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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啦啦~\(≧▽≦)/~啦啦啦严峪锋没有在宫里待多长时间。
他很快就回来了。
带着一大堆的赏赐和一个成功让严家女眷重新活过来的消息。
“——身受剧毒重伤垂危也比真的没了性命强,”严峪锋强打起精神和冯老太君商量,“我打算马上就收拾行囊带上几个治毒伤厉害的太医以最快的速度赶到边疆去救人。承锐的身体耽误不得。”
自从陆拾遗生下龙凤胎后,严峪锋就自动改换了对儿子的称呼,正正经经的拿他当个大人看待了。
“你这是想要我老婆子的命吗?”冯老太君怒瞪着眼睛,“就你这个样子还以最快的速度赶到边疆去?你也不怕行到中途就连自己的命都保不住!”她又不是个老糊涂,怎么可能拿儿子的命来换孙子的命?
“母亲,承锐身边必须有一个家里人撑着他,他现在的情况很危急,我们不能待在京城干看着。”心急如焚的严峪锋耐着性子说服自己顽固的老母亲,“而且我会坐马车去,现在的马车速度很快,只要我们沿路不停,那么——”
“沿路不停?相公,你确定你不是在开玩笑吗?”苏氏也不同意让没了一只胳膊又没了一条腿的丈夫重新返回边关去,哪怕她心里也十分的担心自己濒临垂危的儿子也一样。“你忘了半个多月以前,宫里太医对你例行复查的结果还是需要好好静养。”
“峪锋,我的儿!你就打消了这个主意吧,不论是为娘还是你媳妇都不会同意你现在去冒险的。”冯老太君一脸赞同的说。
“母亲,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清楚,我——”
“你一点都不清楚!”在最初的震惊难过后,冯老太君重新恢复了理智。“如今锐哥儿出了事,家里就靠你这根顶梁柱撑着,你要是再有个什么三长两短,要我们孤儿寡妇的怎么活?”
“母亲……”严峪锋还不死心的还要再劝,被冯老太君板着一张脸狠狠喝止了。
就在眼下的场面陷入一种胶凝的状态时,陆拾遗知道她主动请缨的机会来了。
“老太君、母亲,我觉得父亲说得很对,现在的相公身边确实应该要一个亲人在身边。”
“可是,拾娘——”苏氏大急,“不是我狠心不顾自己儿子,而是你父亲他真的——”
“母亲,您误会我的意思了,”陆拾遗安抚地握了握苏氏的手,语气温和的打断了她即将说出口的话。“我的意思是父亲不能去,不代表我也不能去啊。”
“你?!”大家异口同声的说道。
“是啊,我,我才是咱们家目前最合适的人选不是吗?”陆拾遗一脸认真地毛遂自荐。
“拾娘,因为承锐带着一个小队奇袭鞑子王帐,又把鞑子首领强行俘虏了过来的缘故,现在的边关可谓风声鹤唳,你一个女儿家就这么跑过去要是遇到了危险怎么办?”严峪锋皱紧眉头,面上的神情很是不赞同。
冯老太君和苏氏也不赞成陆拾遗去冒险,在她们眼里,陆拾遗从小到大就被陆家保护地好好的,根本就没有见识过外面的风浪坎坷更遑论战场上的刀光剑影。她们可不想好不容易拦住了儿子,孙媳妇又折在了那个该死的鬼地方。
“老太君、父亲、母亲,现在的边关虽然很不平稳,但是因为相公的努力比起从前来说已经好太多了——前不久我和母亲去外面应酬,不还听到人说有许多大胆的商人特意往边关跑吗?而且我是女眷,就算到了那里也只是待在府里照顾相公,哪里都不去。等到相公伤好了我就会和他一起回来。”陆拾遗的语气很认真。
“那钧哥儿和珠姐儿……”冯老太君面上的神情多出了几分犹疑。
