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有喜

酒小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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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蓁蓁和纪无咎在山顶上待了一会儿,山风吹久了身上发凉,两人就回去了。

    回到皇宫,素月等人看到叶蓁蓁,均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之前皇上一人回来,不见皇后,他们就知道不妙,虽心中焦急,却也不敢问。今天终于把皇后娘娘等回来了,个个激动得热泪盈眶,又不敢大声哭,只管低头垂泪。王有才哭得肩膀一抽一抽的,叶蓁蓁让他抬起头来,看到他涕泗横流,鼻孔冒泡泡,赶紧又让他把头低下了。

    叶蓁蓁换过衣服,坐下与坤宁宫众人叙旧。纪无咎去了养心殿,那里,方秀清已在等他。

    方秀清打的什么算盘,纪无咎心知肚明。若说方秀清一点也不关心皇上安危,那也未必,但若说尽然,肯定不是。这老家伙能准确找到那个地方,说明之前偷看了密信内容。他明知道倘若带兵前往,皇后性命不保,却依然调动了军队,这说明他完全不在乎皇后的生死,或者根本就是想置她于死地。既能保护圣驾又能消灭掉皇后,这是一石二鸟的好计。

    纪无咎想着,目光沉了沉。人一旦走得顺遂一点,难免就自作聪明起来。这方秀清的想头真是越来越大了。文臣能够随意指挥军队,本来就是忌讳,这种把柄都敢留,这老家伙之前和叶修名斗法时的机灵劲儿呢!

    养心殿里,方秀清正提心吊胆地跪着。皇上未到,他其实没必要这样,但是他知道,自己这次摊上大事儿了。调动军队前去护驾本来就是一步险招,不过他不后悔这样做,就算没有皇后这回事,他照样要护驾,因为皇上的安危关系着天下苍生,当然,皇后死了那更好。但是他发现自己料错了一点,皇上对皇后的感情超过了他的想象。这样一来,对于他来说,皇后被杀是一箭双雕,但是对皇上来说,他方秀清的做法就是千错万错不可原谅!

    皇上是冷静自持的人,越是这样的人,感情用事起来也越可怕。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如果一件事情关乎到他女人的生死,那么这件事可大可小,是大是小,单看这女人在他心中的分量。

    现在这件事,很大,很大。

    方秀清不敢怠慢,一进养心殿便长跪不起,想着等皇上前来兴师问罪时,他一定要积极地承认错误,千万不要有半句辩解,当然,一定要重点强调自己是因为心系圣上龙体而忽略了皇后娘娘的安危,不能让皇上认为他是故意加害皇后娘娘。

    不得不说,某种程度上来说,方秀清还是挺能揣摩圣意的。

    纪无咎来到养心殿,听完方秀清的请罪,只冷冷地说了一句话,“常言道,‘女肖父’,怎么方爱卿今日反而学起了令爱,自作聪明?”

    这话的信息量很大,方秀清一瞬间就明白了皇上的意思:别以为朕不知道你打的什么主意。你以为皇后死了你女儿就能有机会,告诉你,门都没有!因为朕讨厌她的自作聪明,如果你和你女儿一样自作聪明,朕也同样会讨厌你。

    方秀清跪在地上,一遍遍地请罪。

    纪无咎又说道,“幸好这次皇后无事。方爱卿是国之栋梁,朕也不忍苛责,这样吧,就罚你在内阁禁足思过一个月。”

    好吧,虽然这个处罚已经不算轻了,但是想比较皇上生的气,也不算重就是了。不过别人禁足都在家里,为什么他要去内阁?

    因为他得干活啊……

    内阁在紫禁城内,离着皇上的养心殿不远,当然生活条件什么的那就和养心殿差得太远了。所谓禁足一个月,也就是关门干活一个月,哪儿都不许去。

    方秀清擦了擦汗,就这样吧,这已经是皇上给他留情面了。

    这时,纪无咎突然问道,“工部尚书年事已高,如今上书请求乞骸骨,这事儿朕已经应了,方爱卿认为谁该当新的工部尚书人选?”

    这事方秀清知道,人选他已经有了,一共三个,其中两个与他有交情,另一个为人孤高不爱站队,方秀清怕皇上说他结党,所以把这个人也加进去了。不管皇上选谁,其实都关系不大,因为工部本来就是存在感不高的一个部门。

    出乎意料地,纪无咎把这三个人都否了。

    方秀清知道皇上大概心里有谱,便问道,“看来皇上已有了合适的人选,请问此人是谁?”

