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小说 www.duxs.net,最快更新明朝小仵作最新章节!
吴雄用手悄悄指了指周围的那些彪形大汉,没敢直接指着老爷子,毕竟他也是知道老爷子身份的。
秦元叹了一口气,他知道,这事,肯定又和自己身边的这个老爷子,跑不了关系。
孟武老爷子听到吴雄的话,不仅轻轻点头道:“还没有来的时候,就知道你在断狱方面,颇有造诣,这样吧,老夫就早这里等着,等着你的好消息。等到你那边忙完了,过来通知老夫一声就可以。”、
既然老爷子都已经发话了,那么秦元还能在说些什么呢,而且,这个时候,秦元无论说什么,那都是废话。因为老爷子的最需要的,就是不是他说这些屁话,而是将案子给破了。
而且,必须是最快的速度,当然了,这中间,不能出任何的差错。
秦元点了点头,就带着吴雄出门而去了。
“你怎么来了,不是让你在山上待到明天吗?”
“大人,你以为我想啊,是夫人让我来的!”
“夫人?”秦元一惊,孟雪去尼姑庵了。
“夫人还说什么了?”
“没有啊,就让俺随着他们下来,将这个消息,告诉大人你。”吴雄也是一副什么都不清楚的样子。因为他实在是,不清楚啊。
“算了,边走边说吧!”
秦元最后看了一眼这个非常不起眼的农家小院,然后转身出去了,刚出去,就看了衙门的衙役,正站在门前,这个人,秦元认识,因为人长得黑,所以人称吴黑子。
秦元看到这个吴黑子的瞬间,就明白了所有的一切,包括吴雄的下落,以及现在他们的处境,到底是怎么来的。
吴雄问道:“怎么回事?”
“今早天刚亮,就有人到衙门报案,说发生了命案,昨夜是我和萧副捕头我们俩值夜。问了之后得知,是西城阳春面铺子掌柜刘虎的邻居报案的,我们赶紧跟他去看,到了刘虎家,见一地的血,刘虎死在地上,全身都是血,脑袋都让人打烂了!我们问发现凶手没有,说没有,只发现了尸体,就报案了。我们赶紧把看热闹的赶开,不准进去,然后他去叫吴雄,我来叫您。赶紧去吧!”衙役吴黑子说道。
当然了,吴黑子这话中,有很多的破绽,比如他怎么知道秦元在这里,当然了,现在都不是追究这些的时候,因为秦元知道,这个吴黑子,百分之百,被自己的老丈人,给收买了。
这时,吴雄已经牵来了马匹,秦元也懒得理会这个吴黑子,毕竟孟武的身份摆在那里呢,他索性翻身上马,吴黑子牵着缰绳,小跑着往西城去了。
秦元来到西城刘虎家,这是一间大院落,正屋三间,两边有两排厢房。院子里都是衙役。县丞已经到了,但是没有进去,站在正屋台阶上,手摇金色折扇等着。秦元翻身下马,提着箱子过来,奇道:“你站在这做什么?”
“等你啊,不是大人要先勘查,才轮到我吗?下官怎么敢擅越呢?”
秦元瞬间就明白了,恐怕这个余江县,从现在开始,不,从孟武决定来的那一刻,就姓孟了。
“行了,只要能破案,怎么都行。”
秦元站在门口,呆了一下,他很少见过如此血腥的凶杀现场,只见不大的一间屋子里,映入眼帘的,地上一具血淋淋的尸体,跟摔烂的西瓜一样的血淋淋的脑袋,然后就是鲜血,——满屋子的鲜血,地上的血泊,床上、墙上、房梁上,飞溅的血花,他感到自己仿佛进了屠宰场。
地上的尸体朝着门的方向仰面躺着,脸上盖着一块红色的手帕。秦元回头问吴黑子道:“尸体脸上的红布是谁盖的?”
吴黑子道:“我们来的时候就有了,我问了报案的邻居,说他发现尸体的时候,尸体脸上就盖有这红布,他没有进去过,也没有动过尸体。”
“哦?”秦元有些意外,自言自语道:“谁给死者盖上这红布的?死者自己被打成这样,脑袋都烂了,当然不可能是他自己盖的,那又是谁?凶手?还是曾经来过现场的人?”
