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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焘和荀爽与赵云密议一番,后来又召集了健在的荀汪、荀肃、荀旉,大家都决议搬迁。
颍川书院,是第一个要撤离的。
在这里,除了荀家人,外聘的老师出名的不多,也就水镜先生司马徽。
“兄长,今后我赵家的儿郎们教导就靠你了!”赵云珍重地对戏志才说道。
他却没有去和大部队告别,该说的话都说了。
荀家人都好说,反正族长怎么吩咐怎么办,外聘的老师们,大都故土难离。
不过,一个司马徽已经胜过了所有不出名的人。
那老头也很倔,原本的轨迹,是在黄巾之乱后,受刘表的邀请,才到荆州避乱。
也不知道自己的岳父怎么说的,肯定不会把真正搬迁的原因告诉他。
说也奇怪,司马德操好像还很高兴,改天一定要请教下岳父。
“主公,志才自当尽力!”戏志才一脸苦笑,他可不是通才,也就在军事上比较牛气。
“奉孝,到了真定,我让家里也给你们一个糊口的行当。”赵云举起手不容他拒绝:“我赵家穷得只剩下钱了!”
“哈哈哈哈!”一旁的徐庶忍不住大笑起来:“子龙,你这话说得。”
元直的家眷,严格说就是他的母亲,还帮他买了几个婢女,都随队迁移。
一路上,由真定赶来的赵家部曲护卫,倒也不会出什么事情。
看到精悍的赵家队伍,阳翟大小家族都惊得不知所措,这才明白,慈明并没有糊涂,赵家人可不是好相与的。
那些精兵悍卒,一看都是手里见过血的,比阳翟的军队都强悍了不知多少倍。
戏志才和徐庶一看到,满眼放光,自然想跟着这样的队伍。
真定靠近幽州,说不定带些士卒跑去与胡虏拼命,自身的才学也能尽情施展。
而徐庶本人,听说赵云要去荆州、扬州,死活赖在身边,想跟着一起去见识见识。
这时,一辆马车悄然驶到众人身边。
车帘轻启,一个丫鬟脆声道:“姑爷!”
这丫头赵云见过,是荀妮身边的侍女石榴。
徐庶和戏志才一看,假装聊天没看见。
“小娘,怎么,难道你也要去?”赵云疾步小跑过去,到马车边低声问道。
“进来呀!”石榴轻撩车帘:“姑爷,外人看到了不好!”
两辈子加在一起快四十年了,赵云还从没谈恋爱的经历。
前世在中学的时候,倒是暗恋一个女同学,可惜还没等表白就毕业了。
后来偶尔回乡,还专门打听过,据说那女孩子嫁了个有钱的二世祖。
最后怎么了却不知道,毕竟随着年龄增大那份青涩记忆都已消散。
看到不施粉黛的小娘,赵云的心脏不争气地咚咚咚直跳。
“我怎么不能去?”荀妮翻了个白眼:“那可是我的夫家,今后就要在那里过一辈子。”
“再说了,父亲是书院的祭酒,他第一批过去,我也想跟着父亲学点东西好帮你!”
“好好!”赵云的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放,只是傻傻地点头。
“姑爷,你看过大海吗?”石榴和自家小姐从小一起长大,情同姐妹,一点都不拘束。
“大海呀!”赵云回过神来,突然想起前世无聊的人说的:大海呀,全特么是水!
不由笑出声来,眼睛一直盯在小娘脸上。
“人家有那么好笑吗?”荀妮毕竟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很不好意思。
“没没!”赵云赶紧摇头:“石榴,大海比陆地不知道大了多少倍,一望无际。”
“啊?那不能淹死人吗?”石榴的问题一个接一个:“姑爷,海水是什么味道?”
“海水是苦的,”赵云真还喝过:“涩涩的味道。”
“怎么不是咸的呢?”石榴自言自语:“盐不是用海水煮的吗?”