    “叶沐芳。”

    方秀清一惊。他才明白,刚才所谓禁足其实是小打小闹,这才是皇上对他真正的惩罚。叶沐芳是谁?叶修名的孙子。叶家是他的老对头,刚走一个叶修名,他还没过几天舒服日子,这会儿又来一个叶沐芳。工部虽然不重要,但是按照惯例,六部尚书都要入阁的,叶沐芳当了工部尚书就会进内阁,到时候变数就多了。

    “皇上圣明。叶沐芳确实是良佐之才,只是此人今年才二十八岁,似乎还需要历练历练。”方秀清试着反驳。

    “爱卿多虑了。《汉书》上说,‘小材虽累日,不离于小官;贤材虽未久,不害为辅佐。’有些人当了一辈子官,也只是碌碌无为,有些人虽然年少,却身负雄才,自然该当重用。此事就这么定了。”

    方秀清只得诺诺称是,心中暗暗叫苦。果然伴君如伴虎,他这一招走错,竟错出这样一个结果。

    ***

    处理了方秀清,纪无咎去坤宁宫和叶蓁蓁一起用晚膳。突然吃到自己喜欢的各种吃食,叶蓁蓁找回了食欲,饭桌上吃得津津有味。纪无咎则在一旁看得津津有味。

    吃过晚饭,拉着叶蓁蓁出去散了个步,遛了回食,回来洗了澡,纪无咎就有点迫不及待。

    叶蓁蓁却一脚踢开了他。

    纪无咎陪笑道,“蓁蓁,有什么话我们……嗯,一会儿再说好不好?”

    叶蓁蓁冷笑,“我听说,在我不在的这段时间,后宫之中多了个炙手可热的德贵妃,皇上,您可是一点也不寂寞呀。”

    纪无咎连忙道,“不是,封她贵妃只是交换条件,蓁蓁你知道。”

    “我自然知道。我不知道的是,你到底有没有和她……”

    “没有!绝对没有!”纪无咎三指并拢举起来,“我发誓,我要是和她有了首尾,就天唔……”

    叶蓁蓁捂住他的嘴,嗔道,“发什么誓。你不信鬼神,发了誓也未必会信。那么多漂亮女人,倘若一而再再而三地勾引你,你能把持住?”

    纪无咎犹豫着要不要把吃药这事儿跟她说了,但总觉得说出来挺丢人的,因此只是拉着她的手陪笑道,“反正全皇宫的人都知道我不行,没人来勾引我。”说完之后才发现,好像依然挺丢人的……

    所谓小别胜新婚,他们俩这一别差一点就成了生死之别,纪无咎此时心潮澎湃,只恨不得把眼前人揉进自己的骨血里,化作一个。

    叶蓁蓁却突然一把推开他,接着麻利地翻身下床,跑到痰盂前一阵狂吐。

    纪无咎:“……”

    晴天霹雳一般。纪无咎赶忙披衣下床,一边轻拍着她的后背一边急切地解释,“蓁蓁,我真的没碰柏香如……我哪个女人也没碰!”

    叶蓁蓁不理他,继续吐。

    “蓁蓁,你相信我……”

    还在吐。

    纪无咎有些颓丧,终于痛下决心,“其实我一直在吃药!”

    依然在吐。

    纪无咎便觉得有些不对劲,“蓁蓁,你怕是吃错东西了吧?”

    叶蓁蓁摇了摇头,狂吐一番,她已经吐无可吐,只捂着胸口干呕。

    纪无咎帮她披上了外衫,一手扶着她,扭头向外面喊道,“冯有德,传太医!”

    叶蓁蓁终于好了些,纪无咎倒了些茶给她漱口,又扶着她坐回到床上。叶蓁蓁怕他误会她心里有芥蒂,因此解释道,“没事儿,我这是晕船后遗症。”

    纪无咎不太信,“什么样的船能晕成这样?你何时下的船?”

    “前日。”

    “就算晕船,也早该好了。”纪无咎说着,突然睁大眼睛,像是想起了什么。

    “怎么了?”叶蓁蓁问道。

    纪无咎抓起她的手,神情激动,“蓁蓁,你的……月信,多久没来了?”

    “我不知道……”

    “你仔细想想。”纪无咎有点无奈,这女人聪明的时候能让人恨得牙痒痒,糊涂的时候也能气得人牙痒痒。

    纪无咎见叶蓁蓁沉思不语,只好问道,“是不是自从上次我……求欢被你拒绝,就一直没来过?”这样算来,有近三个月了。

    叶蓁蓁突然抬头看他,“我不会怀孕了吧?”

    纪无咎笑着点了点她的额头,“傻子,你才想到?”