吴雄在身后道:“都有可能,或许,这会是破案的一个突破口。”
“或许吧!”秦元继续站在门口观察屋里情况:门口有凌乱的血脚印,还有明显的擦拭痕迹。距离门边两三尺的地方,是那具尸体。尸体上身赤.裸,下身穿着一条绸缎宽腿长裤,长裤上全是鲜血。光着脚丫子,尸体头部为中心有一大摊血泊。距离尸体一尺多远处的地上,有一根铁棍。铁棍一头沾满了血污,另一头却十分干净。
在尸体和墙之间有一个四方枕头,枕头上有大量的血迹。
屋子靠里有一张大床。床与靠里的高柜之间也有来回成趟的血脚印!
大床上挂着帐幔。古代床上的帐幔跟现代的蚊帐不一样,除了用来防蚊子之外,还有私密作用,所以帐幔都挂得很高,几乎贴近上面的横梁了。
床头的位置也是一滩血泊。秦元小心避开地上的痕迹,来到床边,发现床头血泊处有八颗牙齿。
床上薄薄的一床被子靠头的一边沾满了血污。被子上有多处抛甩状血迹,床的帷帐靠里的位置和顶部,都有抛甩状血迹。如果地上的铁棍就是凶器,那这些抛甩状血迹,应该是凶手用铁棍猛击死者挥舞时摔出铁棍上粘附鲜血时留下的。
靠里的墙上有一个小门,推开了里面是一间小屋子,放着红漆马桶,还有一个大洗衣盆,盆里放着一套襦裙和鞋袜,上面都沾有鲜血。
秦元先用纸做的牌子给地上各处痕迹标号,然后把吴雄叫进来,让他画现场图,根据现场的情况来看,这些血,应该都是死者的血无疑,这是秦元根据血散落的位置和颜色的深浅判断出来的,光这一手,整个大明朝,除了他,再也没有人有这个本事。
秦元拿起里屋小间洗衣盆里的襦裙和鞋袜,看了看,然后问门口吴黑子:“这是谁的?死者婆娘的吗?”
吴黑子眯着眼瞧了瞧,道:“不知道,我去找他婆娘来问问。”说罢快步走了。
片刻,吴黑子回来,带着一个高个子女人,秦元瞧这女人个子很高,比自己高出半个头,古代女子中很少有这么高个子的,不觉愣了一下。
吴黑子道:“秦大人,这位就是死者刘虎的婆娘柳氏!”
秦元拿着那襦裙和鞋袜,小心地避开地上的痕迹,走出来,问柳氏道:“这衣裙是不是你的?”
柳氏瞧了一眼,鼻孔里哼了一声,道:“是我的。”
“上面怎么会有血?”
“沾上的呗!”
秦元见她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似乎对丈夫的死亡混不在意。不觉有些奇怪,道:“怎么粘上的?”
“我回来的时候踩到血上了,还摔了一跤,恶心得很,我就脱了衣裙换了,脏的扔在盆里了。”
秦元扭脸看了一眼地上的脚印:“这些是你留下的?”
“有的是有的不是。”
地上的血脚印果然是有大有小,秦元低头看了看柳氏一双大脚,又问道:“你什么时候来这里的?”
“朱老头说我当家的被杀了,我被吵醒了,才跑来看的。”
“你没有睡自己家屋里?”
“没有!我在西头厢房里睡的。”
秦元朝院子瞧了一眼,指了指西边厢房:“你睡那边?”
“是!”
“你是怎么到的屋里,把经过说一遍。”
柳氏似乎很不耐烦,翻了翻白眼,才没好气地说道:“昨天晚上,我早早的就睡了,一直睡到天快亮的时候,我朦朦胧胧的听到有人在院子里拍我的房门咋呼说死人了!我就爬起来开门,看见是隔壁的朱老头,他说有人来我家阳春面铺子催帐,找到家里来了,他去找我当家的,发现人死了。然后他就跑去找衙役去了。我忙穿了衣裙进屋去看,那时候天还没有完全亮,屋里看不清,我一脚踩在血上,摔了一跤,仔细一看他死在地上了,我吓得坐在地上乱叫,然后爬起来跑到门口,发现身上全是血,很恶心,——我最讨厌血了,我就大着胆子进屋到里面脱了襦裙,扔在盆里,从高柜里取了衣裙穿好,还有鞋袜。然后走出门外,在门口等着,衙役他们来了,看了之后就报官了。就这样。”
秦元道:“你不是住西厢房嘛?怎么不回住处换衣裙,偏偏要在这屋换呢?”
