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詹霸王逃亡记(6)

尼克.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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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侍帮独自醒来,轿子已经停了。

    丹尼尔斯摊开身子睡觉的地方,只剩一堆被压扁的垫子,觉得喉咙干燥,他梦见……梦见什么?不记得了。

    轿外有群人正用他听不懂的语言交谈,詹侍帮摆腿跨过帘布,跳到地上,发现丹尼尔斯总督在跟两位骑马的人交涉,那两个人都穿旧皮衫,披深棕色羊毛斗篷,他们的火枪收在腰间,胖子看起来也不像是受到胁迫的样子。

    “我要撒尿。”

    詹侍帮宣布,他蹒跚着走下大道,解开马裤,就着一丛荆棘解决内急,尿了很长时间才尽兴。

    “至少他撒尿的本事不赖。”

    一个骑马的人说。

    詹侍帮把那话儿抖干净,一路走回来。

    “撒尿是我最不出彩的特长,见过我拉屎你就不会这样说了。”

    他转向丹尼尔斯总督,

    “这两位可是你的熟人,总督阁下?瞧他们一身土匪装扮,我真想操起斧头来保护您咧!”

    “操斧头?”

    两个骑手中块头较大的大声重复道,他是个有蓬乱胡子和蓬松橙发的壮汉,

    “听见没,汉密尔顿?这魂罪人(以为是)敢向咱们挑战!”

    壮汉的同伴年长些,修面整洁,有一张苦行僧式的、棱角分明的脸孔,他把头发拢起来,用绳子绑在脑后。

    “越是不起眼的人越是会虚张声势,吹嘘自己的勇气,”

    他声称,

    “我怀疑他连狂暴鸭子都打不过。”

    詹侍帮耸耸肩。

    “先把鸭子拿来。”

    “你眼前不就是一只?”

    骑手瞥了眼同伴。

    壮汉霍地抽出一把长柄剑。

    “鸭子在此!你这把不知天高地厚的尿壶人。”

    上帝在上,原来如此。

    “我以为指的是动物鸭子。”

    壮汉笑声如雷。

    “听见没,汉密尔顿?他只敢对付动物鸭子!”

    “安静的动物鸭子更好,”

    那个叫汉密尔顿的人用冰冷的灰色眼眸审视了詹侍帮一番,然后转回去对丹尼尔斯说,

    “箱子呢?”

    “骡队驮着呢。”

    “骡子太慢了,我们带了驮马来,得赶紧换上去。达克,这差事交给你。”

    “为什么当差的总是鸭子?”

    壮汉回剑入鞘,

    “你都干了啥,汉密尔顿?我跟你,谁才是骑士啊?”

    说归说,他还是拍马朝骡队跑去。

    “孩子近况如何?”

    箱子被换到马上时,丹尼尔斯问,詹侍帮数到箱子一共六只,橡木制,用铁扣锁上,鸭子很轻松地就把它们举起来,扛在一边肩膀上。

    “已经长得跟格里芬一般高了,三天前他刚把鸭子打翻进马槽里。”

    “我才没被打翻!我只是表演下逗他玩而已。”

    “那我该祝贺你的演技啰,”

    汉密尔顿道,“连我都被唬过了。”

    “有只箱子里装了给孩子的礼物,是姜糖,他最喜欢吃。”

    丹尼尔斯的语调听起来怪异地伤感,

    “我本以为可以随你们去葛·朗台,在你们顺流而下之前举办一场盛大的送别宴会……”

    “大人,我们没时间举办宴会,”

    汉密尔顿打断,

    “格里芬的意思是等我们赶回去就立刻动身。从下游传来的没一条好消息,怪兽岛蛮族人在匕首湖北出现,那是老莫索可汗的先头部队,而哲科可汗就跟在后头,两个蛮族大军同时穿过了科索沃森林。”

