉和都不属于任何一边,也和他们双方都套不上关系,当然没有理由出手相帮。作为情报工作者,他完全遵守了自己的职业道德,只带眼睛旁观,绝对不插手。其实他要插手也不太好办,他一个人,人家双方加起来好几百,在这种情况下,个人的能力就显得有点不太大了。除非他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举杀掉海狼或者押解队指挥官,可还是那句话,他凭什么帮他们呐?
当战斗全部结束之后,李玉和马上返回城里,将所看到的情况原原本本的讲述给了董宇听。当听到蓝骷髅损兵折将,在城外荒郊丢下近百具尸体,带着重伤昏迷的海狼狼狈而逃,押解队伤亡惨重,没有能力追敌的时候,董宇后悔的直拍大腿,早知道自己带人跟着一起去了,最后的黄雀在后肯定是一步妙棋,奈何现在说什么都完了,怨只怨,海狼这小子命大而以!
郁闷了小半天,就有一件让自己高兴的事儿来了。盛立强居然给董宇送来一头白象!
就在李全林家的后院,董宇看着眼前这头陆地上最庞大的动物心里一阵阵兴奋。在占城的时候虽然也见过大象,新洲寨里就有几头干活用的,当时除了觉得这家伙力气大吃得多之外,也没觉得有其他的,现在再看眼前这头,才发现原来这种庞然大物也是能当宠物来养的。
盛立强虽然也是昨天去乱石坡的时候,才第一次骑大象,现在却有一点做老师的感觉,详细的和董宇讲解着大象的种种生活习性,以及驯化之后能给人们生活中带来多少便利。就好像他是多年的大象饲养员一样,殊不知他这点说辞也全都是这两天从大象饲养员身上问来的。
查斯王子送给李玉和的白象无疑是经过严格驯化过的,性格温顺,和人亲热得很。董宇拿着一只香蕉,亲手送到大象鼻子上,看着大象用灵活的长鼻子轻巧的抓住那根香蕉送进嘴里咀嚼。(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