甜蜜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车队缓缓向东北方行进。
家里这次非常重视,派二叔来接亲家翁等人。
“子龙,走吧!”徐庶刚刚学会了骑马,有些跃跃欲试。
然而,他骑马的样子确实不敢恭维,整个上半身趴在马背上,一动不动。
徐庶出身贫寒,不管曾经作为游侠儿有多风光,哪有机会接触到马匹?偶尔有奔马经过,也只能羡慕地看着。
“元直兄,你也会击剑。”赵云只想笑:“那你应该懂得平衡之道。马在走动的过程中,你慢慢体会身体的平衡。”
至于他自己,从小就对家传的驯马之术向往,比同龄人更早懂得驯马。
把马匹当朋友,第一步是最难的。
尽管在造父留下来的马经里没说得这么直接,意思却差不多。
现代人就容易理解了,一个个把宠物叫宝贝。
当代青年赵子龙虽然不是动物保护主义者,对动物还是很爱护的。
“它不会跑吗?”徐庶有所怀疑,经常看到大家族的人骑着马匹飞驰而过。
“跑不跑你自己决定啊!”赵云理解他的感受,就像上辈子,连车子都会开,但不会骑马,因为没有条件。
从颍川到荆州,最直的一条路,是走西南方,过颖水、汝水经许昌、鲁阳,再沿淆水过河到襄阳,顺汉水到治所南郡。
重生以来,益州赵家对自己帮助巨大,子柔公一句“吾赵家麒麟儿”把赵云的名声推到顶点。
作为颍川书院的正式学生,没有一定的名声,就只能像徐庶、戏志才一样当旁听生。
现在,子柔公的兄长彦信公是汝南太守,赵云就借这个机会,准备亲自去拜访赵谦。
益州赵家,目前的族长是赵典的大儿子赵贤赵立本,自己还没那么多时间去蜀郡,只有今后有机会再见一面。
北人长于弓马,南人强在舟楫。
前世的赵子龙快到而立之年才穿越,这一辈子又活了十四年,他从来没到过黄河以南。
公路什么的自然没有,从阳翟出发,路况还不错。
渡过颖水,好像到了另外的世界。
路上,随时都能看到倒毙的人,身上的麻衣都千疮百孔。
二叔赵仲给赵云留下了一百部曲,刚开始看到死人,他还吩咐大家把尸体就近掩埋。
可是有些尸体因为死的时间较长,已经腐烂发出恶臭,赵云也懒得说了。
哪怕是赵家的部曲,那也是人,闻着尸味到难受,何况还要忍着臭味埋葬?
大家从真定过来,冀州是天下粮仓,即便偶尔看到饿殍,还是没有这么频繁。
一个个兴奋的神色早已不见,说不出的感觉。
徐庶以前从没出过远门,颍川周围还是比较熟悉,经常给赵云讲解一些颍川的人物典故。
此刻早已麻木,他虽然出身寒门,家里还是有几亩土地,够得生活,略有盈余。
那想到过了汝水,竟然是这样一番景象。
好在天气暖和,一路上遇到集市,晚上能找个客栈安身。
没有市集,荒郊野外安营扎寨夜晚也不觉得有多冷。
赵氏部曲历年来尽管没有大的战斗,真定附近剿匪还是经常做,安营扎寨自然不在话下。
“报!”此刻队伍到了豫州地界,前面有人探路。
“十三,什么情况?”这一队部曲的首领叫赵龙,他率先打马迎上前去。
赵家部曲,都是些无家可归的孩子从小培养的,对家族的忠心自不必说,他们都姓赵。
如果要有名字,那还得看你能否立功。
一般的人,都以数字或者天干地支命名。
“龙哥,实在是太惨了!”赵十三止不住摇头:“前面那村子基本上都死绝了,剩余的人……”
话没说完,他竟然哇哇吐了起来,连同和他一起探路的两个人都一起使劲呕吐。
赵家的部曲,经过一些小型战斗,遇到的情况也不少,从来没见到这种事情。
赵龙拿不定主意,眼睛瞟向赵云。
徐庶心浅,看待别人呕吐胃里一阵翻腾,憋得难受,眼泪都出来了。
“别着急!”赵云纵身下马,拍打着他们的后背,又取出水袋:“漱漱口,慢慢说!”