    胖子丹尼尔斯对此嗤之以鼻。

    “哲科可汗每隔三四年就会来找科索沃人的麻烦,科索沃人会客客气气地送出一大笔金子,好让他回家,至于莫索可汗嘛,他的军队就跟他一样老迈,而且人数一年比一年少,真正有实力的——”

    “——是波兰翼骑可汗,”

    汉密尔顿替他说完,

    “如果传闻属实,莫索可汗和哲科可汗正是被波兰翼骑可汗驱赶而来,我们最后收到的报告声称波兰翼骑的部众接近了荷鲁斯江的源头,浩浩荡荡足有三万人,格里芬决不愿冒沿洛恩河南下时撞上渡河的波诺的风险。”

    汉密尔顿顿瞥瞥詹侍帮,

    “这魂罪人骑马的功夫比得上撒尿吗?”

    “那当然了,”

    詹侍帮抢在奶酪贩子前头回答,

    “不过你最好给我这魂罪人准备一副特殊的鞍子和一匹好脾气的马,还有,这魂罪人自己长着嘴巴。”

    “确实长了张臭嘴,我叫汉密尔顿,是小团队里的医师,人送外号‘索命学士’,我的同伴是鸭子爵士。”

    “是罗汉果.罗利爵士!”

    壮汉叫道,

    “罗汉果骑士,任何骑士都能册封骑士,所以格里芬册封了我,你叫什么,魂罪人?”

    丹尼尔斯连忙接口:

    “他叫山口一祖。”

    山口一祖?听起来像是给社会团体起的名,更糟的是,这是个日本名字,而白痴也看得出詹侍帮并非丑陋的日本人。

    “在潘多拉,我是山口一祖,”

    詹侍帮赶紧补充,以防露馅,

    “但我妈管我叫胡戈.大红鸡。”

    “你到底是个魂罪人小国王还是个小杂种呢?”

    汉密尔顿追问。

    詹侍帮知道自己在这位“索命学士”面前得小心谨慎。

    “全天下的魂罪人,在你们正常人眼里眼里都跟杂种没两样。”

    “说得好,那么胡戈·大红鸡先生,再回答我一个问题:请问平民王杨德儿是如何杀死孤塔恶龙的?他把盾牌举在面前,使得孤塔龙只看见了自己的倒影,直到杨德儿的长矛戳进它眼里?”

    “是射死的,不是插死的。”

    汉密尔顿不为所动。

    “这故事连鸭子哥都知道,你能告诉我在太平天国反清战争时期,哪个西方的战士企图用同样的把戏来对付湖泊之神溘潚瀘斯坦?”

    詹侍帮咧嘴一笑,

    “伟大的佣兵金枪侠,结果他被硫酸活活……不过那条龙只是溘潚瀘的一种分身,并非古贾人的真神之王。”

    “恐怕你错了,太平天国学者所著的《北国妖魔真史》中记载——”

    金枪侠亲口说过,詹侍帮也回应到,

    “——此书中确实记载为金枪侠,但那是北方清帝国国师的笔误,金枪侠的侍从亲眼目睹了主人被吞噬,此后写信描述给残余的清军听,在信中,他写明那片湖中的龙是恶灵白龙,是溘潚瀘斯坦的子龙,这比太平天国的版本要可信得多,试想,金枪侠身为硝石岛的火枪骑士,替清帝国打战,太平天国会怎么记载?”

    汉密尔顿噘起嘴:

    “别从马背上摔下来就好,否则你就自己滚回潘多拉去吧,正常人还是魂罪人,‘含羞少妇号’都不会多等。”

    “含羞的少妇是我除了放荡妞之外最喜欢的货色,告诉我,你知道ji女们都上哪儿去了吗?”

    “我像是会召ji的人吗?”

    鸭子大声嘲笑:

    “他不敢!莱摩特知道了会要他祈祷个够!哦,那孩子会跟他同去,然后格里芬会把他命根子切下来塞进他喉咙里!”

