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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拦了辆车直奔东大街。
平民老板姓,不可能去买奢侈品的,也就买买常见的牌子就ok啦。我们从街道的这一头转到另一头,过了马路,又从这一头转到另一头,邦威、森马、以纯、真维斯、阿迪、耐克等等一家店一家店的转,唐曼妮跟着我就像是走马观花一样,基本上扫了一眼就欧了。说实话,我还是想买运动衣。作为60e科密之一,我当然是要支持某耐的紫金套装了。但是,这个约会总不能穿一身蓝球衣去吧。
我说再转一遍的时候,唐曼妮抱怨地说:“我说小笨啊,你怎么回事,根本就没用心。”
我说:“说实话,我就会买运动衣,不然干嘛叫你过来。结果你跟在我身后一句话也不说。”
唐曼妮说:“走,去那边喝点东西,累死老娘了。”
我们坐在街边一家商店旁的简易桌旁边,要了两瓶饮料,很默契地狂饮一通之后,用瓶子盯着下巴看着对方。我从她的眼睛里就能看到这小娘子正在神游,你那看双目四散,无精打采的样子。
按照我对唐曼妮的理解,这种安静是短暂的。要知道有一次让她陪我去爬个翠华山,一路上小嘴叽叽喳喳个不停,还以为是高兴,原来是欲擒故纵,等到了许愿树的时候,这个曼妮就开始发威,又是打又是骂,说我不帮她拿东西了,说我带这么多水喝了想上厕所,说以后再也不爬山了,还说下山之后要把我丢到垃圾桶里。
果然连十秒钟都没过,她开始大发雷霆。
“你他妈的是过来买衣服,还是溜我呢,老娘今天打扮的这么漂亮你看都不看一眼,一路狂走,赶着去投胎啊。”
我稍微看了一眼,直直的眉毛、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子,好吧,没什么不同啊,和上次见面一样嘛。就是这个小嘴紧绷着,有点像哆啦a梦里面的大熊,还蛮逗的。
“你这张脸确实漂亮,我承认,但是从小看到大,早就审美疲劳了。”我说。
“哎,你这话什么意思,嫌弃我?”
“不不不,我可没那意思。”
这个时候一定要用话题转移大法才能将唐曼妮的无理取闹扼杀在摇篮中。金庸先生笔下的张无忌就会乾坤大挪移,你看人家多少妹子围在身边。
“你是一个特别会打扮的女孩,你看你今天多漂亮,只要不开口,那绝对淑女一枚。嗯,今天叫你来主要是让你帮我挑衣服的,我确实没谱。”
唐曼妮说:“什么叫只要不开口?哎,你把话说清楚。我告诉你……”以下省略曼妮一万字的废话。
我去,这小丫头一边拍着桌子,一边大声说着,还不时揪揪我的耳朵、撕撕我的脸,弄得路人纷纷投下奇怪的目光。这些人真是的,没见过大场面。如果你们敢接着看下去,说不定能看到我和曼妮就打起的惊险场景。
不过确实是我的不对,是我太不会说话了。要不是这张嘴,说不定都换了好几个女朋友了呢。
曼妮打开饮料瓶,狂喝了一口,然后瞪着我。虽说这眼睛够凶狠,但是耳根总算是清净了。好吧,您消停下,咱们接着谈正经事。
“一会儿你帮我看看衣服,拿什么穿什么,可以吗?”我依旧保持着瓶顶支撑下巴的姿势,慢慢地说。
唐曼妮说:“不,我要回家。”她噘着嘴,像个小女孩一样。
我说:“请你看电影。”
唐曼妮说:“不,我要回家。”她摇摇头,面容稍微缓和了。我知道,不是不想去看电影,只是光看电影还不够。
我说:“一会去老凤祥送你一个银手镯。”
唐曼妮说:“金的啊?”