    两人都有些紧张,毕竟之前经历过一次假怀孕的闹剧。等到终于把太医等来了,纪无咎一看来人,脸一黑,“怎么是你。”

    孙太医提着小药箱上前给纪无咎和叶蓁蓁请安,“微臣参见皇上、皇后娘娘。”

    这个孙太医就是铁太医的徒弟,上次给纪无咎诊出喜脉的那位。本来他惹得龙颜大不悦,应该被赶出太医院,但是纪无咎觉得此人性格耿直,能说实话,也就不计较他的不讨喜,恩准其继续留下来。

    今天正好是孙太医值夜班,听到坤宁宫传召,便来了。

    为了提高准确度,纪无咎也不让孙太医悬丝了。孙太医按着叶蓁蓁的脉诊了一番,答道,“恭喜皇上、皇后娘娘,娘娘已经有了两个月的身孕。”

    这一句话使室内一时云开月明一般,人人脸上都带了笑。纪无咎笑得略矜持了些,想起上次的闹剧,便把手腕伸出来,“你给朕也号一号脉。”

    孙太医知道他的顾虑,仔细给他也号了,末了一脸认真地说道,“皇上请放心,您没有怀孕。”

    “……”还是那么直接。

    =======补番外。明珠番外之二,接第84章==========

    明珠不好意思当着几个大老爷们儿穿裤子,也不好意思把他们赶出去,所以只好自己拎着裤子到外面去穿。

    光天化日之下穿裤子的感受真的很不好……

    等她收拾妥当,再进去时,便看到两个公差正对着白衣男子跪地求饶。其中一个被摔一下倒也罢了,而那位蛋疼君此时虽依然疼得紧,却也不敢怠慢,颤颤巍巍地爬起来磕了个头,又无力地向旁边一歪,倒在地上。

    明珠再开口时,称呼已经从“少侠”变成了“恩公”,自动把自己划归到白衣男子一方,让两个公差禁不住暗叹此人太过无耻。

    白衣男子依然背着手静立,细长的眼睛淡淡地扫了一下地上两人,眸光冷冽,直看得两人心头发凉。一番精神打压之后,他终于开口了,“你们身为公人,为何要谋害流犯,是受何人指使?”

    “回回回大侠!是黎阳公主!我们也是被人逼迫的!求大侠饶命,大侠饶命!”

    白衣男子闭了一下眼睛,手轻轻一挥。他身后的亲随很有眼色,立刻踹了地上人几脚,“还不快滚!”

    两个公差相携离开之后,明珠跪下来,“多谢恩公今日相救,敢问恩公尊姓大名,他日明珠定要为恩公立个长生牌位,日日为恩公祈福;来生便是做牛做马,也要报答今日恩情。”

    然而他并不买她的账,“是你自己救了自己。我不过是好奇,便进来问两句。他日你若再遭不测,也能做个明白鬼。”说着抬脚要走。

    明珠哪里肯就这样放过机会,她故技重施,又要抱住他的腿,然而他的身手极好,只略微一拧身,便避了过去。

    明珠见状,就地滚了两滚,滚到亲随脚下,一把抱住,“这位小哥一看就是好人!求求你带我走,要么就现在杀了我,也好过留在这里渴死饿死被野兽咬死!”

    随从平日也是反应果敢手段狠决的,遇到死皮赖脸的女人却有些不知所措。眼见主子已经不再理他们,径自走出去,他着急地跟上去,脚下拖着明珠。

    白衣男子回头看到这副情状,便有些无奈,“你可知我为何不帮你?”

    明珠心道,我怎么知道。

    “黎阳公主是我的妹妹。”

    明珠眼睛瞪得溜圆,满脸不可置信,手也不知不觉松下来。亲随抓住机会赶紧脱离她的魔掌,逃回到白衣男子身后。

    明珠几乎瘫坐在地上,她的眼圈发红,怔怔地看着白衣男子,水汽朦胧的眼眸中流溢着震惊,悲伤,愤怒,以及……厌恶?

    他被看得十分不自在,又觉自己有些无辜。轻叹一口气,他说道:“我带你去大同,从此之后不要回京。”

    明珠与她的“恩公”共乘一骑,一行人快马加鞭地奔向大同。她也随着旁人改口称这年轻人为“王爷”了。公主的哥哥,可不就是王爷么。

    明珠是小地方来的,在京城的几天也只顾着找丈夫,对这位王爷的底细不是很清楚。他自己也不爱透露,她只知道他名字叫作纪简从。

    纪简从不知自己那刁蛮的妹妹为什么找这人的麻烦,他不想管,便也不问,然而明珠却大大咧咧地把事情和盘托出了。

    “我是来京城找我相公的,我相公名叫谭相,也是福建人。三年前他上京赶考,便没有回来。我从京城里打听,人人都说今科状元就是福建谭相,可是那个谭相和黎阳公主成亲了,做了驸马。你们说可笑不可笑。”因时间太赶,错过了驿站,晚上几人只能露宿。明珠与众人围着篝火,聊着天,火焰跳动着,映着她的面庞,忽明忽暗,像是会发光一般。她说道,“我是他的原配,他便是想纳妾,也该和我这当家主母说一声才是。”