    “没关系嘛,”

    詹侍帮道,

    “反正学士不需要命根子。”

    “但汉密尔顿只是‘索命学士’。”

    “你似乎很欣赏这个魂罪人,达克,”

    汉密尔顿说,

    “既然如此,你带他走吧。”

    说完他拍马扬长而去。

    鸭子哥又花了点工夫才把丹尼尔斯的箱子绑定在三匹驮马上,汉密尔顿已不见踪影,但鸭子哥似乎并不担心。

    詹侍帮翻身下马,一把抓住鸭子哥的领子,站到其身前。

    “抱紧鞍桥就万事大吉,我这坐骑步子很稳,而巨龙大道就跟自己屁股一样光滑。”

    罗汉果爵士用右手控制缰绳,左手抓紧马皮带,踢马快速前进。

    “一路顺风,”

    丹尼尔斯在他们身后叫唤,

    “告诉那孩子,我很遗憾不能参加他的婚礼,但我会在太平天国与你们会合的,以我最亲爱的西拉里的手的名义,我发誓。”

    红武伯詹侍帮回头看了丹尼尔斯.戴刘易斯最后一眼,总督大人一身锦袍站在轿边,耷拉着肥厚的肩膀,尘土飞扬,奶酪贩子的身影竟显得逐渐渺小起来。

    骑过四分之一里后,鸭子哥追上了索命学士汉密尔顿,随后他们并排前行。

    詹侍帮紧抓住高高的鞍桥,两条长腿被极不舒服地分开,他心知肚明等待自己的将是无穷尽的水疱、瘀伤和抽筋的折磨。

    “你觉得匕首湖的水盗会怎么料理魂罪人?”哈尔顿边骑边说。

    “炖魂罪人汤?”

    鸭子哥提出。

    “不洗澡的最麻烦,”

    汉密尔顿披露,

    “光那身味道就臭死人。”

    提利昂听了耸耸肩。

    “幸好我没啥肉。”

    汉密尔顿朝他浅笑道:

    “要是撞上巫婆的袜子号,船长窟拉女爵,你身上的其他部位也会不保哦,她外号残酷的窟拉,带着一船美貌绝伦的年轻处女,会把抓住的男人统统阉掉。”

    “真可怕,我想尿裤子了。”

    “哈哈哈!”

    鸭子哥沉着脸长笑,詹侍帮也笑到。

    “悉听你的狂笑,我就先憋着,等碰到这位窟拉大姐,我打算找件裙子穿上,告诉她我乃天京城内的头牌胡子美女——贾蓝凤是也。”

    这话把鸭子哥逗乐了,汉密尔顿说:

    “好个下流士兵,大公鸡,我听说黑尸布大王愿意满足任何能博他一笑的人一个愿望,或许这位灰棺王陛下会把你收去装点他的石宫哦。”

    鸭子哥不安地看着同伴。

    “这玩笑开不得,我们就快到近河了,他会听见的。”

    “为了鸭子的忠告,”

    汉密尔顿道,

    “我向你道歉,大红鸡,你不至于吓得面无人色吧,我只是说说而已,悲伤的王侯的黑吻是不会轻易送出的。”

    黑吻,单单这个词就足以让人浑身寒毛直竖,对红武伯詹侍帮而言,死并不可怕,但太平界的黑死病是另一码事,黑尸布大王不过是又一个故事,他告诉自己,不比战斗中在北方出没的机灵的恶鬼们更真实,即便如此,他仍旧闭上了嘴巴。

    鸭子哥并没留意詹侍帮突来的沉默,而是讲起了自己的故事,他说他爹是苦桥的武器师傅,他是伴着钢铁敲打声长大的,也打小练剑习武。

    他的块头和技巧很快吸引了一个叫兰凯卡斯男爵的注意,男爵提拔他加入守卫队,但他有更远大的志向。

    他眼看着卡斯软弱的儿子成为侍酒、侍从,最后当上骑士。

    “不过是个弱不禁风、脸细身子瘦的小杂毛,就因为他老爹生了四个女儿却只有他这么个儿子,便成了老虎屁股摸不得,容不得半点顶撞中,说实话,其他侍从在场子里连一根汗毛都不敢碰他。”

    “你不是那样的孬种,对吧?”