“西厢房没有衣裙,我的衣裙都在这屋里。”
“这就奇怪了,你住在西厢房,为什么把衣服放在正房里?”
“你这人真是的,我是原配,我当然要睡正房,东西当然要放在正房,这有什么奇怪的!”
“那你为什么要一个人睡西厢房?”
“哎呀你这元怎么不明白,”柳氏很不耐烦,却又不敢不回答衙门的提问,道:“我是原配,所以我的卧室是在正屋,但是,我们当家的有时候喜欢寻花问柳的,而且还召回家里来,这时候我就得去西厢房睡!”说到这,柳氏厌恶地往地上啐了一口。
秦元皱了皱眉,道:“这么说,昨夜你丈夫寻花问柳去了?”
“是呀!要不我睡西厢房做什么?”
秦元瞧了一眼门口的县丞,他没有插话的意思,却一直注意听着。
秦元道:“你知不知道你丈夫找的是哪里的歌姬?”
“什么歌姬!娼妇**罢了!别给她们脸上贴金了!”柳氏很显然对招引丈夫的这些**很是厌恶,又往地上啐了一口。道:“他招这些破鞋到家里来,我从来不问,所以也不知道是哪里的烂货!反正不是河边花船上的,就是青楼里的,你们自己个问去呗,余江县大小几十家窑子,总能问到的。”
“那你看见昨夜的**来过吗?”
“我都说了,我住西厢房,我从来不问他这些烂事!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也从来不让我管,否则大耳刮子抽我,我干嘛要自讨没趣去问?”
“我是问你是不是听到什么人进来?”
“没听到!”柳氏说到这几件事,气不打一处来,嚷嚷着说道,“太阳一落山,我就吃了药睡了,一觉睡到大天亮,什么都不知道!”
“你吃药?什么药?”
“前面拐角百草堂郎中董郎中给开的,镇静安神的,要不然,他们在屋里浪笑,我听着恶心睡不着,所以开了药吃了,踏踏实实睡大觉。”
“昨夜你们家还有谁来过?”
“我不知道!我说了,太阳一落山,我就吃药睡了,什么都不知道!”
“你睡之前呢?”
“没人来,他下午就出去了,出去之前说了让我睡厢房,我就知道他要去找**烂货了,所以我就吃药睡了,他什么时候回来的,跟谁一起回来的,我一概不知!”
“这么说,整个晚上你都睡着了?没听到什么响动?”
“当然了,睡得跟死猪死的。”柳氏自己说自己是猪,却浑然没有觉得半点不对,仿佛只有这样说自己,才感觉痛快似的。
秦元问:“你们没有孩子吗?”
“有啊,每次他要把那些破鞋往家里揽的时候,就把孩子送到孩子的爷爷奶奶家去。爷爷奶奶家就在前面路口,不远。昨天下午天黑之前我就送去了,这回子他们还不知道他们爹已经死了。”
秦元举得莫名的悲哀,又问道:“死者脸上的布,是你盖的吗?”
“我给他盖脸?”柳氏气急反笑,“他这样对我,我还帮他盖脸?——他还有脸可以盖吗?他跟**在正屋里逍遥快活,何曾想到过我独守空房?何曾想过我心头痛……?”说到这,她话语有些黯然,“孤枕难眠……,我睡不着,心里痛,——我为什么要心痛?我为什么要自己找难受?他找他的臭**,我睡我的安稳觉,多好的!”
说到最后,话语竟然有些哽咽,眼圈也红了,却不肯掉一滴眼泪,扭过头去,眨了眨眼睛,鼻子一吸,便又恢复了正常,道:“还有什么要问的?我得做饭去了。”
她丈夫死了,她竟然不哭,还想着去做饭吃,秦元不禁又好气又好笑,又有些同情,摆摆手:“暂时没有了,你不要离开家,我们会随时找你问话的。”
“离开家?离开了家我去哪里?我能去哪里?”柳氏唠唠叨叨说着,摔开大脚走下台阶,到东边厢房去了。
秦元暗自摇摇头,把副捕头萧大山叫了过来,低声道:“你马上带人去查访左邻右舍和街坊,再去青楼查访,看看昨夜刘虎带谁回家嫖宿了!”
