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七章:追影枪

清香鱼丸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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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嘭!

    随着老人从保安室踏出,一道无形的光幕瞬间将四周格开,天上雪花仍能下落,可一旁的人却不能寸进半分。

    这份掌控力,让洛云暗暗心惊。

    “无敌路...不好走,也没什么意思。”

    方千山慢条斯理的将木匣打开,取出了里面的一杆长枪。

    枪长一丈二,枪头一尺余,通体由顶尖A级合金打造,枪杆上刻着精细云纹,枪头如剑如麦穗,点点寒芒摄人心魂。

    看这模样,这枪就算不是联盟中的次神器,但也差之不远。

    咻!

    方千山握住长枪轻轻一横,整个人的气势便大不相同,让旁人不敢直视。

    “无敌路,无敌势,我也走过,而且还成了...”

    方千山的语气很平淡,没有炫耀的意思,仿佛一切都是理所当然,隐隐有当日尚赫的姿态。

    洛云见状,心头不由得火热,他追求的,便是这种境界!

    不过,如今的洛云也是今非昔比,他击溃了各路高手,此时的势也不容小觑,洛云手腕一翻,格斗拳套和暴风大剑双双在手,耀光则别在了身后。

    轰!

    还未交手,两股气势便在空中发生了碰撞,雪花被吹得四处飞溅。

    方千山没有立即出手,眉目中透出追忆神色,低声道:“其实,我本是璀璨钻石...因为犯了一点小错误,所以自废段位,退到了华贵铂金...”

    “这一退,就是十年...”

    众人被这一番没头没脑的话弄得有些懵,若是没有有心人刻意调查,还真不知道方千山有过这种过往。

    毕竟十年前,大家还不怎么关注武道界的这些东西。

    可在人群中的一名青年,却有些黯然神伤。

    这人就是黄金大会上,天府大学的带队队长,方天纵。

    方千山,就是他的老爹。

    十年前,方千山错杀了一个人,方天纵的母亲因此离去,而方千山也是不再碰排位,任由段位倒退,直接退回了华贵铂金。

    不然,以方千山如今的年纪和实力,不可能显得这么沧桑。

    “今年,是我赎罪的最后一年...”

    方千山竖起长枪,轻抚着枪上的花纹,淡淡道:“其实,你只要回去,等三天后的除夕夜一过,你就会自动晋升华贵铂金榜榜首...”

    “届时,你的无敌势,一样会成...”

    洛云闻言,心头有些明悟,看样子,这方千山是自忖罪孽还得差不多,想重回璀璨钻石了。

    原来尚赫说这人有点意思,便是指得这?

    也就是说,倘若他晚来三天,方千山便不再是华贵铂金,而洛云也会因此直接登顶桂冠,不费吹灰之力成为华贵铂金第一人。

    难怪方千山说,今天不是个好日子...

    “等我重回璀璨钻石,你若仍嫌不满意,还可以去帝都挑战卫川...这会容易许多。”

    方千山语气很是平淡,但说出来的话却霸气异常:“毕竟,天底下不会有第二个方千山!”

    “我的无敌势已成,而你还差点火候...你来的,不是时候!”

    “不,我觉得,我来的挺是时候的!”

    洛云舔了舔嘴唇,沉声道:“无敌势,要自己去打,去拿,跟榜单上是不是第一,没关系!”

    方千山闻言,眉头微挑,轻笑道:“看来...你很有自信!可你知不知道,许多璀璨钻石都曾命丧在这杆枪下...”

    “他们是他们,我是我!天底下不会有第二个方千山,但天底下,也不会有第二个洛云!”

    说着,洛云大步向前,挺身便举起暴风大剑径直朝前方砸去。

    他一开场便是秘技,暗裔利刃第一段!

    “来得好!”

    方千山丝毫不惧,他一提枪杆,墨绿色的元力瞬间顺着枪身涌到枪尖,旋即一个经典的端枪式,平稳的和剑气碰撞在了一起。

    轰轰轰!

    双方刚一交手,混凝土地面便碎成了无数块,巨大的轰隆声震得人耳朵生疼。

    旋即,叮叮当当的碰撞声不断从场中传来,但由于烟尘尚未散去,众人也只能见到剑气纵横,枪影绰绰,两人的身形倒看不太真切。

    方天纵站在场边观战,浮现出些许复杂神色。

    几个月前,场中的这个人还在和自己同台竞技。

    可仅仅过去了几个月,他还停留在荣耀黄金一的巅峰,对方却能站在这里与华贵铂金第一人,号称追影枪的,自己的父亲大战。

    这人和人的差距,真的就这么大么?

    这让方天纵一时间有些五味陈杂。

    也许,一味的闭门造车是不对的...

    方天纵第一次对自己每日疯狂的练枪产生了一丝质疑。

    ......

    俗话说,月棍年刀一辈子枪,宝剑随身藏,长枪作为华国流传了数千年的武器,自然有它的魅力,一是威力强,二是速度快。

    很多人听到那句月棍年刀一辈子枪,就下意识的认为长枪是一种非常不好上手的兵器。

    但其实长枪不难上手,即使是没有练过的人,拿柄长枪在手,也能本能地做出许多基础的刺击,若加之胆气不虚,击败一些短兵器的人不难。

    可长枪也不是没有缺点,相反,它的缺点还挺明显。

    那就是易学难精。

    若是徒手,还有可能出现乱拳砸死老师傅,年轻力壮的要占很大便宜。

    可若是比拼长枪,一个练了一年枪的年轻人,若是仅凭气血之勇就去和那些练了几十年长枪的老师傅较量。

    基本不出三招,身上就会多一个窟窿。

    至于方千山这个人,且不说他的天资多高,可光是十年前他就曾用长枪挑杀过7名六阶的战绩,便足以让人胆寒了。

    这十年过去了,他的枪法又到了何等境地,自然是无需多言。

    方千山的枪法并不花哨,没有什么一枪七影百鸟朝凤等近乎电影特技的招式,全是以拦、拿、扎为主的基础枪招。

    尽管双方都有元力加持,没有所谓一寸长一寸强的说法。

    可方千山就用这些基础枪招,给洛云造成了极大的麻烦。

    咻!

    方千山一枪扎来,洛云自是一剑劈去,他的气力已是算颇大,可方千山的枪杆简直稳如泰山,饶是如此,洛云竟也只能堪堪将枪拨开,而不能彻底压制。

    方千山的扎枪平正迅速,直出直入,力达枪尖,出枪似潜龙出水,入枪如猛虎入洞。

    所谓,中平枪,强中王,当中一点最难防。

    如今的洛云,算是深刻体会了这句话的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