“今早您和父亲不还说要把两个小捣蛋接到您的院子里去住一段时间吗?”陆拾遗微微一笑,“只不过,等我离开后,母亲可能要辛苦一些了。”
“不过是一些寻常的繁杂琐事,哪里称得上辛苦,倒是你……拾娘,你真的要去吗?”苏氏的脸上满满的都是挣扎之色。她虽然从不曾跟着丈夫去过一回边关,但是从丈夫偶尔的只字片语,还是知道那不是一个好地方,尤其是对她们这种需要男人保护的女人来说。
“母亲,我这次是非去不可!”陆拾遗脸上的表情格外的坚定,眼神里也带着几分毅然决然的味道。
面对陆拾遗的坚持,冯老太君三人哪怕心里再不放心,也不得不无奈妥协。毕竟一切就如陆拾遗所说的那样:她是整个侯府里最适合也是唯一的人选。
当陆拾遗想要去边关照料丈夫的消息传出去后,立时引起了轩然大波。
京城里的人们没想到定远侯世子夫人在膝下已然有靠的情况下,竟然还会为相处了那么短时间的丈夫跑到边关去冒险,一时间都大为感动。不少人在夸奖陆拾遗有情有义的同时也在感叹陆尚书府上的家教不是一般的好——难怪冯老太君豁出老脸也要把陆尚书家的千金小姐给娶回家去!这样的好姑娘,别说是定远侯府了,就是他们也眼馋的慌啊!不但一进门就生了对龙凤胎,对丈夫也这么的情深义厚,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而被外面人夸赞‘教女有方’的陆尚书夫妇却在收到消息后,却是气得整张脸都青了!
他们几乎是二话不说的就杀到了定远侯府,半点都不客气的对那怎么看都怎么不顺眼的亲家们表示他们要马上见自己的蠢女儿一面!
本来也不怎么想让陆拾遗去——担心孙子孙女在没了父亲又没了母亲——的定远侯等人可谓是求之不得,赶忙叫了个丫鬟把正在收拾行装的陆拾遗交到会客的小花厅里来。
为了他们一家三口能够好好说话,定远侯等人更是在一阵例行的寒暄后,就以飞快的速度把整个小花厅都让给了他们。
临走前,冯老太君更是握住陆夫人朱氏的手郑重其事的拍了拍,“亲家母,请一定要好好的劝劝拾娘,钧哥儿和珠姐儿还小,他们不能没有母亲呀!”
定远侯府旗帜鲜明的态度让陆尚书夫妇紧绷的面色有所缓和。
“放心吧,老太君,我们会很快让那傻丫头改变主意的!”朱氏顺着冯老太君的口风赶忙表态道:“这丫头也真是,都是做两个孩子的娘了,居然还这么冲动!”不管这定远侯府的人是真心不愿她闺女去边关冒险还是假意做出这样一副姿态来给他们夫妻俩看,他们都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先把这个立场摆正了再说。
冯老太君自己也是做母亲的,当然能够体会朱氏现在的心情,因此没再说什么的,让儿媳妇搀着她和儿子一起离开了。
陆朱氏连生九个儿子才得了这么一个闺女,对陆拾遗自然是捧在手心里怕摔,含在口里怕化,往日在家里,不论陆拾遗捅了什么篓子,她都会问都不问的直接给自家小闺女撑腰扫尾巴。
陆拾遗还没有附身之前的原主之所以会在不乐意皇帝赐下的婚事后,就二话不说的抱着个首饰匣子跟人私奔,未必就没有母亲朱氏和家里其他亲人把她宠坏的因素在其中。
因此,当这个在女儿面前软和妥协的完全没了脾气的慈母破天荒的恼怒着一张脸过来揪陆拾遗耳朵的时候,饶是陆尚书和朱氏做了大半辈子夫妻,也忍不住有点想要揉眼睛的冲动。
“你不是最喜欢揪你哥哥们的耳朵吗?还总说手感不错吗?”朱氏皮笑肉不笑地看着自己女儿,“如今我这个做娘的瞧着也有些眼馋,你不介意把耳朵奉献出来,也让我这个做亲娘的揪揪吧!”
