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小囡囡读书

邻居家小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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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玲玲在坐在凉亭的石凳上,教小囡囡识字,玲玲指着一个字念一句,小囡囡跟着学一句,很认真很努力。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

    小囡囡很高兴,终于可以读书识字了,以前看哥哥读书写字感觉好厉害,现在小囡囡也行了,下次我要给妈妈和哥哥一个大大的惊喜,哈,哈……

    刘彦军躺在凉亭里的椅子上,听着小囡囡的读书声,很轻灵,很用心,小囡囡的学习态度,让刘彦军都有些羞愧,她是自己想学,认真的学,享受学习,享受读书的乐趣,自己有多长时间没有静下心学习,看一本书了?

    一月还是一年?

    或者是十年?

    不知道了,在自己记忆里,只是为了上学而读书,真的自己喜欢去读书好像没有,如果当初自己有小囡囡这样对学习的态度,清华北大都不是梦了。

    躺在旁边休息一会,灯具店的送货师傅电话打来,刘彦军到村口把他带到老宅,找了一间空着的房屋,把东西都卸到里边。

    一个刚卸货,又一个电话打来了,得,看来一下午是不得空闲了,还好刘彦军有了心理准备,提前给小囡囡玲玲找了点事,不然肯定很无聊。

    沙子,水泥,青砖卸在房子外边空地上,瓷砖,地砖灯具之类的刘彦军带着送货师傅卸在屋子里边。

    忙忙碌碌一下午过去了,刘彦军擦了一把汗,看了看将要落山的太阳,有点感叹的说到:“终于完了,没想到有这么多东西,竟然让自己忙了一下午,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啊!”

    刘彦军是真的没想到,只是装修一下房子竟然需要这么多东西,做这么多事情,如果天天这样来,就是自己都要瘦一圈,才开始主事刘彦军就感觉到了当家做主的压力了,以前父母真的辛苦了,自己既然回来了,有事还是自己担着吧!

    对了玲玲她们两个怎么样了,刘彦军都忙忘了,差点自己走回家把她们两个忘记了。

    走到后院,看到玲玲抱着小囡囡在看风景,太阳余晖顺着山峰照着最后一丝光亮,平静的池塘,安静的小人,如一副唯美的中国画,人与自然完美的融合在一起,刘彦军叹息自己不会作画,如果会的话一点把这一幕画下来,相信会是一副有特色的中国画。

    看来以后空闲时间可以学学作画,琴棋书画自己也就棋这一个勉强会了一点,其他的都是一知半解。

    “好了,回家了吃饭了。”刘彦军轻声说到。

    “舅舅,我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了,还学会了好几个字呢!小囡囡厉不厉害?”

    小囡囡很得意,自己一下午不光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还另外学会了好几个字,听了很多故事,舅舅肯定想不到吧?

    “厉害,小囡囡最棒了,有没有很乖啊?没有在玲玲姐姐面前哭闹吧?”

    刘彦军不知道小囡囡在玲玲面前乖不乖,有没有哭闹,毕竟她们两个只是刚认识不久,姐姐也没在身边,小囡囡如果想妈妈去哭闹也是很正常的。

    “才没有呢!小囡囡最乖了,才不会哭鼻子呢!”小囡囡有点生气的说到,人家可是小公举,才不会去哭鼻子呢!

    “好,没哭就好,不然舅舅会心疼的。走吧我们回家吃饭,肚子饿坏了吧?”刘彦军笑着说到。

    小囡囡抱着书很熟练的跑到刘彦军怀里,还回头给玲玲招了招手,喊到:“玲玲姐姐,快来,我们回家吃饭了。”

    这几本书可是小囡囡的宝贝,刚刚看风景都没舍得丢下,她打算拿回去给姥姥看看,人家也会念书了。

    刘彦军抱着小囡囡,玲玲走在旁边,缓缓的往家里走去,一边走一边闲聊。

    “感觉小囡囡这个学生,怎么样?”

    刘彦军笑着问到,小囡囡认真的学习态度,自己当初都比不了,她是真的自己想学,自己去学和别人逼着去学是两回事,学习的心理都不同,学习的结果肯定也不一样。

    “很好,我还没见过她这样的,以前在学校的那些学生,只是为了上学而学习,和小囡囡的学习态度完全不一样,如果她一直保持着这样的学习态度,你们家可就要出一个大才女了。”

    玲玲有点感叹,现在的孩子上学只是因为父母让去上学,根本不知道自己去上学干嘛?有点空就想着去玩一会,不会想着去学习,长时间心里不愿意,就容易产生厌烦心里,除非是真的对学习有天赋,否则肯定是比不过小囡囡这种学习态度的。