萧大山点头,带着几个捕快出去了。
秦元让吴雄等人全部都回避到廊下院子里去,等四周没有人了,这才对进行了嘻嘻的观察,特别是地上的脚印,墙上、帷帐和房梁上的抛甩状血迹,还有凶器,血泊上的牙齿以及尸体脸上的红手绢等等。
最后,他把侦查的重点放在了那根铁棍上,如果在铁棍上能找到一点,那很可能就是凶手的!不过,见铁棍大半截都沾满了血污,只有另一端一小截却半点血污都没有,这让秦元很有些心凉,他担心只怕找不到有用的一点了。。
果然,他用拿在阳光下,反复观察了半天,结果是什么也没有找到。
他无奈地摇摇头,将东西收拾好,出了门,对县丞道:“行了,我勘查完了,除了那襦裙鞋袜以及提取了一点血液之外,别的地方我都没有动,应该不会对你的勘查造成什么影响。”
县丞笑道:“其实,有大人勘查就已经可以了,小人就帮你跑跑腿查访查访什么的,挺好的。”
两人都是话中有话,套着对方呢。
秦元有些不好意思:“你这是怪我吗?”
“我说得是真的。”县丞正色道,“大人破案,速度很快,这些是我们不可能做到的,而且,前面的案件侦破已经说明,大人破案的本事远远超出我,你勘查之后我再勘查,已经没有什么意义,莫如咱们两分分工,你负责勘查,找出线索,我负责来查证线索,这样岂不是更好吗?”
秦元道:“那怎么好意思……”
“没什么啊,这样我更轻松,只是让你更累一点。”
“不能这么说,其实查访更累,更需要工夫的。”
“这个我在行啊。行了,就这么定了。——这案子还有什么线索让我查的?”
秦元笑了笑:“这案子凶手作案手段很残忍,所以,很可能是仇杀。咱们一方面从刘虎召妓方面入手,另一方面,从刘虎的仇人入手。看看能否找到线索。”
“好!我去查刘虎的仇人。”
“嗯,我就在这里进行尸检,你征求一下死者亲属的意见吧。”
县丞答应走了,很快就回来了,道:“柳氏说了,她无所谓,你们怎么折腾那尸体都没关系,反正已经烂得不成样了。”
秦元笑了笑:“这人倒是想得开。不过,丈夫如此,却毫无办法,也只能把一肚子气存在肚子里,现在丈夫死了,终于发泄出来了。”
“是啊,其实她挺可怜的,不过,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她对丈夫可谓心死,一个心死的女人,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的。就像二道沟的那柔弱女子一样,杀掉了丈夫,也是忍得不能再忍了。”
秦元点头道:“没错,现在看来,柳氏是第一个也是重大一个嫌疑人,可以说整过作案过程她都在这个院子里,她又在现场留下了血衣和脚印,虽然她的解释能行得通,但在没有证据排除她参与甚至直接作案的可能之前,她依旧嫌疑最大!”
吴雄道:“我会安排人监视她,并继续盘问她的。”
“大人,这个县丞,怎么像变了一个人一样?”
秦元笑了笑,轻声道:“不错,他变了,因为有人来了,他不得不变!”
秦元回到屋里,开始进行尸体解剖。
其实,几乎不用解剖,秦元也能判断死者的死因是脑子受重创加大出血。因为死者脑袋几乎被铁棍打成了一个烂西瓜,地上的血量已经说明他体内的血差不多都流干了!
不过他还是进行了仔细检查,发现头面部多处挫裂创,面颅骨多处骨折,面部塌陷变形,颅盖骨及颅底骨骨折,仔细观察创口,发现创缘不整齐,创壁不光滑,有明显的,由此推断,致伤工具是钝器。内脏没有发现其他创伤,也没有发现中毒迹象,由此得出结论:死者是被钝器打击头面部导致颅脑损伤合并大出血死亡。简单地说,死者是被打破脑袋合并流血太多死的。
这个结果告诉吴雄之后,没有出乎他的意料。
因为搭眼一看,就是这么死的!!!
根据尸僵、尸斑和肝温情况,综合判断死者死亡时间应该是凌晨,也就是五更天左右。
现场勘查完毕,通知仵作将尸体搬出屋子,停放在院子里,交给死者亲属办理丧事。
尸体搬走之后,秦元没有离开屋子,他站在满是血污的房里,摸着下巴,望着墙上的血迹出神。
吴雄有些奇怪,小心避开地上血污,走到他身边,道:“大人,想什么呢?”