    故事的结局詹侍帮已猜出个七七八八。

    “我十六岁生日时,我爹做了一把长剑送我。”

    鸭子哥道,

    “兰凯卡斯对这把剑爱不释手,便抢了去,我那该死的老爸连一个字都不敢吭,于是我亲自找上门,兰凯卡斯之子当面告诉我:我的手生来就不配提剑,只配拿锤子,我气不过,回家拿了锤子过来打他,我打断了他两条胳膊和半数肋骨,然后连夜逃出法兰西岛,渡过大海,加入了圣枪军团。

    起初我作为学徒干了几年铁匠活,后来狂暴之枪爵士收我当了他的侍从,再后来某位大人从上游传话下来,说他需要可靠的人来训练他儿子,狂暴之枪便派了我去。”

    “某位大人册封你为骑士。”

    “那是一年之后的事了。”

    索命学士汉密尔顿浅笑道:

    “你何不跟你的魂罪人朋友解释清楚,你是怎么得到这姓氏的?”

    “骑士的意义不止是一个姓氏!”

    壮汉坚称,

    “好吧,他册封我的地方在一片空地,我抬头看见了一堆鸭子,所以……不准笑,我说了不准笑!”

    日落时,他们离开大道,在一个古石井旁荒草蔓生的院子里歇息,詹侍帮跳来跳去,以舒缓酥麻的腿筋,鸭子哥与汉密尔顿则去喂马喝水。

    顽强的棕色杂草和小树不仅从鹅卵石间的缝隙里挤出来,还覆盖了周围的石墙——那原本该是一座大宅,照料好马之后,骑手们共享了一顿包括咸猪肉和冷白豆的简陋晚餐,并用啤酒送下肚。

    詹侍帮发现经历了与丹尼尔斯总督的暴饮暴食,简单的晚饭倒是种可喜的转变。

    “你们拿的这些箱子,”

    詹侍帮边吃边评论,

    “我起初以为装的是收买圣枪军团的金子,直到我看见狂暴之枪爵士把箱子扛在肩上,若箱内装的是钱,不可能如此轻松。”

    “不过是套盔甲。”

    鸭子哥耸耸肩。

    “还有衣服,”

    汉密尔顿插话,

    “为各种盛大场合准备的宫廷服装,包括上好的羊毛衣、天鹅绒服饰、丝披风等等,去见钢铁女王陛下可不能丢分……也不能空手去,总督阁下贴心地为我们准备了合适的礼品。”

    月亮出来后,他们又回到马背上,在群星指引下缓步东行,古老的瓦西里亚大道在前方闪烁,犹如森林与山谷间一条长长的白银缎带。

    此情此景,竟令红武伯詹侍帮感到了几许平和。

    “參道济大人所言非虚,这条大道的确是个奇迹。”

    “參道济大人?”

    鸭子哥疑惑地问。

    “一位死了一年多的政治家,”

    汉密尔顿解释,

    “他毕生周游太平界,写下两本书《天国志》和《万民图》,书中详叙了这位太平天国政治家对。”

    “可惜啊,他就是在天京城被杀害的,”

    红武伯詹侍帮道,

    “他的女儿们和他一起腐烂了。”

    “上帝实现了七大奇迹,人类却营造了八个。’”

    索命学士引用浮世录中的名言,

    “人类真是不够虔诚,居然比上帝还要多造一个,瓦西里亚的石头路就在古人列出的八大奇迹之列,我记得是第三大奇迹。”

    鸭子哥纠正

    “是第四大奇迹。”

    四大奇迹?詹侍帮一想自己从现实世界来到这个新世界的奇异经历,也算得上是一大奇迹了吧,我实现了身份的高速转换,更是经历了东方文明到西方文明的过渡,如今我和一群“英勇”的骑士一起,几个月前还在江河地区里像三国演义一般的中原逐鹿呢,这般经历才叫奇迹。