    同样一篇文章,一个是老师让学生背诵,一个是自己想了解文章的内容,想记住文章的整体,他们背诵之后可能一个过个几天就忘记了,一个过了很长时间都不会忘记。

    “上午在我妈旁边还适应吗?有没有什么别扭的?”刘彦军问到。

    刘彦军已经明白生活不是一个人的事情,还是要问问玲玲的意见的,如果她不能在父母旁边适应,只能再想其他办法了,自己不能代替她去做决定。

    “还好,阿姨人很好的,我没什么意见。”

    玲玲在刘母面前还算适应,没什么别扭的,可能也是母亲专门配合她有关,毕竟人家背井离乡来这里,自己当父母的还为难她,就说不过去了。

    “对了,老宅的风景不错,有山有水,没想到你家还有这样的好地方。”玲玲想到下午看到的老宅,轻声说到,心里有几分感慨,没想到,以后还能生活在风景这么好的地方。

    “还好吧!除了没大城市繁华,其他地方,大城市可比不过我们这里,无论是风景,还是空气环境,我们这还是不错的。”

    “你喜欢就好,如果你不喜欢我可以和你一起回去。”刘彦军轻笑着说到。

    刘彦军想通了,无论如何这是自己和玲玲两个人的事情,她可以舍弃一切来这里陪自己,自己有什么放不下的,就算她父母有什么要求,自己也会尽量去完成。

    “不用了,我发现自己有点喜欢这样的生活了,没有匆匆忙忙的工作,没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同事,每个人说话都是真心实意的,没有带着面具,不像城里,谁会去主动关心谁,这么多年,真心的朋友都没有几个,我有些明白你为什么会喜欢这里的生活了。”

    玲玲有点明白刘彦军为什么会喜欢这样的生活了,没有虚假的问候,没有伪装的自然,农村人也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有什么说什么,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很真诚,不像城里,同事之间勾心斗角,和电视上的宫斗戏都差不了多少了。

    同行是冤家,表面一套背后一套这样的事情,玲玲曾经亲自体验过。

    ……

    ‘我伪装的很简单强悍坦然’

    ‘听天由命般的’

    ‘在路口故意走散’

    “喂,军子,我明天到家,明天晚上到我家吃饭,我们兄弟几个聚聚。”雷子电话里说到。

    “好,对了你这星期周几结婚,我提前准备一下,好给你帮忙,前两天我看你爸就在忙活着了。”刘彦军笑着说到。

    兄弟几个确实很久没聚聚了,大学之后各分东西,天南海北上学工作,难得相聚,再加上前两年过年都没回来,有段时间都没有见过他们几个了。

    好兄弟一辈子,不会随着距离,时间的变化而变的疏远,一句话天南海北都会赶回来,平时没有这样只是不想兄弟难做,毕竟都有工作都有家庭,不过结婚这样的大事如果不通知,就是兄弟也会生气的。

    “周五,还有几天,别急啊!到时候肯定喊你帮忙,现在已经方便多了,到时候喊个大厨做菜,我们只要把菜买回来,桌椅拉回来就行了,提前一天就能搞好。”雷子也做了一点工作,他已经提前问了他爸妈,结婚相关的事情了。

    结婚还是在自己家请客比较有氛围,隔着老远都知道这家有喜事,结婚当天一个村子沾亲带故的都来吃饭,能摆上十几二十桌子,热热闹闹看着都喜庆,刘彦军在外边也参加过同事的婚礼,讲真的没什么意思,只是随个份子钱,到大酒店吃个饭,同桌的人互不相识,那场面真的有点尬,刘彦军随便吃了一点就离开了。

    “对了,丁,和士亭回来了吗?”刘彦军想到还有两个小伙伴也很久没见了,他们两个和雷子关系也很好,随即轻声问到。

    “回来了,本来不想告诉他们,后来想了想还是说了,他们明天应该也回来了,好了回去再聊,我去收拾东西了。”雷子急急忙忙的说到,事到眼前了,事情有点多。

    “好,明天再聊。”刘彦军笑着说到。

    丁,学名刘鹏,外号丁钩,就是jqk中的勾,有一种扑克的玩法叫丁钩钓鱼,不知道因为什么,小时候他就有这样一个外号了,后来一直叫丁,他的大名都没有叫过几次。

    丁的人缘很好,和谁都能聊到一块去,无论是小孩,老人,还是妇女,他都能侃侃而谈,后来大学毕业先是做了移动客服,后来做了银行客服,反正都是和人说话的。

    士亭,和丁他性格相反,虽然他们是堂兄弟,不过他不是很喜欢说话,现在是一个程序猿,基本上对电脑比对人多。

    他们两个也是刘家一族的人,不过是二房一脉,和刘彦军不是一个老太,因为已经快出了五服二房一脉和他们一脉关系已经没有很亲近了,如果不是小时候玩到一起去了,现在应该也就是一个有点亲戚的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