秦元指着床上那帷帐,道:“帮我一个忙?”
“什么?”
“你用地上的铁棍,模仿凶手打死者的样子,站在床边打几下我看看。”
吴雄也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但是依言拿起地上的铁棍,站在床边,挥舞着朝枕头处比了几下打击的动作,然后回头看看秦元。
秦元缓缓点头,道:“你的个子比我矮半个头,你挥舞铁棍的时候,棍头已经快要触碰到床上的帷帐了,如果是柳氏那样的高个子,手持一根铁棍,猛砸躺在床上的死者脑袋,飞舞起来的铁棍,会不会勾到帷帐?”
吴雄愣了一下,抬头看了看帷帐,见上面并没有棍棒划过的痕迹。道:“没错,如果柳氏打的话,绝对会碰到帐幔顶部的。但是,帐幔没有被勾掉,顶部上面也没有刮擦的血污,这说明……,很可能不是她做的?”
秦元点点头,接过吴雄手里的铁棍,指着上面干净的一端,道:“你说,这一节怎么没有血污?”
吴雄仔细观察了一会,道:“血污是到了这里就截然没有的,由此可见,应该是用布或者什么东西包住了铁棍,打完之后,凶手又将铁棍上的包裹物拿掉了,所以铁棍这一节才没有血污的。 ”
秦元道:“凶手也可能是带了手套!不过,我找遍了整个屋子,没有发现包裹铁棍的布、手套或者别的东西。所以,凶手很可能将这包裹物带走了。”
他心中又想,铁棍一头居然没有任何握住的痕迹,这肯定也是因为这一段被布之类的包裹,挥舞时摩擦,所以才一个握住的痕迹都没有找到。
凶手难道具备戴手套防止指纹留下来的反侦查措施?照理说,这样的知识只有现代社会的人才可能具备,古代因为没有指纹同一性的知识,也从来没有什么案例证明古人曾使用指纹进行了破案,所以具有这样的知识几乎是不可能的。
那为什么凶手要用东西包裹铁棍或者戴手套?现在天气还很热,不可能戴手套防寒,如果是铁棍本身包裹有布,这倒可以解释包裹铁棍的问题,但是却不能解释凶手为什么要事后带走包裹物这个问题。
他在这沉吟思索为什么会这样,吴雄却想着怎么才能找到这包裹物,既然屋里没有,会不会……?吴雄立即走到门口,将吴黑子叫过来,吩咐他和几个衙役,把整个院子全部搜索一边,看看还没有可疑物,比如沾血的布什么的。
吴黑子等人开始搜索,吴雄又回到屋里,问秦元道:“还有没有别的需要查的线索?”
秦元蹲下身,指了指地上的血脚印,道:“这里的鞋印,除了死者自己的之外,另有三种脚印,一个最大,是死者婆娘柳氏的,——我已经用她换下来的鞋子比对过了,鞋底的花纹跟上面的完全吻合。证明就是这双鞋留下的,但是,是不是柳氏的,咱们不能光凭她一个人说了算,必须进行核对……”
“我拿这鞋去跟她其他的鞋比对一下!”
“对!”秦元又指了指另外几个鞋印,道:“这些鞋印,是两个人的,因为鞋底花纹不相同,一个是菱形的,一个是半月形的。证明是不同的两个人的鞋,而且,从鞋的大小来看,有一双要明显小一些,这样尺码的鞋,估计是女人的,另一双,则很可能是男人的。——当然,也不排除是柳氏这样高大而且大脚丫的女人的。”
“会不会是三个人干的?”
