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左晴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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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花间集”这个名词,你会想到什么?

    不错,它可以是一本古书的名字,一本结集晚唐温庭筠、皇甫松以及五代韦庄等共十八大家名作的词集。

    不过,它也可以是一个组织的名字,一个成员都以花草命名的其妙组织,不论男女,都以“花名”为代号。

    水仙、仙人掌、雁来红」君子、绿珊瑚、含羞草、忘忧草…天下琪花瑶草都可以在这个组织中找到自己的名字。

    “花间集”的创始人叫丁盼荷,是个女的,据说就是因为她的名字中有个“荷”字,所以她才把这个组织取名为“花间集”,意思是:集合天下所有奇花异草之意,和“花间集”那本结集五百首词的古书有异曲同工之妙。

    现任副会长是会长丁盼荷的儿子叫丁雨默。

    那么,“花间集”是个什么样的组织?

    用最简单的话说,它是一个结集许多替身演员的代工组织。不过,它不是电视、电影上当看到的特技演员那一类的明星替身,而是融入日常生活与真实社会中的替身演员,也就是在真实人生中替人演戏的人。

    例如:有对夫妇为了让即将死去的父亲再看一看失踪多年的孩子,他们就委托“花间集”派会员假扮他的儿子去陪他,直到他满足的死去。或者,某个因被男友拋弃的女人,为了出口气而找他们假扮条件更好的新任男友,去向上一任男友炫耀,这也是常见的委托。还有,朋友少得可怜的人,结婚时为了充场面,好显示自己有很多朋友时,也会找他们。

    其它当然还有更多的情况,有平凡的、有不平凡的、冒险的、悲哀的、刺激的、有趣的…!凡是世间的人可能遇到和“人”有关的疑难杂症,都在他们受委托的业务范围内。

    为了应付各种五花八门的情况,所以“花间集”的会员,除了需要有精湛的演技,同时还要有至少一项以上的特殊长才才能入会。

    说穿了它就是一个结集了来自世界各地、各路英雄好汉的菁英组织。

    “寻荷云居”则是会长丁盼荷最钟爱的别墅。

    既然取名“寻荷云居”,就该有个好大好大的荷花池。

    现在并不是荷花应该盛开的季节,然而这荷花池却是个例外,满池盛开的荷花,有深紫色的、白色的、粉红的、蓝色的、桃红色的、淡紫色的、大红的、黄的,嫣红垞紫,一片灿烂。

    从屋内的落地窗往荷花池看的人正是丁盼荷,一身淡紫的美丽中年贵妇。

    她穿了一袭极为舒适、淡紫色的丝绒长袍,腰上系着深紫色的中国结腰带,显露出她美好的身段。

    她的皮肤保养得相当好,已近五旬看起来却不到四十岁的模样,雪白的脸庞上漾着雅致动人的魅力。

    “你现在还是经常跑到﹃风谷﹄去找你爹?”她对身旁的少女问道。

    “是啊,而且待会儿就要再去!”少女巧笑倩兮的说。

    “会长,﹃忘忧草﹄来见你了。”丁盼荷的秘书来报。

    “让她进来。”丁盼荷又转向少女笑道:“水楼,你先坐一下,我处理好公事再陪你聊。”

    段水楼随便点了点头,心思全被甫听到的“花名”吸引住。

    忘忧草?好巧,承烈大哥念念不忘的女子也叫忘忧草呢!

    她因而好奇心大作,探头看看甫进门的“忘忧草”是何方神圣。

    噢!好美的女孩!两个年纪相仿的俏女孩同时被对方的美吸引住。

    “你好,我是段水楼!”她主动示好。

    段水楼?原来她就是“风谷”的段水楼,那个“花间集”的忌禁中唯一的例外,“忘忧草”君莫忧暗自吃惊,对她印象很好,很想和她多做交谈。

    不过碍于丁盼荷在场,她只好作罢,随便和她点个头就不再搭理她。

    谁教“花间集”有条铁律、禁忌——凡是“花间集”的会员都不准和“风谷”的人往来,否则必须退会。而君莫忧暂时并无退会的打算。

    段水楼自然也知道这个禁忌,未多做为难就自己跑到外头的荷花池畔嬉戏。

    嗯!还是回“风谷”去比较好玩,那儿有“小小”、有承烈大哥,有好多好多有趣的人和新鲜的事,比外面这个世界好玩多了…虽然她唠叨的老爹也在那儿。

    “好!说走就走!”于是段水楼很快就消失在“寻荷云居”。

    风谷,我来啰!

