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大人国游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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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饭快要吃完了,保姆怀里抱着一个一周岁的小孩走了进来。孩子一看见我就大喊起来,这一声喊从伦敦桥到切尔西那么远也听得见。他像平常孩子一样“呀呀”了半天要拿我去当玩具玩。母亲只知道溺爱孩子,就把我拿起来送到孩子跟前。他立刻拦腰抓住了我,要把我的头放在嘴里。我大吼起来,吓得那个小淘气一松手就把我丢了。要不是他母亲用围裙接住了我,那我一定会摔死的。保姆为了哄孩子不哭,就给了他一个响盒子。这种玩具就是在一只空盒子里面装上几块大石头,用一根缆绳拴住孩子腰里的一件东西。但孩子仍在不断地哭。她没有别的办法,只好使出最后的一招——喂他奶吃。我必须承认她的**看来实在大得可怕,我从来没有见过比这更讨人嫌的东西。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它才好,让好奇的读者对它的样子、大小和颜色有一个概念。**挺着有6英尺高,至少有16英尺长,**有我的个头大。再没有比**的颜色和**上的黑点、粉刺、雀斑更令人作呕的了。因为我离她很近,所以看得清清楚楚。她坐着喂奶比较方便,而我却站在桌子上。这使我想起我们英国的太太们那又白又嫩的皮肤,在我们眼里那是多美丽啊。但这只是因为她们和我们身材相等,除非通过放大镜,否则她们的缺点是觉察不到的。如果用放大镜来看,我们就会发现最光滑、洁白的皮肤也是粗糙不平、颜色难看。

    我记得在利里浦特的时候,小人的容貌在我看来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了。有一次我和那里的一位学者也谈论过这个问题。他是我的好友,他说从地面上远看我的面貌比较漂亮、光滑。但是我把他拿在手中,他在近处看我的时候,他很坦白地说乍看之下的确可怕得很。他说我皮肤上有许多大坑。胡子茬比野猪鬃还要硬10倍。面孔也是由好几种颜色构成的,看了令人感到十分不舒服。不过现在我应该替自己辩白一下,我和我国大多数的男人一样漂亮,在历次旅行中也没有被太阳晒黑。那位朋友常常告诉我朝廷里的贵妇哪一位有雀斑,哪一位嘴太大,还有哪一位鼻子太大,但是我却一点也看不出来。老实说,他这种感想是很正确的,我不能不提出来说一说,免得使读者们认为这些巨人真的丑陋不堪。我得说句公道话,他们是一个美丽的民族,特别是我的主人,虽然他只是一个农民,但是我从离开他60英尺的地方看去,他的相貌还是极端正的。

    午饭后,我的主人外出监督雇工工作,我从他的声音和姿态上看得出来,他着实嘱咐了妻子一番要她小心照顾我。我十分疲倦,很想睡觉,我的女主人体会到了我的意思,就把我放在她自己的床上,又拿一块洁白的手帕给我盖在身上,但是那块手帕比战舰上的主帆还要大,而且粗糙得很。

    我大约睡了两个钟头,梦见我在家里和妻子儿女在一起。一觉醒来,这更平添了许多烦恼。我发现自己孤零零地在一间两三百英尺宽,200多英尺高的大房间里,躺在一张20码宽的床上,床离地有8码。女主人同家人到厨房料理家务去了,就把我锁在房里。因为生理上的需要,我非下来不可。我不敢高声叫喊——我睡的房间离厨房还远得很,即使我叫起来,他们也听不见。正在这时候,两只老鼠沿着帐幔爬了上来,在床上跑来跑去乱嗅一阵。有一只几乎跑到我的脸上来了,我惊得跳了起来,赶忙抽出腰刀来自卫。这两只可怕的畜生竟敢对我进行两面夹攻,有一只已经用前爪抓住了我的衣领,幸亏它还没有来得及伤害我,我就把它的肚子剖开了。它倒在我的脚下,另外一只看到了同伴的下场就赶紧逃走,可是它在逃跑的时候背上也挨了我一刀,血涔涔地流了出来。大功告成以后,我慢腾腾地在床上走来走去,平定呼吸,恢复精神。这两只畜生有大獒犬那么大,可是要比獒犬更矫健、凶猛。如果我在睡前解去皮带,卸下腰刀,那就难免被它们撕成碎块吞下肚去。我量了量死老鼠的尾巴,差一英寸就有两码长。老鼠的尸首还躺在那里淌血,我看了觉得作呕,可又没法把它拖下床去。忽然,我发现它似乎还有口气,就在它脖子上猛砍了一刀,这才结果了它的性命。