    不过在詹侍帮想起了现实世界的父亲,在十八岁到来的十天前,詹侍帮父亲粉碎了学霸儿子的幻想,那天,詹侍帮说他要学比尔盖茨十八岁时的样,去经商。

    “比尔盖茨不会让他的父母蒙羞,他有实力。”

    父亲回应,

    “也不会纠缠于儿女情长。”

    詹侍帮提醒对方,自己再过十天就成年了,按法律将可以自由行动,詹侍帮的严父答道:

    “没有人是自由的,孩童和傻瓜才向往自由,想走可以,你可以穿上你的破校服、倒立着行走来取悦那些下海商人和拆迁大户们,不过路费你自己掏,而且永远不要想回来。”

    眼见男孩的倔强态度被打消,父亲又补充道:

    “既然你闲不住,就去做点有用的事。”

    于是詹侍帮的十八岁是清扫老家农村宅子的所有阴沟水槽,也许他是想我掉进去淹死吧,如果是那样的话,詹父大概很失望,因为排水沟从没像詹侍帮负责清扫时那么通畅过。

    给我一杯美酒,冲去父亲大人的滋味,一袋美酒就更好了,詹侍帮庆幸自己已经来到了太平界,尽管,现在又重新落魄了。

    他们整夜骑行赶路,詹侍帮断断续续地犯困,就着鞍桥打盹儿,又毫无征兆地惊醒。

    他不时往旁边滑,但罗汉果爵士总能及时出手,把他捞回来,到了早晨,他的脚已酸痛不堪,屁股更如着了火一样。

    他们又骑了一天,才赶到葛·朗台的旧址,这座古城坐落在河边。

    “这就是传奇的什么河啊?”

    詹侍帮在小山上凝视着和缓的绿色河流说。

    “这只是小河而已。”

    鸭子哥纠正。

    “河如其名。”

    其实这河倒不算太小,但青衫大河三条支流中最小的也有它的两倍宽,而每一条的流速都比它快,至于河边的城市,更是毫不起眼。

    从地图介绍中詹侍帮已知葛·朗台本非大城,只是美丽出众,翠绿与繁花映衬,运河和喷泉纵横。

    直到被战火吞噬,直到火龙降临,一百年后的今天,运河中只剩芦苇和淤泥,喷泉池里的一摊摊死水则成了蚊蝇滋生的温床,寺庙与宫殿的残垣碎石散乱一地,唯有盘根错节的老柳树在河边荒地上愈发茂盛了。

    废墟中依旧有人居住,当地人在野草丛中辟了些小菜园,听到从古瓦西里亚大道上传来的铁蹄声,他们大多赶紧逃回了平时居住的山洞,只有少数几个胆大的站在日头下,用呆滞、漠然的目光瞅着过路客。

    一个光着身子、膝盖以下全是泥巴的女孩目不转睛地盯着詹侍帮。

    她一定没见过红皮肤的东方人,他明白,更别提一个全身负伤的东方人了,于是他伸伸舌头,扮了个鬼脸,把女孩吓哭了。

    “你干什么?”

    鸭子哥质问。

    “献上飞吻呢,我吻上哪个女孩儿,她就准得哭,百发百中。”

    大道在纠结的柳树丛中忽然告终,他们沿河岸向北又骑行了一小段,直到穿出树丛,来到一个古旧的石码头,码头已有一半陷进水里,高高的褐色野草几乎把它给埋了。

    “鸭子哥!”

    有人高叫道,

    “调顿!”