    眼看段水楼像只闲不住的小云雀,渐行渐远的消失在她的视界,“忘忧草”君莫忧心中不由得泛起一抹凄然。

    曾经,她也和段水楼一样天真无邪、无忧无虑的生活过,就像她的名字——莫忧一样。

    直到四年前,她生命中的太阳陨落,消失在她的世界中,她的世界瞬间转暗,从此再也没有一丝阳光和欢笑。

    但,她不相信她的承烈真的已经死了,永远不会出现在她眼前。

    只凭四年前一具深埋在六尺地底的空棺,教她如何相信她深爱的承烈已经永远消失在她的生命中?

    丙然,她的痢情感动了苍天,她的承烈真的没死!

    所以——这一次她不会再让他逃走了!

    她收拾激动的情绪,把视线的焦点移回“花间集”美丽的会长丁盼荷身上,以坚定不容改变的口吻道:“我想暂时退出﹃花间集﹄。”

    “给我一个理由。”丁盼荷不动声色的保持笑容。对君莫忧,她一直有一股疼惜之情,一来是因为她和段水楼年纪相当,二来是因为她在君莫忧眼中看到自己曾经有过的痴情。

    君莫忧尽量不去违逆丁盼荷,早在初识丁盼荷时,她就对了盼荷有一种惺惺相借的感觉,虽然她们之间的年纪相差少说一轮以上,但她却在丁盼荷眼眸中看到另一个自己,所以她一直都避免去伤害丁盼荷,然,这一次不同,无论如何她一定要坚持到底。

    她润润唇,整理整理自己紊乱的思路才道:

    “我即将为某种特殊而重要的私人因素,而和风谷的人有所接触,所以,我向副会长说明了原委,副会长听完后告诉我,要我直接找您谈。”

    从丁盼荷的表情,可以轻易看出她并不是很满意这个理由,所以君莫忧进一步说:“我一直深爱着一个﹃风谷﹄的﹃死人﹄,为了得到他,所以我必须扮演好这次的角色。”

    “什么角色?”她这番话触动了丁盼荷内心深处的感情。风谷的死人?虽和她的情况不尽相同,但其中的痴、傻却是一样的,当然还有恨!不过她看不出君莫忧有没有恨…“花间集”的会员全是一些演戏高手,尤其擅长真真假假的障眼法,君莫忧是“花间集”的一员,自然也有不差的演技。

    “我自己!”君莫忧这话说得格外意味深远。

    “你自己?”丁盼荷像丈二金刚,摸不着头绪。

    “花间集”的会员扮演过各式各样、形形色色、千奇百怪的替身角色,但就是没有一个会员说要“扮自已”,而且还为了“扮自己”而暂时退会!

    “对!就是我自己。”君莫忧并没有进一步解释,只是重复一遍。

    “请会长成全。”

    “为了一个风谷的死人?”丁盼荷神情变得有点恍憾,话说得像在问君莫忧,又像在说给自己听。

    “是的,请会长成全。”她从没见过优雅迷人的丁盼荷在人前如此心不在焉,但她已顾不得其它的,为了她的爱,她志在必行。

    时间在桌角的砂漏里的白砂愈漏愈少中默默的流逝,直到砂漏的白砂流光,丁盼荷终于有了最后结论——“好,我答应你,你去吧!”

    “谢谢会长!”

    望着像一阵轻柔春风飘去的君莫忧,丁盼荷内心升起一股百感交集的情愫——

    如果当年,她像莫忧一样,对自己的感情如此率真,那么,她的恋情或许就不会演变成今天的结局了!

    *****

    “风谷”的清晨,别有一番使人性灵为之迷醉的独特魅力,尤其是在这个沾染着薄薄雾气的湖畔。

    晨曦初醒,决不过暖,像是俏皮温柔的天使给予人们的早安之吻般,令人睡意全数散去。

    从百花怒放的山林那头吹送过来的风儿是温驯的、夹带着一股幽远澹香和一息滋润的水气,摩挲着它所遇见的每棵绿树,每株碧草的曼颜,轻轻绕过它们的肩腰,像是在向他们示好,又似在捉弄他们。

    仅管远处的高峰峻岭间,有终年不敬的山岚和浓厚的雾霭缠绕,然而,“风谷”内的空气却总是明净的,丝毫没有受到远方天际那些像守护神般缭绕盘旋的岚雾影尝,反而因他们的尽职守护,显得更加迷人,遗世而独立。

