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目标浒谷

一舟横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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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楚南境边线共有十一座城池,皆是为了防御南部的蛮族,而专门建造的军事要塞,虽说大小有些差别,但从功能与城防的建构上,却都是大同小异的。

    十一座城中,李源一与何挺进、叶楚青等人出身的冷江算是最大的那一座,驻兵也有千人上下;而除去冷江,便数云龙、浒谷、凤庆三城的规模为次,驻军常年保持在八百至一千;再往下,便数安奚、沅池、松坡与宁洱等小城了,驻军在三五百左右不等。

    而这浒谷,则和冷江城一样,在其所居地形上颇有一些文章。

    冷江是傍水而落,一则是驻军较多,且是南线十一城的军情枢纽,往来工匠与马匹也最多,临近水源,在军民的生活作息上也总归方便一些;二来则是蛮族深居山野,步卒虽然悍勇,但向来是没有水军的编制,冷江靠水,也打的是欺负蛮军不能从水面上而攻的算盘。

    不过眼下冷江既已确定陷落,那这座坚城自然就不在李源一的考虑范围之内了,那么另一座依山而建的浒谷,则跳进了他的视野。浒谷城名约依山而建,实则是靠近南部雪峰山脉的一系,在一处山谷间设下城池,从功能上来看,更像是一处关隘。

    浒谷相距安奚约有百二十里路程。浒谷以南,相继是沅池与松坡两座小城分落在百余里内,而浒谷以北,则可到沅江的干流,直行八十里,便是沅江城。由此可见,浒谷实际上是连接中楚南境雪峰山脉南北两侧的一处兵家要地。

    李源一将手往地图上浒谷城的方向一指,然后沿着望北的方向划去,众人顺着他的手势一看,只见沅江城与浒谷之间,除了约莫二十余里的陆路,剩下的则都可以顺水路而走;而到了沅江再往北,便是一望无际、相去百里之宽的沅江流域冲击平原,过了平原,便是南线十一城中最北边的宁洱,与重镇铜丘,只相去五百里了。

    众将还在猜测李源一的主意,叶楚青也是率先反应过来了:李源一既然说并非要大伙儿冒险去铜丘,而是先往浒谷走,那么看他刚刚比划的路线,想必是希望借浒谷通往沅江的水路,帮助楚军规避与蛮族大军相遇的风险。然后到达沅江之后,根据沅江城在谁手上的具体情况,再伺机选择到底是拒城而守,还是强行通过百里平原,去往宁洱。

    毕竟,宁洱城是最靠近铜丘三万大军的一处犄角,若是蛮军没有做好万全的准备,想必还不会把兵力全都开到宁洱去,如此,宁洱的确是在南线十一城中,安全概率最大的一处地方。

    况且,到了宁洱之后,这六百人左右的楚军,对宁洱城不足五百的守军而言,将会是巨大的兵力补充,千人左右的规模,即使是蛮子真的大军杀到,借助城防的优势,再加上铜丘城的威慑,蛮子攻起城来还要防备北边而来的楚军,束手束脚之余,守起来也并非不可能。

    叶楚青如此一想,心中豁然开朗,不得不去佩服少年将军李源一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便已在心中规划好了这条线路,看来,自己与何挺进这样打一开始便是从基层做大头兵起来的人,纵然是有些小聪明,但是在战略的规划与部署上,相比饱读兵书、系统性地学习过兵法韬略的世家子弟,还是存在着本质的差别。

    叶楚青所猜测的没错,李源一接下来便将他的计划与众人说上了一遍,与叶楚青的估计基本吻合,众人一听,各自沉吟,郑兴东与谢意还用手在地图上又比划了一圈,嘀嘀咕咕地讨论了片刻,最终也认为李源一的想法在战略上是行得通的。

    再者,这条线路等于把目前死守的局面给盘活了,至少能够让在城中枯等的将士们能够有事情做,看到生的希望,而非沉浸在罗炳权主力被歼,后续援军遥遥无期的消极情绪之中。

    “怎么样,诸位认为如何?”李源一一口气将自己的计划说完,却也觉得有些口干舌燥,见众人还在兀自犹豫讨论,忍不住催问道。

    “他娘的,干了!”何挺进本来还是有些担心李源一让众人弃城,会遭到极大的阻力,但一听这计划,却是觉得自己的这位上司眼光独到,一眼便能从南境的重重迷雾中看出一条生路来,大声道,“老子在这安奚都快憋屈死了,还不如早点杀出去,大不了再撞上几个蛮子,正好让俺老何杀来祭刀,为弟兄们报仇!”

    何挺进虽然是个老兵,论起从军的资历来,恐怕不会比这帐中任何一个人差了去,但是性格火爆,却还和一个初入行伍的年轻人一般,这番话说出来,纵使是热血沸腾,但也难免显得不过脑子。那郑兴东与谢意本来已经为李源一的计划略有心动,但经何挺进这么一叫,却又是双双皱眉担心起来。

    “李将军,”郑兴东不去理会何挺进,只是朝着李源一拱了拱手道,“我承认你的计划虽然大胆,但是却有值得冒险的价值,毕竟我们安奚城中的兵力实在太少,困在这城中,蛮军有更大的几率比我方的援军先到,那就成了瓮中捉鳖。只不过……”郑兴东先捧上一捧李源一,但却在这里顿了一顿,去看向谢意。

    谢意一看郑兴东的眼神,心领神会,接过话来继续道:“李将军,郑校尉是怕我们出城之后,再遇到罗将军那般的埋伏,你可有何部署,能减少这风险?”

    郑兴东想必与罗炳权感情深厚,一提起罗炳权遇伏身亡的事情,难免会有些情绪,谢意接过他的话,自然是为了大家能够理智地来讨论问题,李源一心知肚明,便也朝谢意笑了一笑,却是看向郑兴东道:

    “郑校尉,我小时候随我父亲与兄长去猎场打猎,最喜欢去打的猎物便是鹿,只因这鹿实在浑身是宝,不仅肉质鲜美可口,最适合烤来吃,而且皮毛也是好看得紧,那鹿血鹿角更是难得的药材。只不过,这鹿却机敏聪慧,人但凡一靠近,便会跳开老远,实在不是容易打到的猎物……”

    “李将军,”郑兴东听到,面上已经是有些不悦,道,“我们在这里讨论的是全城将士的生死,你且与我们说打猎,莫不是要开我们的玩笑?”

    “非也,”李源一笑了一笑,继续道,“为了猎鹿,我当时便专门想了一个法子,或许能用在这次出城的计划上,你们可有兴趣一听?”

    “嗨,将军,别卖关子了,火烧眉毛了都!”何挺进见众人耐心都不是很足,赶紧插话。

    “设一个草人在鹿的正面,”李源一道,“作为佯兵吸引鹿的注意,实则声东击西,悄悄绕到鹿的身后去……”