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她的荒唐事

素颜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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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晶晶多年来一直在刀疤身边生活,虽没吃过太多苦,却也没享到什么福。刀疤花心暴戾,时而对她好时而对她坏,让本就没什么安全感的晶晶,成天战战兢兢,生怕惹恼了他。

    这么多年,唯一敢替她出头,忤逆刀疤的人便是这个萍水相逢的圆圆姐了。虽然这件事不知动用了什么关系,看起来是解决了,可越是这么轻松表面越是看起来风平浪静,晶晶心里越是不安。

    她知道,刀疤是个睚眦必报的人,只有他让别人吃亏,绝对不可能吃了别人的亏。况且,这一次刀疤还被自己的匕首给擦伤了,更没面子,他又怎么会眼的下这口气。

    傍晚,凯蒂亲自下厨做了几道好菜,晶晶坐在餐桌前看着这些从没见过的菜肴,只觉得无比惊艳精致。若在平时她一定早就拿起筷子大快朵颐起来了,可今天却一点胃口也没有。

    “来,先尝尝我做的铁板松茸。”凯蒂兴高采烈的夹起一片煎的金黄的,好像蘑菇一样的松茸片放进晶晶碗里。

    晶晶夹起来,轻轻咬了一口,凯蒂睁大了眼本以为她要说好吃,谁知晶晶一开口竟然还是关于圆圆。

    “凯蒂,我还是不放心圆圆,也许刀疤现在暂时不敢来找我们麻烦,可没准他会去找圆圆寻仇的。圆圆为了我——”

    “先吃饭1

    凯蒂打断晶晶的话,笑容在脸上凝滞,心里却义愤不已,恨不得对着晶晶嘶吼起来,让她明白自己对她要比那个圆圆好得多,付出的也比那个圆圆多得多,况且她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呀,晶晶怎么竟然满心都是那个才见过几面的圆圆呢?!

    晶晶一怔,忙低下头埋着脸使劲扒着碗里的饭。凯蒂见状心里一软,知道自己语气不好,却又不知该在说些什么,只好又夹了些菜放进晶晶碗里。

    一顿饭,晶晶狼吞虎咽吃了一大碗米,凯蒂反而一口也吃不下。她给晶晶和自己倒了两杯酒,极力稳定心绪,将自己在法国遭受托马斯虐待的事,用最平静的语气告诉晶晶。

    晶晶听完惊得睁大了眼,她本以为凯蒂过的是豪门的生活,本以为这次是锦衣还乡,本以为这些年凯蒂和自己的生活一个在天一个在地,一个是幸福一个是悲惨,本以为她们没有丝毫共同语言,可此时,晶晶恍然明白自己错了。

    “你,为什么不早说?”晶晶问。

    凯蒂苦笑:“说与不说,改变不了什么,我之所以现在告诉你,只是想让你知道,幸福不可能凭空掉下来,你只有靠自己去争取才可能抓住它。”

    晶晶蹙了蹙眉,摇着手中的酒杯,若有所思。

    “一念之差,足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当年你要是选择相信肖一诺,我相信如今你是幸福。不过既然错过,也没有什么好后悔的,如今还有一个机会摆在你面前,就看你怎么做了。”凯蒂道。

    “要我扮成安安不难,可我毕竟不是安安,我担心总有一天会穿帮,那时我就再也不可能得到肖一诺的信任,也不可能再留在他身边了。”晶晶说出了自己的顾虑。

    “你现在也不在他身边,也没得到他的信任呀,所以即使失败了你也没什么损失。”凯蒂抿了口酒。

    这随意的态度,和不经意般的一句话让晶晶醍醐灌顶般,眼前豁然一片清朗。

    “是啊,”晶晶眸中闪着惊喜的微光:“你说得对,我必须努力的试一次才好。即使仍旧无法得到他,起码我试过了,也无悔了。”

    凯蒂望着晶晶,微笑着轻轻点了点头,放下酒杯走到对面将晶晶从座位上拉起来:“走,试试你的新衣服去。里面有好几件我还没见你试穿呢,不知道肖一诺喜欢那种风格呢?是知性大方的?还是性感暴露的?要不然我去给你买一套狂野奔放的豹纹内衣?”“讨厌~”……

    金山福地的玻璃别墅中,司柏宁在厨房里忙碌着,准备为家欢做了一桌可口的饭菜。

    他上午采购的服装已经送到家,家欢在衣帽间里高兴的试穿着,心情渐渐明媚起来。司柏宁的眼光很好,基本上每一件都能凸显出家欢的优点,性感却不暴露,一切都那么的完美。

    “perfect.”家欢在镜子前面转了一圈,忍不住欢呼起来。她身上这套白色西装短裙,修身合体,看似保守却将身材包裹的玲珑有致。尤其是那领口,低至**处嘎然而止,美胸若隐若现,诱惑中引人无限遐思,简直比三点比基尼还要性感。

    对!等办公室装修好,就穿这件去上班!让肖一诺流鼻血!嘿嘿……家欢幻想着,大冰山喷血而亡的情景,忍不住笑了起来。

    “什么事这么高兴呀?”司柏宁站在门口,身上的围裙还没有摘下来,乍一看还真有点家庭煮夫的样子。家欢跳到司柏宁面前,笑嘻嘻的在他脸上揉了一会儿,才后退一步,晃了晃身体,问:“怎么样?好看吗?”

