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你是风儿我是沙

猴三胖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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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李小胖他们的加入,接下来的行程就充满了山情野趣,哪怕是一草一木,在他手中都充满乐趣。

    “这种叫毛连菜,叶子上面有一层细密的小钩,很好玩的。”李小胖随手从地上摘了几片狭长的叶子,毛茸茸绿莹莹的。

    “怎么玩?”林晓晓凑过来,她就是这个性子。

    李小胖心里嘿嘿坏笑:“俺给你演示一下,那个杨总儿啊,麻烦你当一下模特——”

    说完,也不管杨百万同意与否,就拿着几片叶子贴到他后背的衣服上。一共粘了五条:三横一竖,外加一撇一捺。

    毛连菜的叶子就有这个特点,能牢牢地勾住衣料,所以粘得很牢。林晓晓还是小孩心性,当然乐得直拍手:“好玩好玩!”

    “俺认识这俩字——”小虎一路上都当陪衬了,终于到了他表现的时候,这两个字白云老师都教过,于是就大声念起来:“王——八——”

    杨百万的脸都绿了,手上戳着兰花指:“小王八蛋,骂谁呢?”

    吓得小虎直往白云老师身后躲,眼泪汪汪的。林峰也忍着笑:“杨总,别跟小孩子一般见识。”说话间,后背啪啪挨了两下,却是林晓晓给老哥也粘贴记号。

    林峰赶紧把冲锋衣脱下来,还好,这丫头对他这个老哥不错,只是横着粘了两条,看上去有点“二”。

    欢声笑语中,队伍进了一片稀疏的杂树林。猴三眼尖,从地上揪了一个红彤彤的小果,塞进嘴里嚼过之后,便又给丫丫摘了两个。小丫头尝过之后,味道酸酸甜甜,透着一股浓郁的草莓香气,好吃极了。

    “我也尝尝——”林晓晓就跟好奇宝宝似的,从半尺多高的植株上边摘下一个小果子:“看着像草莓,就是太小啦——呀,味道好极了!”

    其他人也都尝了一个,然后都弯腰在地上搜寻,李小胖便笑呵呵地给他们解释:“这玩意就是野草莓,当地叫它高粱果。别看个头小,但是浓缩的都是精品,味道比种植的草莓强一百倍。”

    对于这种说法,竟然没人反对,唯一麻烦的就是这玩意采摘起来实在太费事,一粒果子才手指甲盖那么大啊。

    趁着人们采高粱果的时候,李小胖却偷偷溜边,过了半天才跑回来,结果林晓晓他们已经吃倒牙了,捂着腮帮子在那哎呦呢。别看果子小,但是里面的有机酸含量却很高,吃多了当然倒牙。李小胖小的时候,一般都是把高粱果采回家,找个罐头瓶子装上,里面再撒上白糖,然后拧紧瓶盖,过上三五天再吃。除了酸酸甜甜的草莓香气之外,还带着点微微的酒香,滋味才叫美呢。

    “没事,缓一会就好了,咱们接着往那边走,俺以前在那边看过不少野鸡。”李小胖指了一个方向,然后突然出手,在杨百万的后背拍了两下。

    你干啥?杨百万都被折腾怕了。

    “衣服上掉个大蜘蛛,俺给你拍打下去。”李小胖嘿嘿两声,迈开大步,和林峰并排走在前面,有说有笑。杨百万抖抖衣服,也就疑神疑鬼地跟在后边。

    一边走,李小胖一边白话,说现在这月份还差一些,等再过一个多月,林子里面的蘑菇啥的就多了,野果子也更加丰富,才是最佳的旅游季节。

    大伙都听得兴致勃勃,忽然有人叫了一声:“蜂子!”

    林峰还以为叫他的绰号呢,嘴里应答一声,然后就听到一阵嗡嗡嗡的声响,眼前也出现了一个个缭乱的小黑影,他马上意识到危险,大吼一声:“快跑,是野蜂!”

    在山林里闯荡,最怕的就是野蜂,这玩意比人工饲养的蜜蜂个头大,毒性也大,性子更野,逮住你就是不死不休。

    “别跑,赶紧趴草丛里,千万不要动!”李小胖的喊声也随之响起,蜂类比较喜欢追逐移动的目标,所以奔跑并不是一个好办法,因为蜂子肯定比你飞得快。

    大伙最终还是选择相信李小胖,跑了几步之后,纷纷趴在地上,大气儿都不敢喘。还真别说,野蜂嗡嗡地从头顶飞过,并没有袭击他们。

    就在人们准备长出一口气的时候,忽然听到一声惨叫响起,听那个严重女性化的声音,应该是杨百万这个娘娘腔。

    别蛰我,别蛰我——人人心中祈祷,到了这时候,哪还顾得了别人啊!