我说:“银的。”
唐曼妮说:“不,我要回家。”
“姐姐,你就可怜可怜我吧,我也是刚上班,没几个钱。”我握住她的手,露出真挚的眼神。
唐曼妮说:“那,走把。”
唐曼妮开开心心地拉着我的手,直奔美特斯邦威,这小姑娘是大龄脑残粉,就爱买周董的这家衣服,从小买到大。还记得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这小娘子拿着单放机给我播了《晴天》,我当时听了之后,只想说,有点好听。
“为你翘课的那一天,花落的那一天,教室的那一间我怎么看不见,消失的下雨天,我好想再淋一遍。没想到失去的勇气我还留着,好想再问一遍,你会等待还是离开。”
当时年纪小,根本就不知道歌词唱的是什么。直到高中的一天,曼妮把我拉到家属区后院的一颗大榕树底下,拉着我的手,给我唱这首,唱着唱着突然就泪奔了。我勒个去,这个没心没肝没肺的小恶魔竟然还哭了。此时此刻是展现大男子主义的绝佳时机。我一把将曼妮拥入怀中,说:不要哭,有我在。当时的装逼能力我自己都觉得真是超常发挥啊。只不过曼妮的一句话让我差点也哭出来了。曼妮说:“我要搬走了。”她的**很小,还带着喘息,但我还是听清楚了。我抱她得抱更紧了。那个时候我还以为,把我从小折磨到大的曼妮就要永远的从我的世界消失。后来才知道,她只是搬到南郊去了。
一进美邦的店铺,两个身穿墨绿色文化衫的妹子面带微笑,迎面而来。问谁买衣服呀,裤子还是上衣,什么类型的,要不要包包。哎,麻烦你走的稍微远一点,我自己看。
这墙壁上,衣架上挤满了各个颜色、各个款型的服装,看的确实有点眼花缭乱。但是曼妮好像一点也不认真,拉着我顺着回旋梯直接上了三楼,表示三楼有适合我穿的。
我坐在沙发上休息,她则是跑跑东跑跑西,一会儿放在身上比比看,一会儿又丢在衣架上,忙的不亦乐乎。买个衣服都这么累,看着就烦,随便拿两件不就完事了吗?算了,玩一会手机游戏吧。我打开《dota世界》,开始认真地打怪升级。
“哎呀,别玩啦,先试试。”
唐曼妮往我怀里塞了一大堆衣服,然后拉起我,把我推到试衣间。好吧,就试试看吧。
衬衣,嗯,白中带点黄,还可以,小西服,大红,还可以,蓝色裤子,嗯,这个,也还可以。我一件一件地穿上唐曼妮给我挑的衣服,然后走到她面前,张开手臂转了个圈,说:“可以不?”
唐曼妮说:“来,再戴上这个帽子,我去,和你的运动鞋绝配啊。简直不伦不类,哈哈哈。”她给我戴上了一顶草帽。
我看了眼镜子里面的自己,确实有点滑稽,有点像是赵本山徒弟的风格。
我说:“得了,今晚上就要约会,认真点呗。”
唐曼妮说:“啊,电话里你怎么不说清楚,我以为还要过几天呢。走,去我店里,我亲自给你做。”
曼妮的店面在城南,生意还可以。
我说:“我就是怕来不及才让你带我买的。”
唐曼妮说:“我今天出来就是要整整你的,早知道今晚就约会我就不整你了。放心吧,来得及。”
我说:“好。”
不知道是不是老天故意在折腾我,本来图省事打了个车,结果一坐上车就堵,看实在不行还是下车坐地铁吧。人潮涌动,就像是我焦灼的内心一样。说实话,做一件衣服少说也要三天,唐曼妮怎么可能一下午就赶出来呢?
一点四十,我们来到粉黛雅衣,这是曼妮辛辛苦苦经营起来的店铺,虽然不是很大,但很精巧。小小的屋子里挂着曼妮亲手做的各种风格的衣服。当然我是理解不了这些风格是什么意思,曼妮知道,她总能用一大堆优美的辞藻去形容。
唐曼妮说:“来,进来。”
我跟着她经过前台,进到里屋。今天这个前台的小姑娘和上次来的已经不是一个人了。
里屋算是一个工作室吧。中间一张大桌子,上面铺着一件还未裁剪好的布料。周围的有四五个方桌子,上面堆积着各种针眼、各种材质、各种颜色的布匹。有的闪闪发光,有的紧致密集,有的柔软舒适……我还没见过这么多布呢。
她趴在地上,钻进桌子下面翻腾了一会,然后拉出一个大纸盒子,拍拍上面的灰尘,打开一看,是一套男士衣服。递给我,说:“这是我两年前给我男朋友做的,还没来得及送就分手了。”
你男朋友?
你什么时候交男朋友了,我怎么不知道!
你这个骗人都不打草稿的小恶魔。
我说:“那你先回避吧。”
唐曼妮说:“妈的,你小子现在害臊了,当年偷看老娘洗澡的时候也没见你害臊。”她一边说一边把门关上。
我双手托着这个装衣服的盒子,上面用很漂亮的黑色签字笔写着很漂亮的娃娃体:to prophet.
prophet?这明明就是我的英文名字啊。
这时,我的眼泪都到眼眶了。
什么前男友的,这都是屁话。
明明是专门为我做的衣服,还故意说是给别人的。没想到曼妮也是口是心非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