“有这可能,不过凶器只发现了一个,而且死者头上的伤的形状也只有一种,所以,如果另外两人也是帮凶,可能没有直接实施伤害,而是站脚助威,或者帮忙制服死者。”
“嗯!”吴雄低头观察了一会,道:“这图案有些特色,怎生把它取下来,我拿去找鞋袜铺的人问问,看能否找到一些端倪。”
秦元道:“这些血脚印上的血都很粘稠,虽然现在已经干了,但是还没有完全干透,喷一点水雾在上面,然后用宣纸拓印,应该可以直接取下来的。”
“好,我去找纸来!”吴雄吩咐捕快去买了一张宣纸,又拿来一碗水,含了轻轻喷雾在脚印上面,然后将宣纸铺在上面,轻轻按压,有血的地方便沾上血痕,取下来一看,果然,一张完整的鞋印便取下来了。上面的图案非常清晰。
他们一一将地上清晰的脚印都拓了下来,拿着出来,叫过唐糖,让她去全城的鞋袜铺看看有没有线索。
这时,负责搜寻整个宅院的吴黑子等人回来了,禀告说没有找到任何可疑的东西,当然也没有找到沾血的布之类的。两人就此判断,凶手肯定是将包裹铁棍的布带走了。
现在,最重要的线索落在了死者脸上的那块红手绢上,秦元希望自己能从这上面提取到痕迹,可惜秦元认真观察了好半天,却最终什么也没有发现。
如何让纺织品上的汗潜指纹显现,这是刑侦上一个比较难办的问题,因为纺织品表面多孔,渗透性强,所以没办法直接用指纹刷刷现。又由于纺织品图案比较复杂,而且本身的背景荧光比较强,往往容易遮盖住指纹荧光,所以用激光装置照射显现的办法也不太理想。
秦元想了好久,接下来就是等待。等着查访的结果。
最先报来的,是鞋印查访的结果。虽然余江县制鞋的鞋袜铺不少,但是看图案很快,这些鞋铺的师傅绣娘对自己做的鞋底的花纹都是一清二楚的,一看就知道是不是自己的作品。所以很快就查完了,两个鞋子都不是任何鞋铺缝制的。也就是说,这两个鞋印的鞋子,很可能是自己家纳的。那就不好办了,古代女子大多心灵手巧,各种女红都是自己亲自动手,而且各人有各人的本事,图案花纹或许有相同的,但针脚细腻,缝制方法,各有不同。余江县这么多大姑娘小媳妇,要想查出究竟是哪一家做的鞋垫,那可真是的大海捞针了。
现在,唯一能寄予希望的,便只有青楼女子查访了。而这一条线索,又是秦元他们最寄予希望的。
捕头萧果然不负期望,没用多久,便把结果报给了秦元。——左邻右舍没有听到什么异常的响动,也没有看见什么人出入他们家,因为天黑大家都回屋睡觉了。不过,他们已经查清楚,案发当晚,被死者刘虎包夜的青楼女子,是董家花楼上的女子小桃红。起更的时候去的,五更时回来的。人已经带到了衙门等候询问。
秦元拍了拍萧耗子的肩膀:“你办事还真是快捷!很好!”说罢,跟吴雄来到前衙刑房的客房,一个打扮花枝招展的年轻女子,挤眉弄眼跟刑房的衙役说笑。那些书吏见到秦元他们进来,赶紧一个个都溜回了各自办公条案后面,继续办公。
那女子拢了拢鬓发,凤目一挑,瞧向秦元,嘴角立即荡漾起一抹甜甜的还略带几分羞涩的笑意:“哟!您就是会秦大人吧?”
“你认识我?”秦元奇道。
“那当然,秦大人您的名气,早已经在余江县家喻户晓了,奴家虽是青楼薄命女,却也是知晓的,今日得见秦大人,奴家当真三生有幸啊。”说罢,起身盈盈福了一礼。
秦元见这女子谈吐倒也不俗,不觉有几分好感,见这屋人多,便跟吴雄一起将她叫到隔壁空房子里,关上门,让她坐下,自己和吴雄各拉过一把椅子也坐了下来,这才问道:“我们把你叫到衙门来,是想问你一件事……”
“奴家知道,先前在花船上,奴家已经听捕快大哥说了,就是刘掌柜被人杀死在屋里的事情吧?真是怪哉了!那晚上他起更的时候叫我去的,陪了他一夜,把我折腾了个够,才给了我五钱银子,天没亮,五更的时候就让我走……”
“你是五更天离开刘家的?”这跟尸检确定的死者死亡时间是一致的。
“是啊,当时他赶我走,我说这黑灯瞎火的我害怕,等天亮再让我走行不?他不干,说他困了,非让我走,我只好走了。摸着黑回到花船。——这种人要你的时候把你当个宝,完事了当你是根草。气死我了!”
“你出门之后,他来关大门了吗?”