    杨百万的叫声接二连三地响起,而且越来越凄惨,最后,林峰也担心搞出人命,于是从藏身之地站起来,奔过去帮忙。

    今天没蛰死你算便宜了——李小胖也怕牵连别人,同样奔过去,从地上拽起打滚的杨百万,使劲一扯,把他的上衣拽下来,在空中使劲挥舞几下,然后使劲一甩,挂到树上。蜂群忽的一下,都追了上去。

    趁着这工夫,李小胖和林峰架起杨百万,夺路而逃,跑出去二里多地,这才摆脱了蜂群的追击。

    再看杨百万,脑袋已经肿得跟猪头一般,估计连他妈在这的话,都认不出来。

    过了一阵,林峰这才呼喊着召集众人。人们陆陆续续赶过来,都是一副心有余悸的模样,不过还好的是,除了杨百万,并没有人被野蜂蛰伤。

    “哥,这个人是杨总吗?”林晓晓指着杨百万问道,这人的脸比范厨师还胖出好几圈,眼睛更是肿得鼓鼓,就剩下一条缝了。

    傻叔手里拎着筐,不慌不忙从林子深处走过来,嘴里还哼哼咧咧的:“你是风儿我是沙,缠缠绵绵闯天涯——”

    不过在刚刚经历了蜂难的人们听来,分明就变成了“你是蜂儿我是傻”,还缠缠绵绵闯天涯呢,饶了我们吧,胆小啊。

    林晓晓最喜欢刨根问底:“怪了,这些野蜂怎么就认准了杨总呢?”

    “估计是他以前没少捅马蜂窝,人家都记住他的味了,差点害得咱们跟着遭殃。”李小胖还不忘再捅一刀。至于真正的情况,只有他最清楚。

    杨百万越听越不是味,毒火攻心,干脆直接晕死过去,瞧得李小胖心中痛快不已:该,今天先向你讨回一点利息,以后再好好收拾你这个混蛋!

    捅蜂窝的当然不是杨百万,而是他李小胖,然后又顺手把蜂蜜抹到杨百万的衣服上。野蜂正憋着火呢,搞破坏的那小子刚才跑得太快,它们愣是没撵上。结果现在嗅到气味,竟然还敢回来得瑟,当然是蛰你没商量!

    这种招数,其实比较歹毒,也就是对上杨百万这样挨千刀的,李小胖才会施展出来,否则的话,实在有伤忠厚。

    眼看杨百万有危险,林峰也只好取消了继续进山旅游的计划,而且他也意识到,看似平静的山林,也潜在着未知的凶险,下一次还是做好准备之后再来,免得发生意外。

    他的同伴也心有戚戚焉,看来都被野蜂给刺激得不轻。只有林晓晓还没玩够,临走的时候,一副依依不舍的模样。

    “兄弟,留个联系方式吧,以后少不了麻烦你。”林峰也觉得这个小胖子不错。

    只是李小胖所在的黑瞎子屯连手机都不通,无奈之下,只好用琪琪格的手机记下了林峰的号码,众人这才挥手分别。

    在山脚下上了几辆越野车,先把杨总送到大医院救治,还好,治疗比较及时,总算是保住一条命,不过遭点罪是肯定的了。

    为此,林峰也有点郁闷,倒是林晓晓比较兴奋,她拍了不少照片,自然免不了在好友圈里得瑟。结果很快就有人回消息说:照片上那个小胖子她也认识,几个月前在她那卖过一株老山参,价值二百多万呢。

    原来小胖子还是个土财主——林晓晓跟她这位闺蜜聊了一阵,并相约找时间一起去黑瞎子屯。至于她的这位闺蜜,当然就是吴青鸾。

    世界就是这么小,其实,像她们这种层次的小圈子,都不会太大,因为这个世界上还是普通人居多。

    已经回到黑瞎子屯的李小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惦记上了,因为惩治杨百万,所以他的心情也格外好,又在篮子里面采了不少野草莓的苗苗,上面用青草一苫,然后乐乐呵呵打道回府。

    等进村就已经是夕阳西下,没等他回家呢,就被李大明白给拽走,进了李大明白家的院子一瞧,还不少人呢,围在一起议论着什么。

    而且猪圈里发出一阵阵嗷嗷的惨叫,李小胖爬到猪圈的墙台上往里一瞧,好家伙,只见那只公野猪已经恢复了野蛮本色,正追着老母猪的屁股后面撵呢,是不是嘴巴子一拱,前面的獠牙就在老母猪的身上豁开一道口子。

    家猪不同于野猪,野猪长期生活在野外,皮糙肉厚。尤其是这地方的野猪,没事就喜欢在松树上蹭痒痒,蹭了一身松树油子,再粘上点泥土,就跟穿了一件盔甲似的。可是家猪就不同,相对野猪来说,简直就是细皮嫩肉。面对粗暴的野猪,发情中的老母猪可遭罪喽,身上被野猪的獠牙豁了好几个口子,伤痕累累。

    李小胖也好生纳闷:“老母猪吧唧嘴——要遭(糟,农村用酒糟喂猪),不都说异性相吸吗,咋还掐上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