    湖畔的碧茵上,有着半梦半酸的朝露,留恋地胶附在碧草摇曳生姿的机柔腰身上,舍不得离去。

    滨水的绿柳、垂杨、绛樱、紫荆,青翠的叶与鲜红的花,都争相将他们的身影倒映在湖面上,幻出无数的幽媚情态。

    湖面的波涛,似被晨曦唤醒了,邻邻的波光,群起欣然的舞着,曼妙的舞姿赢得了岸边不时涌起的白涛赞叹,而迸射起云样的水花和拍岸声响应,彷佛是给他们的掌声。

    这便是风谷一隅的清晨之美。

    李承烈一如往常,一大清早便来到这个潜藏盎然生趣的湖畔,独享这一湖世间少有的良辰美景,在风谷无数奇景中,他最爱这一方景致。

    从绿荫的缝系穿梭漏洒下来的点点光子,正巧落在他那略嫌凌乱的漆黑色长发上,像极了一流灵活的乌金。

    他那一双睫绒密绣下的翡翠绿眸,也和他那乌金般的长发一样散发着动人的光采,在一泻清澈之中,泄漏着几分的忧郁凝滞,更泄漏着几分的无奈落莫,像清翠的秋山轻罩着几痕淡淡的雾紫。

    四年了!

    他从浮华人世逃开消失,而藏昵在这个世外桃源般的“风谷”已足足四年了!

    这四年之中,他并非从未出谷半步,反而三不五时就和那一群“臭气相投”的“狂”字辈伙伴们到外面的世界四处去冒险作乱,出任“特殊保镖”的工作,生活惬意逍遥至极。

    “风谷”的另一个称号:“逍遥谷”的意境被他们五人发挥得淋漓尽致。

    所以他并非拒绝出谷,也不是异于出谷的——虽然他是个“死人”!

    只是以往的“出游”,都是以“破坏狂”的身份行动,像一个星期前,他才顺利圆满的完成一位法国当红模特儿的保镖工作,身心两方面都获得舒解和成就感,十分充实快意。

    还有,范修罗那个“护花狂”的秘密小窝“逍遥居”也是他常去串门子的地方,虽然修罗那小子所在的地方,对他而言是个“危险的敏感区”,但“风谷”里多的是擅长乔装易容的奇人异士,每次他要出谷,他们就争相替他打造一张“新面子”,所以他一点也不必担心以“死人”的身份在外面的世界游荡时会被以前的熟人发现,反而乐在“千面人”的游戏中。

    尤其修罗那小子又好死不死的有一双能“明察秋毫”的“邪眼”,不论他如何乔装易容,范修罗都能一眼识破——这也是风谷中的易容高手们争相为他打造新面孔的主因之一——想和范修罗的“邪眼”较劲,看看是范修罗的“眼力”了得,还是他们的“巧手”厉害!

    三天前,他从段仲刚的口中得知,又有一个“特殊保镖”的委托案进来了,只是这次的委托人身份很特殊,竟是他最敬爱的大哥李承瀚,而且指名要他出任这次的“特殊保镖”任务,似乎是和李家有重大关系的事。

    因此,他犹豫了…

    并不是因为李家有什么令他深痛恶绝的惨痛记忆之故,而是因为李家有个他想见却今世不能再见的人儿!

    莫忧…

    他无奈怅然的仰天深叹。

    “承烈大哥,承烈大哥!”

    远处的香径传来银铃般的呼唤,不久一个带着一只金黄色豹子的少女倩影便落入他的眼帘——和那只身材魁梧的黄金豹子。

    那少女看来不足二十岁,茶褐色的发,临风蓬松着,用一条湖水色的丝带络住。

    她穿著一龚“改造”过的唐朝服饰——上半身依然留存着浓郁的唐风,只是衣裳的剪裁和设计简化许多,看来比传统唐装清爽,却不失唐装特有的轻盈和特色,腰下的长裙则被裁剪成迷你裙一般的长度,下半身再多着一件同样漾着浓郁唐风的紧身七分裤,如此融合古典与现代的搭配,非但没有掩去唐装的柔美,亦未破坏现代风情的韵味十分难得,充份显现设计者匠心独具的巧思和过人的设计才华。

    她那秾纤合度的身段、健康亮丽的肤色、捷灵敏巧的肢体、愉快明朗的神采,恰好与清晨自然的蓬勃气象和合一致,相互辉映。

    她像飞燕穿帘似的,从绿树浓馥的荫下疾扫而来,间或和身旁的“同伴”黄金色豹子嬉戏追逐,偶尔用她那白皙滑嫩的小手去理理被豹子弄乱的外裳,调皮的风儿又时常挑翻她的裙缘,像荷叶反卷似的,泄露了她的裙下风光,还好裙下有那条七分裤“护驾”,黄金豹也“护花”