    “当然好看啊,也不看是谁买的。”司柏宁说着,傲慢的挑起下巴。

    家欢见他俏皮,忍不住笑着翻了个白眼:“做的什么好吃的呀?”

    “多了,走,下去看看。”司柏宁正要摘下围裙,被家欢按住:“别脱,我就喜欢看你穿围裙。”

    司柏宁脸一黑,表情夸张的上下打量了一身名牌的家欢,叫了起来:“这不公平1

    一句话,把家欢逗得哈哈大笑起来……

    东陵会所中,莫莎莎曲意逢迎着王元初,眼神不时瞄向赵年恩,见他脸色微微变了变,尽管表面看起来若无其事,但很明显,他怒了。

    莫莎莎手臂撑着桌子,身体稍微歪了歪假装酒醉,离席走进洗手间,路过赵年恩身边的时候故意扶了下他的肩膀。

    若在平时,赵年恩一定会关切的拍拍她的手背,问她有没有事需不需要人陪。可今天,赵年恩身体僵硬,不但没有任何表现,甚至有些厌恶的晃了晃肩,似乎想将她的手甩掉。

    莫莎莎心里一痛,胃里的酒气真的翻了上了,她忍着跑进卫生间。莫莎莎蹲在地上,干呕了几下,没有吐出来,却憋出了许多泪水。

    她觉得自己嘴里苦苦的,心里涩涩的,哪儿哪儿都不舒服。蹲的脚有些麻木,莫莎莎才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伏在水池边用冷水拍拍脸,漱漱口,这才感觉自己清醒了一些。

    镜子有些模糊,当然,也可能是因为眼睛潮湿的缘故。莫莎莎看不清自己的样子,脑海里隐约出现了一个扎着马尾辫,浑身充满了青春朝气,爽朗阳光身材健美的女孩。所有认识这个女孩的人都说她的运气好,因为她即将离开独自住了十年的贫民窟,离开那个讨厌她的舅母,总是欺负她的表弟和唯唯诺诺的舅舅。

    一个有着金色头发的法国富豪不但愿意收养这个女孩,还给了他们一大笔钱,舅妈第一次用亲切而羡慕的目光看她,那种眼神让她快乐很久。

    她知道自己是孤儿,却倔强的好像野草,不管别人如何踩踏鄙视她,只要有那么一点点阳光和水,她便能悄悄的无声无息的迅速成长让自己变得强壮。托马斯也许就是因为她的倔强才将她收留的吧。

    莫莎莎擦了擦脸,苦笑一声,如今这份倔强早已随着岁月渐渐淡去,取而代之的是爱和懦弱。没有人知道莫莎莎爱过,如果没有爱,她不会让自己在这个男人面前如此卑微,更不会介意那些世俗眼光和所谓的名份。

    可是这一切她都不能说,对托马斯不能,对司柏宁不能,对赵年恩更加不能。

    她有什么权利去爱他们?!莫莎莎自问。答案是永远的否定,即使如今托马斯不再控制她,可她的心依然被托马斯控制着,好像呼吸一般,已经变成了她的一种习惯。

    她习惯了用托马斯的思维去做事,习惯了毫无顾忌义无反顾的去帮赵年恩,也习惯了悄悄地在回忆中与司柏宁相会。

    而此时此刻,这一切都被打乱了。

    “当当当,莫小姐你没事吧?”

    洗手间门外传来敲门声,和男人关心的问候。莫莎莎心里再一痛,前来关心她的竟然不是他。

    莫莎莎深吸一口气,清了清嗓子:“没事。”说着,拉开门走了出去,王元初很自然的握着莫莎莎的手臂,将她扶了出来。

    莫莎莎心里暗骂自己是个**!既然爱赵年恩,为何还能在他面前跟别的男人**?!难道真的只是为了帮他?莫莎莎摇了摇头,不!

    “头还痛?早知道你酒量不行,就让你少喝点了。”王元初难得温柔。

    莫莎莎看了他一眼,笑笑,不再往前走,而是坐到赵年恩身边。赵年恩下意识转过头看着她,目光中隐约藏着些愤怒。

    莫莎莎恍然明白了一切,原来她要做这些荒唐事,只是为了得到赵年恩的心。

    她要他妒忌,要他愤怒,要不断引起他的情绪和注意,要他对自己有更强烈的感觉。她要他直面自己的情感,不再隐藏不在伪装。即使最后得到的答案是他不爱,莫莎莎也甘愿死心,而不是如此这般无期限的一味拖延下去,患得患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