    几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见这女人这样落寞,禁不住唏嘘摇头。什么纳妾,真是痴话,谭相明明是明媒正娶了公主。这世道,人为了权势,连杀人放火都做得出来,更何况休妻再娶。他们打量着明珠,这女人都狼狈成这样,还难掩姿容,可见是真的漂亮。可有时候漂亮是最不顶用的,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公主哪怕长成一头母猪,也有大把男人上赶着求。

    当然了,作为男人,大家虽然理解谭相的动机,但他这事儿办得实在不厚道,会遭人唾骂的。而且那黎阳公主也不是什么好鸟,何必非要赶尽杀绝呢,眼前这小娘子真怪可怜的。

    爷们儿不太会安慰人,几个耿直的汉子便开骂了。当着王爷的面,不好骂他妹妹,大家的主要攻击对象就成了谭相。

    一阵秋风吹来,明珠抱着胳膊打了个寒战。她低着头,瑟缩着,像是一只被抛弃的小动物。纪简从把自己的披风解下来扔到她头上,几乎把她全盖住了。她拉下来披风,把自己裹紧,“谢谢。”她说道,带着浓浓的鼻音。

    尽管她埋着头极力掩饰,但纪简从依然看到了她脸上的泪痕。泪珠像是花瓣上汇聚的露水,顺着脸颊流下来,他皱了皱眉,说道,“别哭了,弄脏我的衣服。”

    当夜,明珠要和他们一起露宿。一个女人,和一群大男人在野外过夜,真是说不出的不自在。那些男人围着纪简从躺了一个圈,另外有人守夜。大概是因为纪简从救了她,总之明珠对纪简从有着一种超乎寻常的信任,晚上睡觉时也挨他近了一些。

    野外的秋风很有些凛冽,呼号了一夜。明珠身上裹的那件披风渐渐地便挡不住这猛烈的寒风,后半夜的时候,她睡得迷迷瞪瞪,冷得难受时,便不自觉地朝着暖和的物体滚,滚啊滚,滚进了纪简从的怀里。然后她就不愿意离开了。

    纪简从次日醒来时,看到明珠那张放大的睡颜,一时间有点蒙。他找回了神智,不禁有些好笑,这女人怎的如此心宽,就这样直愣愣往男人怀里扎,可也太放心他了。

    纪简从翻了个身,躺在地上。“挂”在他身上的明珠便也跟着翻动,趴在了他的身上。

    他真不知该如何挣脱了。

    周围有几人醒来,看到他们两个这样,便不怀好意地嘿嘿笑了起来。

    明珠终于在这些响动中醒来了。那样一双漂亮的水眸,黑白分明,浓密的睫毛上沾了些露珠,飞快地翻动了几下,最后目光聚集在眼前那张俊脸上。

    纪简从不怀好意地笑了笑,道,“你是想非礼本王吗?”

    明珠红了脸,连忙从他身上起来。她身上还裹着披风,站在地上有些不知所措。

    纪简从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衣服,看着她俏红的脸,他竟然想,她若真的非礼他,他大概也会笑纳。没有男人讨厌漂亮女人,断袖除外。

    众人早上吃了些干粮,歇了一下便继续赶路,傍晚时分到了大同。明珠从前没骑过马,这次被颠簸得屁股碎成八瓣儿,下来的时候两腿直哆嗦。纪简从给了她一块银子,便和她分道扬镳了,离开的时候把披风送给了她。明珠身上穿着囚服,若是就这样出现在大同城,少不得会招来捕快。

    明珠找了个成衣铺买了身粗布衣裳,又找了个干净的小客栈落脚。洗了个澡之后,她坐在客栈的大堂里点了一碗面,一边吃一边听邻桌的几个客商闲谈。大齐朝言路开放,平民们八卦皇室生活已是家常便饭,并不会招来祸事。

    明珠也因此知道了那个王爷纪简从是何方神圣。

    纪简从原是今上的次子,太子的异母弟。当今皇后无出,太子和纪简从都是妃子所生的皇子。

    由于前景王——也就是皇帝的亲哥哥,膝下无子,纪简从八九岁时便被过继给前景王。之后那位王爷薨逝,纪简从继承了王位,也就是现在的景王。

    景王爷虽只二十出头,却有一身的好武艺,且深谙兵法,用兵如神。他和在东海抗击倭寇的叶之谨叶大将军一同并称当世,是武将们的楷模。

    景王掌管着京城西方和北方的两个重要门户——宣府和大同的防卫,这两城但凡破一,蒙古骑兵便可长驱而入,直接兵临京城。因此景王肩上的担子不可谓不大。他之前在宣府,因入秋之后回京面圣,再之后又很快离开京城,这次来到大同,恰好在路上遇到了明珠。

    明珠把这景王的故事听了个饱,等他们讲两年前黎阳公主大婚时的盛大场面时,她便匆匆结了账,上楼休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