    心切的对坏心眼的风儿警告似的轻吼几声,像是在告诫风儿说:“不准捉弄我亲爱的小主人!”般。

    那一路伴着她前进的草香花味△色水声、云光鸟语,一一成了她原来欣快的心境里的所收藏,更增加了不少欢畅的材料。

    她,就像山中无忧的小鹿那般的美、那般的活泼——和他记忆中的莫忧有着多处相仿的神韵,他因而经常看得呆掉了。

    “承烈大哥,你决定接承瀚大哥委托的case了吗?”段水楼香汗淋漓,气喘吁吁的掠齐凌乱蓬松的茶褐色头发,天真无邪的仰首问道。

    李承烈爱怜的摸摸她可爱的头,似无奈又似坚定的浅笑,“是啊!

    都已经四年了,再不回去看看,只怕我今后都会生活在这样的迷惑之中。”他当下决定。

    虽然对很多人而言,段水楼是出了名的“鬼见愁”,但他却和她处得非常融治和谐。

    段水楼了解的点点头,四年来,她一直是他无所不谈的红粉知己,对他的事自然了解透彻,“是该回去看看了,否则你心中那株﹃忘忧草﹄可就真的要花落别人家啰!”

    “小丫头!”他用拳头轻敲她的头,沉郁的心情顿时开朗许多。

    段水楼这才满意的捧住他的双颊,用水灵灵的双眸望住他,认真热情的说:“承烈大哥,你振作一点,不要一副死德性,这和平常那个我所熟悉的你一点也不像,我不喜欢,小小也不喜欢,”“小小”是她身边那只黄金色成豹的名字,“相信你自己也不喜欢,所以你不要再往坏处想,赶紧恢复你原有的模样,以平常心去面对李家,最好把那株让你念念不忘的﹃忘忧草﹄带回﹃风谷﹄来,咱们三个人一齐过快乐的生活,0K?我相信咱们风谷的﹃主人﹄一定不会拒绝那么可爱的女孩成为我们的同伴的。”

    说完之后,她还俏皮的眨眨灵活有神的眼眸,小嘴呈现漂亮的上扬弧形。

    李承烈被她可爱逗人的模样惹笑了,“小丫头,放心吧!我会好好振作的,否则就没有资格当你的承烈大哥啰!”

    “嗯!这才对嘛!”段水楼见他笑得像平日一样的豪爽,总算满意,双手叉在腰间,一副“通过”的表情频频点头。

    她条地又想到什么,“对了,我这回从﹃花间集﹄来风谷前,在丁会长的住处遇见一个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女会员,很巧的是,她的﹃花名﹄正好也叫做﹃忘忧草﹄哦!你说巧不巧?”“花名”是“花间集”会员代号的别称。

    “你接下来是不是想说,说不定﹃花间集﹄那个叫﹃忘忧草﹄的女子,就是我的﹃忘忧草﹄是吗?很抱歉,你要失望了,莫忧她不是那种型的女子——”何况她现在应该早已经为人妻了!想到这儿,他的眼神不禁黯淡下来。

    “你不要忘了女人是善变的哦!算起来,你离开她时,她才十六岁,现在应该已经二十岁,是个亭亭玉立的少女了,没听过女大十八变吗?”

    “这话用在别人身上或许是对的,但那绝不是莫忧!”他口气是不变的笃定。

    “反正你就是认定﹃花间集﹄的﹃忘忧草﹄和你的﹃忘忧草﹄只是同名之巧,不可能是同一个人就对了。”

    李承烈以笑代答,又摸摸她的头,“好了,我要去见段叔,待会儿再和你聊。”

    “啊!我差点忘了,我爹地就是要我转告你,要你马上去见他的。”段水楼不好意思的吐吐舌头。

    “行啦!我不会多嘴的。”他宠爱的捏捏她的粉颊。

    “谢谢承烈大哥。”这么一来她就不必担心挨老爹叨念了。

    湖畔的薄雾不知何时已全然消散,李承烈步伐稳健的绝尘而去。

    和黄金豹子小小一齐留在湖滨的段水楼,被生趣盎然的湖水吸引,“水兴”大发,轻轻俯下身躯,双手背在后头,和形影不离的“大猫”

    小小“你知我知”的对笑半天,便一齐投进沁凉清澈的碧蓝之中恣情的戏水。

    “抓不到,小小是大呆瓜,抓不到我,哈——”