早已经算到陆尚书夫妇会杀过来兴师问罪的陆拾遗歪着脑袋瘪着嘴,“我是娘生的,娘想怎么揪就怎么揪呗,不过还请娘手下留情,揪得轻一点,要不然我会觉得疼的。”
“你疼不疼跟我有什么关系?”朱氏没好气地说,手上的动作却下意识的松缓了几分。
“世人不都说打在儿身痛在娘心吗?”陆拾遗眨巴着讨好的大眼睛,“这揪耳朵想必也可以算作是同理吧?”
“打在儿身痛在娘心?!”朱氏才放松缓了的手又狠狠一拧!
“哎哟!”这回陆拾遗是真感觉到痛了,哎哟哟的叫个不停,边叫还边不断的使眼色找她亲爹陆尚书求助。
“娘子,拾娘她……”陆尚书对这个唯一的女儿也是疼进了心坎里,见她叫痛成这样哪里舍得,刚要开口为女儿说两句讨饶的话,就被难得悍妇了一把的妻子一个异常凌厉的眼风给惊住,最后也只能回给小闺女一个爱莫能助的眼神表示歉意。
“亏你还知道什么叫打在儿身痛在娘心!”直接无视了这对父女的眉眼官司的朱氏语气里充满着恼恨的味道。“你明知道你是娘心坎上的一块肉!怎么还存心用这样的方式折腾自己让娘不好过呢?!去边关救你相公?!他算你哪门子的相公?!你就是掰着手指头数都未必能数满你们待在一起的时间!”
“娘……”眼瞅着朱氏眼圈都红了的陆拾遗也不叫疼了,她撒娇似的用被揪住的那边耳朵软软地蹭了蹭朱氏的手指,“您别生气,我知道错了,可是您也要听我解释呀。”她一点都不畏惧朱氏那铁青的想要杀人的恼恨表情,不停地蹭呀蹭,蹭呀蹭。“我既然做出了那样的决定,自然有我自己的理由啊。”
“我不管你有什么天大的理由,也不想听你说过多的废话!我只知道我老了,不想要白发人送黑发人!如果你实在是觉得在定远侯府待不下去的话,那么,就带着两个乖孙孙跟严家的臭小子和离大归吧!我们家虽然称不上巨富,但养你们娘仨完全是绰绰有余了。”清楚自己在女儿面前有多没底线的朱氏干脆不听陆拾遗的解释,直接要她和严承锐和离。这一次她不管什么狗屁的君命难为,只要女儿能够快快活活的生活在她身边,哪怕是全家都因此而抄家流放了她也没什么好后悔的!
“娘,我和相公是谕旨赐婚,不能和离的。”陆拾遗一副哭笑不得的表情,“而且就眼下这情形,您让我大归,不是把我放在火堆上烤吗?”
“就算被放在火堆上烤也比客死他乡强!”朱氏用力松开揪住闺女耳朵的手,从家里就一直在强忍着的眼泪这回是无论如何都忍不住了,“我生了这么多儿子就独得了你这么一个闺女,你要真有个什么差错的,你让我这个做亲娘的怎么活?”
“也让我这个做亲爹的怎么活!”陆尚书对妻子这番话却是一百万个赞同!
他也是个货真价实的女儿控,当初嫁女儿的时候差点没偷偷躲在书房里哭死,如今自然也没办法接受自己养尊处优的心肝宝贝风餐露宿的跑到边关去为个根本就没什么感情的混蛋女婿冒险!