“三公子,”十三不停喘着粗气:“那些人竟然吃人肉。他们把死去的人身上的肉都割下来,炖在锅里。”
村子不大,约莫三四十户人家,只有一两家屋顶上冒出炊烟,在晚风中分外醒目。
有一个稍微大一点的院子在村西头,估计是当地首富之类,里面一个人都没有了,也不知道是人搬走了还是死了。
“今晚就住这里吧!”赵龙的声音很低沉。
院子里有一口水井,去取水的时候,轱辘摇了两下,谁知道绳子早已腐朽,发出簌簌声,绳子成了粉末掉进水井里。
“元直,我们去看看吧!”赵云心里分外难受。
越是在这个世界上生存得久,就越融入这个时代。
徐庶不发一言,一瘸一拐的走了过来,看来骑马对他来说还是任重道远。
“你们找树皮再搓绳子,把水桶钓上来!”赵龙对默默整理行囊的部曲们说道,扭头叫一声:“十三,我们也去!”
村子里的路很烂,前几天下过雨,低洼的地方还有积水,时不时看到骨头,绿头苍蝇在上面爬来爬去。
第一家有炊烟的人家,距驻地大概有一百步远。
柴门虚掩着,里面有人发出哼声。
“阿爹,你就喝完这碗汤吧!”一个孩子的声音传了出来:“我起先可是洗了好多遍,干干净净的。”
赵十三轻轻拉开门,这房子就两间屋子,里面很是昏暗。
一间就是眼前这个,灶膛的火还没有熄灭,像鬼火一样,一眨一眨的。
灶膛里烧的东西,应该是青枝绿叶,浓烟滚滚,另一间屋子里传来阵阵咳嗽声。
“狗娃呀,爹是不行了!”一个虚弱的声音断断续续的:“赶紧喝完汤,逃命去吧,往大地方去。”
后来,里屋还发出吱吱唔唔,听不清楚。
屋里面的浓烟,良久变得稀薄,里面孩子在呜呜哭着,说话含混不清。
赵十三点燃了火把,当先朝里屋走去。
普通的土房子,屋顶铺满茅草,风一吹,屋里沙沙作响,真担心火把连茅草屋也引燃了。
里屋没有门,一小块木头横在地上算是门槛。
一个面黄肌瘦的孩子,看着闯入者脸上满是惊恐,手上捧着半片瓦罐。
唯一的家具床已不能叫床,就是几个石头垒起来的,中间搭几根木头,上面铺一层茅草。
躺在塌上的年轻汉子瘦骨嶙峋,瘦得顶天六十斤。
看他的样子在弥留之际,眼睛半开半闭,只有凹下去的胸膛起伏一下,才看得出人还没死。
近了,能看捡半片瓦罐里好像是人的脚掌,也是瘦得如鸡爪。
此情此景,赵云是半句话都说不出来,突然想起了前世看到有关非洲难民的一幅照片。
一支秃鹫低垂着脑袋,一个瘦得不成人形的黑人孩子半死不死的,那秃鹫分明就是在等着吃死人肉。
“大人,我徐大不是人,吃了自己的妻子,吃了自己的叔叔婶婶。”那汉子应该是回光返照,说话语音清晰。
汝南话和颍川话差距不大,跟真定话更是没半点相像。
只不过他说得很慢,大略能猜出意思:“狗娃,今后跟着大人去过活吧。阿爹再也不能看着你长大娶妻了。”
说完,溘然而逝,半闭的眼睛紧紧盯着赵云,十分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