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交朋友

萧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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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块玉牌是雕刻团凤,非常精美,加上顶级玉质,触手微温,昆童道:“这雕工不错啊,顶级羊脂玉。”她有点陶醉的把玩,羊脂玉对灵魂有帮助,她手腕上的玉镯,也是羊脂玉的品质,但和张浩的玉牌相比,还是稍微差了点。

    爱不释手!

    尤其是雕刻着团凤玉牌,昆童感觉很合自己的身份。

    “卖吗?一千万蔚蓝币!”

    张浩道:“自己雕刻的小玩意,送你了。”他精得很,用这么一个小玩意,拉近双方的距离,绝对值了,尤其是知道昆童消息灵通,他也愿意有这么一个朋友。至于堡二代,至于骄傲,至于任性,这些是问题吗?

    昆童脸上露出大大的笑容:“够朋友!谢了哈!”她并不在意花一千万或者一个亿,但是对方的态度让她很满意,这是给面子的做法,让她在心里很舒服。

    印之风看了一眼张浩,并没有说话,但是张浩眼中却闪过一排字:【老弟很聪明!】

    【印姐夸奖!】

    张浩说道:“童童姐,不用客气。”

    昆童顿时觉得张浩识趣,她喜欢这样的称呼,说道:“好,我认你这个朋友,以后带你玩。”

    张浩点点头,也不说话,只是一种认可。

    这让昆童更加满意,她虽然话多,喜欢当老大,但是不喜欢别人也这样。

    弥封传来一行字:【可以啊,老弟,这样就搭上关系了。】

    张浩同样传了一行字过去:【谁让你不稀罕。】

    弥封差点要笑出来,可惜是机器人,灵魂的冷静,让他不会真的笑。他是真的不稀罕,也不喜欢,一个堡二代,他不会放在眼里。

    昆童道:“下次约个时间去圩堡,这里什么都没有,吃的东西还要自己带,这个破地方。圩堡朋友比较多,你以后可以在圩堡克隆一具身体,那里有很多好吃的。”

    张浩道:“没问题。”他现在知道了,昆童就是一个吃货!

    转换血肉基因克隆,印之风拥有最好的技术,这对张浩而言,不是难题。

    昆童笑道:“其实再等几年,也许就有新传送技术出现,可能解决跨时空的基因传送,那时候,传递血肉基因变成一件容易的事情,不用花费很多资源。”

    张浩暗自感慨,印之风就拥有这种转换技术,他早在建设主桥头堡的时候,就获取了这种技术,能够用肉身出现在别人的时空线上,那就意味着庞大的实力,庞大的资源,这也是一种炫耀。

    就像昆童,在蔚蓝堡就留有自己的肉身,这就代表她拥有强大的自保力量,还有强大的资源支撑。要知道,肉身是极其脆弱的,很容易就被杀死,若是没有及时救援,灵魂消散,那就真的死了,这是一种很冒险的行为,大约也就是这些堡二代敢这么玩。

    张浩之所以答应,是因为他肉身若是被杀死,他可以迅速转到魂晶中,而魂晶是可以被灵魂操控,并且快速转移,只要附近有他预备下的机器人,他立即就可以使用,这点是昆童他们不具备的。

    当然,要杀死一个堡主的灵魂,代价会大到任何人都受不了,拥有主堡的人,其智能程序,一旦获悉主人死亡,其预备的机器人或者机甲大军会疯狂展开报复,而且这种报复都是毁灭性的。

    所有被怀疑的对象,都是攻击的目标,不死不休,不会有谈判,不会有妥协,只要怀疑你,就毁灭你,这是唯一结束的标准。每个堡主都会如此设定,这种威慑力量,就是用来震慑一切试图威胁堡主灵魂的人。

    耗尽所有资源后,主堡就会启动自毁装置,这种恐怖的后果,没人可以承担。

    这种设定,就是基于,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

    张浩也是这种设定,其实都不用他设定,他整个主桥头堡的设置就是印之风安排的,都是最新智能,日常管理比张浩亲自去都好。张浩唯一的支线星球上,拥有自己最大的基地,专用用来建造机器人和机甲,技术都是印之风和弥封给的,之前张浩赚到不少灵魂,数量极多,精英灵魂,就有两三千,普通灵魂上万,最弱的灵魂,拥有几万的数量。

    此外,弥封和印之风都给了他一部灵魂,知道他刚建好主桥头堡,缺乏大量的灵魂,所以张浩现在并不缺灵魂。

    昆童开了一瓶酒,咚咚就灌下去,她应该是当成水来喝了。

    张浩知道有纳米机器在,应该问题不大,他问道:“这是什么酒?”

    昆童扔过来一瓶,说道:“圩堡产的。”

    张浩接过酒,看了一眼。

    圩堡精酿。

    下方有九颗星,然后有一个数字,六十三度。

    印之风道:“九星精酿,白酒中最好的酒,圩堡生产,用了生物技术进行发酵,瓶子是用水晶原料制作,瓶盖上自动显示已经存放了多少年。”

    张浩看瓶盖上方,果然有数字跳动,一百零三年十一月二十日,后面还有小时和分钟,看得他目瞪口呆,瓶盖是黄金制作,密封得相当完美。

    一瓶酒,一公斤重。

    “很精致啊,多少钱?”

    这是张浩以前养成的习惯,没有成为时空流浪者之前,他生活中是不会购买任何奢侈品的,价格贵的东西,他是不会买的,所以询价就是习惯性的举动。

    昆童道:“不贵,一千多圩币吧,我不太注意多少钱。”

    楚九婴道:“不便宜了,一千七百多圩币!”

    昆童不以为意的说道:“三叔,不能用你们的观念来看,钱就是用来花的。这九星精酿真的不贵了。”

    张浩咂咂嘴,说道:“不知道味道如何?”他相当好奇,一瓶酒圩币一千七,听着似乎不多,可要是换算一下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一块圩币,相当于一盎司黄金,也就是二十八点三克,一千七百盎司的黄金,就是四万八千多克黄金,相当于四十八公斤的黄金,这个价格听着就有点骇人了。

    昆童道:“没事,你现在喝不了,走的时候,带十箱回去,可惜我这里存货不多,先带回去尝尝味道吧。”

    十箱!一箱十二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