    詹侍帮将头歪到一边,只见一个男孩站在一间低矮木屋的房顶上,挥舞着一顶宽边大草帽,这是个细瘦精悍的孩子,身材匀称,一头暗蓝色头发,詹侍帮认为他有十五六岁,至少相去不远。

    那木屋原来就是“含羞少妇号”的船舱。

    这是艘摇摇欲坠的单桅撑篙船,横梁宽吃水浅,适合在窄小的溪流和沙洲间穿梭,一位平凡的少女,提利昂心想,但往往最丑的在床上最饥渴。

    往返于太平天国河流的撑篙船几乎都漆了明亮色彩,精雕细刻,这位少女船却不一样。

    船被漆成土灰色,而且油漆已然斑驳起皮;她那巨大的主舵同样朴实无华,简单得没有任何装饰,她就像是在泥巴里滚过的下贱坯子,他心想,这样安排当然是有意为之。

    鸭子哥也高叫回应,他胯下的母马一路涉过浅滩,踩倒无数芦苇,对面的男孩从船舱跳下甲板,“含羞少妇号”上其他的乘客也于此刻现身:一对像是法兰克人的年长夫妇站在舵边,一位披柔软白袍的清秀修女走出船舱,从眼睛旁拨开一缕暗褐色头发。

    谁野不能错过佣兵头子格里芬。

    “别嚷嚷了。”

    他说,河面顿时肃静,这家伙很难对付,詹侍帮当即意识到。

    佣兵头子的斗篷乃是用雪林灰狼的兽皮和头皮制成,在斗篷下他穿用铁环扣紧的棕色皮衣,他修剪整洁的脸看起来也似乎是皮革制,而他的眼角边已有了皱纹。

    虽然他跟他儿子一样是绿头发,但发根却是灰的,眉毛灰得更显眼,很明显头发是染的。

    他臀上悬了一把长剑和一把火枪,对于鸭子哥和汉尔顿的平安返回,即便他有欣喜之意,也丝毫没流露出来,但他没有掩饰看到提利昂的不快。

    “一个魂体?这是怎么回事?”

    “我知道,你指望看到一大轮奶酪。”

    詹侍帮转向佣兵头子之子,露出最无辜的微笑,

    “染头发在这边挺时尚,但在太平天国,男孩会朝你丢石头,女孩会指着你的脸嘲笑你,你当兵会剃头。”

    那孩子吓了一跳。

    “我妈是贵族淑女,我染头发是为了怀念她。”

    “这家伙究竟是谁?”

    佣兵头子严厉地问。

    汉密尔顿道:

    “丹尼尔斯专门写了信跟你解释。”

    “立刻拿给我看,把魂体带去我的舱房。”

    他不喜欢这个人的眼睛,詹侍帮坐在昏暗的舱房,看着这位佣兵坐在他对面读信时,心里这么想。

    两人间只隔了一张划痕累累的板条桌,桌上有支牛油蜡烛,那是一对冰冷、冷酷、淡色的眼睛,詹侍帮不喜欢淡色的眼睛,因为小魔王爱新觉罗有时就有一双淡绿色中闪烁着金黄的眸子。

    他静静地观察,这佣兵会读信已说明了很多问题,有几个在刀尖上舔血的佣兵能做到这点呢?他的嘴唇几乎一动也不动,詹侍帮进一步意识到。

    格里芬终于从羊皮纸上抬起头来,眯起那对淡蓝色的眼睛,“李世贤死了?贾世豪死了?谭齐齐也死了?都死在你手中?”

    “间接死在我手指上,瞧,就这根红指头,”

    詹侍帮伸出一根手指给佣兵头子瞻仰,

    “我在北方大破清军,赶走了清帝爱新觉罗安格玛,我又来到天京城,干死了那个地宫中的牛魔人,刺杀了侍王李世贤,率领着十万士兵屠灭整个江河,奶酪贩子是不是把这部分漏掉了?为了取悦钢铁女王陛下,我准备把地丞相赖汉英和武昌英王统统加进被我谋杀的名单里。”

    “取悦她?丹尼尔斯失去理智了吗?女王陛下拿一个坦承自己犯下以人肉充饥、犯下种种兽行的恶棍军团统帅何用?”