    女主人没多久就到房间里来了。她看见我全身是血就赶紧把我拿在手中。我一面指着死老鼠,一方面笑着做手势表示我并没有受伤。她高兴极了,就叫女仆用火钳把死老鼠夹起扔到窗外。她把我放在桌上,我把沾满了血的腰刀给她看,又用上衣襟把刀擦干,然后放进了刀鞘。

    为了使我免遭老鼠的袭击,女主人让她9岁的女儿把玩具摇篮改成我过夜的床铺。这个摇篮被放进一只衣橱的小抽屉里,摆在一个悬空的架子上,我睡在上面既安全又方便。

    小女孩的手很巧,她为我做了7件衬衣和几件日用衣物。而且,她还是教我学习他们语言的女教师——每当我指着什么东西时,她就用本国语言说出这件东西的名字。不久,我就能说出我心里想要的东西的名字了。她脾气很好,身高不足40英尺,按照她的年龄,这个高度在她的国家算是矮的。她给我取了个名字,叫格利尔锥,就是侏儒的意思。她一家人都这样叫我。后来,整个大人国也这样称呼我。我知道小姑娘叫格拉姆达克丽丝。她就像我的保姆一样,我在这个国家得以生存下来,主要应归功于她。

    我的主人在田地里发现了一只形状像人的小动物的消息,很快就被邻居们知晓并议论纷纷了。这天,一位住在附近的农夫上门来要看看我。主人立刻把我放到饭桌上。我按他的命令拔出佩剑,高举过头,向客人问好,对他表示欢迎。

    来客看到我的滑稽样,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劝我的主人把我带到附近的镇上去展出,说不准能赚大钱。

    我的主人接受了他的建议。第二天,他便和女儿一起,把我装在一只盒子里,带到邻近的市镇赶集去了。

    在一家旅馆前,主人下了马,他跟旅馆主人商量了一会儿,便雇了个传话人,在全镇进行宣传,要人们到“绿鹰旅馆”来观看我的演出。

    在旅馆最大的一个房间里,我被他们安放在桌子上。格拉姆达克丽丝站在桌边,一边照顾我,一边指挥我要做的动作。为了避免人群拥挤,我的主人每次只限30人进入房间。我按女孩的要求,一边在桌子上踱着方步,一边高声回答她提出的问题。我几次面向观众,向他们致意,并说了几句我已学会的吉祥话,还拿起一只装满酒的顶针(那是小女孩拿给我做杯子用的),为观众干杯。

    那天,我共接待了12批观众,而且常常被迫表演同一个节目。我简直快要累死了。那些见到我的人出去以后又添油加醋地一传,外面的人便潮水般涌来,差点把门挤破。主人为了他自身的利益,不许除小保姆以外的任何人接触我,他还在桌子四周围了一排长凳,把观众拦住。尽管如此,还是有一个学童用一粒大如南瓜的榛子向我掷来,差点打中我的脑袋。

    我为主人家赚了不少钱。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主人决定把我带到该国最繁华的城市去巡回展出。1703年8月17日,也就是我到达大人国两个星期后,他告别妻子,带着我向离家约3000英里的首都进发。他的女儿格拉姆达克丽丝骑马跟在他的后面。她把我居住的那只盒子系在腰间,搁在膝头上,还找来一些最柔软的棉布垫在盒子的四壁和底部,再摆上一张小床,做了许多亚麻布的衣服和其他必需的物品供我使用。随行的还有一个仆人,他骑马驮着行李跟在我们后面。