朱氏话里行间所表露的真挚母爱让陆拾遗动容,面对这样的母亲,陆拾遗实在不忍心在做出一副没心没肺的模样罔顾她的一片真情。因此在朱氏松开揪她耳朵的手后,她直接窝进了朱氏的怀抱里,就像原主小时候朝着朱氏撒娇耍赖一样的紧紧依偎着她。
“娘亲,我是您的女儿,我能够理解您对我的心疼,只是,您和爹爹却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陆拾遗的眼睛在陆尚书夫妇面上缓缓扫过,“现在的我,也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
在陆尚书夫妇复杂的面色中,陆拾遗的语气格外的郑重。
“正所谓,一夜夫妻百日恩,爹爹、娘亲,作为妻子,我不能放着自己的相公在边关孤零零的遭罪;作为母亲,我也不能在两个孩子长大后用无地自容的语气告诉他们,因为他们的娘亲懦弱怕死,所以才没有赶往边关去见一见他们重伤垂危的父亲,甚至放任他在边关受苦而无动于衷。”
对于她的抱怨我听了却只想叹笑。
我的妻子太傻,她不知道自己有多么美好,也不知道午夜梦回中我有多么庆幸自己居然能够拥有一个这么出色的她。
我的妻子幼承庭训,侍长至孝,待下宽慈。只要是认识她的人,就没有不夸她好的。她在我随时都可能战死沙场的时候嫁到了我家,为我接连诞下了七个儿女,真可谓是好孕连连。正是因为有她的存在,我严家才摆脱了一脉单传的窘境,和其他世家大族一样感受瓜瓞绵延、枝繁叶茂的喜悦。
我家已故多年的老太君感念她对这个家所作的杰出贡献,更是在临去世前将自己的所有私房财物尽数给了她,直说:她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事情,就是去皇宫里撒泼耍赖的把我妻子娶到家里来,还说因为我妻子的缘故,她总算能昂首挺胸的下去见我那老祖父去了。
我的父亲和母亲对她也多有赞誉,京城里与我们家地位相若甚至皇室中人也总是把她恭恭敬敬的请过去做全福太太,他们都不约而同的说她有大福。
是啊,如果没有大福又怎么会在新婚一夜就蓝田种玉收获一对聪明伶俐的龙凤胎?如果没有大福又怎么会在二度生产的时候巧之又巧的与宫里颁下来的圣旨撞个正着?如果没有大福又怎么会在我回到边关因为一场战事失踪后而义无反顾的重返边关,于漫天黄沙之中,在一处小的可怜的绿洲里找到了我已然筋疲力尽的队伍?如果没有大福又怎么会在储位更迭、人人自危的关键时刻,救下了正被人追杀的未来天子?
如果没有大福……
如果没有大福……
如果没有大福……
桩桩件件、林林总总,巩固了她在严陆两家说一不二的地位。
等到家中的老人尽数去世后,两府几乎可以说都是遵循着她的意志在行动,而她也从不曾让全心全意信任着她的我们失望过。
哪怕是情况再危急、再可怕,她也总能另辟蹊径的带领着我们不疾不徐、从从容容的平安度过。
家里的儿孙也被她那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的深不可测所震慑折服,对她说不出的敬畏和崇拜。
而孩子们的表现自然也就让她想要做一个像老太君那样的‘老小孩一样被小辈们捧着哄着’的愿望落了空。
对此,在私下里,她不止一次的揪着我的耳朵抱怨,说都怪我太过懒散,反倒让她赶鸭子上架的显在了人前,再想要找个台阶回归平凡都没办法做到。
——揪耳朵是她从娘家就养成的习惯,通常只会往她最亲昵和最信任的人身上招呼。因此,家里的小辈们不论哪一个被她揪了耳朵,都会亢奋的大半个月都笑得见牙不见眼,其他人也会摆出一副羡慕嫉妒恨的架势,恨不得那个被揪的人是自己。
我至今都对年过半百的钧哥儿被他母亲当着妻儿孙辈的面揪了耳朵时的面部表情记忆犹新——那想要笑又要勉强自己端住表情不至于当真在妻儿孙辈们面前失态的窘迫模样真的是说不出的有趣和温馨。