    问得好,詹侍帮心想,但他说出口的却是:

    “被我屠杀的诸侯霸占着她的梦想之地,而我没有背叛太平天国的行为,却已经摧毁了诸侯们的有生力量,我是个忠诚的人,这已经让钢铁女王陛下从中获益。”

    他挠挠红色的鼻子,

    “别担心,我不杀你,你又不是我敌人,可以把奶酪贩子的信给我瞧瞧吗?我很高兴能亲自拜读关于自己的事。”

    不仅忽视他的请求,还把信放到烛焰上,眼看着羊皮纸焦黑、卷曲、灰飞烟灭。

    “钢铁炮龙家和太平天国王朝之间有血仇,你为何支持钢铁女王的征服事业?”

    “为了金钱与荣耀,”

    詹侍帮欢快地声明,

    “噢,还为了报仇,只消见到我的敌人,你就会恍然大悟了。”

    “我很明白仇恨的滋味。”

    佣兵头子说话的腔调,让詹侍帮意识到他是认真的,这个人终日以仇恨为食,以仇恨为衣,度过了多少岁月。

    “我们总算是找到共同点了,爵士大人。”

    “我不是爵士。”

    你不仅说谎,而且说得很差劲,真是缺心眼儿啊,大人。

    “鸭子爵士说是你册封他的。”

    “鸭子多嘴。”

    “鸭子会说话,已经很了不起了咧,好吧,佣兵头子,你不是骑士,而我是胡戈·大红鸡,一只魂力怪物,你的魂力怪物——如果你喜欢的话,我向你保证,我只想做火龙女王的忠仆。”

    “那你如何服侍她?”

    “当然是干我一个统帅该干的事,”

    他伸出红手,张开一根又一根手指,

    “我可以为女王陛下分析我亲爱的敌人思考方式——如果那能叫思考的话;我可以指导她手下的将领如何在战场上打败我老对手们;我知道太平天国之中哪些诸侯勇敢,哪些诸侯懦弱,哪些对天王忠诚,哪些可以被收买,总而言之,我可以为她带来更多盟友,此外,在怪兽的方面我是行家,不知比你家‘索命学士’强出多少。我还很有趣哦,而且我吃得不多,你就把我当成你的私家小红龙好了。”

    佣兵头子掂量片刻。

    “听好了,魂罪人,你是我的团队里最卑贱的一份子,管住舌头,乖乖听话,否则有你好受的。”

    好大的口气,詹侍帮差点脱口而出。

    “是,大人。”

    “我不是大人。”

    说谎。

    “把它当作我的恭维吧,朋友。”

    “我也不是你的朋友。”

    不是贵族,不是大人,也不是朋友,你到底是什么东西?我大可以一刀杀了你。

    “太可惜了。”

    “省省你的毒舌,我最多把你带到瓦西里亚,若你态度忠顺又确有所长,到时候可以留下来,尽心竭力为钢铁女王效命,若你敢制造麻烦,我随时可能把你撵出去。”

    是吗?是要把我沉到法兰克河底,让鱼儿享用我的红色魂体喽?

    “睡甲板还是货舱,随你挑,船员会为你准备床具。”

    “她真是太好心了。”

    詹侍帮蹒跚着鞠了一躬,走到舱房门口,又回过头,

    “找到钢铁女王陛下后,如果我们发现关于火龙的事只是水手们醉后胡言乱语,该怎么办呢?毕竟,这个疯狂的世界充满了各种荒唐的事物,你瞧,有古灵精怪,有幽灵尸鬼,有美人鱼,岩地精,长翅膀的马,长翅膀的猪,还有……长翅膀的狮子?”

    佣兵头子皱眉怒视他。

    “我郑重警告过你了,贼寇大红鸡,管住你的舌头,否则有你好受的,我们在这里做的事,既关系着国家命运,也关系着大伙儿的身家性命和家族荣誉。这不是你拿来随便找乐子的游戏。”

    当然不是,詹侍帮心想,这是一场杀戮的游戏。

    “如您所愿,船长阁下。”

    他喃喃地说着,又鞠了一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