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艰辛的旅程

夏雨千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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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杜莎姐姐与我推心置腹,畅谈了好久。原来,美杜莎本是女娲族人,因触碰黑暗禁果而感染了魔性,被族人视为异类而赶了出去,流落到天国大陆,最终凭借自己的努力修行,成为了魔族的传说英雄之一。但既入魔族,便注定了一世的凄凉与孤苦。

    天国大陆有无数德高望重的大神,同样也是伪神、邪神和叛神的乐园,是凡人灵魂的第二归宿,但却不是每个凡人的灵魂都能进入天国大陆。在凡间,只要是修道有所成,不论是仙道、魔道还是习得自然元素之灵,都能进入天国大陆,而天国大陆本身也有不少原住民。

    至于天国大陆形成的原因和存在的原由,美杜莎也说不清。但她听了我的自叙,眸子里也透露出了一丝同情。

    我无家可归,恳求美杜莎姐姐的帮助,美杜莎却破天荒的决定收我为徒,教我法术。我喜出望外,连忙叩头拜师,美杜莎也欣慰极了。

    就这样,我就在师父美杜莎的帮助下,在湖边盖起了一间简陋的小木屋,靠着打鱼为食,每日潜心与师父在湖边修行,而师父就住在湖中,盘踞在湖底仰望天空,湖面在夜里总在师父眸光的闪动下波光粼粼的。

    起初,师父教我念的那些咒语,我什么也听不懂,凭空画出的那些魔法符文,我也一概不认识。但我仍然依样画葫芦,照着师父教我的刻苦练习。

    就这样日复一日,三年与世隔绝的光阴一晃而过,我感觉自己已在不知不觉中脱胎换骨。魔法的异能量涌动在我的身体里,我明白我已不再是凡人。我能凭着心念,任意变幻出秘术异蛇来为我战斗,还能用魔法能量制造出防御的光盾,我有能力为父母报仇了!

    那天清晨,我一如既往的来湖边找师父学习魔法,但师父却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忧郁的看着天空,轻叹道:“该回去了,要不然,里萨贝奥大帝一定会派魔族来追杀我的。”

    “师父,您要回天国大陆了么?”

    师父点点头:“我美杜莎来到人间界,只是为了图个清静。如今擅离职守那些么年,魔王早该发觉此事。现在两界之间的隔膜已被打破,一旦魔界再像黄巾起义时那样发兵,恐怕就不再是生灵涂炭的问题了,整个凡间都将被魔族占据。”

    “可是师父……现在我的身体里已经流有了蛇女的血液,我已是半人半妖。所以,我想陪着师父一起回天国大陆,终身不离师父寸步!”我眼含热泪的跪了下来。

    师父微笑着:“这三年是我美杜莎生命中最快乐的三年,我也不想离开你,逊儿。只是,人生总有些事情是身不由己的。”

    “师父,我的法术还没有练到最高境界,我打不过司马懿,打不过郭嘉,我拿什么为父母报仇啊?还望师父将最强的法术教给我!”此刻的我,已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了。

    “为师毕生精华,已全部传授于你,只是你历练尚浅。只需日复一日的磨砺体质,勤于练习,你身体的魔法贮存上限就会扩大,技能的威力也会提升。”师父道,“据说那曹操手下奇人甚多,你年岁尚小,要报仇言之过早,不如先投奔一路诸侯,再坐观其变。”

    我含泪点着头。人生最伤离别时,师父对我的大恩,伯言永生难忘!

    “切记,你现在的身体,凡人杀不死你。但你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能暴露自己的能力。永远也不要对人提起,我美杜莎做过你的师父。”师父最后郑重地提醒我,“还有,如果你哪天解放了你的全部法力,你就能爆发出惊天的实力。记住为师的话,你的身体越虚弱,所受的伤越重,流掉的血液越多,越是接近濒死,你就越不会死,你的能力反而会走向巅峰,战斗力只会越来越强。而那招,叫做‘无限连蛇’,是‘秘术异蛇’的最高境界,伤得越重,肉体重生的速度就会越快,只要你还有一寸肉身在,你就能无限再生,不死不灭!”

    师父的每一句话,我都铭记肺腑。然而自从这一别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我的师父。

    三年来,我第一次走出这片密林。本想往北去投奔袁绍,但想到那袁绍与曹操是至交,曾对我父亲落井下石,只怕他与曹操貌合神离,我便否决了向北的念头。

    我一路向南行进,一整天都未曾进食,饿得我饥肠辘辘,四肢乏力,寸步难进。幸好魔法能量加强了我的体质,我才不至于累得昏厥过去。

    我找到了一家山脚下的农庄,请求主人收留。主人是个六十上下的老人,头发微白,面容沧桑,家中也只有他一人,然而他却盛情的杀鸡款待了我。我急忙做了自我介绍,那位老人居然破天荒的提出要收我做义子!