    一路上,我不断地在沿途的市镇进行演出,还到距大路两侧50~100英里内的村庄或殷实的人家去表演。多亏格拉姆达克丽丝的照顾,此次旅途我很轻松,她还时常应我的要求把我从盒子里放出来,让我呼吸新鲜空气,观赏这个国家的风光。不过她总是用一根绳子紧紧系着我。

    我们渡过五六条比尼罗河、恒河更宽、更深许多倍的大河。在这里,就是小河川也比伦敦桥下的泰晤士河更大。我们一共旅行了10个星期。现在我已经完全掌握了他们的语言,可以流利地和他们对话了。

    10月26日,我们来到大人国的首都罗伯鲁格勒,在距皇宫不远的一家旅馆住下。

    主人照例贴出海报,准确地描述我的形象和本事。他租下一间三四百平方英尺的大房间,房间中间摆了一张直径60英尺的圆桌,让我在上面表演,他又在距桌沿3英尺处围了一道3英尺高的栏杆,以防我跌下地去。我每天被迫演出10场,所有的观众都感到惊奇和满足。

    连续不断的劳累,影响了我的健康,我的食欲明显减退,瘦弱得只剩下皮包骨头。主人断定我将不久于人世,便决定尽他所能从我身上榨取更多的利益。就在此时,宫廷里来了一位侍卫,他命令我的主人马上把我带到皇宫去,为皇后和女眷们演出。

    皇后对我表现出极大的兴趣,把我放在桌上,向我伸出她的一只小手指。我紧紧抱住这只手指,不停地吻着指尖。她问了一些有关我的祖国和我的旅行见闻的问题,我尽可能给她简洁、清楚地回答。她问我是否愿意住到皇宫里来,我跪在桌面上,谦卑地说,如果我有权处理我自己的话,我会为能把生命献给皇后陛下而骄傲。

    于是,皇后问我的主人,是否愿意出个好价钱把我卖掉。我的主人正担心我活不了多久,听了皇后的话,他满心欢喜,只讨了1000个金币的价钱,就把我卖给了皇后。我恳求皇后,让格拉姆达克丽丝继续做我的保姆和教师,在皇宫里和我住在一起为皇后效劳。皇后答应了。当我的主人离开皇宫向我告别时,我默默无语,只略微向他鞠了个躬。

    皇后注意到我的冷淡表情,等农夫走后,就询问起原因来。我大胆地对皇后说,我并没有欠这位前主人什么恩惠,因为他除了没把我的脑袋摔破之外,已经从我身上获得了一笔可观的收入,要不是他认为我的生命已危在旦夕,皇后陛下也许做不成这笔便宜的买卖。不过,我现在已从恶魔的恐怖统治下解脱出来,我自觉精神已经复原了。

    皇后对我这么一只小动物能具有如此完整的意识感到很惊讶。她把我托在手上,带我去见皇上。那时他正在寝宫休息,开始他并没有正眼瞧我。女皇把我轻轻放在写字台上站着,吩咐我自己向国王陛下做一下自我介绍,于是我将自己的来历向他做了简要的说明。这时,一直站在内宫门外的格拉姆达克丽丝得到允许,也把我来到她父亲家里的经过作了证实。

    这位大人国国王虽然知识渊博、见多识广,可是他认真地研究了我的相貌,看着我直立走路的样子之后,竟把我当成能工巧匠发明的小机器人。当他听到我说话的声音,发现我的叙述是那么有条不紊的时候,更掩饰不住他的惊奇。

    他找来3位大学者,对我进行了研究。他们一致认为,我并不是造物主按正常的方式创造出来的动物,因为我不具备保护自身生存的必要条件——既不能快跑,也不能爬树,更不能在地里挖洞。任何一只四脚动物——如田鼠之类,都比我跑得快,都足以成为我的劲敌,因此他们很难想像我是如何活下来的。