    一个花样年华的少女和一只金黄色的“大猫”,就在那一湖湛蓝中玩得不亦乐乎,道尽“山中无甲子,寒尽不知年。”的隽趣。

    *****

    李承烈沿着弯延曲折的岩石小道,随山势渐渐升高,最后抵达建筑在半山腰凸出的崖石平台,那儿有一座用松枝和绿竹搭筑而成的轩亭,取名“听涛阁”。

    殷仲刚就坐在“听涛阁”最靠峭崖的那一端,悠然自的独自品茗,听彷若自然交响乐般的松涛声。

    “段叔!”李承烈轻唤道。

    在“风谷”,晚辈都管叫殷仲刚为“段叔”,和段仲刚平辈的人就叫他“老段”、“阿刚”之类,比殷仲刚年长的长长辈和长辈,则喜欢叫他“小段”、“段小子”等等的浑名。

    “坐!”殷仲刚倒了一杯热茶给他。

    他给人的感觉是稳重而莫测高深,威严中带着慈祥,让人打心坎里觉得他可靠、无条件的信任他——这也是他被选为“风谷代理人”之一的原因。

    “狂党”尤其和他格外亲近,因为有关“狂党”出任“特殊保镖”

    任务的事以及和风谷的讯息传递,都是由他一手包办的。

    李承烈也是在第一次见到他时,就本能的信任他,对他撤除所有的心防。

    “你应该有最后的答案了。”殷仲刚的语气百分之百肯定。

    “嗯!我决定接受我大哥的委托。”

    “很好,果然没让我失望,什么时候走?”

    “听完段叔对这次保镖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之后就启程。”

    “没有内容。”

    “呃?”

    “你大哥的意思是说,如果你答应,就要你直接到﹃忘忧小篆﹄去找他,等见了面,他再详细告诉你,如果你没答应,那一切就当作没发生过。”

    “原来是这样——”李承烈若有所思,半晌才道:“我明白了,我去。”

    “那我就和你大哥联络了。”

    “谢谢段叔。”

    殷仲刚拍拍他略嫌僵硬的肩,语重心长的说:“凡事尽力就好,别想太多,无论你这次出谷后,会不会再回来,﹃风谷﹄永远欢迎你。”

    “我一定会回来的!”李承烈以坚定无比的口吻,像在立咒般说道:“只有这个地方才是我真正想要的、想回的家,只有在风谷里,我才能活的像真正的自己、我想要的自己,所以,无论这次出谷会遇上什么事,我终究还是会回到这儿来,一定!”这和他的身份是“死人”并无关系。

    他的心声也正是每一位属于“风谷”的人的共同心声。

    殷仲刚不再多说什么,只是像个慈父,温和而令人觉得勇气倍增的握紧他有点冰冷的手说:“去吧!无论发生什么事,别忘了你还有一群﹃风谷﹄的好伙伴!”

    “嗯!”说起风谷这一群令他深觉不枉此生的同伴,李承烈情不自禁的打心坎里漾起了深刻的笑意——尤其是“狂党”那几个家伙。

    *****

    殷仲刚和段水楼父女俩,外加段水楼的宠物“小小”一齐目送李承烈出谷。

    段水楼对即将远行的李承烈再三叮咛,“承烈大哥,你一定要回来,而且一定要带着你的﹃忘忧草﹄一齐回来哦!”

    李承烈朝她挥挥手,含笑未答,前一句话他一定会兑现,但是后面那半句,他则无能为力。

    送走了李承烈,段水楼转身就想带着“大猫”小小开溜,却被殷仲刚眼尖的唤住,“水楼,你今天整天人都躲那里去了?下星期要考的范围和功课做好没?水楼!”

    “哈!炳!炳!我听不到你在说什么,我还有事先走啦!”段水楼像在避什么洪水猛兽似的,逃得比谁都快,一下子就溜得无影无踪。

    爱说笑!风谷里比做功课、K书好玩的事比满天的星星还要多,就算让她玩上八辈子也玩不完,笨蛋才会放着无限春光不去蹓跶,苦哈哈的窝在书堆里做念书、写功课那种无聊的苦差事呢!真要当呆书生,她又何必跑来风谷啊!笨老爹。

    “这丫头真是——唉!”段仲刚面对调皮好玩又坐不住的宝贝女儿,除了摇头叹气,也无可奈何。

    也罢!反正他也不求女儿成龙成凤,只要她成天开看心心,少给他惹麻烦,他就心满意足了。

    他宠溺的想着、笑着,明知道正是自已这份盲目的宠溺惯坏了那个调皮的丫头,但每每看到她那张无邪开朗的笑靥,和好似永远用不完的充沛精力,他就想更加宠溺这个宝贝女儿。

    真是罪过哪!他嘴上虽如此叨絮,脸上却漾着无尽的慈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