“没有!四更天的时候,他说饿了,去厨房端了碗汤来喝了,吃了点肉,却不让我吃,真是抠门!然后他就说困得很,要睡觉,就撵我走,我就一个人走了,他也没有跟出来关院门,我也懒得理他的门,心想最好有人进去把他家偷了,那才解气呢!”
“这么说,你走之后,刘家房门就一直开着?”
“嗯!——不是我不管,我没办法管啊,院门只能从里面上拴,他自己不出来关,可不关我的事!”
秦元道:“你经常去他家吗?”
“常去!隔三差五的他就叫我去陪他过夜。”
“整个夜晚,就你们两个吗?”
“还有他婆娘,住厢房呢。他婆娘从来不敢管他的事,看着我在正屋跟他快活,连屁都不敢放一个。生得人高马大的又有什么用?”
“除了你们两,没有旁人了吗?”
“没有了,——奴家知道元想知道什么?是谁杀了他是吗?这个奴家就不知道了,反正五更天我离开刘家的时候,他还是好好的。”
吴雄冷冷道:“没错,可是你离开之后,他就死了,而且有没有旁人在场,你怎么解释?”
“哎呀我的天呐!”小桃红很夸张地抢天抢地哭了起来,捶胸顿珠拍着椅子扶手,“我可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呀!我为什么要杀他?他一个大老爷们,我怎么杀得了他呀!老天爷啊!你开开眼啊!”
“别哭了!”吴雄一声厉喝,把小桃红吓了一跳,声音戛然而止,畏惧地望着吴雄。
吴雄道:“如果趁死者熟睡的时候,就算是一个柔弱的女子,突然用铁棍这样的致命凶器打击死者脑袋这样的要害部位,一样可以打死对方!死者抠门,而且五更天叫你离开,你气恼不过,便趁他熟睡之机将他乱棍打死泄愤。这也是合情合理的。”
小桃红不敢再哭闹,只是苦着脸道:“秦大人,奴家真的没有杀他,他抠门奴家早就知道了,给钱少就少点呗,多接几个客人也就赚回来了,犯不着杀他啊,杀人可是要偿命的!奴家还没活够哩!非要说奴家杀人,那可真是天大的冤枉啊!”
秦元想了想,又问道:“你当夜到刘家过夜,穿的是什么鞋子?”
“呃——,就是脚上这一双啊!”
“脱下来我看看。”
小桃红扭扭捏捏的,红着脸终于把三寸金莲抬起来,轻巧地将一双红色绣花鞋脱了下来,递给了秦元。
这还是秦元第一次见到古代青楼女人裹脚的样子,那小脚穿着一双雪白的袜子,看不见里面,不过肯定是畸形的,因为外表就能看出比正常人的脚明显要小得多。
他拿过那绣花鞋,原以为女人裹脚,鞋子会很臭,可是这鞋子拿到手里,却是香喷喷的,不觉有些奇怪。
却原来明朝中期女人已经开始裹小脚,男人也很畸恋那双现代人看起来很可怕的小脚,他们却当成宝贝心肝,喜欢把三寸金莲拿到手里把玩,更有甚者,还用这小巧的绣花鞋作托盘用,将酒杯放在鞋里斟酒吃。
由于青楼女子的绣花鞋经常被客人拿去做这些用场,所以这鞋子不能有味道,不然就太扫兴了,因此青楼女子的缠足必须经常洗,鞋子袜子都是经常更换,而且还要用熏香熏染,以掩盖些许的异味。
他翻开鞋底查看花纹,现场的鞋底图案他已经翻来覆去看了很多遍了,所以一瞧之下便知道,这图案跟现场的不一样。
吴雄也凑过来观瞧,发现不是,不由皱了皱眉,又想到可能小桃红换过了鞋子,便将捕头徐叫了来,让她拿着先前到各鞋铺查访时用的鞋印拓片,跟**小桃红回一趟花船,将小桃红所有的鞋子都拿出来比对,看看是否有相符的。
秦元暗自点头,吴雄这想法很对路,这鞋子很显然是新换上的,一点异味都没有,也不脏,所以,说不定是小桃红返回花船之后更换了鞋子。
捕头徐带着小桃红走了。一个多时辰之后回来了,兴冲冲的跑到内衙书房,对秦元道:“大人,那**的鞋子都看了一遍,没有发现跟现场拓片上图案相同的!”
秦元有些好笑:“既然没有发现,你还这么乐呵呵的做什么?难道破不了案你很高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