    原来,那老人名叫陆仁,他原本有一个儿子,名叫“陆逊”。早年,他那名叫陆逊的儿子被朝廷强行征去当兵,没多久就传来了儿子战死的噩耗。

    陆仁家中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却就这样葬送在了烽火硝烟中,陆仁悲痛欲绝,而他的老伴也因此一病不起,没多久就撒手人寰,只留下陆仁一个人孤苦伶仃的生活在茅庐中。

    我同情这位老人,如今他年事已高,要是哪天他干不动农活,寒舍周围也没有别的住户,他只能躺在床上活活的饿死。我于心不忍,便答应将名字改成了他儿子的名字,留在他家中帮他干农活,顺便每日都能到野外去练习魔法。

    自从我改名“陆逊”的那天起,我和义父平静无忧的生活了好几年。这些年虽然过得平淡艰辛,但我和义父都觉得幸福无比。每天我砍柴回家,义父都会在站在家门口,用笑容迎接我回家。

    义父笑起来的时候,纵是眼角的皱纹也如同盛开的菊花一般,每当那一刻,我就觉得他仿佛年轻了二十岁。因为在他心中,已经把我当成了他过去战死沙场的亲生儿子。

    然而好景不长,打破平静的灾祸来得永远是那么突然。

    那天,我和往常一样,背着一身的柴木返回家中,却蓦然嗅出了空气中凝聚的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我本不以为然,但山林间,我却遥遥望见了家中竖起的一面大旗。我曾对那旗帜恨得咬牙切齿。没错,那面旗帜上写着一个鲜明的“曹”字!

    曹兵?这穷山僻壤的化外之地,怎么会来曹兵?莫非是……

    我不敢再想下去,三步并作两步的往家里飞冲而去。我决不允许曹兵伤害我义父!

    但我还是来晚了一步。我赶回家中时,几十个曹兵挤在小院中,家中的鸡鸭牛狗已被他们全部杀尽,尸身横陈院中。而房门内,走来了一个体态微胖,满面杀气的将军,左手提着一柄沾血的大刀,右手赫然提着义父的人头!

    那名将军看见了我,不禁呵呵直笑:“叛贼吕布的孽种,你居然自投罗网!这老村夫到死都不肯说出你在哪里,被我一刀砍了!哈哈哈,给我拿下这叛贼之子!”

    “你是哪路杂种,为何知道我在这里?”怨怒交加的我,一个劲的暴喝出来。

    “在下是曹营大将蔡阳。司马先生果然料事如神,算准你就在此处,果然不假!”

    “司马懿……又是司马懿!司马贼人,我陆逊不诛你九族,誓不为人!”狂烈的对天咆哮着,我感觉自己就像一头穷凶极恶的野兽。

    我红了眼,眼前这些曹兵,我绝不会放过!对,你们都给我去死!我陆逊只想过平静的生活,为什么你们要来打破!杀我父母,掳走姐姐,对我穷逼猛追,赶尽杀绝,如今又杀我义父,你们还配为人为将吗?你们连畜生都不如!

    “放心,老老实实跟我走。张辽将军含着眼泪向主公为你求情,主公不会杀你的。”蔡阳正猖狂的大笑着,他身旁的曹兵就接二连三的皱着眉头,倒了下去,痛苦得轮番捂着身上的各个部位,疼得满地打滚。

    就在刚才,我的秘术异蛇已经侵入了他们的体内,他们会被小蛇们钻空身体,蚕尽血肉,以最惨痛的方式被折磨死去。

    蔡阳大惊失色,连忙挥起大刀朝我砍了过来。但他的大刀分明已经砍在了我的左肩上,我的肩膀也被砍得皮开肉绽,血流不止,但我却面带冷笑的看着他,让他不由惊出了一身冷汗。

    我的伤口内冒出了无数的银色小蛇,密密麻麻的缠裹在蔡阳的大刀上,蔡阳的刀再也不得寸进,而我的伤口却在小蛇们的帮助下迅速得以愈合。

    “妖……妖怪啊!”这是蔡阳生命中最后一句话了。紧接着,他连人带刀摔在了地上,眼睁睁的看着秘术异蛇钻入自己的体内,蚕食自己的血肉,他只能做出恐惧的表情,目视着眼前这个噬血的少年。

    当我埋葬了义父,收拾行囊离开这伤心之地时,庭院中还横七竖八的躺着那些被秘术异蛇吸干精血的干瘪尸体。我庆幸来的人只是蔡阳,来者若是许褚之流,恐怕有是十个我胜不了。

    我开始了浪迹天涯的生活。我隐姓埋名羁旅四海,偶尔得到几本兵书便会爱不释手的去研习。纵然我饱经风霜洗礼,但所幸我已在不知不觉中来到了荆州,那里是刘表的地盘,曹操目前还没有踏足。

    但我知道,刘表是个十足的酒囊饭袋,掌控荆襄九郡十几万兵马却无所作为,此等庸主早晚会被曹操消灭。我不能投奔这个废物,可除了这儿,天下还有我陆逊的容身之处吗?

    堪称枭雄的曹操和刘备是我的仇人,袁绍和刘表又是无道的昏君。天呐!我究竟该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