    我走到国王身边,向他郑重地宣称,我出生的那个国家里,生活着几百万身材和我一样大小的男男女女,那里的动物、树木、房屋都跟我的身材大小成相应的比例。因此,在那里我足以保证自身的安全,就像国王陛下的臣民生活在陛下这个国家里一样。对此,他们只报以轻蔑的微笑,而大人国国王本人则有更高明的看法。他遣散了他的智囊团,请皇后叫人好好照顾我,并决定让格拉姆达克丽丝继续担负看护我的责任,因为他发觉我和她之间有着很深厚的感情。

    皇后吩咐她的家具师傅给我设计了一只箱子,当做我的卧室。箱子的模型,事先已征得我和格拉姆达克丽丝的同意。那位木匠只用了3个星期时间,便给我造了一座16平方英尺大、12英尺高的木房子,开有几个可以上下开关的窗子,留着一扇门。房里还有两只壁柜,天花板上设计了两片可上下开关的合页,房里摆放着一张皇后陛下的室内装饰师为我特制的床铺。每天,格拉姆达克丽丝亲手把床铺拿出房外晾晒,晚上再放进屋里并把房门上锁。宫里一位专门制造小玩意的木工,用一种类似象牙的材料为我做了两把椅子,它既有靠背也有扶手;又做了两张桌子和一只供我放东西的柜子。箱子的四壁,包括地板和天花板,都用绒被铺垫,以防备看护我的人不小心时发生意外事故。我要求替我的房门安装一把锁,以防老鼠跑进屋来。皇家的铁匠几经努力,终于打制成一把在他们眼里最小的锁头。我设法把钥匙藏在口袋里,为的是怕格拉姆达克丽丝把它丢失。皇后又派人找了些最薄的丝绸给我做衣服,可是这种丝绸却比英国的毛毯还厚,过了好久我才习惯。

    大人国皇后非常喜欢我,以致没有我在场时竟吃不下饭。我的桌椅就摆在皇后陛下右手边的餐桌上,格拉姆达克丽丝则站在桌边的一只矮凳上,紧挨着我的餐桌,以便随时照顾我。我有一套银餐具,包括盘、碟和其他必要的食具。我的小保姆用一只银盒子把餐具装起来放在她的口袋里,在我用餐时才拿出来。用完后都是她亲手为我洗擦干净的。

    陪伴皇后一起吃饭的只有两位公主,一位16岁,另一位只有13岁零1个月。皇后陛下把一小片肉放在我的盘子里,我用刀子把肉切开,她则兴致勃勃地看着我一点一点把肉吃完。皇后的食量虽然很小,但当她吃东西时,她一口吞下的东西几乎比12个英国公民一餐吃的东西还多。她吃的云雀翅膀,比9只英国火鸡还要大,可是她却连骨头也一起嚼光。她的餐刀,足有我们的带柄镰刀2倍长,她的汤匙、叉子和其他餐具,也都与上述餐具成比例。有时,格拉姆达克丽丝会带我去观看宫廷的宴会,当餐桌上那十几个人同时挥舞刀叉就餐的时候,我敢说,那真是我平生从未见过的恐怖场面。

    每逢星期三内宫会餐的时候,我便成了皇后的宠儿。我的小餐桌就摆在她左侧的桌面上,位于一只盐瓶之前。大人国国王很喜欢和我谈话,他向我询问欧洲的风俗、宗教、法律、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情况。当我夸张地谈起我们的贸易,海上战争和陆地的征讨,我们宗教中的派别和国家中的党派这些事情的时候,他会忍不住把我托在右掌上,用左手轻轻地抚摸我,开心地哈哈大笑,问我是辉格党人还是托利党人,然后又转向他的首相,征求他的意见。

    首相站在国王背后,手里拿着一根朝杖,就像握着“王权号”的主桅杆一样。他认为,像我这样一条模仿人类行为的小虫,是人类崇高形象的一大耻辱。他的傲慢无礼,使我好几次忍不住勃然大怒。(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