我知道外面一些与我为敌的人喜欢在暗地里偷笑我耙耳朵,怕老婆。
对此,我并不以为意。
毕竟,我确实如他们所说的那样是个耙耳朵,也确实很怕自己的老婆。
不过我的这种怕不是畏惧的怕,也不是厌烦的怕,而是担心她有朝一日会离开我的怕。
这是一种很古怪很诡异的感觉,即便我极力摒弃,极力忽视,它也总是如影随形的纠缠着我,让我整日整夜的不得安宁,只有把我的妻子紧紧锁抱在怀里不放,才会勉强觉得自己好过点。
我没办法理解这种怎么也没办法摆脱的怪异情绪,这种情绪对我一个在战场上见血无数的军人而言实在是太过软弱也太过陌生,直到我的大舅哥陆廷玉一言点醒了我。
情至深处故生怖,情至深处无怨尤。
正是因为太过于在乎,才会产生斤斤计较的情绪。
正是因为太过于喜爱,才会患得患失的几乎连自己都丢掉了自己。
我深深的眷慕着我的妻子,我片刻都不舍得与她分离,不论是一弹指还是一刹那,正是因为这份深深烙刻进骨子里的爱,让我怎么都没办法想象自己有失去她的可能。
那种可能即便是无意间的一个突兀闪念,也会让我情难自控的肝肠寸断、胆裂魂飞。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曾经因为中了朱砂艳而陷入深度昏迷时自己所做过的那个诡异无比又栩栩如生的噩梦。
在那个梦里,我的妻子就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像个被宠坏的孩子一样,娇纵任性。
她对我充满着抗拒心理,不但不愿意履行我们之间的婚约,还和一个看着就很不靠谱的远房表哥私奔了。
这个梦太过鲜活也太过可怕,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居然会梦到这种离奇的画面,更让我感到不安的是,在和妻子回到京城养伤的时候,我还真的在妻子的陪房下人嘴里证实了这世间确实有齐元河这个人——只不过他因为一场意外已经变成了傻子——而他也确实是我妻子的远房表哥并且在我妻子的娘家住过很长的一段时间。
这个梦对我而言,就仿佛是一种警告,它在变相的告诉我,比起梦里那个颜面扫地、英年早逝的自己,我是多么的幸运、是多么的有福气。
在做过那个诡异的梦以后,我暗暗发誓要好好的珍惜我的妻子。
而这份珍惜,我决定一开始就是一辈子。
如今我就要走了,我的身体衰败不堪,垂垂老矣。
我不担心家族以后的未来,也不牵挂子孙后辈的前程,我只紧张我的老妻,我只舍不得我捧在心坎里疼惜了这么多年的——最心爱的那个她。
我亲眼见证着她从一朵娇艳迷人的牡丹被岁月侵蚀成如今这幅白发苍苍却依然雍容优雅的模样,我依然爱她,打从心眼儿里的深深的爱着她。
感受着身体里的力气逐渐如抽丝剥茧一样缓慢消失的我,知道时间已经不多了。
我勉强伸出自己布满老人斑和层层皱纹的手与她一点一点的十指交缠,就如同我们曾经做过无数次的那样。
“拾娘,我……想……听……”我努力从自己的气管里逼出声音,我知道我现在的声音很含糊很混沌,但我知道,我的她一定听得懂,因为我们已经相处了这么多年,因为我们早已经亲密无间的好成了一个人的模样。“听你十多年前在庄子上曾经唱过的那首你自己也记不得在哪里学来的山歌……”
那首让我印象深刻到下意识选择了在九十七岁这年离开的山歌。
我眼神温柔的凝望着她,就好像那晚洞房花烛夜用喜秤挑起盖头一样的惊艳和痴迷。
那时候的我还是个憨头憨脑的傻小子,许着可笑天真的根本就不知道能不能完成的诺言与她鸳鸯交颈,行那夫妻之间亘古不变的鱼·水·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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